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通用6篇)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篇1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精心部署,积极行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现将20__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并专门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水利部、省、市、县关于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研究部署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惠来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人综股、计财股、建管股、农水股、水政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水政大队、水土保持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三、履职尽职,狠抓落实
1、加强巡查监管。一是按照“分片巡查、分组负责、队长负总责”的方式,水政监察大队分为二个片区于每周星期二、星期五进行分片巡查,重点加强对原已取缔违法采砂点及乱建、乱搭、乱倒等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二是向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和局直属各单位下发通知,按属地管理范围,由各单位填报“扫黑除恶”、“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排查表,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局建管、计财等职能股室,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特别是对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经过排查监管,目前暂未发现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存在违法操作等问题。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县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县直部门及各镇(场)进行打击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县环保、建设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__年惠来县共摸查入河排污口48个,编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二是分阶段对河道堤岸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违章构建物130多宗,合计8000平方米,清除乱堆乱弃物237处。三是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专项行动。共清理河流长度943.642千米,清理池塘140个。
3、加大宣传引导。粘贴《揭阳市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流程图》,加强工作指引,营造扫黑除恶的宣传声势;依托“众剑行动”红袖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媒介多渠道进行正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的传达贯彻、会议纪要、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各项工作有登记、不遗漏。同时,根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专人,每月二次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四、线索排查情况
一是交办案件情况。我局自接收线索排查案件后均第一时间落实专人,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阶段来,我局共收到交办案件5个,所有线索案件均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借历史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挖扩线力度,不断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移交案件情况。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经过排查核实,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取证后,于20__年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宗后,今年尚无线索移交。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根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继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水务系统安全稳定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有6个,总设计处理能力16万吨/日,全部负责各自县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工艺上均有脱磷脱氮流程,6个污水处理厂均有环保审批手续,目前有5家通过了环保验收,尚有1家未进行环保验收。6家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出水水质自动监控设备,主要监控因子为流量、COD。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基本都是采用填埋的方式来处理。
我市共有3个垃圾填埋场,总设计库容量816.2万吨,实际日均处理生活垃圾780吨,三个垃圾填埋场均未设计防渗漏设施,日均产生渗漏液188.2吨,三个垃圾填埋场,仅有市区的小岭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开展了渗漏液的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泗洪县无垃圾填埋场,城镇生活垃圾主要采用露天堆放的方式处理,宿豫区和宿城区的生活垃圾,送市区的xx市小岭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
对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我们严把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确保使用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满足日益增加的城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了解决资金困难,除了市县配套财政资金之外,我们还灵活利用外来资金,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行污水处理厂。环保的日常监管方面,我们要求对所有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每周一次例行监察,每个月进行一次例行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根据监管的需要,我们在所有的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并联网至市环保局监控平台,数据传输采用GPRS无线传输方式,目前主要监测COD因子,确保处理效果,达标处理。
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共有3个,的是xx市小岭小岭垃圾处理有限公司,06年通过环保审批,目前已经投运,但尚未进行环保验收。沭阳县的垃圾填埋场建于20xx年,目前容量已经饱和,引进外来资金建设的新的垃圾填埋场目前已经开工,预计20xx年底投入试运行。泗阳县的大卫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正常运行。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目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城市配套不完善,部分城镇生活污水不能接入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脱磷、脱氮工艺落后,不能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
3、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不理想,目前泗洪县集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总体出水合格率仅50%,氨氮排放浓度全部不达标。
4、污泥目前主要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能进行有效化利用。
5、部分污水处理厂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较少,泗洪县尚未建设垃圾填埋场,还在使用露天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理,宿豫区和宿城区的生活垃圾,送交市区的小岭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缺陷,导致渗滤液未能有效处理,形成二次环境污染。
3、环保部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空白,目前没有针对垃圾填埋场的监察和监测制度。
四、对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市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专项行动的工作:
1、根据目前针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引起领导重视,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2、继续加强针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监测频次。
3、加强专项行动信息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篇3
为认真贯彻执行《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鸣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巩固我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我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废水废渣等排放处理情况进行督察,防止影响周边群众健康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全面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镇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了《仙湖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工作要求和措施、时间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在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了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出了全面部署,分管副镇长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工作提出了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我镇根据《环境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等规定,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十大惠民行动”为载体,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落实。重点清查辖区内的淀粉厂、砖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坚决查处超标排放、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扎实抓好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就投入试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机关。
四、专项执法行动层深面广
今年以来,连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企业“回头看、防反弹”、“防扰民”、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噪声、油烟、校园周边环境、机动车维修市场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有力地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污染隐患,及时解决了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镇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篇4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田地委、洛浦县委和杭桂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清查小组对该村所有居住人员及流动人口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清查,现将三天的清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清查小组基本情况
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清查小组共有清查人员18人,其中政法系统6人,机关单位12人,组长由洛浦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好鹏同志担任。另有基层组织人员7人配合清查小组的清查专项行动。
二、清查小组在三天清查行动中的工作情况
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有4个小队组成,我清查小组也分为四组分别对该村4个小队的居住村民进行逐户逐屋清查,尤其是对非法宗教人士、蒙面妇女等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清查。在清查中,清查人员对该村所有外出人员的身份证号、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及在外出地所从事的职业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当日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一一汇总,每日按时将清查汇总内容上报杭桂乡人民政府。在清查小组的清查行动中没有发现该村有流动人口、“三无人员”及出租房屋,也没有发现村民个人拥有非法物品。
三、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清查中,大多数外出人员都有具体的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及外出所从事的职业,但有极个别外出人员去向不明,如:阿亚格哈尼喀艾日克村2小队村民亚森买吐送(重点人员)一家四口人于20xx年12月去和田,在和田的具体住所不清楚,从事何种职业也不清楚。针对这种情况,我清查小组要求村委会尽快查清本人外出的相关信息,统一汇总后上报杭桂乡人民政府。
四、优秀清查人员推荐
在三天清查中,我组清查人员同志在清查工作中能够及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清查工作仔细认真,完成了组长交付的其他任务,推荐为优秀。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莲山镇抓好五项举措,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坚持遏制发生重大涉爆涉危案件、事故;坚决斩断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通道;坚决防止发生人个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镇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建设“平安莲山”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镇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负责人牵头开展本次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行动。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全镇各村委、相关单位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负其责,迅速部署启动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稳定。综治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死角、盲区,确保了对相关领域公共安全问题的“全覆盖、全流程”清理整顿。
三、积极探索,健全机制
镇直各相关单位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健全制度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改进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四、严格奖惩,加强宣传
建立举报属实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凡举报属实者由政府颁奖奖励。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危、寄递物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动员举报扬言进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线索。
五、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镇纪委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敷衍塞责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
截止目前,共开展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专项行动4次,分发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次,排查5家快递公司、4家采石场、21家烟花 爆竹销售商,5家药店和2家加油站,暂未发现隐患;各村委(社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精准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65起。我镇对辖区内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对五起重点人员(群体)做好稳控防范措施,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员进行清查管理整治,均为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了我镇辖区内的社会公共安全。
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篇6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二、重点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三、建好矛盾排查化解网络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建好联动联调机制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五、完善排查化解措施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是集镇建设涉及群众利益引起的纠纷较多,如拆迁安置赔偿争议、企业改制、建设工程引起的房屋损害赔偿争议等。
2是市场管理行为涉及商户利益引起的纠纷,如市场搬迁安置、摊位调整、市场营业变更等。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六、成效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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