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xx年x月x日
主题词: 卫食药监 年度考核 方案
抄 报:地区卫生局、县人民政府
主 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xx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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