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精选8篇)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省市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结合xx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规模结构科学、产业支撑有力、仓储物流高效、指挥调度智能的重要医疗物资保障体系。
按照预防为主、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充分吸取前一阶段新冠疫情重要医疗物资保供的经验教训,着眼依然严峻的复杂形势,聚焦关键卡口部门、适当兼顾社会群体,确保应对突发紧急状况时,重要医疗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程度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指挥调度体系。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经信、区发改、区卫健、区市场监管、区商务、区财政、区公安、区交通、区民政、区科技、区教育、区应急、区外办、区国资中心、区工商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部门,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并根据常态化下保供工作需要,实行专班运行、分工负责,确保防疫物资急需供应。
如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负责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例会召集、生产组织、物资调拨、会商决策、运输协调、交办督导、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重要医疗物资统一调拨、调配和配送制度,调拨和采购物资联合鉴定,财政资金预拨付等工作制度。
(二)完善物资保供体系。按照省里提出的统筹布部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综合调度、统一指挥的要求,加快构建区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体系,提升区医疗物资统筹调配、精准管理、协同联动、常态保障能力。
一是保供物资品种。参考工信部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以及《省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市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确定的保供品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医用防护品、检测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及专用车辆、药品等五大类,覆盖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手持式红外测温仪、医学影像设备、核酸检测试剂等20类细分医疗物资品种(见附件1)纳入保供目录。
二是保供物资分级。根据医疗物资品种实施分类保供,将保供物资分为三级。一级保供物资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日常使用需求量大或紧急突发状况下急需调用的、易损耗、方便安全存储的物资品种,具体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
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免洗手消毒液、手持式红外测温仪;二级保供物资为疫情出现反弹,启用隔离点或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用于隔离点、检测点等防控人员防护需要的、除一级保供物资外的物资品种,具体包括医用隔离衣、医用帽、医用鞋套、医用防护面罩、含氯泡腾消毒片;三级保供物资为提供给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使用或不适宜长期储备的保供物资,具体包括医用酒精、核酸检测试剂、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负压救护车、口罩设备、熔喷布及相关药品。
三是建立区内保供企业名单。根据全区医疗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和实际生产情况,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优秀企业,梳理形成区级重点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名单,形成“医用保供+民用补充”“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的防疫物资保障机制。后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防控和诊疗方案更新、药品和检测试剂与设备研发等情况,对保供品种和保供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三)确定物资储备计划。在保供物资品种范围内,结合前一阶段疫情期间物资需求与实际调拨情况,制定物资储备计划,明确储备方式与规模。
一是物资储备方式。一级保供物资和二级保供物资,通过公开询价和市场机制,确定1-2家医药流通公司承储,以在常态化下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库存。其中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以下时,一级保供物资保持14-20天基本保供量储备,二级保供物资保持7-10天基本保供量储备;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升至
三级及以上时,在基本保供量基础上,按照实际需要加大一级保供物资和二级保供物资的储备量。三级保供物资由区物资保障一组根据重点卡口部门提出的实际需要,报经区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采购。
二是物资储备规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医用防护口罩x万只、医用外科口罩万只、普通医用口罩万只、医用防护服件、医用护目镜副、医用手套x万副、免洗手消毒液瓶、手持式红外测温仪只、医用隔离衣x万件、医用防护面罩20__只、医用帽1万件、医用鞋套1万副、含氯泡腾消毒片瓶的'实物储备规模。
三是签订承储协议。制订《区级重要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承储协议》,与承担实物储备任务的医药流通企业签订承储协议,约定储备要求、储备职责、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
(四)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督促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生产秩序。大力推广驻企服务、转产扩能、自研产线、科研攻关、材料替代、装备突破、数字应用等“抗疫生产”经验做法;积极谋划和布部门抗病毒药品、新冠疫苗、血液制品、诊断产品、医疗仪器设备和防护用品及相关配套产业链,加大医疗装备、医用信息集成系统以及医用芯片等关键零部件进口替代和产业培育力度。
(五)多渠道拓展保供物资来源。对于我区不具备生产能力、平时流通效率低、应急时急需的防疫药品,鼓励支持区级医药流通公司通过实物库存流通的方式加强储备。进一步完善应急状态下进口物资和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社会采购捐赠紧急调配机制,支持重点进口企业和重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医药应急物资进口采购。
三、响应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建立保供响应机制。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医疗物资需求的紧急和紧缺程度,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
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以下时,区物资保障一组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区级层面部门防疫物资保供,根据重要医疗物资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的物资保障,区政府不再统一供应。如遇突发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疫情变化,街道物资供应难以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一组提出物资调配申请,请求区里支持。
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及以上,物资供应紧张、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时,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围绕保重点单位、保重点区域、保重点环节目标,启动重要医疗物资统一调拨配送机制,对紧缺重要医疗物资实施调配管理制度。视情对有关紧缺重要医疗物资,依法依规启动紧急生产和应急征用。
一旦发生重特大疫情变化,我区重要物资储备难以满足需求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提出物资调配申请,请求市里支持。
(二)明确保供工作流程。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结合区级储备情况,负责统筹协调物资保供工作。
一是提出需求清单。区级重要医疗物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区级关键卡口单位(卫健、公安、城管、交通、边检等)以及各街道需要动用区级重要医疗物资时,向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提出需求清单,填制疫情防控物资申领会签单,明确具体品种和数量。
二是启动应急储备。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有关单位需求清单,及时做好审核汇总,并及时拨付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是组织生产与采购。根据需求清单逐项制定供需衔接方案,因时制宜做好防疫物资生产调控。启动重点医疗物资企业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生产、扩产、转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区外物资采购、捐赠,确保供应和需求最大程度匹配。
四是做好运输存储。委托区级医药流通公司负责紧急状况下区级医疗防疫物资的收储、储存、调配和运输。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做好运输保障,完善紧急突发状况下运输保障机制,确保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负责与市经信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市调拨任务、资金补贴和政策兑现等有关事宜。区财政部门根据保供工作需要,负责落实相关经费。区卫健委负责提出合理分类使用医疗物资的指导意见,并根据疫情趋势变化提供物资保供需求和调整建议。区经信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重要医疗物资生产,加强医疗物资产能产量库存监测。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企业资质证照的审查办理和应急审批,加强保供物资质量监管和规范指导。区商务部门负责应急状态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组织协调重要医疗物资进口和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区交通部门、区公安分部门负责运输保障工作。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落实实物储备补贴。根据区级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方案,落实年实物储备补贴资金(具体金额根据物资实际采购价格确定),主要用于实物购买储备资金、企业储备库存补贴(按照储备物资价值的7%给予补贴,用于弥补企业因承担区级医疗物资储备而发生的仓储、运输、保管及周转、报废等成本)。
二是明确资金拨付。区物资保障一组与企业签订承储协议作为财政资金拨付依据,企业库存储备补贴实行提前预拨。
三是紧急突发状况下,应急物资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参照市场同期价格,由区财政额外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建立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机制。对承储的医药流通企业所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不定期的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取消承储资格等相应措施。对疫情紧急响应期间各有关单位和承储企业组织应急物资、配合落实物资调配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企业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必要的防护物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常态化防控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避免恐慌情绪和哄抢现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按照x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坚持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三端协同”,建立实物储备、卫生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疫情期间储备和日常储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医疗物资需求波动,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不因缺乏医疗物资导致疫情反弹,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二次冲击。
二、保供原则
(一)属地负责,统筹保供。落实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级分类保供。要做好我办辖区民用部分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工作。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构建重点医疗物资产供销用服务链条,保障和促进全办防控物资供应链长期稳定。发挥市场主
体作用,加强与办外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做好重点医疗物资商业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重点医疗物资调得到、运得进、供得上。
(三)保障重点,确保急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物资储备、需求评估等情况,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等工作。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类保供,对供应充足的医疗物资,按市场机制调节供应,做到应保尽保、顶格供应;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依托市场主体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并按照《医疗物资调配暂行规程》,实行供需对接、统筹调配,做到“保重点、保急需;先一线、后二线”。
(四)平战结合,统筹平衡。分类分级建立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强化储备资源统筹管理,充实提高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备标准,确保一定的冗余储备,既满足战时急需,又兼顾平时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保供任务
(一)实行清单管理。参照上级医疗物资保障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办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需求,寻求多方合作,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链完整。
(二)实行分级储备。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办医疗卫生机构要
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办医疗物资保障组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品,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
(三)实行需求调配。当医疗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时,实施供需对接、产品调配,按照确保重点急需的原则,对重要医疗物资需求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办直办办等各部门报送的医疗物资需求清单,随行就市对外抢购紧缺物资,力保重要医疗物资调得到、供得上。
四、保供流程
当于都县或周边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接到办指挥部指令后,我办医疗物资保障组立即启动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着手抓好应急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一)抓好应急保供。由办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与办综合协调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防疫一线人员的数量,指导填写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开出物资调配单,尽快做好储备物资发放工作。
(二)抓好需求评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召开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会议,研判当前疫情蔓延态势,分析评估今后一个月内全办重要医疗物资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医疗物资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信息,部署开展我办应急医疗物资需求调查,商讨拟对外采购重要医疗物资品种及数量。
(三)抓好市场供应。根据我办重要医疗物资库存储备及市场供应情况,开设重要医疗物资线下供应站点,方便民众和企业购买。加强与县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的沟通联系,随行就市、下单抢购一批库存较少或紧缺防疫物资,依靠办侨联等群体力量,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捐献资金或采购物资,全力保障全办防疫物资市场供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加我办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主动谋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保供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全部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办财政局要设立医疗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及时采购储备到位、保供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侨联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乡亲捐款捐物。
(三)加强部门协作。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办疫情防控常态化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医疗保障组成员要组织落实保供工作,加强医疗物资储备监测,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提出保供需求、储备数量及调整建议。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小区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于疫情防控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消毒品)、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小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小区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小区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小区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小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罩
各部门按照上岗数进统计,原则按照每每天配备1只次性医罩进发放。罩每天由各部门安排专到资产处仓库进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并经事处进核实确认。
消毒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领取和使,主要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于、肤消毒。各部门按照上岗数进统计,每发放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于桌椅、标键盘、门把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到资产处仓库进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签字盖章。
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小区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银体温计。学处安排专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家庭个体温计数量进发放,同时提供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和消毒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罩专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安排专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线作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部门应指定专统负责与小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进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发放、登记等管理作。
3.各部门要建单独收发台账,针对罩等防控物资,使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于办公、服务经营。
5.小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作纳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财政部门安排610万元用于我县作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为做好我县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需确定一家合法经营医药等防控物资企业作为本县医疗应急物资承储企业,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为各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配送急需的药品防控物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储备工作原则和目标
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与所委托的承储企业对医疗应急物资(包括药品、消杀品、防护用品等)储备按照实物储备,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和储备企业医疗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在我县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时所需要的常用药品及防控物资,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民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储备内容与数量
根据我县实际及多年来在突发公共卫生处置工作经验,并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要求,制定储备新冠肺炎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要的常用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控物资清单(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可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在原来常用药品及防控物资清单的基础上与承储企业协商后适当调整储备的数量,调整后要上报县分管领导和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三、承储企业确定和签订协议
(一)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者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
(二)通过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入选我县委托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的条件,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邀请市卫生健康委的一名领导到巴马县指导,组织自治县财政局、审计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对网上报名的企业进行筛查评审,确定一家承储企业,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或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备案。
(三)签订承储协议,明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与承储企业双方职责。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承储企业后,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配送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1.承储企业职责
①承储企业负责提供储备场所、管理人员、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养护和保证货源;
②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要悬挂统一的标牌;
③要成立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储备物资的检查更新、养护工作;
④在保证符合国家GSP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储备仓库规范化建设,设置标准货物架(库),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帐,做到进、销、存实物、标签、帐目相符;
⑤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⑥每月向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报告一次应急物资调用和库存情况。
2.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职责
①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将应急医疗储备专项资金拨付给承储企业,专款专用。
②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对承储企业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综合管理和监管。
四、储备与调拨周转方式
(一)储备方式。由承储企业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拨付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和要求,对医疗应急物资(包括药品、消杀品、防护用品等)储备按照实物储备的方式,实行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和承储企业医疗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在我县域内突发新冠肺炎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时所需要的常用防控物资。
(二)周转调拨方式。
1.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要及时采购补齐储备(医疗器械部分则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求,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调配部分到医疗单位作日常使用)。
2.储备物资轮库管理。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与承储企业协商确定。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医疗卫生单位协调,根据需要接收轮库的部分防护物资(医疗器械部分则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求,可调配部分到医疗单位作日常使用,如出现损坏单位自行补上)。
3.储备物资轮库审批。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次轮换后卫健康局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4.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由承储企业自行确定储备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要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并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对急抢救药品、防控耗材等物资进入近效期或损毁的由承储企业自行处理。
5.加强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的管理。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到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归集户,自治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动态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与承储企业合同到期后如不再续签,承储企业则把我县还储备的医疗物资结算为资金后退回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归集户。
6.动态监管。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县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体改股,办公室主任由黄英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宝海同志兼任,成员从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体改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财务股等抽调,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合同内容参与委托承担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汇报承储企业运行情况。
办公室下设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应急物资承储企业专家评审小组(详见附件)。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承储企业报名。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制定入围承储企业的条件和评审标准,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在巴马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5天。有意入围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的企业须在20xx年12月10日18点前到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体改股报名(递交评审材料)。
(二)评选承储企业并签订合同。20xx年12月15日前,由评定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应急物资承储企业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入围承储企业的条件和评审标准对拟承储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筛、评审,最终确定一家企业作为我县医疗应急物资承储企业,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与承储企业签订储备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两年,两年后视承储企业任务完成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
(三)拨付资金,完成储备。20xx年12月20日前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将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拨付到承储企业,12月30日前承储企业完成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关系到我县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切实提升我县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的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与联系,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确保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能够及时部署、及时落实。
(二)建立共享机制。各单位每季度应向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通报本单位本部门对医疗应急物资的需求情况,遇重要工作、重大情况可随时报送,实现我县医疗应急储备物资共享共用。
(三)加快工作进度。牵头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相关单位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适当简化医疗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工作推进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任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方案的内容,根据各自职责,创新工作举措, 狠抓工作落实,做好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工作,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重视或不作为导致此项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影响全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将严肃追究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
联系人:杨宗强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五、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物资采购完成后要立即登记和汇总,并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汇报内容见附表。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6
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为做好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期间各项相关医药物资的保障工作,有序、规范做好疫情防控的医药物资保供,确保疫情处置期间应急医药物资保障充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汪家强任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办公,下设物资需求和消耗情况收集组、物资采购和配送组、综合协调和处置组,每日早晚实现例会制,由各组通报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物资筹集
(一)生产保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省内生产企业生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物资,督促省内现有5家口罩生产企业、7家消毒液用品生产企业和14家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快生产疫情防控有关医药物资。
(二)储备保供。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省医药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超前适度储备治疗用相关药物、医疗器械和耗材,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医药物资采买工作,全面保障疫情防控的医药物资保障工作。
(三)采购保供。省商务厅和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原有渠道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药品、耗材等物资的采买工作,按照原有渠道进行医药物资保供。
(四)国家调运。对急需的物资,省内生产、储备和市场采购无法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由省物资供应保障组按程序报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组长单位卫生健康委)或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寻求国家层面给予支持。
(五)工商界筹措。由省工商联协调联系国内外有关商会、协会,请求有关商协会在省外帮助筹措一批我省应急疫情防控急需的医药物资。
(六)社会捐赠。由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一批疫情防控应急医药物资。
(七)其他渠道筹集。由物资保障组所有单位,加强和周边省份,尤其是有生产企业的省份加强联系,通过非官方渠道筹集疫情防控应急医药物资。
四、职责分工
一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牵头负责全省疫情防控医药物资的筹集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提供的采购清单,分配筹措任务。省内能生产的,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抓紧生产;原渠道、原方式能采购的,抓紧组织采购;提出需要国家协调采购的清单,向国家部委争取支持,尽可能采购和调用紧缺医药物资,有序做好保供工作。
二是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全省疫情应急医药物资使用调运补充方案,牵头负责提出全省应急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定期将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建议方案提交省医药物资保障组;对全省医疗系统现有医药物资进行统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对全省医疗系统现有医药物资和全省应急储备药品医疗器材等物资提出使用调配方案。
三是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全省疫情应急医药物资储备方案;全面梳理省储备能力和资源,牵头负责省级物资的储备、调运等工作,向医药物资储备组及时提交全省医药物资储备总清单;根据省医药物资储备组确定的疫情防控用药及有关医疗耗材需求清单,全面检查梳理应急储备药品是否到位;根据医药物资储备组下达的分配清单,做好调配工作;对没有储备的药品和有关耗材,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采购工作、调入工作。
四是省商务厅、省药品监管局要全面梳理全省医药流通企业现有的疫情防控有关药品和耗材的品类、数量、储存地点、原购货渠道等情况,组织医药流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关药品和耗材等物资的'采购、配送和政策保障等工作。
五是省医药(集团)公司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做好应急药品储备工作,超前适度储备治疗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根据医药物资储备组下达的分配清单,及时做好药品和有关物资分发、配送和补充工作。
六是交通运输、海关、民航、铁路、邮政等有关单位,要无条件保障应急药品和耗材及有关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医药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七是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做好疫情防控医药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八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稳物价工作,保障其他应急物资供应等相关工作。
九是省农业农村厅要配合做好有关药品和耗材等物资生产的原材料保障工作。
十是省军区保障局、省武警总队后勤保障部利用其资源渠道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医药物资的保供工作。
十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要配合做好有关药品和耗材的采购、调运等有关工作;省外事办要做好境外物资进人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省公安厅要加强有关药品和耗材等应急物资的购销、运输、存储等的安全和秩序管理。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药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置。
五、工作程序
(一)需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对疫情防控的所有物资需求,统一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需求清单。
(二)采购。物资保障组根据全省生产企业原料库存情况和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的采购清单,组织各副组长单位按职责进行疫情防控物资筹集。
(三)分配。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应急物资需求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分配清单交省医药物资保障组审定后执行。
(四)配送。省医药集团和有关医药流通企业按照原有渠道及时进行配送。政府储备的医药物资由储备单位要求安排调运和配送。社会捐赠医药物资由政府储备物资进行流转。
六、有关要求
(一)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建立工作专班和成员单位例会制度,每日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立应急值守和快速反应机制。各有关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遇到事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不在职责范围内或处置有困难的,及时上报医药物资保障组,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三)强化舆情引导。医药物资保障组要加强配合省舆论宣传组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避免造成恐慌和抢购。
(四)强化信息沟通。建立医药物资保障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副组长单位每日向物资保障组报送工作信息,数据准确、情况真实精准,办公室及时将信息汇集后,形成工作简报,及时报送有关省领导和有关单位。
(五)纪律要求。各单位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各级政府各部门不得私自向省内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封存、调运和截留应急物资。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7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20xx年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物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的工作要求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相关省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的经验教训和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构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收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向县新冠疫情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或市卫生健康委物资保障组报送需求清单、物资储备情况表;配合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并积极组织物资调拨。
(二)县卫生健康委: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基本指导标准;对我县预设8个集中观察点测算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进行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后备/定点医院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发热门诊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储备基本指导清单》为本单位储备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五)县妇幼保健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对标对表物资储备相关标准,补足补齐品规数量,满足卫生室哨点、核酸检测乡采县检等工作需要。
(七)其余卫生健康机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常用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落实储备责任、全面梳理、加强统筹、底线思维,“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做好应对最困难局面的物资准备。
(二)县卫生健康系统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实行“分级储备,统一调度使用”制度。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服从全县统一调度,在紧急情况下,本单位在物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向县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调用邻近医疗机构或县级储备物资。
(三)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日常储备管理工作,物资入库时完成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完善入库登记。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存放;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物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做好物资的盘点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加强物资流转管理工作,减少物资过期、霉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库管人员及库存物资安全。
(四)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物资2周需求量申请表和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中午前报送县爱卫办杨琴处,报送周期为2周报一次。
四、加大督导力度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抓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督导检查,要“见实物、督落实、查日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衔接,排查问题定期整改,确保上级要求真正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项督导,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储备不到位、管理不合规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8
为全面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物资储备以保障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的稳定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学校总务处负责储备全校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由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建兵园长任组长,成员刘琨、马小繁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三、储备物资的管理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自行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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