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精选30篇)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十大期间我园区消防安全稳定,按照消(x)1号文件工作方案,在园区组织开展十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根据要求开展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制定工作目标和组织机构
积极围绕十大消防保卫战开展良好的消防环境,在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宣传消防意识,坚决不发生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加强消防保卫工作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有各领导为组长带领工作小组。
二、工作任务
1、全力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部署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7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7月至9月,按照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每月重点检查危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并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并上报镇派出所和安监所,确保在十大开幕前整改完毕。10月,对检查有火灾隐患企业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全面召开消防重点企业和危化企业安全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宣传防范意识,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并有各园区管理员逐户到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宣传工作和责任制的签约。
3、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与疏散演练。7月,联系企业确定开展演练企业,7月至9月安排2-3家防火重点企业或人员密集型企业开展演练。演练开展邀请安监所和派出所相关人员参加和指导,并要求开展演练企业做好记录,演练完成后做好总结工作,以书面报告交我公司做保存。
4、积极组织义务消防员和开展日常宣传。8月,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指导和消防培训演练工作,了解和实际运用消防器材,掌握应急知识和逃生知识。7月至10月要求各园区检查人员每日开展督查工作,对自己各区域企业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巡逻。
三、工作要求
党的十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公司要坚决贯彻落实镇政府文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大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严肃纪律,履行职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
各工作小组要按划分的范围履行消防安全保卫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消防安全保卫效能。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2
一、健全组织机构
认真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示批示、安排部署,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为主要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和业务,协助抓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及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3.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定期召开本单位消防工作例会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7.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注重防火防灾工作,在干部职工的培训中,把消防安全生产知识列入必修课程,明确学习任务和要求,根据当前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现场实践内容,让每位干部职工在学习中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利用安全例会、学习大会,教育干部职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防范意识及讲授有关防火知识,告知在火灾发生时应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如何逃生自救,如何参与救助等知识,让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三会(熟悉消防器材,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3.借助电视、LED显示屏、宣传海报、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平台,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更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到防火防灾的部署中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方案,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四、应急保障
1.应急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
3.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五、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计划的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六、工作要求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本着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的原则,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具体,自查自纠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年终将依据所签订的消防责任书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此项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追究对此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把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抓好抓实。
4.各单位要制定年度消防安全检查督导计划,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及隐患整改档案。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车辆和公共设施安全,快速处置地下停车场车辆自燃等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该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QG/HBYT063-20__应急管理程序、《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突发事故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车辆自燃,造成火势迅速漫延,焚毁周围车辆及公共设施,以及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下停车场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白彦华
副组长:董银良、谢勇
成员:谭晓东、袁志华、段海军、李淑辉、陈军海、毋建宾、李冀凤、贾秉宇
2.1.2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由物业公司各部门经理组成)
组长:白彦华
成员:董银良、谢勇、谭晓东、袁志华、段海军、李淑辉、李冀凤、贾秉宇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电话:2782
应急指挥组联系电话:2729,2752
2.2指挥领导组小组主要职责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总指挥白彦华统一指挥,书记董银良、副总经理谢勇协助,协调各部室根据分工要求进行组织扑火工作。现场救火指挥由谭晓东负责。
(a)组织、指挥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
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地下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2.1应急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传达物业公司指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初起火灾、交通突发事故的预警和指挥引导消防车辆、工程救护车辆、医务救护车进入现场救援处置。
(c)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d)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e)负责现场的指挥,及时搜集灾害及事故信息、掌握现场变化情况,组织协调各类事故及灾害的处置。
f)确保各个部位应急指挥系统的协调统一。
(g)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3、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
3.1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设报警组、
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援组、救护组、现场保卫警戒组5个组。)
3.1.1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报警组及职责
a)报警组
组长:贾秉宇
成员:李贝贝阴娟娟
b)报警组职责
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首先迅速向110、119、120指挥中心报警;二是立即向物业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汇报,三是及时向中控室汇报。
3.1.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a)疏散引导组
组长:毋建宾
成员:代玉平、李磊、程久东
b)疏散引导组职责
相互配合,沿出入口疏散或沿楼梯(安全出口标识)快速有序地组织疏导地下停车场被困人员撤离,避免拥挤、踩踏。
3.1.3抢险救援组及职责
a)抢险救援组
组长:陈-军海
成员:倪云峰、赵海涛、张军
b)抢救救援组职责
利用固定、移动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切断一层火源(电源);启动排水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3.1.4救护组及职责
a)救护组
组长:李淑辉
成员:李冀凤、吴开新、金永芳
b)救护组职责
迅速救护受伤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区域接受治疗或救护。
3.1.5现场保卫警戒组及职责
a)现场保卫警戒组
组长:谭晓东
成员:黄尊亮、张志强、苗建超
b)现场保卫警戒组职责
当遇到不法分子对地下停车场重要设施实施破坏时,值班人员按照分工,在制止破坏的同时,迅速报警,并负责安全保卫警戒和交通管制与疏导。
4、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的火灾的特点、原则及应急救援
4.1地下停车场火灾特点
4.1.1火势蔓延快,烟雾大,危害重。
4.1.2由于地下层较封闭,火势容易急速向上层蔓延。
4.1.3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4.1.4扑救难度大。
4.2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灭火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快速疏散;内攻为主,外攻为辅,内外结合进攻;合理布置力量,选择正确灭火路线;固移联动,高低结合;集中力量,迅速灭火。
4.3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应急救援
4.3.1消防安全事故救援
4.3.1.1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中控室、110报告,如有伤员报120抢救伤员,负责现场保护,查看车况,防止发生火灾。
4.3.2消防事故救援
4.3.2.1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做到报警、扑救、疏散同时进行。
4.3.2.2报警组迅速向中控室、119报告。
4.3.2.3抢险救援组迅速切断或关闭引起次生火灾的`装置,实施初级扑救。
4.3.2.4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地下停车场被困人员尽可能利用自带湿毛巾、围巾、口罩等捂口鼻弯腰低姿前行。如有伤员,以安全救护人员保护伤员撤离为先。
5、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终止
5.1事件结束后,迅速检查伤员送至情况,清点参加应急人员及物资,派出人员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事件终止。
5.2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机构人员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重大突发事件,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市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发生的Ⅳ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区级应急响应同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主要包括:(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自有停车场(区);(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自有(租赁)停车场;(三)社会化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含化工园区配套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停放区)等。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系统管理,统分结合。实行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1.5 风险评估
辖区目前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两处,分别为济南宁博运输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宁博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1日,注册资金3000余万元,现有职工115人,现有运输车辆67辆,其中罐车67辆,罐体为不锈钢车辆17辆,罐体为铁质车辆50辆。全国内范围内经营,主要从事危化品道路运输业务,介质主要包括汽油UN编号:1203,年运输量300吨,柴油UN编号:1202,年运输量9000吨,原油UN编号:UN1267,年运输量1000吨。现有驾驶员55人,押运员46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义务消防队员30人。公司自有救援车辆2辆,车号:鲁A7L5L2 ,鲁AL9368。停车场有消防车,消防沙池、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备设施。
山东华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3层1309室,专用停车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搬倒井西侧(搬倒井立交桥南侧),占地面积35亩,整个区域划分为3类易燃液体停车区域和2类1项易燃气体停车区域。企业现有员工25人,其中驾驶、押运人员(双证)20人,监控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有3人,分别是法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企业拥有自有车辆30辆,其中牵引车有9辆,重型罐式半挂车21辆,所有营运车辆均办理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承运人责任险,并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罐车定期进行检测,安全技术条件符合相关要求,且所有营运车辆均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并由专人进行车辆监控管理。主要运输危险货物二类一项、三类;压缩天然气(UN编号1971)。专用停车场内设置灭火沙池2个,35Kg推车式灭火器9台,8Kg干粉灭火器10台。消防沙桶10个,消防掀6把,消防斧4把。停车场已设置专用车场停放区域明显标识,限速牌,车场管理制度,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语标牌。
综上可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主要停放的是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由于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且易发生二次事故。
1.6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发生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Ⅰ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 指挥部组成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办公室)暨济南市市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是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应急领导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其他指挥工作;区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作为应急工作调度长,代表区委、区政府统筹调度全区应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市中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1.2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区政府请示市政府启动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专职副主任。
主要职责: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实施;
(3)及时向区应急委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4)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5)负责事故信息接报,传达领导指示;
(6)对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区应急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7)协助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做好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加强舆情控制,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媒体编发相关新闻信息,加强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沟通和协调。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所需相关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鉴定的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伤亡人员的待遇审核及执行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等交通设施。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护队伍对伤员实施医疗救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有关指示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建立有关应急专家档案,组织协调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协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恢复;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指导本预案的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内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事故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相关医保费用结算事宜。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进行事故现场警戒并组织人员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实施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相关责任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
市中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
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企业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处置方案并实施搜救;协助企业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做好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
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负责恢复、保障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电力供应。
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停车场管理单位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和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配合等。
2.4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区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救援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1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制定现场行动方案;
(2)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执行本级人民政府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的救援命令;
(4)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人员;
(7)实施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调用和征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决定;
(8)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9)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10)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4.2 应急救援职能小组职责
(1)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消防救援大队、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综合协调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种救援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2)治安保卫组。治安保卫组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水务局、市中交警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
主要职责:确定安全可靠避难场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事故现场周围地区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做好交通工具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负责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控及逃逸人员缉捕工作。
(3)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防疫等应急工作;及时为事发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必要时,组织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通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及电力供应保障等,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5)污染监测组。污染监测组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气象监测,确定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开展事故现场周边环境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
(6)善后处理组。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保险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接待有关事故伤亡人员代表和家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处理;做好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待遇支付工作;负责事故受害单位和群众的财产理赔等工作。
(7)通讯新闻组。通讯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通讯新闻组可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对外宣传发布方案,决定发布内容,负责对外宣传发布;联系相关媒体采访;做好新闻舆情监测,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及灾后处理等信息编发;落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5 专家咨询机构
各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扩大。
3 预警与预防
3.1 预警预防行动
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监测网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负责,实行常规和动态监测和预报。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相关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做好预防工作和应急准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建立应急救援配套制度,与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信息监测与报告
相关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信息,要及时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事发单位在实施先期处置的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救援,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现场情况;
(3)事故可能或已经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继续实施救援所需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 预警级别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预警(红色):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Ⅰ级事故及险情。
Ⅱ级预警(橙色):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Ⅱ级事故及险情。
Ⅲ级预警(黄色):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Ⅲ级事故及险情。
Ⅳ级预警(蓝色):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Ⅳ级事故及险情。
3.3.2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原则上Ⅰ级、Ⅱ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Ⅲ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Ⅳ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4 应急响应
4.1 接警与处警
(1)接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时应做好事故详细情况信息记录,对接报事故影响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情况进行初始调查、评估、判断,初步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和所需应急响应力量。建立并保持与事故现场及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的联系。
(2)处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初始评估判定为Ⅳ级以上的事故,应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区级应急响应。
(3)报警及记录。报警及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报告的事故信息;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信息;事故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趋势的研判信息;事故对周边社会环境影响趋势的研判信息;需提供应急支持信息等。
4.2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同时确定或预测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向区应急委办公室和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4.3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
4.4 分级响应
Ⅰ、Ⅱ级响应:指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响应。响应行动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服从省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指发生较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服从市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Ⅳ级响应:指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启动本预案,响应行动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救援。
在应急响应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正在执行应急预案的调整、变更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决定。
4.5 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区应急指挥部按预案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经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开通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事故专家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根据应急救援组、有关部门和专家建议,研判救援力量,确定救援方案,通知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随机待命,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或专业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增援力量。
(6)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上报情况,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7)需要市内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请求。
(8)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按照区政府或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6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区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立即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对事故发生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并做好以下响应。
4.6.1 抢险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范围、危险程度等情况,及时调集有关部门、人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等参加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组按照分配任务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同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参加救援。
4.6.2 现场监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事发地派出所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4.6.3 信息传递。设置合理、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采用合适的通讯器材,明确各部门、各应急组织、医院等有关应急机构之间的通讯联络方法,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威胁到公众健康安全和财产损失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和公众发出警报。同时,利用应急广播向公众发出紧急通告,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通讯新闻组支援。
4.6.4 医疗卫生救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助和现场医疗处置工作。根据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请求,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护组支援现场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5 交通管制。根据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需要,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可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申请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治安保卫组支援。
4.6.6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必要时,对应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4.6.7 群众疏散和防护。现场应急指挥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防护工作,主要内容为:企业应当与区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实施治安管理。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治安保卫组支援。
4.6.8 工程抢险。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调集有关力量,负责对事故毁损的公路、电力、供水等实施抢修,保证事故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支援。
4.6.9 物资保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支援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支援。
4.6.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全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时,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其他社会力量支援。
4.6.11 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污染情况,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必要时,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污染监测组支援。
4.6.12 现场应急终止。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状况符合有关标准,已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必要时由通讯新闻组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信息。
5 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指挥部通讯新闻组为事故信息发布的指定部门,本着及时、公正、适用的原则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所有事故信息在发布前需经区应急指挥部核准。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区应急指挥部善后处理组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受伤人员医疗救助等,保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6.2 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省、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6.3 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快完善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网络系统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健全区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及备用方案。
7.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区政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指定特定的地点,用于存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危险物品及其相关设备,并依法及时处理。
7.3 应急队伍保障
在以市中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的基础上,区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
7.4 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交通运输职责部门组织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5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掌握我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做好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6 资金保障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
区应急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各种形式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8.2 培训
区应急委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应急管理综合培训。指导开展社会志愿者培训,不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专业培训,切实提升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8.3 演练
区应急委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积极参与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总体预案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并按照相关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9.2 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9.3 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时临阵脱逃的.;
(4)盗用、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9.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5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制定xx街道x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排查“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确认xx街道的“三合一”场所的范围,摸排“三合一”场所的数量,下发《火灾隐患告知书》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张贴集安全常识、安全生产12忌、逃生自救于一体的宣传资料,努力实现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2、对乱拉乱接电线、安全通道上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三合一”场所,联合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三合一”对象整治台帐。
二、建立消防安全网格体系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消防安全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1、一级:(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领导小组:
街道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同事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调度监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协调解决各项事宜。
2、二级:(社区、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主要责任人:
3、三级网格由社区(村)主任按本年度社区级三合一场所分片网格,落实分片包干人员,落实楼栋负责人,落实资料备案人员,制作分工负责表格,于4月15日前上报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办公室,存档管理。
社区根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方案,组织人员,按照全覆盖、全参与、零容忍、全过程、见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隐患,签订责任状、下发隐患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4、安监站
三、安监站成员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负责排查技术指导,及时到各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全体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各社区“三合一”整治行动,落实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并到三级网格“三合一”场所抽检。并负责所有资料的收集与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四、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
五、整治要求:
1、根据专项行动时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时间段全面排查,在熟悉摸排情况的基础上,分上、下半年分列隐患台账:火灾隐患台账,锅炉隐患台账,电梯隐患台账等;
2、实名登记,规范安全责任状填写:责任状一式两分,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并要求对责任状进行编号;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3、隐患告知书上墙: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选项统一,一式两份,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并当面贴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提出督助整改时间。
4、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要求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组织员工学习落实。
5、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的要求,限期整改,挂号督办对“三合一”场所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给上一级网格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复查仍达到要求、街道负责上报区消防大队,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6
根据《含山县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暨天然气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庆承国
副组长:赵昌斌 徐兴钊
成 员:张丹祥 郭德祥 钟从举 王成新 丁祖国
王 啸 陈善广 谷伟晶 朱兴权 刁杰华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1、本次检查重点排查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物资仓库等人员、物资相对集中的场所和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物。
2、学校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资料台账是否健全。
(二)检查重点
1、行政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规,管理台账是否健全。
2、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学校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并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职尽责;学校是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和对教职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参与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达标。
4、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运行管理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室、微机室、档案室、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建筑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情况;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特别是学生宿舍疏散通道能及时确保畅通的.管理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煤气罐、(我校无天然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7、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情况。校内建筑条件差、耐火等级低的公共建筑物是否列入计划进行有重点、有步骤地改造。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电器防火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动员,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我排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18日)。组织专人大排查、建立台账,如实填写排查人员姓名、时间、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整治阶段(10月19日至10月30日)。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学校坚持实行“零容忍”,要逐条列出清单,逐条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的方案、责任、措施、资金,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学校火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开展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努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全力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把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整治的重点。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并“定人、定时、定责”及时整改隐患,并及时进行复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师生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深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必要的消防技能操作和火灾现场逃生训练,使学生掌握学习、生活中的防火、灭火和疏散自救逃生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含山县仙踪中学
20xx年10月30日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 刘艳霞 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摸清小生产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明确和落实小生产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生产企业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小生产企业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产加工作坊。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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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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