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协议书
为推动审计信息化进程,提高审计人员计算机运用水平,强化局笔记本电脑管理,经党组研究,凡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股室,需与局签定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协议书:
一、原则上每个股室使用笔记本电脑一台,局建立电脑编号、入册、定期检查、回收等记录档案,使用者办理领用手续,产权归局所有。所领用电脑型号: 编号: 。
二、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将笔记本用于与审计无关的活动,不得长期放在家中或外借,不得私自将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透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用笔记本电脑接私活或从事违法活动。
三、笔记本电脑领回后由股室保管并负责其安全,若使用人将笔记本电脑遗失或损坏,按当年评估价进行赔偿。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局联系供应商,厂家负责维修。严禁私自拆装和不按要求使用,若人为因素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其维修费用由领用股室承担。
四、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设备,审计人员在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过程中,要依照笔记本电脑使用注意事项和管理办法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严格保管。
五、在局承办重大审计事项需借用笔记本电脑时,股室应服从局安排,积极配合。如使用人因故离开本单位或请假不在审计一线工作,笔记本电脑应交回局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局、分管领导、领用人各执一份。
局领导 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领用人 签字:
XX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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