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通知范文
清明节通知范文(精选26篇)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2、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3、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4、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6、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7、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
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祖先、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当前,全县气温急剧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频繁,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森林火灾隐患加大。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在森林防火火期间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二)林区内吸烟、乱丢火种;(三)烧火取暖、野炊;(四)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焚烧枯枝杂草、秸杆、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行为;(五)燃烧垃圾;(六)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七)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三、倡导以植树、送鲜花等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在林区上坟祭祖时严禁一切烧香、点烛、烧纸钱和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
四、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革除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进行文明祭奠。
五、各乡(镇)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要求,抽调驻村干部,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的措施,严查火种、严控火源。县、乡两级防火巡逻设卡队伍和林区乡村巡山护林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严密监控。对违规用火者,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3
各村(社区)、各单位: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气温上升较快,林内可燃物超标,再加“清明”、“五一”两节临近,旅游踏青人员、祭祀和农事用火剧增,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文明祭祀责任
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森林草原火灾频发。为此,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当前林草防火任务的复杂性、敏感性和重要性,切实消除过关心理和松劲麻痹思想,务必把清明节禁烧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思想,落实文明祭祀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树立大局意识,引导文明新风尚
全面贯彻落实禁止野外祭祀用火的规定,全力推动文明祭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环保、健康、文明祭祀理念,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摒弃陈规陋习,积极推进网络祭奠、鲜花祭扫、植树缅怀、敬一杯酒、鞠一下躬或带熟食等绿色低碳祭祀方式。切实做到“移风易俗、环保为本、追思先祖、文明在前”。
三、狠抓宣传教育,抵制陈规陋习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全力推动文明祭祀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采取各种方便、快捷的形式,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体现自身的担当和社会责任,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4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5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6
各村(社区):
清明节期间,祭祖是缅怀亲人、寄托哀思、联结亲情的传统,各地有大批人员上山祭祖。根据最新天气预报,清明假期天气持续晴好,气温大幅升高,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扎实做好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防火责任
请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防火责任。要把森林防火当作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并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梳理村干部包组及护林员包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确保防火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具体的山头地块。
二、密集组织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迅速将禁火通告下发到组、张贴到各重要路口、村头。同时要采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打铜锣、发短讯等多种形式,深入各组,密集宣传,让文明祭祖、护林防火意识,入心入脑。
三、妥善安排巡护人员,严控野外火源
要进一步摸清重要防火地段、山头,妥善安排并严励督促巡护人员到岗到位;对入山人员加强防火提醒,对重点地段区域开展火源查堵工作;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及野外用火屡教不改者实施重管,建立管控包干责任机制,尽可能减少野外违规用火。
四、强化值班备勤制度,确保科学调度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信息通畅,并按规定搞好值班记录。同时要按规定搞好火灾信息上报。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7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
近期,全县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速走高。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各镇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播放电视广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及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各镇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按照“七个一”标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紧要期内,应急队伍要实行统一宿舍,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8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生产工作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坚决克服前期热点较少带来的麻痹和侥幸思想,坚决杜绝松懈和畏难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森林防火各项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全面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准备。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受传统祭祀习俗的影响,“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风景区旅游人员密集,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提升防火意识。要积极倡导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鲜花祭祀等现代祭祀活动,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三、加大火源管理,做好预警监测。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当地森林防火形势,及时提请政府发布禁火令,并抓好禁火令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内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尤其是加大对进山入林路口、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坟墓集中区等部位的巡查看护力度,要充分发挥森林航空飞机、瞭望台和地面巡护人员的作用,及时做好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准备。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赴各责任区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和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靠前布防,集结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及时检查扑火装备,加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防火值班,及时报送火情。各级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脱岗、不离岗,值班人员要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杜绝森林防火信息瞒报、漏报、迟报。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9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各工委宣传部: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缅怀先辈、纪念先人,扫墓踏青、绿色清明等活动,是引导人们在慎终追思、缅怀先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珍惜幸福生活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要求,省会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树文明新风—我们的节日·清明”为主题,文明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颂扬公德美德,树立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各县(市、区)要及早发放一封绿色清明倡议书,并通过文明祭祀公告以及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撰文、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怀念之情,教育广大市民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引导人们过一个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的节日。
2、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市(县、区)要积极登陆指定网站参加“清明祭英烈”活动。要组织广大市民和青少年上网祭奠,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书写感言寄语,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缅怀感恩和敬仰。
3、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一是组织一次公祭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圣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爱国教育基地进行公祭活动,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继承先烈遗志,增强干部职工颂党恩爱祖国的革命情怀,激发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实现我市“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举办一场清明诗会。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或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主要内容可以是以咏诵春天、歌唱自然,表达爱国思乡感情等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三是开展一次清明踏青活动。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活动。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2、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明节的由来、习俗和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意义,刊发、播放有关清明题材的诗文、短片,及时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追悼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的浓厚节日氛围。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0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将20xx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三、公交线路时间及安排
1、前往城东新区东台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8路、10路、18路公交车至和平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8路(新204国道东台服务区—四灶社区):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0路(秀峰华庭—海丰集镇):早6:4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8路(西溪植物园—头灶):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2、前往廉贻西郊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2路、12路公交车,2路乘至计南村站点,12路乘至永泰园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2路(东中城东校区—五烈张岳):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2路(火车站—廉贻中学):早7:00-晚17:25,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30分钟。
4月1日—4日增开东台陵园清明祭扫公交专线(政务中心—东台陵园),双向发车,途经东亭路、望海路、富腾路、东进路。
四、自驾车辆行驶路线
1、请从市区前往东台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从城东新区科创大厦南红绿灯处右转至经八路,驶至原东蹲公路左转,由公墓南大门进入,北大门驶出;
2、请从市区前往西郊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由344国道陵园入口处进入,从廉贻小街驶出。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1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发扬革命优良传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二、活动地点
关岭烈士陵园。
三、相关要求
(一)机关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发言,请县中队、团县委、县教科局安排,并将发言材料于4月2日前交到县民政局;
(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纪念活动,提前20分钟到烈士陵园并按指定地点列队;
(三)各部门准备花圈敬献烈士;
(四)相关部门作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现场会务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要在清明节期间自行组织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回顾和宣传烈士的光辉业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2
清明节即将来临,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制度,即严禁扫墓时在林区燃放鞭炮、烟花、香烛、纸钱,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秆,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和放牧、烧蜂驱兽,严禁在林区烧木炭和火土灰、煨食物,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放孔明灯。
二、加强防火线及隔离带修建工作。各乡镇、农林场所要组织所辖村委在清明节前发动群众、林农、个体造林户修割好坟墓集中区周边防火隔离带或防火线,将杂草清除干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加强值班和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各乡镇、农林场所要加强值班,对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守,村护林员要坚守岗位;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专业灭火队伍要集中管理、严阵以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迅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确保森林防火信息通畅,并积极组织和参与扑救。火灾发生后,所在乡镇、农林场所必须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同时严禁妇女、儿童和老人参加扑火,确保参加扑火人员人身安全。
四、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各乡镇、农林场所、村委、社区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本辖区森林防火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而导致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3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5-4月7日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相关网站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微信的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4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季气温回升,野外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为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色家园,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指挥部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章守规,注意防火
森林是全社会共同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严格遵守“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按照《市森林防火条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林区游玩,禁带火种
森林防火,有你有我。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身边小事、日常生活习惯做起,进山入林旅游踏青时,服从值守人员和护林人员监督检查,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内林缘燃篝火、搞野炊,不烧荒烧堤堰、烧灰积肥;监护好孩子及智障人士等,不在林区玩火。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近年来,上坟祭祖点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请大家摈弃烧香烧纸祭祀的陈旧习俗,倡导以植纪念树、压放鲜花和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四、发现林火,科学应对
发现别人在林区有吸烟、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要进行劝诫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者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等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遇有森林火灾,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盲目施救,要进行合理避险,并立即报告。
五、众志成城,共护家园
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鼓励大家踊跃参加各种有关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
广大市民朋友们,保护森林资源,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5
致全县广大居民: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中华民族缅怀先烈、先辈寄托哀思的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呵护我们的绿美家园,防止清明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清明临近,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增多,出游踏青频繁,且受干旱、大风天气影响,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因此,认清森林火灾危害,增强安全至上的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参与,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呵护我们的绿美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遵守规定,杜绝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灾。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做文明祭扫的榜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绿色来之不易,文明祭扫弘扬家风。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6
因清明节到来、农事活动开始,野外用火行为多发,请广大民众加强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意识,切勿随意乱扔烟头、倾倒灶灰、野外烧荒。大风沙尘天气是火灾易发高发期,科左后旗近期大风高温天气频繁,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防火单位和民众一定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察力度。清明节祭扫时,请选择空旷地点,远离成片的草木等可燃物,保证人走火灭,提倡文明祭祀。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中共科左后旗委宣传部20xx年4月2日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7
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极易燃烧,望全镇人民时刻绷紧护林防火弦,做到:文明祭祀,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户外焚烧树叶、树皮、秸秆等农作物废料,不烧荒炼地堰。森林公安、派出所、护林队员全天候巡逻,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者,一律严惩不贷!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8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县文广局要在旅游景点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传播者。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精心实施,将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资料、活动前后各5分钟视频于4月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19
为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利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组织一次祭扫烈士墓活动,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高一年级部分学生
二、活动安排
时间:4月2日
1、12:20集合(一楼大厅)
2、12:30从学校准时出发。
团委老师和班主任维持秩序。
三、祭扫烈士墓程序
1、向纪念碑敬献花圈
2、默哀
3、团员代表讲话
4、瞻仰革命烈士墓
5、返校
四、活动要求
1、学生一律穿校服。
2、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有组织、有纪律,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
3、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4、每位同学写祭扫烈士墓感受一篇,并班级内选出5篇交至校团委。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1
清明将至,群众祭扫、春耕、春游等活动增多,也是春季防火重要时期。XX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清明节”正值风干物燥时段,又是国家实行清明节法定休息日,上坟烧纸人员明显增多,人为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加上春季气候异常,树叶及野草十分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打好打胜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战役,4月5日清明节当天开展了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上午九点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综治办主任安排工作人员,对我辖区所负责的金狮山森林防火区域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了现场排查,对所包区域进行了严格的“清明节”防火布控排查工作,全社区共出动人员20余人,每天定规定按人头有两人上山清查,准备铁铲10余把,以防备用。同时向祭奠人员说明森里防火的`重大意义,让大家保护好的自己的家园。
一、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XX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明确提出,一要加强值班值宿,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责成机关党委对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是责成监所科和办公室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四是要求局直单位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有关规定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动出击,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各县区司法局要配合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好群众情绪和调解因安全防火出现的矛盾。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确保我市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2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扫墓活动日。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扫墓祭祖活动进入了高峰期,极易因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事故。每年各地都有因祭祀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早部署、早防控各单位、各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公众微信、QQ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要引导广大员工文明祭祀,避免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停车场、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的防范,提高警惕,防止引发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在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对发生的各类火情和火警,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报告;凡因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通,导致重大失职行为和严重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3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祭奠先人、先烈、先贤,引导人们文明游园、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文明祭祀绿色清明
三、活动内容
1、发一封“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县文明办向全县发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做到不燃放鞭炮、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理性祭祀。
2、讲一个“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故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社区、学校、文明单位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3、组织一次“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开展“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用鲜花寄托对故人的哀思,让故人在鲜花的.芬芳中文明过清明,帮助市民在祭扫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4、开展一次“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网络拜祭所特有的便捷、生态、环保等新时代特征;鼓励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通过网络开展“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寄托家人的哀思,表达对故人的感恩和敬仰。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4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至今,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随着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清明祭扫方式也在逐步向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颂读祭文、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方向发展。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
为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什刹海街道自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辖区内开展以“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紧紧围绕“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为主题,全力做好群众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清明节。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顺利开展,什刹海街道成立了以民政科主管主任为组长、民政科科长为副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街道民政科、社区办、综治办、*科、宣传部、景区管理处及25个社区居委会为成员,每位成员分工明确。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围绕主题活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社区要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站,为群众解答殡葬改革新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树葬、海撒,利用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殡葬改革的成果。
2党员带头,文明祭扫:
要积极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文明祭扫新风尚、新动向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惠民便民政策,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方式。
3突出安全,落实责任:
各部门和社区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加大在社区内防火巡查力度,排除祭扫火灾隐患,严禁在居民区内使用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鞭炮。同时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殡葬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殡葬服务网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力度。
4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在4月10日前完成清明节宣传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将活动信息及相关照片报送民政科。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5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清明节马上来临,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林区旅游、休闲与扫墓,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全面落实《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木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
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牛山、央雷山、象鼻山、东海岸等旅游景区部位的`火源管控,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节日值班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党政办报告当天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把好火源管理关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秋冬季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2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预计清明节期间以祭祀扫墓、踏青为主的客流依然较旺,交通拥堵及森林防火等管理压力依然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把关口保安全、科学调度保运力、优质服务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建立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反应迅速、应急灵敏的工作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市海事办相关负责人和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一)管理时间:4月x日至4月x日共5天。其中4月x日至x日为重点管理日。
(二)管理范围:全市主要道路、墓区所涉镇域上山道路、景区道路、渡口、高速出入口及其他主要道路。
(三)责任分工
1.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对辖区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力量,主要路段、路口定人定岗,切实加强综合协调指挥和现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开辟和平整辖区内临时停车场地,落实专人对路边停车以及停车场点车辆停放进行引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道路信息。
(3)落实辖区内山塘、窑厂在4月1日至4月5日暂停作业措施,停驶工程车辆,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期。
(4)加强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
(5)做好山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承担山林灭火任务。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市公安局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
(2)负责维护全市主要道路特别是国省道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排好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定点管理;发布临时交通管制公告,设置临时交通禁令标志和告知牌;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墓区周边临时停车场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对出现道路堵塞情况的路段,及时指挥疏导;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负责对属地政府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4)加强治安巡逻和接处警工作,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3.市交通运输局
(1)精心组织运力,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2)负责在高速出入口、主要道口设置临时指路牌。
(3)会同市公安局做好临时中转工作,按需临时开辟公交线和调运公交车。
(4)做好道路施工路段路面平整工作,保障车辆通行。
4.市城市管理局
会同市公安局做好城区道路、景点和重点区域的摊贩、停车、环境卫生等秩序管理工作。
5.市旅游局
(1)根据市公安局制订的交通安保方案,提前对相关旅行社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车辆的交通走向指导工作。
(2)指导旅游景区制订旅游交通应急预案,增派保安值巡人员,加强景区停车场和主要道口秩序维持。
(3)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在主要道路设置旅游景区等标志牌。
6.市民政局
牵头做好墓区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节日期间所属墓区内各项活动的管理。
7.市海事办
加强渡口和客运船只巡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渡船载人,严厉打击“三无”船只非法运营。
8.市农业局
加强山林防火宣传,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及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9.市委宣传部
营造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组织节日志愿者活动。
10.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针对性工作。
三、强化应急协同,提高保障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强节日值班,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发布清明节公交线路、交通管制、道路交通信息、火灾预警气象信息等有关事项,做好信息沟通和疏导服务,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做到有序出行。要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在重点区域安排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在重点墓区配备医疗急救车辆及医务人员。要强化应急协同,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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