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通用9篇)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找范文就来 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________%,追加商品换货率________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2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达成以下合同。
一、代理方式:甲方向乙方供货,并授权乙方为甲方系列产品在行政辖区内的特约代理商。
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履约保证金元,其中元为押金,元为货款。
三、乙方的年销售总任务为______元,大写:______,月销售任务为元,大写:______。乙方单季销售额超过万元的,超出部分,甲方按销售额的______%向乙方返利。
四、乙方应做出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书,并严格遵照计划书开展业务。年度内,乙方新增可供货药店不得底于家。
五、产品供应与验收
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区域代理合同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元。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的%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
6.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六、付款方式
1.正常订单乙方款到后甲方发货,特殊订做或大量订单甲方要求50%的预付款到帐后备货,全款到齐后发货。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七、退换货
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接受无条件退换货。
八、违约:如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即视为违约。如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
1.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订货。
2.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月销售量。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牌商品,或仿造甲方产品。(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4.乙方不能保证甲方产品专有权的保护(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5.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6.乙方未遵守甲方的经销商制度,向代理区外发货,搞恶性竞争等行为。
九、合同签订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十、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参照原合同续约。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设备区域代理销售签订如下协议:
一、设备基本情况
1、产品: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区域: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_______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的该设备,并维护好“_______”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_______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台。
三、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_____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_______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四、价格
1、设备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_______市场承销代理结算价》执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市场销售指导价》进行销售。遇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_______%范围内。
4、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五、订货、发货及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六、质量要求
1、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质量由甲方负责,保修期_____年(以产品质量保证书为准)。
2、保修期内若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对产品造成的损害除外)由甲方负责更换设备或者进行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客户回访及超出保修期之产品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1)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_____开发的信息;(2)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3)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4)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5)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
十、其他约定
1、法律管辖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对于补充协议,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外签订。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年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给甲方,作为订金。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________%,追加商品换货率________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
服装品牌区域代理协议书 篇7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店。
第六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七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 内全部店数_______%;
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_______家直营店;
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 特许区域
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 合同的期限及续约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_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十三条 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 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作重大修改;
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 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
第四章 培训
第十四条 初始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地点 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 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第十五条 后续培训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一、每年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 加盟店的培训
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 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章 支持
第十九条 前期支持
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开幕期间派驻人员车费、住宿、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人员帮助
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处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该店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0元/天的标准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店配置该部分员工而进行调配及协助乙方进行其他开店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则甲方按照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四、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在乙方店内协助乙方工作,支 持时间为_______个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支付。具体办法为:乙方每月_______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10日前按照乙方_______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以下列支持:
一、人员的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或及其加盟店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其调配人员,但乙方或其加盟店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或其加盟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或其加盟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该乙方或其加盟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加盟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二、协助乙方建立本区域内的培训体系,以满足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发展的需求;及时为乙方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乙方参加定期的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季定期指派代表检查乙方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第二十一条 工作指令
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
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的支持外,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因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
第二十三条 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不得底于附件二之规定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六章 统一形象
第二十四条 统一配置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 装潢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设计费),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装潢材料标准及材料明细、装潢价格见附件四)。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设备与物品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许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见附件五)、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见附件五)等向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二十七条 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须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五、客诉之发生不得至足以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六、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罚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七章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许可使用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
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权利作出如下限制和保留: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许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更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标”。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五、由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在该本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公益活动或为宣传“公司形象”、“某餐饮公司”品牌形象而参加的各类展会,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七、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公司商标”与品牌。
第三十条 公司商标的分许可
乙方无权将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公司商标”许可其特许店使用,由“公司商标”持有人对其特许店直接进行商标授权。
第三十一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或其加盟商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或擅自复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请求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三十二条 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八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义务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三十四条 诉讼权利
对第三人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诉讼;
七、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乙方及其特许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行事。
第三十六条 报告
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
第三十七条 诉前保全
乙方及其特许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证证据。
第三十八条 费用承担
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的赔偿金的,由甲方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条 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甲方知识产权侵权而对乙方及其特许店采取的法律程序,乙方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告甲方。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甲方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乙方及其特许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按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四十一条 其他诉讼
乙方及其特许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自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行为,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广告(促销)与费用
第四十二条 广告(促销)义务
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公司商标”,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费用。
甲方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乙方实施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广告发布。
第四十三条 广告(促销)控制
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对广告的控制,按照甲方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甲方的规定在本区域发布广告,乙方在本区域内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第四十四条 广告(促销)费用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或与其特许店共同承担;
二、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甲方及其相关代理商、加盟店共同承担。
第四十五条 广告基金
第十章 特许经营费用
第四十六条 加盟费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的加盟费。其中_______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万元为甲方指导乙方建立营运培训体系的费用,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接受甲方该区域特许经营代理权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四十七条 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
二、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前汇入甲方指定之帐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特许店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
第四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保证金。
一、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则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15日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十九条 结算与支付
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十一章 供货与销售
第五十条 供货押金
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供货押金。
第五十一条 货品采购
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
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五十二条 供货商之审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之供货商之资格、产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其所提供产品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则有权勒令其更换供货商,如发现乙方或其特许店之采购货品有腐烂、变质或含有毒、害成分等情况者,可对其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可直接取消其加盟资格并报当地卫生行政机关。
第五十三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二、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10日内补足。
三、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十四条 配送中心
在乙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在该区域建立配送中心,以降低该区域内各店货品采购之成本及控制货品采购之质量。配送中心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及其特许店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其每日营业情况。
第五十六条 财务报表
乙方应当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财务软件系统。
乙方应当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报送乙方及其区域内各店(直营店、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一、乙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各特许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会计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许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六、本区域内各特许店的合并报表。
第十三章 分特许
第五十七条 分特许权
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权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
乙方行使分特许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五十八条 市场开发计划
乙方应当竭力拓展本区域市场,尽可能实现对市场的充分开发。经双方对本区域市场的认真评估,确定以下市场开发计划: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月内,设立_______家直营特许店;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三、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四、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发展新的加盟店;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本区域所设立的直营店数量不得超过其特许店总店数量的_______%。
第五十九条 加盟商和加盟店
乙方可在本区域内招募适合的加盟商,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即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企业法人。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规定对特许店的选址进行调查与评估,其营业面积应该在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特许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一般不应少于_______米。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图纸设计及装修标准进行装潢,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 分特许合同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分特许合同及合同附件,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第六十一条 合同审查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甲方审查备案。
甲方在收到该材料_______日内做出决定。经审查合格,甲方将委托“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送达乙方,分特许合同自“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生效。如“公司商标”持有人不予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分特许合同不生效。
甲方对乙方与加盟商之间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审查备案,并不表示甲方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对加盟商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第六十二条 加盟店的申诉
加盟店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对乙方终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严重影响到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诉5日内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的申诉,甲方保留作出决定的权利。甲方在处理加盟店的申诉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作出公正处理决定,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决定并按照该决定执行。但甲方该决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分特许合同的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六十三条 直营店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当在该区域注册设立餐饮有限公司,但不得将“公司商标”作为其餐饮公司的字号或字号的一部分。乙方设立的直营店应当作为该餐饮公司的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对其直营店进行统一的管理,不得对直营店给予特殊的优惠或方便。
第六十四条 安排
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均须对加盟商(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标准为依据。
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商标”,以保证加盟店的继续经营,但每家加盟店必须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继续营业行为必须符合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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