推进一镇一城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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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县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我县“xx”良好开局、加速推进“一镇一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对卫生、发改(物价)、药监、工商等具有医药购销监督管理职能和医疗服务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县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机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年以来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医药卫生行业风气明显好转,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集中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年以来教育、发改(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涉及教育收费行政监管行为,学校(幼儿园)办学和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行政问责。
3.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在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控制和规范活动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5.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收费、村集体收费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开展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计划生育等方面收费、罚款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6.深入开展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公路检查(检疫)站和治超站的规范管理,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问题。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上路检查车辆,认真整治执法不公正、不公开特别是交警隐蔽执法、交通事故处理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纠正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及民生工程落实中的突出问题
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行为监管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做好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尤其是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对发现问题不纠正,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深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围绕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选取部分重点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继续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在全县范围内选取部分部门、行业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以及公立医院、中小学校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办医、办学行为,着力纠正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执法权或公共资源管理权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医院、学校违规办医、办学,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本部门本行业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注重培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推进“文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把“文明行风热线”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态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大力推进“热线”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开展系列户外直播活动,不断提高收视率,扩大参与面;健全“热线”受理问题督办机制,制定上线单位考核办法,规范上线单位行为,不断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同时,继续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治理和纠正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加强检查评比活动监督,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认真开展虚假和有偿新闻的治理,严肃查处新闻媒体刊播虚假新闻、虚假广告和从事商业性评选,新闻从业人员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以及利用采编报道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责任,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客运经营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级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
(三)着力夯实基层纠风工作基础。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基层纠风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同时,注重加强纠风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建设。进一步创新基层纠风工作机制,在借鉴新建县“四卡一书”(即“问题预警卡”、“责令纠错卡”、“违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适时在全县全面推行“四卡一书”制度,推动基层纠风工作深入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员队伍管理,引导行风监督员积极有序参与纠风工作,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革新之中,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主要任务
(一)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对卫生、发改(物价)、药监、工商等具有医药购销监督管理职能和医疗服务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县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机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年以来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医药卫生行业风气明显好转,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集中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年以来教育、发改(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涉及教育收费行政监管行为,学校(幼儿园)办学和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行政问责。
3.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在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控制和规范活动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5.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收费、村集体收费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开展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计划生育等方面收费、罚款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6.深入开展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公路检查(检疫)站和治超站的规范管理,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问题。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上路检查车辆,认真整治执法不公正、不公开特别是交警隐蔽执法、交通事故处理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纠正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及民生工程落实中的突出问题
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行为监管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做好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尤其是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对发现问题不纠正,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深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围绕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选取部分重点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继续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在全县范围内选取部分部门、行业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以及公立医院、中小学校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办医、办学行为,着力纠正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执法权或公共资源管理权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医院、学校违规办医、办学,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本部门本行业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注重培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推进“文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把“文明行风热线”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态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大力推进“热线”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开展系列户外直播活动,不断提高收视率,扩大参与面;健全“热线”受理问题督办机制,制定上线单位考核办法,规范上线单位行为,不断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同时,继续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治理和纠正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加强检查评比活动监督,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认真开展虚假和有偿新闻的治理,严肃查处新闻媒体刊播虚假新闻、虚假广告和从事商业性评选,新闻从业人员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以及利用采编报道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责任,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客运经营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级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
(三)着力夯实基层纠风工作基础。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基层纠风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同时,注重加强纠风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建设。进一步创新基层纠风工作机制,在借鉴新建县“四卡一书”(即“问题预警卡”、“责令纠错卡”、“违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适时在全县全面推行“四卡一书”制度,推动基层纠风工作深入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员队伍管理,引导行风监督员积极有序参与纠风工作,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革新之中,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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