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精选6篇)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1
通过本次设备大检修工作,就我队在以下几方面,设备的日常维护、职工安全意识、责任心、技术等方面对检修工作做了如下总结: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推动检修任务的完成
为了保证检修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队及时成立了以队长武维新为总负责人的检修责任组,李宝望为安全负责人,李元奎为技术负责人,明确了检修的设备、检修所需的材料、检修进度、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质量标准化要求、以及检修的重点与难点。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检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做好了铺垫。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顺利完成检修目标,实行绩效和奖罚挂钩,推动了检修任务的顺利进行。
2、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各项挑战。
此次检修工作较以往三天的时间稍显仓促,面对时间短、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挑战下,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强领导,建立完备的检修系统。针对本次设备检修,明确职责,全面抓好施工管理,质量检验,技术指导,以及开停工的安全措施。
及早动手,进行细致周密的检修准备。提前在队内安排布局,列出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部件,对各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了详细而周密安排,并列入安全技术措施中,每班班前会贯彻,使职工深入了解。
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消除影响检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各种障碍。为保证检修安全、质量和工期,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积极性,明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验收标准。
3、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停产检修当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了严格、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把安全工作抓到每一个检修环节,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对人们容易忽视和麻痹的地方采取了强化措施。
4、严把质量关
为保证检修质量,每班由技术员下井进行现场检查、督导检修质量、安全、进度工作。针对检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请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现场解决,保证了检修质量,同时也是本队检修工学习的良好机会,通过本次检修工作,使我队检修工在技术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也使得日常检修中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为我队设备运行正常奠定了好基础,也为我队检修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5、及时保存检修资料,提高管理水平
针对历年检修资料,我们要及时保存,为方便日常维护使用,提高设备管理的水平。
紧张有序的设备检修工作在公司领导的英明领导下已落下帷幕,回顾如火如荼的设备检修工作,领导重视,指挥严密,政策配套是检修成功的前提;严格审定、科学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优化开停工方案,是实现高效检修的关键;现场监管严格,安全预案落实,是检修安全质量的保证;准备充分,是提高检修效率的基础;统一指挥协同工作,是检修工作胜利的法宝。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2
为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__〕65号)、《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__〕66号)精神,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4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58家,共检查特种设备4661台(套)(其中电梯4586部,大型游乐设施75套),气瓶20023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520处,已整改496处,整改率95.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5处,已整改15处,整改率100%,投入安全隐患整改资金160余万元;累计查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存在未取得许可、设备未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89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9份,对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16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强制送检1060只,没收各类气瓶209只,累计予以28.6万元的处罚。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领导,部署科学
接到“银川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和“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在我市开展“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整治机构,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整治方法,细化了工作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构建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归口抓,部门领导靠前抓,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局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特设科、稽查队,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代表112人召开动员培训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
“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点多、线长、面大、时间紧,为确保“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们始终牵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这个牛鼻子,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重点,贯彻于“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中,严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落实特种设备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查找监管漏洞和盲点,补齐监督指导安全隐患整改的短板。安排部署2269家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监管责任人;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认真实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逾期不整改安全隐患的16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电梯安全攻坚战结合起来,对前期发现的926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加强监察督办力度,责成各监察机构,监督指导隐患单位,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积极组织取得许可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协调检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保质保量完成技术把关,目前已完成917台电梯的安全隐患整改,还有阅海万家D区存在安全隐患的9台电梯,由我局牵头协调市住建局、自治区机电安全检验所、电梯安装、使用单位及楼房的开发建设单位等,制定了整改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现正在整改落实中。
三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保障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针对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及演练工作,对我市在用的75台(套)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使用集中的中山公园、阅海欢乐岛等六家单位,进行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了救援措施,补充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不足,规范了救援行为。
四是把“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与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银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联合银川市住建局、安监局等单位,对我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区,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和整治,现场监督检查了气瓶使用单位854家,检查气瓶20023只,强制送检超检验周期气瓶1060只,没收报废气瓶209只,立案处罚6起,打掉非法充装“黑窝点”13个,严厉打击了非法充装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9次,上街宣传16次,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17次,组织企业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钢瓶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33次,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的应急救援演练观摩活动6次,在17个公共场所长期、滚动播放“美丽中国梦,质监安全行”等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广泛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公布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8个,接受咨询六千余次,收到投诉举报210次,取得了积极成果,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意识薄弱。通过梳理“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比较普遍存在的是法人或者是主要经营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严重不足,只重经营,将安全生产挂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生产,违法经营状况屡禁不止。
(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快速增加,特种设备量急速增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滞后。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由20__年的799家增长到20__底的2269家,特种设备数量年增长率超过20%,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四、下步打算
一是争取在市安委会的组织下,与安监、住建、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将“特种设备百日专项治理活动”持之以恒的搞下去,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充分发挥我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的专业稽查优势,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便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和逾期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及黑窝点,净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业,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人、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三年内对现有和新增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人、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轮安全教育培训,对违规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溯源监管、电梯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长效动态监管新机制。保证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3
在我矿领导以及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地面机修队在机电总工、专业技术人员、机电队长的领导下,经过半月的时间,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了机电设备的年度检修任务,为设备长周期运行奠定了基础,为生产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为增效发展创造了条件。
现就检修工作做如下汇报:
1、工作面630/264型刮板输送机的检修
检修内容:检修机头、机尾过渡槽、异型槽、连接头、电机、油葫芦、挡煤板、铲煤板。(在地面机修房进行全部检查和维修。)
注意事项: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倒链、捆绑钢丝绳、电动葫芦);由专业人员对损坏的各部件进行加工,防止加工后的部件不合格,导致二次出井。
2、采煤机的检修
检修内容:液压箱部件、牵引传动箱、左右摇臂、截割部、电气控制箱。
注意事项:在拆卸过程中必须将滚筒用起重设备吊住,在维修过程中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维修工作,注意日常的维护与保养。
3、检修乳化液泵
检修内容:更换油、紧固曲轴螺丝、紧固对轮螺丝、更换柱塞杆。注意事项:注意日常的维护与保养。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4
一、特种设备
经统计,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1120家,拥有特种设备4121台,其中,建档气瓶152360只,压力管道总长74520米,承压类特种设备2574台(锅炉908台、压力容器1666台),比去年净增247台;机电类特种设备1547台(起重机械1100台,电梯208台,厂内机动车239台),比去年净增216台。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1、20xx年共办理锅炉安装告知104台,锅炉修理方案告知14台,热网管道安装告知约9500米;锅炉安装和修理验收45台;办理锅炉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各135台(包括补办)和128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和均由市局安全处和市特检中心办理。
2、配合稽查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20xx年共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2份,移送稽查队案件63件。据稽查队统计,20xx年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63件,处罚金额约33900元。重点查处对象为码头吊非法使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无证上岗案件。
3、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20xx年共发生四起码头吊事故,造成人员一死二伤,分别是德清县仁和砂场死亡一人,德清县华众货场码头重伤一人,龙山砖瓦厂轻伤一人和德清县新民桥码头码头吊设备事故。我们对以上事故均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4、20xx年我局着重做好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监管工作,做好台帐,督促企业做好压力容器的检验登记、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经统计,我县共有压力容器化工企业80家,压力容器764台,持证人员118名,全年未发生压力容器事故。
5、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技术服务工作。全年统计服务单位41家,主要帮助企业在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和修理方案、锅炉房布局,消除事故隐患和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受到企业欢迎。
6、配合市局对我县各充装单位的评审换证工作。今年我局配合市局对德清县掘达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德清县成功气体有限公司、德清县新溪塑化有限公司、莫干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和德清县民安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的评审换证工作,以及配合省局对德清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的评审换证工作。通过对这些充装单位的评审和督促整改,现已全部通过评审,等待换证。
(二)按照市局统一布暑,完成气瓶普查整治工作。
从去年底开始,我局按照市局统一布暑,开展了全县气瓶普查整治工作,通过对这项工作的不断总结和探索,从一开始的以收购为主托管为辅的方式,转移到完全实行收购方式来转换气瓶产权的固定充装制度。从气瓶的收购、刻录、登记和输入计算机等操作程度来完成气瓶的普查整治工作。截止11月底,累计收购和登记煤气瓶152360只,录入计算机111967只,报废1570只,登记率和检验率均达100%。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虽然已进行了一年,但此项工作还没有完全结束,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抓紧和督促各充装单位坚持此项普查工作不断地做下去。
(三)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
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是我局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在市局的统一布暑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特检中心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历时半年时间,通过我局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我县压力管道的普查和在线检验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市验收。截止11月底,普查压力管道企业420家,总长74520米。普查完成率99%;计算机录入率100%;普查准确率99%;隐患查处率100%。
(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
①切实加强自动扶梯安全监察工作。近年来,我省自动扶梯伤人事故屡屡发生,仅去年一年就发生了30余起,受害人大都为少年儿童,给家庭、社会造成了无法换回的巨大损失。省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尽快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我县经统计共有7家企业使用10辆自动扶梯,除2辆报停外,其余8辆均通过了市特检中心安全检验,能够确保安全运行。另外,我局又专门对各自动扶梯的使用单位转发了省局文件精神,要求安装“自动扶梯智能安全警报装置”。
②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省局根据今年上半年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情况结果,针对个别地区还有未报检设备,以及检验后发现的许多问题,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我县武康春晖公园在用一台自控飞机和一艘海盗船,经检查,该二台游乐设施已于今年5月28日通过省特检中心安全检验。但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我局已督促整改,该业主已向省特检中心报名,等待培训通知。
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我市某些地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甚至充装超期或报废瓶。
为此,市局要求各县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规充装情况严肃查处。按照市局要求,我科和综合科联合开展了一次对煤气公司计量、质量和安全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充装超期或报废瓶,但发现了5只非自有气瓶,我局当场责令整改。我县从去年底开展气瓶普查工作以来,虽然普查工作已通过市局验收,但我局监管工作一直没有松懈。我县充装单位能够按规定办理气瓶产权置换和注册登记工作,并能有效地对这些煤气实施正常的维修和检验工作。
④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近来国内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固定和移动式容器泄露、爆炸事故频发,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具体的整治要求。经检查,除了德清县新溪塑化有限公司和德清县万正商贸有限公司拥有各一辆危险化学品罐车外,其余均由供货单位提供罐车。而以上2家公司罐车均通过安全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驾驶员和押运员也都持证上岗。我县的危险化学品罐车能够做到按规定使用。
⑤开展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压力容器爆炸、压力管道泄漏事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仅我省从今年1月份以来就发生四起压力容器爆炸和压力管道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和27人中毒。为此,我局立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明发56号文件《关于立即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检查。这次检查,共检查13家企业,15台锅炉,67台压力容器。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家,未办理登记手续锅炉2台,压力容器31台,未持证上岗企业5家。其中对问题严重的二家企业德清县新梅化工助剂厂和漂莱特公司分别责令停产和行政处罚措施。对其他四家企业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⑥认真开展我县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普查和监管工作。根据省质监局浙质锅发[20xx]215号《关于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将普查和监管情况及时上报市质监局。经普查统计,我县共有9家单位列入重大危险单位,累计锅炉10台,压力容器10台和压力管道4500米。我局将对这些单位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⑦我局按照县安委会和市质监局的要求,认真开展了20xx年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分别对辖区内涉及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宾馆饭店、超市、公园游乐场所、煤气、城市燃气管道和豆腐作坊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未经检验和登记、无证上岗和安全隐患现象分别作出处理和整改。
(五)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除了特种设备本身质量的好坏外,还取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能力。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为了做到以上要求,我局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今年的培训工作在稽查队的配合之下取得了很大成效。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参加人员名,比去年的574名增加了%,对降低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做好我县重点企业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的监察和服务工作。
今年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新建和扩建技改项目较往年增多,从而相应的特种设备数量也有较大辐度增长,这些项目有:德清县绿能热电有限公司2台75吨锅炉和约70000米热网管道;升华拜克公司700吨麦划畏技改工程(压力容器)和热网管道改造工程;德清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在用管道工程;升华拜克公司热电厂、中能热溻有限公司和华颜热电厂共新增1台75吨锅炉,4台35吨锅炉和2台20吨锅炉;德清县振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的cngt加气母站。我局对以上几大工程的特种设备均按规定给予安装告知和监督管理,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以上工程按时保质竣工。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5
一、全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上半年排查摸底情况
截至目前,我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37家,其中使用单位128家,生产单位9家,设备总数1011台,其中锅炉50台、压力容器150台,电梯656台、起重设备134台、厂机17台、大型游乐设施4台。
二、上半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精神,合理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年初,根据省、市质监局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会议精神及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为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根据会议精神,结合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系统、全面的对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明确监管责任,细化责任人员
根据市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分局召开专门会议,并研究出台了《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实施方案》,将监管责任按照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划分进行层层分解落实,确定相应的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各股室再落实到每一名监管人员头上,明确了特种设备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及电子档案更新情况。截至目前,137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中有130家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132家单位更新了电子档案。下一步,特监股将继续完善这方面工作,实现承诺书100%签订,电子档案100%更新。
(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根据市质监局《阳泉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阳质技监发[20xx]19号)文件及区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政发[20xx]6号)文件要求,分局召开专门会议,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出台了《阳泉市城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分局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出动执法人员589人次,161车次,共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7家,检查特种设备1011台,共排查出隐患112条,已消除隐患94条,其余18患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分局将对排查出的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开展 “回头看”工作,确保100%整改到位,不留一处隐患死角。
(五)“知责、履责”活动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的通知》要求,分局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全局深入开展“知责、履责”干部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一岗双责”和监管责任“三落实”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领导和干部以及每名监管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让责任意识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
(六)强化重大节假日、会议期间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上半年,在“两节、两会”期间,分局积极组织人员安排时间,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了不间断排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同时,分局还结合五一小长假等节假日,对商场、超市、酒店、狮脑山公园、南山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实施等特种设备进行了重点排查,主要检查了在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维保及应急演练情况等,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七)特种设备各类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上半年,分局按照市局及区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依次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移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氨制冷装置专项整治”、“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压力容器安全大检查”等六个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分局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将医院、洗浴行业、气瓶充装企业、小作坊作为重点排查行业,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及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定期检验情况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小作坊是否存在使用“土锅炉”“煤气发生炉”等情况,将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医院7家、洗浴类企业3家、气瓶充装单位2家,超市商场11家、大型游乐场所2家,发现的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未发现使用“土锅炉”“煤气发生炉”的情况。对于重点设备,分局专门派出四个检查组,对设备危险性大、使用频率高以及危化冶金行业、电力行业等11家重点单位的53台重点监控设备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八)开展了警示约谈教育活动
上半年,分局先后组织了“电梯维保单位警示约谈会议”、“公众娱乐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约谈会”、“高层住宅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警示约谈会”等三次警示约谈教育活动,分析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通报了电梯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以举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通过约谈,强化了企业的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九)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市局及区政府“安全生产月”有关通知精神,分局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20__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积极深入开展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一是在6月16日上午,分局在阳光广场参加了区安委会统一组织的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共展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展板3块,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多条,发放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材料及画册1000余份。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20日,分局联合阳泉北国商城有限公司及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一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场共有2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现场观摩。6月26日,分局配合市局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北国商城举行了电梯困人应急双盲演练。通过两次演练,提高了电梯应急救援水平,强化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共同的安全主体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分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先后开展了“3·15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宣传活动” 等活动,先后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既宣传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又强化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1、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无安全责任感,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构成一定威胁。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模以上、效益好的企业安全管理明显好于私营个体企业以及停产半停产企业,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3、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些企业缺乏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岗前操作培训,尤其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知识及有关法律了解不多,这些人为因素无形中加大了事故隐患的产生。
4、个别企业未能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
四、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工作压力依然很大,任务依然很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对没有落实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隐患或仍然存在的严重隐患,报告区政府。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批整治一批,决不留有后患,坚决扫除隐患整治的死角和盲区,确保隐患督促整改率100%。
2、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强化特种设备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对上半年发现的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培训。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6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自开展“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截止10月底,我局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46人次,先后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4家次,电梯维保单位32家,没有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辖区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起,同时督办县局案件3起。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专题部署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按照市政府《20xx年钦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我局分别制定实施了《钦州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钦州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排查与整治方案,并专门出台我市《20xx年“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为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组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电梯维保市场较为混乱的情况,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监督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组织行政及执法人员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专项检查,检查电梯维保单位32家,对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立案查处了3家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高我市的电梯维保质量。
三是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钦州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储运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强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管理相关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是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
先后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联合市市政局对两县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许可率、充装和检验人员持证率、气瓶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同时联合企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检查充装单位27家次、检验站4家次、其他经营单位5家次,督办两县局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3起。
五是组织开展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排查
组织开展了中秋节、“两会一节”、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重要公共场所如商场宾馆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及观光车辆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逢市级重大接待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值岗,做好相关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加强节假日值班和安全信息监控,发现情况能做到快速响应。
六是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中,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坚守安全底线,服务企业发展。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主动指导和协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管科室和执法人员缺乏,特种设备量大且增加较快,无法适应监管需要。
二是市辖各区没有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利于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xx“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质监发〔20xx〕5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xx〕44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xx〕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xx〕108号)等文件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继续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治。
三是突出抓好电梯行业监管工作。随着钦州经济快速发展,电梯数量增长较快,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下一步继续将电梯的安全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四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落户钦州的重大项目,继续做好提前介入、宣传指导、服务跟进,确保项目特种设备的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顺利推进,避免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发生,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获证单位以及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工作,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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