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精选28篇)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滑县道口镇 路中段路南 电器商场(详见 电器商场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个月,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铺位等级、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租赁铺位等级、面积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总租赁面积十个月 的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为统一商场整体形象,有利乙方经营,均委托甲方统一管理,乙方雇请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奖金(不包括销售提成),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预交甲方,由甲方据《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减、代为发放、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贬低、诋毁其他商户品牌、信誉的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不得与先期经营的品牌商户进行同类品牌竞争,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承租商铺之后不得无证经营,应持有或办理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对商场内自己聘用或委托参与经营的人员和财产应自行办理相关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场和其他商户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现有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经销的商品应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和“三包”的相关规定、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应按商场统一规划的经销品牌、项目区域,专一经营电器及附属配套产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9、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租赁面积前三个月的均价于每月的20日前预缴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4、乙方及其雇请聘用人员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或见证律师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律师见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2
X X 广 场
商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家具经营中心
承租方(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位置:乙方租用甲方米氏国际家居中华广场___2_层____区__ __的商位。
2、面积:该商位实际计租面积为____平方米(含15﹪公摊面积及网柱面积,如约定面积与实际不符,则按实际面积计付租金)
3、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 月,以便乙方进行内部装修、前期铺货等经营准备工作。
第三条 费用交纳
本商位费用为 2.8元/平方米/天(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商位费用=商位租金+物业费+停车费)
商位租金1.6____元/平方米/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物业费 0.2 元/平方米/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停车费 1.0 元/平方米/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第四条 费用的交付期限和方式
1、商位费用按每两个月计收一次,在每一计费周期的第二个月20日交清下一期的商位费用,以此类推。每逾期一天加收所欠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X年。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解除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撤场协议,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拖欠费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等值物品行使留置权。
第五条 质保金的交纳
1、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须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XX元(大写:贰万元整),如果乙方经营的是比例超过30%的,则按X元(大写:伍万元整)收取质保金。
2、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信誉,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若乙方所售出的商品无明显的质量问题且与顾客无未处理完毕的售后方面纠纷,在乙方撤场之日起满一年,甲方扣除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后在十日内将质保金如数退还乙方,该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其他费用
1、商户商位内的用电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应保证供电设施、供电容量能够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由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交缴电费。
2、为树立商场的良好形象,便于管理,导购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的上岗卡,上岗卡由甲方制作,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1)为保障乙方的财产不受损失,商位内所有商品应当购买财产保险,投保由商场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保险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实际付费标准不得超过其自行投保时所支付的费用)。保险金额按照每平米1元/年的标准执行,1元/平方米保额为整,本合同约定的展位面积 平方米,应购买财产保险的保险额为XX万元。
(2)该财产险保期为一年,从保险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出示所经营产品的质检报告书、环保证书和区域代理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导购员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乙方公章。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同时承诺对出租的房屋享有合法的租赁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享有转租权的租赁合同等,需加盖公章)。
第八条 导购员的管理
1、乙方的导购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的整体管理,接受甲方统一培训,采用甲方统一收银管理。
2、上岗须办理上岗手续,购买工牌,发放导购员手册及出入证,导购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健康证,非本地户籍必须提供其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件。
3、导购员日常的用工管理由乙方负责落实。在不违反商场整体管理规范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用工自主权和自主经营权。
第九条 商场内商位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统一的商位管理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
正,逾期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2、商位装修及地面、墙壁的轻装修,乙方可根据其经营特色自行设计,并向甲方上报装修方案、设计图片。在不影响整体形象、布局、符合甲方统一规划要求,且不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审查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装修。乙方装修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防火材料, 乙方在租赁商位构建的装饰装修物(包括射灯、筒灯),从租赁合同期满之日或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之日,甲方可折价取得其所有权(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如果租赁期超过三年,则合同期满且双方不再续租的,该装修物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关于显示有乙方知识产权标识的装修、装饰物,乙方有权直接拆除,且未经依法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消防、电器安装等可能涉及安全的项目,都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如因未达标发生事故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涉及保险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因此造成甲方或其他商户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进驻商场后,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商位装修,以及填充商品、摆好位置等工作,保证如期达到正常营业的条件。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装修及填充商品或不能正常营业而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时,视为乙方违约,经三次书面通知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收回商位,并不返还乙方定金。
4、乙方必须保证商位上有足够的商品,销售后应及时补充货源,空闲场地占租用面积1/4超过三天时间的,经通知后仍未补充货品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2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经三次书面通知仍不补充货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位另租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条 销售货款的收交和结算
1、为确保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实施统一收银,乙方售货后必须把销货款交到收银台并加盖甲方的销售章。严禁乙方及其服务人员私自收取、留存货款,否则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须按照当次销售货款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货款每七天结算一次,日期约定为每星期五,以借记卡形式返款给乙方。
双方约定的账号如下:
甲方:
乙方:
2、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商场形象,乙方的销货票必须要加盖甲方的销售章。如乙方未使用甲方的统一销售票据,一经发现罚款1000—5000元(该罚款为违约金的性质),
乙方私留、截留、冒领促销奖券、奖品、赠品,一经发现罚款500元(该罚款为违约金的性质)。如乙方未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销售票据,当发生顾客来甲方退换产品等以及由此引发投诉、争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前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管理
1、商户经营等保修期为一年,自付货标明的日期次日起计算。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行明码标价,保证产品质量,并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三包服务。
3、因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受到消费者投诉迟迟不给客户解决或者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质保金为顾客解决售后问题。当质保金低于约定的标准时,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质保金标准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服务及售后问题对商场形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 合同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文明诚信,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顾客及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甲乙双方自负其责,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如遇商场整体调整,商户服从商场调整(甲方应在事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乙方,并书面说明其调整的理由及其正当性),商场无故调整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请求。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履行期限未满约定合同期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时,都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则应当继续履行,否则提出解约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协议剩余合同期租金50%计算。
2、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A、乙方违反有关国家政策法规及利用商位进行违法活动的;
B、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品牌或品种的;
C、乙方未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连续3天不开门营业的;
D、乙方欠交甲方租金及商场物业费逾期超过30天的;
E、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商位转让或转租给他人的。
3、甲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
A、甲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合法的出租权,或者交付的房屋不能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供电,供水排水,基础消防设施等)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合同期全部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
B、不能按约定交付租赁房屋,每延迟一天,除了免除当日租金,另外相应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C、质保期满后,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退还质保金的,乙方有权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D、甲方无合理、正当理由擅自调整或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至少1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愿续约,须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按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__________大厦,坐落在_________ 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_________年,既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_________%,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_________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简称
乙方:简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场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20__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 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签字: 签字: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叁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___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______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计息煺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装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调等可移动之设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和其他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塬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叁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叁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剩余之月租金及押金煺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___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 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电器商场租赁合同 篇8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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