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蔬菜配送方案范文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范文(通用3篇)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范文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加快培育蔬菜(含食用菌)百亿产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__年底,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9万亩,达到3.6万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5.2万亩;全区蔬菜产量达到40万吨(全区蔬菜总产量,含露地蔬菜,下同),产值超12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4.88万吨,综合产值达6.5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18.5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__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20__户;蔬菜总产量32万吨,产值达到9.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1万吨,综合产值达到1.3亿元以上。
2、20__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8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2800户;蔬菜总产量35.2万吨,产值达到10.5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2.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2.9亿元以上。
3、20__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3400户;蔬菜总产量37.6万吨,产值达到11.2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1亿元以上。
4、20__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4000户;蔬菜总产量40万吨,产值达到1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8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6.5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布局。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蔬菜用地,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品种布局,重点在昌抚合作示范区、罗湖镇、高坪镇、罗针镇、温泉镇、云山镇、腾桥镇等地发展规模化设施蔬菜,建成保障市中心城区蔬菜供应和外销优势区,其他乡镇兼顾发展一定规模的设施蔬菜、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加大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扩种秋冬蔬菜、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制定本乡镇发展方案,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土地肥沃、排灌方便的地块,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易涝地块,优先选择土地开发、恢复耕地、草地、园地四种地类发展大棚蔬菜,推动大棚上山入园。每个乡镇选择1-3个蔬菜主导品种加快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棚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一是市区国有平台统一建设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水肥一体、温湿可控功能的经济适用大棚(竖顶通风双层连栋大棚),建成后返租给种植主体,种植主体分年度支付租金;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自筹资金建设经济适用大棚。鼓励建设具备冬保暖、夏遮阳、水肥一体、温湿可控功能的竖顶通风双层连栋大棚,对规模连片钢架大棚给予奖补。规模设施蔬菜基地的水、电、道路、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由区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建设。同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建设育苗、分拣中心等配套产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主体。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积极开展在外临川籍种菜农户和蔬菜经销商调查摸底,通过“外引内联”招才纳贤,千方百计引导浙江、福建、江苏、安徽、广东等地临川籍职业菜农返乡创业,以传帮带方式,提高本地菜农种菜水平。同时建立新型职业菜农培训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职业菜农”培养模式,培育一批能吃苦、会种菜的本土职业菜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品牌创建。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等高端市场,发展知名度高、附加值高蔬菜产品,培育一批知名产品,打造临川蔬菜品牌。强化蔬菜生产全过程监管,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产品覆盖范围。以创建“赣抚农品”区域品牌为载体,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组织参加和举办蔬菜专题展示展销会,全面唱响临川蔬菜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市场开拓。区、乡两级积极搭建蔬菜销售平台,发挥经纪人及销售大户外销纽带作用,支持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设立直销窗口。开通电商平台、手机APP销售平台,采取“线上销售”“定点配送”“订单销售”等现代化营销模式,拓宽市场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金融支持。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争取金融支持,20__年力争实现融资5亿元投入大棚建设。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综合保险,切实提高菜农抵御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政策扶持。整合蔬菜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产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加大财政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力度。区财政采取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蔬菜大棚设施建设,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并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科技服务。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整合本地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重视蔬菜种苗培育,规划建设罗针镇品种育苗中心,打造蔬菜科研与示范基地,保障优良种苗供应。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基地技术员定向培养,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和种植大户。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采取本地培养一批、外地引进一批技术人员,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确保每200亩配备一名农技人员。(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级负责建设任务分配、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政策落地、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地块选址、企业招商及跟踪服务,完善生产组织管理,培育职业菜农等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必须率先完成50亩以上钢架大棚蔬菜示范点建设,引导和鼓励乡村干部带头种植蔬菜;村委会负责土地流转、生产用工、合作社组建、基地日常监管、服务保障、村集体经济关联发展等工作。
(三)抢抓时间节点。各乡镇要紧盯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挂图作战。1月底前完成大棚蔬菜基地选址,并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2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落实种植主体;3-5月集中开展大棚建设,建成后及时种植蔬菜,避免出现空棚,发挥大棚最大效益。
(四)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机制,由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临川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临川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设施蔬菜发展资金,区水利局负责排灌设施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抓大棚质量,区商务局负责组织产品销售,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抓好全区各级农业示范园区的设施蔬菜基地样板等。通信部门协调杆线迁移,气象、应急等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机制,对灾害天气及时分析预警。保险公司完善灾后救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综合保险,解决企业和菜农的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会商产销形势,切实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严格督查考核。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职称晋级、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优先重用工作成绩突出人员,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乡镇工作进展,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通报表扬,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对于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范文 篇2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1.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2.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3.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4.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⒈、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⒉、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⒊、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⒋、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⒌、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⒍、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⒎、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一、作业时间
为了保障送货时间的及时性,员工上班时间从早上6:00开始,早上早下。通过作业时间前提,保证配送时间在顾客要求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
二、快速响应
学校下达要货订单后,订单经过汇总、分析后交到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肉品的采购。如果是自养猪,采购部与养殖负责人进行沟通,当天把生猪送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
第二天新鲜肉品进入库区,质检人员经过检验后直接进入加工区进行分割,分割师根据客户要求把白条猪进行分割。分割后的猪肉产品进行称重、开票,然后由物流车进行配送。做到整个流程连续作业,无间断作业。
三、送货
根据顾客需求,进行线路调整。时间紧、距离远的客户优先发车进行配送。做到优先分割,优先加工,优先开票,优先装车,优先发车,优先配送,保证客户的时间需求。
四、售后处理
当产品配送出去后,发生顾客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处理。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然后以最快的时间给客户进行调货。其它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客户问题。
四、人员配备方案
如今的农副产品销售配送部已是一个专业化的配送中心,并拥有一个专业化的配送团队,拥有自己各类型专职配送汽车15多辆,包括2台应急专用车辆,有专职的.切配加工、包装专职人员20人,有一个200平方干净卫生配套设备完善的切配加工场所。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与锤炼、学习和成长,我们形成了一套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
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员工有章可循。
第二,强化现场主管责任制:有效地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建立员工相互间合作的良好关系。
第三,加强出品质量责任管理:建立出品质量管理登记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定期进行出品质量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
一站式采购
根据市场分析及客户的要求,公司领导人果断转变思路,率先撤消大型物流仓库,由原来的批发采购→装卸→仓储→装卸→现场,直接变为蔬菜基地采购→加工→现场。极力降低物流成本,充分保证食材的新鲜、多样、灵活之需求。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
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十分让人担忧。公司本着宁保一分险,不省三毛钱的原则,从源头把好食材卫生关,决不购买变质、变味、不新鲜的食材。在食材加工中,严格按照有关食材卫生操作规范实行。在环境卫生方面严格按7S标准执行,并对所有现场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卫生隐患。
配送部严格按照食材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率先在同行业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作业流程和服务标准。严把食材质量关,实施溯源制度,注重过程控制,每道环节进行食材安全检测,已形成从种植养殖、原料采购、保鲜加工、储藏运输和送货上门的一体化服务,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健康保障体系。
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做真正的食堂配送专家,是我们坚持不懈的追求!
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公司创业发展的宗旨,基业长青的根本!我们愿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起,共同振兴我国农产品配送服务事业,推动农业和食材安全的大发展!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范文 篇3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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