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公司律师年度个人总结(精选3篇)
公司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1
20xx年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在遵义市司法局、桐梓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遵义市律师协会帮助和业务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所律师脚踏实地、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努力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这一年,我们实现了新办公楼的装修和搬迁入住办公;这一年,我们实现了律师人数的快速增长,律师业务的不断增加;这一年,我们取得了遵义市第三届优秀辩护词评选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律所“规模化”发展初见成效。
1、律所装修搬迁工作如期完成。按照年初的发展规划,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在20xx年度工作中,首先要解决好完成的是,启动对新办公楼的装修和乔迁办公。该项工作于20xx年3月初正式启动,通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现办公楼装修工作已经于20xx年12月底完成,并于20xx年1月2日正式搬迁新办公室办公。实现了现代化律师发展和办公的需求。
2、律所人数实现了较快发展。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仅有执业律师4人。通过为期9个月的发展,现已有突破20余人。其中:有执业律师5人,实习律师6人,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10余人,搭建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律师服务工作团队。
3、律师业务发展实现了较快增长。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名刚刚诞生的婴儿,虽然现在只是刚刚学会牙牙学语,但是,我们的各项律师业务已实现了较快增长。20xx年全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50余件,其中办理民事经济案件300余件,刑事案件50件,法律援助案件12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0余家,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
1、律所组织律师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2、律所组织开展了其他业务学习。20xx年,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开展了所务工作学习,律师业务学习,执业风险和法律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学习,提升律师业务能力,提高律师执业水平。
三、社会公益活动更加凸显。
1、积极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20xx年10月27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张冰燕与桐梓县政府法制办、县医院、等单位共同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宣传仲裁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帮助村*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引导村民自觉在合同纠纷中约定仲裁条款,证老百姓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根据遵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桐梓县司法局的相关工作要求。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认真落实,及时安排,全面部署,积极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全所广大律师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并选择身边的典型案例,结合时事热点,针对群众是法律需求,先后举办了法律公益咨询、法律专题讲座,以及送法下乡活动,律师们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了以案说法的目的和效果。
3、积极开展涉诉涉诉案件化解和评查工作。贵州省政法委及遵义市政法委于20__年开展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以来,贵遵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始终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小组,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4件。其中:新站镇陈树全信访案,该案较为复杂,且时间跨度长达22年,经过本所张绍明、赵雪锋、张冰燕、娄俊等5名律师为期两个多月的团队努力,信访人陈树全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签订了《息方承诺书》,终结信访请求和信访事宜。另外,有两起案件,本所梁宏律师正在办理审查中,律师们的艰辛工作,取得了委托单位的好评。
公司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2
一、年检注册工作。
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注册工作顺利完成,这次年检注册工作按司法部第121号令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全区37个律师事务所、361名律师全部通过检查考核。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83家、办理刑事案件146件、民事案件535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895件、咨询和代书法律文书2458件、调解案件57件、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62件,为公益事业捐款3.035万元。
二、党建工作
全区现有律师党员96人,建立独立支部11个,联合支部1个。
在开展三项活动工作中,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指导。制度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级,指派党建指导员。二是注重结合。重点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律师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公开承诺,全体律师党员签署了承诺书,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依法、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业,积极投身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每名律师党员至少义务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执业零投诉。四是注重培树宣传典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区司法局召开全体律师党员大会,重温入党誓词。积极调动和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培树了壹品所等规范化党支部典型,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今年5月我区有2名律师党员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奖章”。
三、法律服务。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点援制,为搞好此项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有50名律师被区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点援”律师。在开展律师为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利金所主任安佳律师到体育新城为东北汽车配件近40亿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在全区开展公益活动中,各所都能积极参加,上半年共有20多名律师参加了各项公益活动。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律师事务所管辖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局长滕君政亲自带领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律师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3天时间,分别到划归的'各所逐一进行了走访和衔接工作,并征求他们对今后管理服务中有何意见、建议和想法。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各律师事务所的欢迎和好评,各律师事务所纷纷表示,本打算到区司法局拜访领导机关,没想到局领导亲自到各所走访,充分体现了区司法局服务型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形象,使他们感到非常温暖和感激。通过入所走访的形式完成了10家原市直律师事务所的划归衔接工作。
根据市局的指示精神,完成了全区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荐三个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为化解矛盾纠纷优秀集体和个人。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根据各所行政人员的变化,拟举办一次行政主管学习班,加强行政文书的规范化。
二、要求各律师所在受理农民工讨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残疾人财产纠纷等特殊群体案件,上报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三、围绕 周年,开展对律师所党支部党员的先进评比工作。
公司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3
20__年,本人工作以诉讼为主,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为辅。诉讼仍旧以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案件为主。空话少谈,举例3个例子,如下:
一、教师控告学校违法解聘获胜诉。
此案20__年11月26日上午在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参加了的庭审并提出了如下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
1、被申请人考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2、“教代会”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3、《考核办法》严重违法;
4、《考核办法》不仅违法,而且荒诞;
5、调岗、解聘行为违法、且非常不合理;
6、余杭区教育局的回复没有证明力。
以上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获得仲裁庭的认可,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解聘行为违法,为谌老师的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案昭示:学校领导在管理模式中应当放弃“官本位”的落后思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教师面对学校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勇敢站出来,运用法律途径,合法维权,以求维护自身利益。
二、外来农民工控告镇政府人身侵权获胜诉。
20__年11月,外来农民工韩某在浙江温岭某镇途径某桥时,不幸坠落河中溺水身亡。受害者家属委托本人维权。经本人对事故桥梁的缺陷进行现场勘查、认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判断某镇政府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人代理受害人家属在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某镇政府告上法庭。
值得一说的是,由于韩某落水的地方地处偏远,事发又在傍晚,周围没有摄像头。“韩某是否在桥上坠落河中”,是一个很大的争议焦点(庭审中也是围绕这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事故发生后,本来有很多目击证人和围观群众,但是家属当时没有注意联系证人。等到委托本人维权时,一个证人都联系不上,于是本人耐心寻找事发时候的目击证人,在事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区挨家挨户地上门寻觅,同时建议受害人的亲属在当地到处张贴告示,最终联系上了宝贵的证人,获得目击证人的同情,并勇敢站出来作证。
本人认真分析事故现场和案情,当庭提出了以下重要观点:
1、除了后岸闸,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水;
2、后岸闸外围区域没有落水条件;
3、施救现场情形可以证明死者从后岸闸缺口中落水;
4、步行时间吻合落水时间。20__年11月5日傍晚6点前后,死者还在家中熬猪油,六点半左右,死者从住处(下村文明路27号)步行出发到事故地后岸闸,从两地距离分析,行走时间至少需要20分钟,死者落水的时间恰好吻合这个时间点;
5、死者尸体擦伤痕迹。从公安机关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上看,受害人左季肋骨区见一10。0cm×8。0cm擦伤,两肘背见散在擦伤。这些外伤痕迹的产生,是因为受害人从后岸闸缺口处掉落时,身体和闸口石板发生了摩擦碰撞。综上五个方面的分析,可以证明受害人必然是从后岸闸闸口中掉落河里。
本人的以上观点获得法庭的支持,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镇政府存在过错,并判令镇政府支付巨额赔偿金。
三、为下沙某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法非诉讼服务,化解多起矛盾。
除了办理诉讼案件,本人还为下沙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动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化解多起劳资纠纷。例如:某工人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伤导致骨折(非交通事故),该工人咨询了所谓“专业人士”后,一口咬定“属于工伤”,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数万元,后来冲突愈演愈烈,长达数月未能解决矛盾,严重干扰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用人单位咨询本人后,本人经分析认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条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没有赔偿义务。由于伤者对用人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存在偏见和不信任,本人给用人单位提出如下建议:双方一起到辖区的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当面咨询工伤认定科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办法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于是用人单位派人事专员陪同伤者以及伤者的亲属一起到了辖区人社局,该局工伤认定科现场明确告知伤者该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并当场出示了法律条文。经过耐心疏导,加上用人单位出于同情给伤者若干慰问金,终于化解了本次劳资争议。本人处理法律纠纷的方法也获得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作为年轻律师没有机会办理重大案件,以上成功案例,也令我能成为律师而自豪。聊聊数语,以作上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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