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管理制度
机构管理制度(通用32篇)
机构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本公司。
三、术语与定义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无法解决的事项。
3.2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
四、机构职责与管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其安全生产工作。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4.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企业一把手担任;
4.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副组长1名或多名;
4.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5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1.6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4.1.7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4.1.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4.2.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4.2.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4.2.4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劳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公司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4.2.7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2.8负责公司安全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机构管理制度 篇2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现场管理体系
为了实施本工程施工作业,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我公司准备组建现场管理部,组建本项目部进驻工程。并且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制,“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本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的宗旨,现场项目经理部本公司安排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其职责承担经营管理施工、技术、物资供应、安全、质量管理,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联系工作、汇报情况、处理业务关系,并做出好处理各类事情书面记录,向建设方、向公司汇报,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完成。
同时还明确了现场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务。后方班子必须全力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做好项目经理部配套工作,及时按现场项目经理部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种材料设备的提供,不得随意调动现场项目经理部的各职能人员,确保本项目的完成。
第一节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的配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机械管理、文明和安全管理各一名。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项目部所有人员都有多年的施工经验。
第二节现场管理体系
为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施工队长为施工队的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工程部主管为统管所有项目的负责人。
一、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工程师必须向施工队做好施工资料的移交、技术交底工作,施工队长应详细阅读移交的所有资料,了解工程范围、进度、质量等要求,组织调配好自身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工具,并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等工作。制定《现场施工资料交接单》,施工队长签收,资料交接人也要签署。资料不全、不符合资料的,施工队长有权拒收;屡次不符合要求,交接延误时,施工队长必须书面向工程部主管报告。
2、开工前施工队长应尽可能根据所得到的资料,及早发现施工图纸、施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问题,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工程师提出,由工程项目经理牵头各相关方沟通、协调,以达成一致,如所协调的内容超出工程项目经理权限的情况,需工程部主管做出协调安排,如不能达成一致,将按原施工图纸、施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所有问题及执行情况形成确认记录。
3、开工前施工队长应有计划的在各施工岗位上配置满足施工要求、满足进度要求的合适数量的施工人员及施工工具,并将施工各阶段、各单项工程所安排的施工人数、单项工程负责人等信息(名单、上岗证、身份证及照片)填表提交给工程项目经理。
4、施工队长每天必须根据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汇报下一个工作日的施工计划供工程项目经理审批。
5、工程部主管根据工程资料清单,负责对内、对外各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为各施工工地工程项目经理完成工程实施提供后勤保障。检查、监督、各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情况,监督公司流程的执行情况,审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
6、工程部主管按项目进行《项目实施报告》,每半月一次向总经理书面汇报工程进度分析报告,每月一次书面向总经理、财务主管汇报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在3周以内的每周汇报一次)
7、现场管理制度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岗位,明确个人职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的合理性,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严格履行其对整个工程的监督、控制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的责任,履行对各施工相关方协调、沟通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流程,收集、整理工程资料。有权指派施工队长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由于变更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减,其增加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核算。
8、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所涉及的各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由现场踏勘结果所产生的技术方案、设备材料配置、施工图纸负责。并负责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队长进行技术交底。
9、施工队长在各岗位上安排的施工人员、负责人员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情况特殊,需要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工程项目经理同意。如发现施工队长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单项工程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继续到岗,如施工人员、单项工程负责人仍不到岗,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等责任后果由施工队长负责,损失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施工队长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设备、材料、仓库管理和安全管理(仓库、安全管理员暂由工程项目经理兼任),其负责人不得变动。如发现施工队长擅自更换设备材料仓库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由此造成得损失由施工队长负责,损失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项目经理有权更换不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同一人无论任何原因受到三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项目经理有权要求对其更换,公司内部员工按公司规定处理,施工人员的更换,由施工队长负责在被更换人的岗位处重新安排新的施工人员,新安排的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不得低于被更换的施工人员。施工队长受到五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项目经理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施工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现场考勤制度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并向工程部主管提交每日考勤。
2、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无故不请假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施工现场需向工程部主管汇报,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4、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工程项目经理请示(施工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通过施工队长向工程项目经理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5、病假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书。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工程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工程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加班由工程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单。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批加班调休。
7、无故旷工一次记行政警告一次,连续旷工三天者按三次行政警告处理。
四、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以《开工令》为准)起至竣工之日(《竣工报告》为准)止每周五上午在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开工时间举行。
2、每次例会由工程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有商务助理、各施工队长、仓库管理员。工程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为了保证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各自发言内容,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工程项目经理无权限决定的,报工程部主管批准。例会中已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5、由项目助理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归档,会议中要总结前期工程的情况、工程进度的偏差情况、设备材料到货及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法、问题解决时间、解决问题的负责人、遗留问题等。并责成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五、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3、做好施工现场每次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
4、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考勤记录、进出仓库记录、设备材料使用(维修)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沟通(电话)内容记录、施工(安装)记录、测试记录、各项监督检查记录等所有施工过程记录及为以后维护提供所需信息、依据的记录,并由工程项目经理提交项目助理归档。
5、项目助理负责督促工程项目经理提交工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版本的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人员安排记录、考勤(处罚)记录、行政警告记录、例会记录、沟通协调的记录(包括电话沟通时解决和未解决的记录)、工程联络单、变更单、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变更文件、施工图纸、进出仓库记录、设备材料使用(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各工序质量检查记录、单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整的施工进度表、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内测报告、整改清单、工程质量评比记录、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交流记录、施工(安装)记录、各阶段(单项)测试报告、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含各阶段偏差分析)、施工队评审报告、施工队工程量结算报告、项目风险总结报告的.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
6、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收集保存到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货物到货情况记录,以便工程完工后编写竣工资料。
7、项目助理负责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8、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六、施工现场主材、辅材、仓库管理制度
1、原则上辅材统一承包给施工队采购,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质量把关;商务部只负责采购主材。
2、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队长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工程项目经理核查施工中所需主材、辅材的需求情况并应尽早提出,避免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
3、对于涉及到变更或增补的主材、辅材需求计划由施工队长根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要求、实际材料采购情况和工程需要协助工程项目经理提出采购计划。由施工队长、工程项目经理签字以备存查。
4、变更或增补的主材和需我司购置的辅材的到货时间由商务部根据采购周期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确定送达施工现场时间。
5、因材料计划出现问题导致材料购置有误或者造成数量多余,责任由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共同承担。有误或多余材料归公司所有,但有误或多余材料折半价后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由于相关负责人把关不严导致材料质量不符、购置有误或造成数量多余等经济损失,根据情节在单位内部进行处理。
6、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施工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材料节约有依据,对剩余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办理退库手续,对于不能退库的,要注意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7、未经工程项目经理允许,严禁任何人偷拿或变卖施工材料、施工剩料、施工废料,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等额5倍以上的经济处罚。
8、任何人发现施工现场设备、材料有异常时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汇报,由工程项目经理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异常未汇报者,经查实将记两次行政警告,工程项目经理未做处理的将进行公司内部处理。
七、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大小、设备材料多少,仓库要选择可以防盗、防潮、防尘(对于开箱无保护的设备有此需求)且足够大的独立房间,并设专人管理。
2、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把设备、材料质量(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关,坚决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场。无论工期是否紧张,对于商务部、施工队提供的设备、材料要检查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对于某些无质量证明材料的产品,要求商务部出具的合格证明,由工程项目经理保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不能及时退货的要妥善保管。
3、仓库实行专人管理,由仓库管理员(暂由工程项目经理兼任)负责,仓库管理员对任何设备、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出库,登记进帐,做到帐物相符。填写材料入/出库单。材料帐册必须有出/入库日期、出/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施工队自带的所有工具、材料等也应进行登记,并经工程项目经理确认。施工队离开施工现场或工程结束离场时,其所带的工具、材料等必须经工程项目经理和仓库管理员核准后方可带离施工现场。
5、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6、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工程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7、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工程项目经理需要对材料仓库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记录。
八、施工过程中的其他管理
1、工程签证管理
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种提交的工程或费用签证应由提出人签字;工程部主管、工程项目经理及监理公司(如果有)进行初审签字;设计院(如果有)、财务主管再审签字;甲方相关人员、总经理终审签字。有上述四方签字(如果有)的工程签证方为有效,否则不能进入决算。
2、变更管理
工程过程中,设计变更及施工范围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设计变更应根据变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时由相关提出人员书面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工程部主管、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改,施工范围、工程量变更应根据变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时由甲方、施工队长或工程项目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工程部主管、监理、甲方、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看变更图纸及文件,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对施工队长进行技术交底,施工队长负责将变更图纸及文件分门别类分发给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落实施工。
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支持工程师)应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得到甲方、监理的签字确认,变更费用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交涉商定。
3、施工结束后,施工队长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时组织清场,将临时设施拆除,剩余物资退场,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检查。
4、工程项目经理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施工队长、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作。
机构管理制度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两名,其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
二、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发生变化时及时行文。
三、公司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主管经理、生产主管经理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及安全保卫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工会、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
五、安委会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等),并监督落实。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方面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对全体员工及各级领导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6、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制订新的工作要求。
7、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8、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措施。
9、组织、制定并实施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0、负责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并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相关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对预防各类事故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机构管理制度 篇4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跨线桥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并履行监理职责。
2.管段内所有跨线桥施工报验必须履行检查签认手续,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在桥梁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跨线桥施工安全的监管职责。
4.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跨线桥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构、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的和投入的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跨线桥施工审批程序,并现场监督跨线桥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和主要环节。
5.监理工程师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做好施工作业和既有线路的安全防护。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跨线桥施工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检查巡视等进行检查和签认。
7.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作业对既有线路质量安全和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存在重大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8日
机构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三、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机构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的副总经理等高管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负责分管责任,公司总经理委托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主管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生产安全处处长、行政人事处处长、设备保全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制造分厂厂长、水泥分厂厂长、销售处处长、质控处处长、供应处处长、职工代表
1.3安委会职责:
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1.3.3审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3.4研究和审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1.3.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1.3.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3.9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1.3.10其他方面。
2、公司设立生产安全处
2.1生产安全处在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管领导为公司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3生产安全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3.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3.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3.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安委会
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生产技术处
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机构管理制度 篇7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机构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平安,规范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平安生
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进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平安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规矩、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平安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平安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江西省平安生产条例》
4平安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平安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平安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平安管理。
4.1.2平安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平安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平安工作方案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平安生产技术项目。 4.1.3.3平安生产投入状况。
4.1.3.4讨论和审定公司有关平安生产的`重事件项。 4.1.3.5催促落实消退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打算平安生产方面的其他重事件项。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厂办 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4.2.3.1监督、贯彻执行平安生产的法律、规矩、规则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加公司平安生产决策
4.2.3.2参加制定并催促平安生产规则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平安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
4.2.3.4发觉事故隐患,催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准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4.2.3.5开展平安生产宣扬、教导和培训,推广平安生产先进技术和阅历。
4.2.3.6参加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平安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平安设施的审查,催促
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4.2.3.8参加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2.3.9帮助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举行统计、分析。 4.2.3.10法律、规矩、规则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工作。 4.2.4人员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受。 4.2.4.2必需经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4.3工作仔细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平安管理的需要。 4.2.4.4认识国家平安相关法律规矩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平安规则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学问。
5管理要求
5.1平安生产委员会
5.1.1确定公司平安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平安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组织开展重要的平安检查和活动。
5.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专题会,分析和把握平安生产动态,确定解决计划。
5.1.4搞好平安生产工作总结。
5.1.5建立、健全平安机构,支持平安工作,指导公司的平安生产。
5.1.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讨论打算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
5.1.7公司其他重要平安工作
5.2厂办
5.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参加编制公司平安技术措施与方案计划,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常常深化现场了解把握平安生产状况,查找平安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5.2.4协作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学习、培训。 5.2.5监督现场的作业平安,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急作业许可。 5.2.6定期举行平安生产考核。
5.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举行处理和教导。
5.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催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平安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
《安委会平安专题会议纪要》
《杭州哇哈哈集团吉安生产基地平安管理网络图》
机构管理制度 篇9
培训机构秘密是培训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立足、生存及正常运营的基本条件,保密是每一位员工的重要行为准则,培训机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保护培训机构秘密,并制止他人窃取、泄露或者散发培训机构的企业秘密,培训机构不鼓励员工拥有与自己职责无关的好奇心或者任何不恰当的探听举动。培训机构秘密包括培训机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三方面。
1.培训机构技术秘密包括:培训机构特有的各方面的'诀窍、知识、经验;未公开的教学内容;培训机构独特的运作方式;
2.培训机构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或客户要求培训机构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培训机构的业务计划、规划、方案、意向等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部分;培训机构的资产负债、预算决算、资金调度等财务方面的秘密;
合作伙伴或者宝宝的地址、电话 ,培训机构与合作伙伴的分歧等商业秘密;
3. 员工个人隐私包括:
1)、员工的薪金收入、持股份额;培训机构实行员工个人经济收入保密制度,员工本人不得公开自己的经济收入,也不得询问他人的经济收入)。
2) 、员工日常生活中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培训机构秘密的载体及传播媒介包括:
A、 各种光、磁记录存储载体、包括各光盘、磁盘、磁带等;
B、各类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载体包括报告、文件、档案、注册登记表、保证书、备忘录、通讯录、会议纪要、草稿纸等。
C、 员工不得秘密窃取、夹带上述载体或用通讯工具向外界传培训机构秘密。
如发生泄密情况,除将当事人辞退外,还要追究其培训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
机构管理制度 篇10
1、机构设立:
省指挥部——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逐级设立安全管理(监理)机构。
2、省指挥部和总监办职责:
省指挥部负责对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监管。其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时转发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根据工程进展和季节性施工特点即时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审查投标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与参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依据法规和合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协助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
5)监督、保障安全生产费的正常使用和支付,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驻地办职责:
驻地监理办负责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全方位、全工序、全程、全员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驻地办主要负责人对所管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驻地办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2)编制安全监理计划,依法依规组建安全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执行施工安全规范和标准。认真做好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及时将考核结果送省指挥部备案。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和风险管理基金挂钩。
4)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加强巡视检查。组织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关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
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总监办和主管部门报告。
6)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防控,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维护好事故现场。
7)负责及时、真实、准确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建立安全监理档案,主动接受省指挥部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及时反馈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
1)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2)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和省指挥部、驻地监理办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理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3)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安全操作规范到岗、安全警示宣传到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条件审验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安全技术交底制、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安全费用保障制、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安全操作规范制、班前班后讲评制、工地安全例会制、专项方案评审论证制、安全隐患排查制、安全信息反馈制、事故应急处理制、防护用品和设备安全查验制、意外伤害保险制、安全检查考核制、安全生产奖惩制等。
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足额配备具有资格的专职安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工作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具体组织实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强施工安全自检工作,强化现场和细节管理,开展全工序、全程、全员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6)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工作,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和机械设备安全查验,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爆破、高空作业、悬臂浇注、高墩、高边坡、大型模板、大型吊装以及跨铁路、公路、管道、电缆等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认真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7)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预案演练,按规定报送事故信息,配合有关方面妥善做好事故现场救援、事故现场处理工作,事后向省指挥部和相关部门递交书面报告和整改措施。
机构管理制度 篇11
第1章、总则
第1条、新进人员培训宗旨是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的概况和规章制度,能更快地胜任新工作。
第2条每位新进入企业的员工必须参加企业的入职培训,接受熟悉企业整体情况的培训和部门基本技能训练,从而了解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及企业的整体运作,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及方法,从而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3条、新进人员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在职员工调岗培训,还包括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和兼职人员的培训。
第2章、培训计划
第4条、入职培训应按人力资源部门的招聘计划和新员工入职情况来制定。
第5条、凡新进人员必须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岗位培训。
第6条、岗前培训需要帮助新进人员介绍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解说《员工手册》。
(2)说明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安排并介绍培训期间的指导人员。
(3)参观各部门,了解各部门情况,介绍负责人和同事。
第7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五大方面
(1)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2)企业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
(3)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4)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及一些约定俗成的内容。
(5)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技巧培训。
第8条、按企业发展状况、工作环境及程序,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分为企业整体培训、部门工作引导和实地培训三个阶段。
第9条、整体培训最重要的是传授各种知识,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五大内容
(1)企业状况:发展历史、经营现状、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目的、历史使命及行业地位。
(2)企业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
(3)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市场上同类产品信息及其生产厂家的情况。
(4)新员工未来的工作岗位要求及特征,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事项。
(5)企业规章制度、纪律、道德规范及礼仪规范要求。
第10条、接受整体培训后,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提供给该员工未来的技术技能培训、实地培训的负责人,以便他们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的培训。
第11条、部门工作引导重点在于让新员工学习未来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应在以下五方面加强新员工培训:
(1)工作态度与服务理念。
(2)掌握未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3)未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工作方法、时间管理技巧及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
(4)与其他同事的协调、配合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5)介绍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部门成员、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本部门与该部门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项及未来部门间的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12条、实地培训即为在实习期,让新员工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指导人员仅在一旁示范和协助,尽量让新员工自己去操作练习,待新员工完成后再告之其应改进的地方。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加深印象、加快进步的速度。
第13条、分支机构的培训可与实地培训有机结合进行。
第14条、部门培训的负责人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水准。
第15条、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将新员工录用后的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为提高实地培训指导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担任人员一定的奖励。
第16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兼职人员的培训,包括工作岗位职责、职业精神、信念、规章守则、职业操守教育和励志类教育等培训。应侧重于工作岗位职责方面的培训,使其适当了解企业组织概况、经营方针以及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第17条、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经审核被给予准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准不参加培训。
第3章、培训实施
第18条、培训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全权负责。企业主要领导须参与新员工入职培训,并负责部分内容的培训工作。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相关部门的骨干都有责任协助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工作。
第19条、关于入职培训时间的规定
(1)入职培训的整个过程一般要持续三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延长或缩短。
(2)集中培训的时间应安排合理,提前计划并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受训人员。
(3)实地培训时间应与企业的作息时间一致。
(4)参观培训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确定后应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门。
第20条、关于培训方法的规定
(1)理论知识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普通讲座的方式。
(2)专业技能培训采取实地培训的方式,到实习工厂、车间、部门实际操作和练习。
(3)企业认知培训可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受训员工根据讲师和培训组织者的安排实地参观考察,并在参观后提交《参观感想》或《参观报告》。
(4)在入职培训过程中,尽量让新员工多接触工作中的实践知识,多提供参考资料和视听教材,多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受训员工要将培训的感想和认识做出记录,提高他们的观察、记录和公文写作能力。
第21条、关于培训内容的规定。
(1)对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生产经营管理系统要重点介绍。
(2)对各部门的职责、权利、工作内容等要做详细介绍。
(3)要对企业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仔细说明,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发薪方法及日期,晋升制度,休假及请假规定,员工福利制度,作息时间及轮班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处分办法,劳动合同协议,聘用、解雇规定,在职员工行为准则等员工管理制度。
(4)要保证新员工清楚地掌握了工作性质、责任,真正掌握了业务知识。
(5)要对新员工的责任心、效率、效能意识重点加强培训。
(6)要训练新员工的礼仪修养,养成礼貌待人的良好习惯。
(7)要让刚毕业的新员工意识到校园生活与企业生活的差别,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8)要培养新员工尊重知识、尊重时间、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9)注意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利益优先的意识。
第22条、为了让新员工从多个角度了解企业的职能部门,在入职培训期间,可把新员工安排到不同的部门去实习,考察其能力和能适应的部门,并为员工正式定岗提供依据。
第23条、结合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对新员工提供必要的生产安全指导培训。其应达到的目标包括:
(1)新员工对自己的福利及生命安全放心,从而能安心工作;
(2)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善意合作的基础;
(3)可以防止在工作程序上的浪费,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4)可减少因员工受伤补偿的费用和医疗服务费用的支出;
(5)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信誉。
第24条、安全培训还包括企业商业机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在入职培训过程中,对新员工要灌输保守企业机密的意识,并把《企业商业机密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同新员工签订。
第4章、培训评估
第25条、每开展一项培训项目,应及时检查新员工的培训效果,由培训指导员或讲师负责。检查方法包括测试、现场操作等。
第26条、培训讲师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评定出新员工的测试成绩,并登记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测试成绩表》上。培训测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正式录用的参考依据。
第27条、因故未能参加测试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以转正。
第28条、每项培训结束后,培训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培训意见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调查表》与测试试卷一并收回,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参考依据。
第29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调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效果,分发调查表,由用人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填写后收回,作为评估长期效果的参考依据。
第30条、将以上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的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相关企业领导,作为新员工录用转正的参考依据。
第5章、培训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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