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幼儿园校舍环境状况方案
为加快推进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全面改善我市幼儿园校舍环境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投入了大量资金改善了幼儿园办园条件,全市幼儿园校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但按照国家新的抗震设防标准,我市仍有部分幼儿园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存在c级和d级危房。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状况,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幼儿园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在全市幼儿园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幼儿园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任务。从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城镇、农村牧区所有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办、企业办、民办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对幼儿园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旗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旗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现有校舍进行逐园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系统掌握每一栋校舍的安全信息,查实校舍所处地域灾害隐患程度,形成对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全面系统的校舍安全档案,掌握总体情况。各旗区的排查、鉴定工作要于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科学制定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各旗区要科学制订每个项目的改造方案、两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明确实施目标、时间进度,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分类分步实施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各旗区要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园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完善校舍防火、防雷、防沙尘暴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对地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幼儿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证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校舍改造和建设。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为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各旗区应从覆盖人口数、服务半径、经济发展、地理环境和教育中长期发展的需求及城镇化发展、人口流动变化的趋势和现有资源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
(二)坚持安全、必需、节俭的原则。要确保工程质量,避免“搭车”现象,不搞豪华、面子工程,能加固的校舍不重建。
(三)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要以规划为先导,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工程前期要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高烈度区和人口稠密地区的校舍安全改造和其他地区的c级、d级危房改造作为重点。两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从人口密集的城镇中心区逐步向苏木乡镇、嘎查村推延,从重点地区向一般地区推延。资金的安排要保证重点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师生不在危房里上课,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五、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
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旗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市、旗区教育部门要做好工程的协调工作,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按要求建立幼儿园校舍安全档案和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报送工程实施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市、旗区建设部门要负责全市幼儿园校舍的排查、鉴定工作,并对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立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后运行等各环节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项目依法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旗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工程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加快项目审批,落实专项投资,加强项目监管。市、旗区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本级承担的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旗区公安消防、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根据国家标准,提出安全性评估和建议,制定统一的排查、鉴定、维修加固等技术指导原则。市、旗区监察、审计、安监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工程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审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重点案件。
各旗区人民政府是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工程实施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具体措施,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统一组织对幼儿园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建立健全所有幼儿园校舍的安全档案,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统筹协调本地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建设施工程序和工程质量的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改造、收费等有关减免政策。
六、资金安排和管理
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旗区负责,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旗区要切实加大对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投入,将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幼儿园出现新的债务。要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其它资金,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各界捐资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对工程实施财力困难的旗区,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支持。
以行业部门、企业、民间兴办的幼儿园,其校舍安全改造由举办者负责,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和监管。
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建立激励机制,以奖代补,对组织管理、排查鉴定、资金落实、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到位的旗区在分配资金时予以奖励;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收费减免政策
在工程建设中,各旗区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转发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府发电〔 〕8号)中的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工程进行捐赠;特事特办,做好对工程建设收费的减免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监督、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工作经费,同级财政要予以经办单位适当补贴,不得以收费形式补充。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八、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市人民政府将适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与评估。各旗区、各有关单位的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应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要向社会公布。实行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要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或责令其停止办园;对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旗区,要依法追究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跨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实行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流、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改善幼儿园校舍环境状况方案相关文章:
改善幼儿园校舍环境状况方案
上一篇:人社局洽谈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