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娇车租赁合同书
北京市娇车租赁合同书(通用3篇)
北京市娇车租赁合同书 篇1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
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
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
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娇车租赁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元,乙方先预付定金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娇车租赁合同书 篇3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机械名称及规格型号: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卸农用车___辆,型号:_______,用于甲方承建的.太中银铁路横山隧道施工。
二、租赁期限:
乙方车辆进场后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暂定_______个月,即20__年__月__日到20__年__月__日。
三、设备施工内容、地点:
甲方承担___________,由甲方统一安排。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
1、租金_______元/月(壹万元/月),燃油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车辆其它一切费用(维修、保养、证件费、配件等)均由乙方承担。
2、结算:每月底依据甲方工区签认的设备使用统计表,经工区队长签字交计合部审核,对本月办理计价事项,各部门依据合同约定核扣相关费用、领导审批、财务结算。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积极主动与甲方搞好配合。服从现场领工员调配指挥。
2、乙方必须持证上岗,遵守行车安全法规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因操作不当、机械故障、私自工区内出车或开到工区以外区域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加强车辆维修与保养工作,即设备月完好天数按27天考核,否则每缺勤1天按1000元/天.台核扣租赁费用。
4、乙方配备司机2名,24小时待命,并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自行采购配件,乙方车辆的一切证件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司机吃、住由甲方承担。
5、设备在工作中若出现问题需修理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现场领工员及乙方现场负责人并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停机。
六、其它: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本着诚实守信、有利于合同履行为目的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申请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4、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份数:本合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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