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矿石买卖合同书
土矿石买卖合同书(精选11篇)
土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7.2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30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4.1、矿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为90%以上,25-30的比例不得超过10%。
4.2、矿石质量:供应的铝矿石203含量≥60%,综合/
=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准价280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90%,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5元/吨,附水超过8%,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矿石/以6.0为基准价,当合同期内供矿量≥4000吨时,单价为280元/吨,/每增0.1,单价增1元/吨。当矿石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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