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议室协议
甲方:开来大酒店
乙方:
(以下简称甲乙各方) 双方就会议接待达成以下协议: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XX 年 10 月 22 日至 10 月 24 日
一、 房间数量:
会议用房需提前三天以上预定,并请会议签单人于每日 18:00 以前与总台确认核对房数,如预定未住,需由乙方按会议价格付空房费用。 a、标准间: 40 间 b、套 房: 4 间
二、房费标准:
a、标准间: 200 元/间天(原价 398) b、套 房: 380 元/间天(原价 588)
三、用餐标准及用餐时间:
会议用餐需提前一天预定说明,价格、人数、酒水要求及有何特殊需要;用餐时间由乙方提前确定。 23、24 日免费早餐:88 人标准:18 元/人 用餐时间:7-9 点 用餐形式:自助 23、24 日中餐: 人标准:35 元/人 用餐时间: 用餐形式:自助 22、23 日晚餐: 人标准:35 元/人 用餐时间: 用餐形式:自助
四、会议室标准:
会议室名称:多功能会议室免费提供音响、话筒、投影仪 收费标准:500 元/半天/次(按 4 小时计算,原价 800 元) 会议室使用时间超过壹小时,按半天计费。
五、会议室条幅收费标准:
酒店大门:电子屏幕免费提供 会议室 元/条;
六、会议结算:
1、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即开始为乙方做会议计划之有效工作,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元的会议预付定金,同时乙方在会议期间有足额押金以保证在本酒店的费用支出。若实际费用超出在本酒店消费或押金不足时,甲方随时有权催交押金。 2、乙方保证在会议结束时将会议在本酒店的全部消费一次性结清。
七、乙方签单人说明: 在会议期间,乙方可指定签单人( )以供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拒绝除乙方指定签单人以外的签单要求。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违背各自承诺的义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要求。 2、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账款,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王 祥 乙方代表: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段 地址: 电话:0378-3856666 18637818909 电话: 传真:0378-3864600 传真: 邮编:475004 邮编: 全称:开封开来大酒店 账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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