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供应合同
起重机供应合同(精选3篇)
起重机供应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太仓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国家技术标准,实行质保一年半
三、交货地点、方式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总价含运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内销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安装调试后,按国家标准,_5025铣床现场验收合格证明书的1、4、56项,其他项目到供方处检验;_6132万能铣床现场验收合格证明书的1、4、5、6项,其他项目到供方处检验。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1.按装箱单提供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该批货款的20%,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至97%,余款3%在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向起诉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机床到货后,由供方派专业安装人员到现场指挥安装就位,接通电源,调整机床,进行开机调试;
2、机床到货后由供方调试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培训;
3、需方可派人员到供方工厂进行系统培训,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培训内容精心组织培训,培训免费,食宿自理;
4、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原件及其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起重机供应合同 篇2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3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
1.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1.5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_
2.租赁设备:_______________
2.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
2.3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
2.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2.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2.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4.1租赁期间为____年__月__日 至____年__月__日;
4.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5.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5.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5.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6.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6.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6.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7.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7.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7.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8.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8.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9.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9.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0.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10.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10.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10.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1.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1.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11.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11.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1. 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11. 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2.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12.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 5000元。
13.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4.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14.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14.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5.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
15.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30×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15.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6.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16.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16.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16.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16.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20.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0.2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供应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在朝阳门地铁站16T汽车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汽车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施工及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西安市及西安市地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上报本汽车吊相关安全合格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吊车司机操作证),且上报合格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本汽车起重机操作特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乙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记录上签字,留甲方备案。
三、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并严格遵守本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制度,甲方将严格按照上述各项制度及有关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的依据。
四、乙方操作机械人员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如不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五、如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合格,或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对机械设备或施工人员进行更换或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施工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七、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动作灵敏(如钢丝绳、卡环、限位等)等,并及时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修记录,每月25日之前交甲方物资设备部备案。对于乙方未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在甲方检查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乙方要负完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规章中没有明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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