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市场信息沟通工作,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公司对市场的动态变化做出迅速反应,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市场信息沟通方式
信息沟通管理工作由市场部负责,销售分公司协助完成。市场部及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信息反馈制度。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市场部,以便公司针对市场动向做出迅速调整。
(一)日常情况:口头、电话、传真。
(二)紧急情况:口头、电话。
(三)定期沟通:依照《销售人员信息反馈表》、《顾客意见征询表》、《客户回访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
二、信息反馈制度
1、《销售信息反馈表》
针对整个市场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分为周、月、季度进销售信息反馈。营销人员在各阶段中定期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及信息搜集,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按要求送交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2.《顾客意见征询表》
针对一般顾客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各季度中不定期进行调查,并于每季度末前一星期内送交市场部。(重大问题须随时报告)。专卖店及商场销售人员将以书面或口头提问的方式知道顾客填写《顾客意见征询表》后传递给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填写《顾客意见处理报告》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4、《客户回访征询表》
针对代销商以及酒店客户的调查,由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定于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末5日内完成。市场部人员可以通过登门、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填写《客户回访征询表》,并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填写《客户意见处理报告》。
三、资料管理
信息反馈制度所形成的各方面资料,市场部由专人管理。
四、信息沟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凡对信息沟通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对市场和客户反映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出现严重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五、信息沟通考核制度
(一)提出“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一年内使公司获利者,年终酌情奖励。
(二)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一年内使公司获利者,年终酌情奖励。
(三)提供竞争厂商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年终酌情奖励。
六、本制度每年修订一次。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企业在管理上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信息社会及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厂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必须借助于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这就要求企业本身要注重信息化的发展,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籍以创造及巩固企业好的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必须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系统持续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
严格按工厂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4、按工厂年度宣传计划,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企业信息化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做到由浅入深,趣味多变。
5、按工厂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协助教育部门搞好教材、教师、教学环境的准备工作。
6、搞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各级政府及组织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力争取经济政策上的支持。
7、搞好企业各应用系统的选型、采购工作,其中软件的选型要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多比较,强调软件原厂商及实施商的技术实力与发展软件产品的适应性,追求软件的性价比。实施时,与软件原厂商、实施商、技术依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多交流思想认识,克服各种阻力。另外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以业务部门为主,树立服务的思想。硬件的采购到货比三家,追求性价比、实用性、安全性及扩充性等等。我订有效合同,搞好验收等把关工作。
8、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维护工作做到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9、办好企业网站,维护企业网页,同时对与internet的连接把好安全关(防火墙)。
10.搞好企业内部网的防毒作用,网络用机严禁私接光软驱,私自安装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
11.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12.把好企业上internet关,各部门确因工作需上网查询、发布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填写申请书,需经厂领导或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13.信息中心搞好网络管理工作,企业内部网必须把好用户及密码的关,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虚网划分及管理。
14.各部门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带电拨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得私拉网线,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别人的文件。
15.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人员真心专管,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涉密的计算机要经严格审查,并由经岗位保密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其计算机要设置口令。
16.网络及其他单元系统用机的软件安装及维护必须由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17.信息系统的开发由信息中心主持进行,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开发的平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避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发展正常渠道,对于有难度的开发由信息中心确认后可派专人进行。
18.信息中心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系统的应用,保证业务部门人员能正确使用系统。
19.IT人员搞好自己理论学习工作,平常有时间多看书,多交流,作好学习总结。
20.信息中心搞好全厂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硬件)的调研、选型、采购、实施、管理、维护(修)、调配等工作。
21.信息处理中心负责解答业务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并协助处理好问题,搞好工厂宣讲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对工厂的认识。
22.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设备调配之后,保证配置的完整性并作好封记,更新管理账目。
2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严格按需求或计划进行,验收时严格按合同设备配置清单执行,认真作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品负责退换。
24.信息中心负责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任何采购件必须转固定资产或入库,只有这样后才能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账,任何领用品必须开增值税发票,增增税发票及入库单办理账务。
第三章:内部电脑安全管理
随着企业生产节奏的加快和办公现代化,我厂使用电脑的车间、处室越来越多,现有电脑安装部位普遍存在防范措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而近期以来,地区高校内部和有关电脑经营公司均相继发生电脑被窃案件,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案件性质分析,电脑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重点侵袭的目标。因此,为安全使用电脑,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结合工厂情况,特重申加强内部电脑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电脑部门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电脑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电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电脑台帐,电脑软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三、电脑室内必须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
四、电脑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应做到人员离开后能够关窗锁门。
五、严格外来人员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脑室或操作电脑。
六、此通知下发后,各部门要对电脑部位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4
一、薪资制度
1、基本原则
1.1评定原则:以能力、贡献、责任为基础,按工作岗位和能力差异,确定工资级别;
1.2综合核定原则:员工薪资考虑人才市场行情、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核定;
2、薪资体制
2.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
2.2薪资结构: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三部分构成。(公司创业初期,未进行绩效考核前采用固定薪金制。)
2.3薪资体制:员工薪资采用月薪制,以当月公司规定的应考勤天数为基数,根据员工当月实际考勤天数算出月工资。
本月工资=(月应发工资总额/ 21.75)实际考勤天数;
2.3.1应考勤天数的定义:按公司规定,应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2实际考勤天数的定义:员工实际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3员工请假或加班按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制度核算员工工资。
2.4给付时间:每月8日发放上月1-30/31日薪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发放;
2.5下列各项金额可以从每月薪资中直接扣除:考勤扣款、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未结清的借款、公司垫支款项等;
2.6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谈论和询问他人工资,如发现工资泄密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0-5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立即辞退;
3、员工岗位工资
3.1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对照表,附表1;
3.2工资表模板,附表2;
4、奖金
4.1个人贡献奖,员工如对公司有特别的贡献,公司根据贡献的大小,酌情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个人贡献奖;
4.2年终双薪,公司按员工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及公司效益情况,在年终酌情给员工发放年终双薪,发放的具体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4.2.1年终双薪由公司在春节前统一发放,不得提前发放;
4.2.2在年终双薪发放之前离开公司的员工,含辞职与辞退的员工,不予以发放当年的年终双薪(内部调动除外);
4.2.3年终双薪的审批流程与工资表的发放流程相同;
5、工资表的制作与审批
5.1工资表统一由人力岗位的员工制作,为了统计与归档的方便,统一采用《工资表样版》格式;
5.2人力人员对当月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总部有关工资的通知文件及时作好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制作工资表;
5.3工资表于每月6日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公司于每月8日按审批后的工资表进行工资的发放(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复印件报财务部备案
5.4外地分公司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上报薪资文件到总部人力部进行审核,经总部人力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分公司于每月10日按审批后的工资表进行工资的发放,遇节假日顺延;一份打印,总部人力部经理签字后存档;一份各公司汇总表总部人力部经理签字后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5.6公司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后,财务人员保留银行发放记录;
5.8各人力岗位的员工必须作好工资表的打印版与电子版的档案保管;
6、个人所得税
6.1按照国家税法,公民的收入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各分公司必须根据当地个人所得税的缴交规定制作工资表,让员工如实缴交个人所得税。
6.2公司与员工所定工资标准,均为税前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己缴交,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7、通讯费
7.1目前只适用于销售人员,销售员如因业务需要申请通讯补贴,需向部门主管提交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生效。
二、福利制度
1、社会统筹保险
1.1公司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
1.2缴纳时间:自签署劳动合同后,由公司人力人员为入职人员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
险;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转移至公司者,公司将自其转移至公司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为其停缴;
1.3办理险种:险种为当地社保局规定企业必缴的社会保险险种,一般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公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1.4缴纳比例:缴纳比例由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共同构成,缴纳比例按当地社保局规定执
行,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工资中扣除,实行代扣代缴;
1.5审批流程
1.5.1各地新注册的公司,应及时将有关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与办事流程调查清楚,
如社保局规定企业必缴的险种、缴费比例、最低缴费基数等有关内容,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调查的结果及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向总部提交《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办理的方案》,经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的社会保险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1.5.2如当地的缴纳险种、缴纳基数、缴纳比例等政策发生变化,向总部提交《关
于公司社会保险办理的方案》并附当地社保局有关文件,经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的社会保险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1.6调动
1.6.1员工因系统内调动,产生编制归属变化时,可申请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
1.6.2由新编制归属公司人力负责人向总部提交《关于社会保险办理的方案》,经总部批准后予以办理;
1.6.3如编制变动,保险关系未转移,则由总部人力部通知其新编制归属公司其原保险缴纳的险种和比例明细,由新编制归属公司在制作、发放工资时予以扣除,双方公司定期进行有关账务处理;双方人力人员在劳动合同档案、社保档案中分别按要求进行记录。
2、体检:
2.1目的: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疾病预防;
2.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3体检项目:常规体检;(肝功五项、胸透为必备项目)
2.4新员工入职体检:
2.4.1新员工入职体验:员工入职,必须在上班第一个工作日,提交个人最近半年内的体检表;
2.4.2新员工入职体检的内容为:胸透、肝功能、乙肝的体检;
2.4.3新员工入职体检医院必须为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人力部指定的医院;
2.4.4新员工入职体检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
2.4.5体检不合格的,公司不得予以录用;
2.5公司正式员工的健康检查;
2.5.1公司每年第三季度组织正式员工进行体检;
2.5.2当年三月以后入职的员工可申请不参加体检;
2.5.3常规体检、胸透、肝功能、乙肝为必检项目,每年由公司人力部对具体项目进行规定;
2.5.4由公司统一组织的体验费用由公司承担;
2.6检查结果的应用:检查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取、存档,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公司人力部,人力成员对检查结果负有保密责任;员工的体检结果如有疾病,应早期治病;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5
日常工作制度
员工用机是指由公司统一购买并发放给员工使用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计算机设备(包括其外围设备)。
员工用机的软硬件标准和配置由公司统一制定。使用者应自觉爱护。员工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或自行安装更换硬件设备。不得安装盗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internet上下载的免费软件。信息中心将服务器上提供一些可以安装的免费软件。
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每一位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的信息安全负责。如果机内存放保密资料且操作系统为win98或win95等无安全认证机制的系统,应设置cmos开机密码。开机密码由使用者自己设置和保管。密码遗忘,用户自行负责。员工离开公司时,应事先取消密码,并通知信息中心核实后方可签离。
每一位员工应牢记自己登录公司网络的密码。密码不应放置在别人易于获取的地方,不得将用户名及密码转让他人使用。涉及保密文件的用户应每两个月改变密码一次。员工进入公司时,应填写上网申请记录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由信息中心开设网络登录帐户,电子邮件信箱和共享目录权限。
员工离开公司时,应到信息中心签离。经信息中心主任确认所有网络权限取消并签字后,员工方可离开公司。
每一位员工应积极主动的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内是否有病毒。信息中心将在所有客户机上安装防毒程序。每位员工在打开外部发送来的文件之前应检查是否存在病毒。在向公司网络服务器上拷贝文件之前,应确认文件不含有病毒。
内部网络系统的使用
每个人都有一个电子邮件信箱,地址及命名方式由信息中心统一制定。
电子邮件信箱应作为公司内部和与外部进行业务交流的主要工具之一。
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将放在企业内部网站的共享栏内。希望您在第一时间阅读其中的文件,这将会帮助您更快地得到所需信息。
各部门内部文件放在本部门共享的网页内,权限设置由相关部门填写“网络资源申请单”后经由信息中心设置。
所有计算机都连接网络打印,可随时进行打印。如有安装设置问题请与信息中心联系。
信息中心机房是内部网络的管理中心,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不得入内。
员工在使用计算机和任何网络资源时,如需帮助,可致电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热线:。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信息管理,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准确处理各类安全信息和资料,切实提高对安全信息的分析、统计、处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用安全信息指导安全生产和预防安全隐患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在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生产安全隐患、设备隐患、治安事件、管理问题、职工违章违纪及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
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2、准确性原则。各类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
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
第四条充分利用办公信息系统网络资源,通过信息交换中心,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传递安全信息,逐步实现安全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对安全信息的报道、反馈、处理等环节应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安全信息工作管理的闭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职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超前预测、超前防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重要信息,组织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公司安委会等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和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突发安全生产重大事件,审核或直接向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发生的安全重要信息。
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指导分管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审核分管部门日常向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安全重要信息;按规定参加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对分管部门安全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指导分管部门制订整改措施,掌握整改措施实施进度,督促危及安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第七条安委会职责: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综合分析,跟踪处理领导督办的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重要信息,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安监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反馈安全信息,按规定对公司各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八条部门职责:公司各部门是安全信息的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公司安委会报送、反映、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第九条信息主要来源:
1、安全事故信息;
2、领导干部监督检查信息;
3、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信息;
4、公司各部门检查发现、反馈的信息;
5、上级通报的信息;
6、其他信息(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等)。
第十条信息分类:安全信息分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安全信息
事故信息包括:行车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其他安全信息包括:严重威胁行车安全,劳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未构成事故,但对于行车安全有影响,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运输不畅,装卸车多,卸车困难;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上级通报的信息;各种安全报表资料;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活动安排工作小结,整改结果等)和其它有关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其中:事故信息为重要信息。
第十一条事故信息传递要求
1、行车安全事故信息
凡施工装卸作业、调车作业、轨道车辆故障中断行车的信息,货场部发生或收到后,要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在事发1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概况、初步影响范围、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监部,详细情况24小时内书面上报。
2、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不论原因、责任、伤亡人员归属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相关部门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委会,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工会)。
3、特种设备事故信息
发生严重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有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货场部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全部、质量技术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4、火灾、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1)火灾、爆炸一般以上事故,治安事件、交通(涉及人员轻伤)、中毒事故,公司安委会事发2小时内电话报集团公司安监部。
2)发生较大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重伤及以上严重事故苗子和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并于2日内书面上报。
3)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火灾大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公司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并于20小时之内书面上报。
4)发现或收到事故信息,除立即报告主管上级部门外,应向驻站民警通报和报案。
第十二条其它信息传递要求
1、发生或收到未构成安全事故,但对行车安全有影响,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公司安委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并在公司交班会上通报。
2、集团公司布置的安全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通报信息,公司安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上报信息处理情况。
3、集团公司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活动安排、工作小结、
整改结果等),公司安委会必须按规定时期上报。
第三章综合分析处理
第十三条信息的综合分析
1、公司安委会定期对本系统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等级管理和时效管理要求,纳入本系统安全问题库。
2、公司安委会结合公司的安全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和上级通报的信息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3、公司安委会每月定期对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月度安全分析报告(纪要)。
4、公司把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日交班、周大交班等会议及时进行分析。
第十四条信息处理
1、公司各部要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预测功能、许价功能、导向功能,把信息作为安全决策的重要依据,运用信息正确指导安全工作。
2、对安全信息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不弄清责任不放过;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过;不制定措施不放过。
3、针对安全信息反映的倾向性问题采取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强化控制等多种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各部门反馈的安全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反馈。
5、建立安全问题库,从信息的收集、分析到处理形成动态的闭环管理,保证安全信息畅通和有效利用,对上级通报、反馈的安全信息,公司各部要按要求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及整改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隐瞒、迟报、越级上报,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未按规定上报的信息分为漏报、迟报、错报。凡未上报视为漏报;凡超过规定时限上报,视为迟报;不符合完整、准确、质量要求者,视为错报。
第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公司安委会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行有效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的渠道和程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接受股东和社会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是指本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信息;
2、投资信息(包括对外合作等);
3、经营信息(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等);
4、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
5、股东大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
6、董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7、监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8、总裁办公会内容(决定等);
9、股权变动情况。(配股、增资);
10、股东状况(股东变动情况);
11、本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
12、对外担保情况;
13、股权担保情况(是指本公司的股东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对外质押的情况);
14、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15、重要合同;
16、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变化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等);
17、关联交易情况;
18、本公司分红派息情况;
19、下属公司经营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本办法规定的信息向给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开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条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信息披露应当遵守本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注意保守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代表,负责协调和组织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制度,参加本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八条证券管理部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职权。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下列信息:
1、招股说明书和配股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3、临时报告;
4、本公司对外的各种公告;
5、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
6、应当由董事会秘书披露的其他信息;
应当由董事会秘书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内部其他单位不得披露
第十条证券管理部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职权。证券管理部行使下列职权:
1、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负责本公司各单位信息披露的前置审批;
3、负责本公司各单位信息披露的备案;
4、根据总裁的授权和决定,依照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披露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的其他信息
5、收集、整理本公司各单位报送的信息;
6、应当由证券管理部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
2、新闻发布会;
3、招聘启事;
4、新闻报道;
5、商业广告;
6、印刷品、宣传品;
7、展览;
8、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
第十二条本公司下列情形的信息披露应当经过审批:
1、公告;
2、新闻报道;
3、新闻发布会、产品发布会;技术鉴定会;
4、展览;
5、商业广告;
6、宣传品、印刷品;
第十三条信息披露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申请,并将申请连同与所披露的信息有关材料在需要披露之日前3日内报至证券管理部。
2、证券管理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应立即报送至董事会秘书审批。
3、董事会秘书审查后签署意见并由证券管理部将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收到证券管理部转报的申请和材料后2日内做出意见。
4、董事会秘书对披露的`材料有疑问的,申请披露单位应当做出解释;董事会秘书要求修改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做出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批。
5、审批完毕后,证券管理部将申请和有关材料备案保存。
第三章信息的汇集和整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将本办法第一条信息所列的信息在发生的当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至证券管理部备案。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证券管理部应当由专人对各单位报送的书面信息进行签收。
第十五条发生重大事件时,各单位应当及时、迅速将信息报送至证券管理部。重大事件是指下列事件:
1、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着影响;
2、公司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
5、公司未能归还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公司发生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
7、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8、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要变化;
9、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有显着影响;
10、董事长、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11、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2、公司进入清算、破产状态。
第十六条证券管理部应设专人对汇集的信息进行保存,并且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及时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本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以及本公司其他单位和员工受本办法约束。
第十八条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必须保证公开披露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付连带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本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按照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
(一)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50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
(二)投资估算额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
(三)投资估算额大于1000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按照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工作;配合、协调完成信息化项目中施工现场各种计量、自动化、通讯网络节点、数据接口的联接工作。
第十条党群工作部职责:参加有关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项目培训组织与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后勤部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业务项目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项目各种业务问题讨论与处理。
(三)负责组织项目各种实施方案的讨论与确认
(四)负责组织项目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确认。
(五)负责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
(六)指派专人兼职项目文档员参与项目文档收、发、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项目用户测试、系统培训以及权限收集工作。
(八)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后勤保障问题。
(九)负责项目资金计划提报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
第十四条运营改善部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分别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审批、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通过后,由计财部进行项目立项,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组织项目招标;涉及企业核心机密的信息化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招标的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并组织发标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投标人应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能力与资质,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其他招标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控制在二十日以上;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条评标工作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不得少于2/3,成员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在党群工作部监督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定后,提出综合评标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确定后,运营改善部经请示主管经理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客户化开发的系统,项目实施合同须明确界定源代码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前项目实施方须提供详细的《公司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该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实施范围
(二)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团队结构、人员分工管理
(五)项目支持服务与质量保证
(六)项目变更管理
(七)项目验收要求
第四章信息化项目实施准备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后,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建立业务项目组,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包括:
(一)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经理;
(二)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三)涉及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四)申请单位、涉及单位以及运营改善部骨干专业为组员;
(五)项目维护相关人员为组员;
(六)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相关专业为组员;
(七)项目实施包含硬件采购以及网络铺设的业务项目组组员还包括运营改善部相关硬件专业以及硬件涉及单位相关专业。
第二十五条对于重大信息化项目要求业务项目组成员脱产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十六条业务项目组及项目实施方办公环境安全保密措施由运营改善部安全专业组织设计。
第二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撰写《公司信息化项目项目实施章程》,并向业务项目组汇报确认,该章程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整体概述
(二)项目组织机构
(三)项目实施里程碑计划
(四)项目实施策略及方法论
(五)项目文档管理
(六)项目问题管理
(七)项目计划管理
(八)项目保密管理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需求调研
第二十八条由项目实施方按照《公司信息化项目XX周双周滚动计划》(模板见附件一)牵头组织业务需求调研工作,调研确定的业务流程图由项目实施方绘制,业务流程图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组确认。
第二十九条需求调研过程中牵涉到跨部门、跨专业的业务问题由业务项目组综合组织讨论确认。
第三十条业务问题讨论过程中形成的结论采用《公司信息化项目会议纪要》形式发布(模板见附件二)。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综合整理需求调研情况,形成详细的《公司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需求范围
(二)业务流程
(三)功能需求
(四)性能需求
(五)运行需求
第三十二条《公司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需经过业务项目组讨论确认,并由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认可。
第六章信息化项目设计
第三十三条项目实施方在确认的《公司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基础上,对该信息化项目进行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制定《公司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和《公司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需求描述
(三)架构描述
(四)业务组件定义
《公司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数据设计
(三)组件设计
(四)用户接口设计
(五)事务类型及其管理
(六)错误处理
(七)限制、局限、约束
第三十四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应符合公司的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需要,满足长期规划,强调标准统一与业务系统间的纵向贯通与横向集成。
第七章信息化项目开发管理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开发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第三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实施方面临的各种业务问题通过专题会、协调会方式讨论研究解决,讨论形成的方案通过《公司信息化项目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第三十七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软、硬件工具由项目实施方负责进行培训。
第三十八条项目实施牵涉到与第三方系统接口的,由业务项目组协调第三方系统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项目实施牵涉有硬件购置或者网络铺设的,由业务项目组相关硬件专业组织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
第八章信息化项目测试管理
第四十条在完成信息化项目的各项功能后,由项目实施方进行内部测试,内部测试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制定该项目的用户系统测试方案,并组织系统功能测试。测试情况通过《公司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以及《公司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模板见附三)进行发布。《公司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测试概述
(二)测试环境
(三)测试过程
(四)测试结果
(五)测试评价
第四十一条对于测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详细记录《公司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测试中业务提出的变更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九章信息化项目权限收集与配置
第四十二条信息化项目用户测试的同时,由项目实施方设计系统权限收集模板,由业务项目组下发用户单位进行权限收集以及权限模板的填写。
第四十三条业务项目组收集各单位用户权限收集模板,汇总转交项目实施方,由项目实施方进行用户权限批导入,导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通知用户权限测试。
第十章信息化项目培训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实施方制定系统操作手册,并编制项目培训计划,大型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系统培训,一般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与项目申请单位组织系统培训,系统培训后由培训组织方组织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操作。
第四十五条用户培训中所提的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记录《公司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用户所提的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十一章信息化项目上线及试运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完成既定的设计、开发、测试、培训任务后由项目实施方编写《公司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该策略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上线组织体系及职责
(二)上线业务范围
(三)上线准备工作情况
(四)上线时间及工作安排
(五)上线支持流程及问题处理
(六)上线应急预案
(七)人员联络方式
(八)后勤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由项目实施方设计期初数据导入模板,由业务项目组组织期初数据收集,由项目实施方清空生产机数据后导入期初数据,并锁定生产机。
第四十八条系统上线试运行前,由项目实施方解锁生产机,由项目业务组通知涉及单位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项目实施方7*24小时支持系统业务开展,试运行问题通过《公司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跟踪处理,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十二章信息化项目验收及后评价管理
第四十九条依据项目实施合同,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分阶段共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分软件验收和硬件验收。
第五十条项目软件验收材料由项目实施方准备,准备材料包含且不仅限于:
项目启动阶段:《公司信息化项目实施章程》、《公司信息化项目里程碑计划》、《公司信息化项目组织机构及通讯录》。
项目需求阶段:《公司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项目上线阶段:《公司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信息化项目数据接口文档》、《公司信息化项目培训计划》、《公司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公司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公司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
项目终验阶段:《公司信息化项目实施总结》、《公司信息化项目双周滚动计划》、《公司信息化项目会议纪要》。
第五十一条项目软件验收过程中,首先由项目实施方向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提交项目验收材料以及《公司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四),经项目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按照项目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先后顺序签字确认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由项目实施方依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
第五十二条项目硬件验收由业务项目组以及项目实施方共同组织,首先项目实施方提交所有随硬件采购的软件及授权,经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核实无误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五)到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以及业务项目经理处签字确认验收。对于公司自采的项目硬件,由业务项目组组织相关专业与供应商进行到货验收。设备安装、保存在项目涉及单位管辖区域的,由项目涉及单位负责设备的保管。
第五十三条项目最终验收前,由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方做好项目维护交接,交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中KPI指标进行审定验收。
第五十四条项目阶段性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依据合同向计财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由计财部安排项目资金。
第五十五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运营改善部组织项目涉及单位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项目评价。
第十三章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
第五十六条对于已经确认的需求,后续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过程中因业务、技术等各方面原因需要变更的,由变更方提出《公司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经过变更方领导签字后提交业务项目组综合评审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业务项目经理签字后提交给项目实施方。
第五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收到需求变更申请后,进行技术、成本、计划的评估,评估可行的,由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生效,同时更改与该需求变更所涉及的所有验收文档。
第五十八条对于项目实施方评估有异议的需求变更申请,由项目实施方组织相关项目实施人员与业务项目组综合讨论协商解决。
第十四章信息化项目文档管理
第五十九条所有信息化项目文档按照《公司文件体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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