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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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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装修合同合集(精选32篇)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材料供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 供货时间与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天津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天津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货款后90天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装饰材料供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一 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5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30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装饰材料供货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5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装饰材料供货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装饰材料供货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对本装饰材料供货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装饰材料供货合同为准。

  甲方(章):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2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十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3

  在装修旺季,选择合适的装修公司,装修工程合同尤为重要,它是维护保障双方责权和利益的约定和依据,一但发生纠纷,合同便可以起到解决矛盾的一种砖码,然而,当一份装潢合同在签定时草率而随意,往往成为纠纷矛盾诱发的真空地。

  针对装修工程合同签订时的草率性而引发的纠纷,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做好前期的预防和后期的解决工作,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规避争议,建议消费者可从选择有品牌的装修公司,慎重签订装潢合同和竣工验收后及时索要发票,必须从三方面去规避争议。

  首先,要选择品牌装修公司。要看公司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设计资格证书、行业协会会员证书;了解公司质量管理、材料管理、施工管理和饰后服务等管理方面的情况;看施工现场管理是否有公示牌等应具备的资证和资格。

  其次,慎重签订装修合同。家庭装修合同分为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两部分。由于合同的专业性比较强,装修公司在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一般都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消费者在签合同前,一定要对这两份合同有一定的了解,便于日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竣工验收后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消费者要装修公司出具发票,并提供《工程保修单》和《管线竣工图》等资料,这些单具对今后维修有依据。

  最后,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寻求解决争议途经,消费者可通过:

  1、自行与企业进行协商解决;

  2、请求消保委、装饰行业协会进行调解;

  3、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申诉;

  4、向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向法院起诉等五条途径解决纠纷。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装修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经营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 经营品牌;

  2、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承租甲方的店铺进行装修,丙方系专业装修公司,负责依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

  3、甲方基于与乙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装修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装修面积为平方米,总装修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装修范围:

  (一)装修店面地址:

  市楼 铺位。

  (二)装修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板及展柜之制作及安装(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期:

  (一)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装修工期总日历日数:年日至 年月 日止)为限。丙方知晓乙方店铺开业日期,并保证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竣工。

  (二)乙方店铺开业日期: 20xx年 9 月 25 日

  (三)工期延误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经营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三条、装修费用的支付:

  (一)支付时间:

  甲方依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装修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币 ) ;

  2、丙方进场装修前天内支付总装修款的

  人民币 ) ;且丙方向甲方出具装修统一发票。

  (二)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下列账户视为完成支付义务: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不能如期进场或者不能如期开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已经收到的装修补贴不予退还。

  2、依照乙方设计要求装修款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根据前述约定须承担部分装修款的,由乙、丙双方将就包括装修款在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另做约定,甲方对此无异议。

  3、甲方承担的付款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之装修费用为限,同时甲方亦不得以实际装修款低于本合同约定之装修款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或乙方返还该装修款。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并保证丙方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施工用电的接入、运送材料的电梯或通道畅通、空调和消防设备的安装等;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支付装修款。

  3、协调商场内各个部门及受影响的店铺,协助乙方和丙方顺利完成施工,并确保乙方承租店铺的装修工作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装修设计草样及制作要求;

  2、及时对装修进行验收。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工程清单及工程进度表;

  2、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制作及配套;

  3、在工期内,服从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

  4、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三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款项之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经营合同》约定基本月租的,甲、乙双方《经营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顺延。

  (二)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若因为丙方原因造成装修施工无法按约定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总装修费用的之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乙方承租店铺内所有可移动之实物资产,包括所有展柜、家具、灯具、电器部分、陈列道具等一切设备及物料在乙方撤柜时均属乙方所有。

  2、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另一方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须履行通知义务的,均应当以当面签收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相对人。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的,应按照各方在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一旦特快专递送达上述地址且经该方工作人员签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更发生而客观上不能送达或退件的情形亦视为送达收件人;收件一方若认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后三日内通知相对人,逾期视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一致,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并不能以此主张送件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1:乙方承租店铺附图;附件2:甲方《装修管理规定》。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三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6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建筑装饰项目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JGJ/T304-20xx)。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7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元,材料费____元。(见附表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本条2.2和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清包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收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9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装修补充合同范本。

  1、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洁具、炊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4、 乙方如违反2、3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损坏后经过修理部分,保修期顺延,但最多不超过____年,保修期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常如果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____小时内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可以先行修缮,并就因修缮支出的费用,自支付该费用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履行质量保证责任止的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合同范本《装修补充合同范本》。

  8、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_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的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并注明该所需材料的数量。实际施工中,该材料数量的损耗不得超过____%.

  9、 合同签订时未确定具体施工方案、工程量、图纸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施工前____天由乙方确定和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开工,乙方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未经甲方确认超过工程量____%的部分,发生的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1、 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楼上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2、 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验收完成后一次结清。

  13、 双方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补充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2.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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