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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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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宣传方案(通用7篇)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1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2

  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重要时段: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冬至等节日期间,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

  2、重要部位:林区、墓地等,要组织进行重点宣传。

  3、重要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扫墓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街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3、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在重点防火期对全街各村委会、林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要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报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主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总体目标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突出主题。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维护我镇森林资源安全和“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提供有力保障。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突出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1、深入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及时通报国家、省、市各类防火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

  3、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我镇生态发展的构想、内容和措施,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重要时段:在森林高火险期(3月1日—5月31日)及“元旦、春节、清明节、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五一节、国庆节、冬至”等节日期间,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

  2、重要部位:在国有林场、保护区、旅游景区、森林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海防林区、生态公益林区等,要组织进行重点宣传。

  3、重要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集中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3月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5月13日是国家第8个“防震减灾日”。要通过举办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演练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全市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防灾减灾相关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及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打击查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公布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各中小学要将森林防火知识学习纳入年度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走乡串村宣传;在重点防火期对全镇各村委会、农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要在交通要道,村镇街区、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刷写一批醒目的森林防火永久宣传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提高,注重效果。要深入落实“三贴近”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结合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做到生动、具体、感人,可亲、可敬、可学。

  (四)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报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现场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要严格稿件送审制度,对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按规定对外发布。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小组。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4

  为切实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推进我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7、森林防火先进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三、主要工作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新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新林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__年森林防火命令》、《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新林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新林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新林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宣传步骤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新林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5

  我镇在贯彻县“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方案中,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宣传,制定方案,全面完成了百日大宣传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成立了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我镇按照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坚持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敬世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柏兵、武装部长(副镇长)杜洪辉担任,成员有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洪明、派出所范峰、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洪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权工作。

  活动时间(10月中旬至12月31日)

  我镇按照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分三个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为第一阶段,镇组织宣传车四次,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同时印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书写各种标语300余副,利用广播宣传25次,特别是两所中小学,与学校直接挂钩,实行包包责人制。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10月22日至12月22日为实施阶段,我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做到了21个行政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并每个行政村组织扑火队伍25至30人。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所负责的班全体学生的监护人。

  奖惩制度

  我镇要求,在辖区内,“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中,凡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扣减年终目标分2分,取消评优资格。对放火引起森林火灾的人,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从重从严处罚。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在这次“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中,工作积极,认真务实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与表扬,并在本年终作为评优条件。

  总之,我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镇在年度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件,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特请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6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我镇在贯彻县“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方案中,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强宣传,制定方案,全面完成了百日大宣传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成立了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我镇按照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坚持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敬世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柏兵、武装部长(副镇长)杜洪辉担任,成员有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洪明、派出所范峰、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洪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权工作。

  活动时间(10月中旬至12月31日)

  我镇按照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分三个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为第一阶段,镇组织宣传车四次,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同时印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书写各种标语300余副,利用广播宣传25次,特别是两所中小学,与学校直接挂钩,实行包包责人制。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10月22日至12月22日为实施阶段,我镇上下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做到了21个行政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并每个行政村组织扑火队伍25至30人。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所负责的班全体学生的监护人。

  奖惩制度

  我镇要求,在辖区内,“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中,凡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扣减年终目标分2分,取消评优资格。对放火引起森林火灾的人,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从重从严处罚。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在这次“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中,工作积极,认真务实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与表扬,并在本年终作为评优条件。

  总之,我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镇在年度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件,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特请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

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关注森林防火,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群防群治氛围,根据省林业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农户活动(以下简称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森林防火,保护绿色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12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掌握了解起草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重点宣传《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三)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大力宣传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居环境的影响,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全民进行森林防火科普知识、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重点宣传进入林区、景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注意的防火事项。

  四、活动安排

  (一)进林区。

  1.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张贴禁火令,护林员巡山播放森林防火小喇叭,向进入林区人员发送森林防火短信等。

  时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地点:全省林区县。

  2.在进山重要关卡设置森林防火码、森林防火劝导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进入林区人员扫码入林,并收缴火源、火种等。

  时间:清明节、“五一”、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

  地点:全省林区县。

  3.督促各地在森林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火灾重要防范部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语、设立固定宣传牌。

  时间:4月1日-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地点:庐山、三清山、井冈山、龙虎山、梅岭等景区。

  4.协调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在城乡公交车、旅游大巴等社会营运车辆上播放森林防火语音提醒、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

  时间:4月1日-30日,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林区县、重点风景名胜区。

  (二)进社区。

  1.举办一期林业防灾减灾暨森林火灾防治大讲堂,邀请全国著名森林防火专家,开展森林防火讲座。

  时间:5月上旬。

  地点:江西省林业局。

  2.通过与社区合作,在社区安全宣传栏、橱窗张贴森林防火主题海报;在社区管辖范围内设置有电子显示屏的场所常态化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在社区设立宣传台,向社区居民发放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材料、纪念品等宣传品,让更多的城市居民了解森林防火,关注森林防火。

  时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范围。

  3.布置一批有关森林防火科普知识、火灾扑救、安全避险知识、森林防火成果等展板,开展“5.12”宣传周活动。

  时间:5月10日至5月17日。

  地点:各地防灾减灾周活动集中宣传点。

  4.拍摄森林防火、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等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在全省广场、车站等人流集中地方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大范围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地点:全省范围。

  (三)进校园。

  1.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森林防火主题海报设计比赛活动。初赛以网络投稿海选的形式进行,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现场展示讲解,最终评出相关奖项进行集中颁奖及作品展示。以赛促宣传,在全省中小学生当中形成浓厚的学习森林防火知识氛围。

  时间:海选 7月1日-7月31日;现场PK赛及展示颁奖8月28日-29日。

  地点:全省范围。

  2.指导中小学校将森林防火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9月开设一节不少于1课时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向部分农村小学生发放一批书包、文具盒等森林防火宣传品。

  时间:9月1日-30日。

  地点:全省重点林区县。

  3.指导林区县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主题班会、黑板报评比等时机和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

  时间:9月1日-30日。

  地点:全省重点林区县。

  4.结合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指导中小学生与家庭成员签署《森林防火承诺书》,共同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时间:9月1日-30日。

  地点:全省重点林区县。

  (四)进农村。

  1.联合江西广播电视台“惠农直播室”制作一期防灾减灾特别节目,向广大农村传播森林防火等林业防灾减灾知识。

  时间:20__年5月上旬。

  地点:江西广播电视台。

  2.组织森林防火车巡回宣传深入农村,播报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

  时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林区县。

  3.在行政村主干道、村组路口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张贴警示性标语等,提示村民注意森林防火安全。

  时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林区县。

  4.利用乡村广播、固定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火灾案例等。

  时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林区县。

  (五)进农户。

  1.组织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用品。

  时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重点林区县。

  2.组织林长制“一长两员”深入农户,发放禁火令、森林防火宣传册、宣传单等宣传材料。

  时间: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林区县。

  3.联合重点林区乡镇政府,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融入“五好家庭”等争创活动中,评比表彰一批“森林防火好家庭”。

  时间:10月1日至31日。

  地点:全省重点林区县。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作为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和宣传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开展精准宣教。一是要把握重点时间。在森林防火重点期、“清明”“冬至”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提示森林火灾风险。二是要把握重点区域。对林田交错地带居民、旅游景区、林业生产活动区域进行重点宣传。三是把握重点人群。要发动社区、村委会、学校等力量,重点针对老年群体、中小学生、“痴聋呆哑傻”五类特殊人群监护人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

  (三)要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当地习俗特点,积极拓展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使宣传内容和形式更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森林防火宣传深入人心。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地要认真梳理总结每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经验,提炼典型宣传事例和优秀成果,及时报送宣传信息。请各设区市林业局在每阶段宣传活动结束后,将宣传工作总结材料、宣传活动照片(电子版)报送省林业局防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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