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精选3篇)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项目内容: 建项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之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并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控制危险点源的措施,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有权要求乙方在编制、审定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4、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进行审查并备案。
5、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制止和纠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有限空间、用电等)作业票证。
7、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参与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和上报。
8、甲方按照乙方承揽项目的工程量、作业量情况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额度如下:
万元以下交 元;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交 万元;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交 万元;
万元以上交 万元。
对于起重车辆,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车辆的最大作业吨位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额度如下:
吨(含)以下 万元/车/年;
吨以上 吨(含)以下 万元/车/年;
吨以上 万元/车/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处罚或及时缴纳罚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
9.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其他人员均有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作业情况的权利,未经甲方批准有转包、分包等违法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监督部门负连带责任。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前,甲方要对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所有人员进行为期8学时以上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含部分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现场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护知识,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办理入场厂证。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2、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工作条件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规定。
3、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审批、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有限空间、用电等)作业票证,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监护,确认安全条件。
4、甲方应对发生的事故立即组织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甲方对责任事故必须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作业过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间有相互监督的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6、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工艺封堵等环境条件。
8、对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
10、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的安全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在生产作业中,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和行为,乙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员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并立即报告。
5、发生事故后,乙方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未按规定施工,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及事故呈报。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作业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上报;参加抢险时,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安全。
3、在生产过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监督的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4、乙方自觉维护双方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器材,进厂人员的劳保着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6、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应编制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台账;
(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台账;
(5)现场安全卫生管理与急救预案;
(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管理规定;
(8)用火作业与消防管理规定;
(9)起吊作业管理规定;
(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管理规定;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2)现场照明管理规定;
(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管理规定;
(14)受限空间内作业管理规定;
(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管理规定;
(16)废料废气和废水的处理与排放管理规定;
(17) 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
(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业的过程中,在编制、审定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乙方违反此规定,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并经甲方同意认可,出具同意报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应为所有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员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甲方无关。
10、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由乙方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和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据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
(四)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五)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六)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七)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
(八)由于双方都为所有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员工的工伤费用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支付。
(九)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管领导:(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安全部门代表签字: 安全部门代表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项目内容:建项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之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并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控制危险点源的措施,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有权要求乙方在编制、审定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4.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进行审查并备案。
5.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制止和纠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限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有限空间、用电等)作业票证。
7.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参与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和上报。
8.甲方按照乙方承揽项目的工程量、作业量情况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额度如下:
10万元以下交5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交1-3万元;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交5万元;
100万元以上交10万元。
对于起重车辆,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车辆的最大作业吨位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额度如下:
20吨(含)以下1万元/车/年;
20吨以上50吨(含)以下2万元/车/年;
50吨以上3万元/车/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处罚或及时缴纳罚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
9.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其他人员均有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作业情况的权利,未经甲方批准有转包、分包等违法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监督部门负连带责任。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前,甲方要对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所有人员进行为期8学时以上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含部分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现场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护知识,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办理入场厂证。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2.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工作条件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规定。
3.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审批、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有限空间、用电等)作业票证,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监护,确认安全条件。
4.甲方应对发生的事故立即组织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甲方对责任事故必须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作业过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间有相互监督的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6.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工艺封堵等环境条件。
8.对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
10.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的安全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在生产作业中,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和行为,乙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员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并立即报告。
5.发生事故后,乙方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未按规定施工,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及事故呈报。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作业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上报;参加抢险时,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安全。
3.在生产过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监督的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4.乙方自觉维护双方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器材,进厂人员的劳保着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6.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应编制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台账;
(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台账;
(5)现场安全卫生管理与急救预案;
(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管理规定;
(8)用火作业与消防管理规定;
(9)起吊作业管理规定;
(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管理规定;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2)现场照明管理规定;
(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管理规定;
(14)受限空间内作业管理规定;
(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管理规定;
(16)废料废气和废水的处理与排放管理规定;
(17)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业的过程中,在编制、审定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乙方违反此规定,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并经甲方同意认可,出具同意报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应为所有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员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甲方无关。
10.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由乙方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和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据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
(四)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五)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六)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七)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
(八)由于双方都为所有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员工的工伤费用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支付。
(九)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主管领导:_______(盖章) 主管领导:_______(签字)
安全部门代表签字:_______ 安全部门代表签字:_______
签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3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工 程 名 称 :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点 :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序号分项目名称暂定建筑面积设计阶段及内容
1工程设计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
2
3
4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
1
2
3
4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规格A0+A0A1+A1A2+A2A3A4
单价(元/张)32.521.210.80.40.3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__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方案
设计方案提交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3完成全套施工图
提交全套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合格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4现场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5其它及竣工验收配合
本项目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6合计100%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设计成果确认: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图纸交接: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章):______ 设计人(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相关文章:
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书
上一篇:花园洋房长期租赁合同书
下一篇:南宁前期物业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