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3篇)
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做好入场检测登记。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三)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五)加强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配备防护用品。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八)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九)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减少员工聚集。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十一)加强防疫宣传。演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十二)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为积极应对可能突发的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情况
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达拉特旗委、旗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旗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旗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旗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旗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旗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旗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全旗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达拉特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一)负责全旗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助配合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旗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全旗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
(十三)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文旅部门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置措施
(一)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发生拥挤伤人、火灾及场地设施安全事故等。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勘查现场,维持秩序,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控制现场,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2.发生突发事故时,第一时间报警,迅速组织力量引导分流人群,采取救助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保护好现场;
3.尽量减少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伤人事故,要向急救中心报告,保证公众的生命安全;
5.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
(二)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发生人员猝死、火灾、场地设施安全及因治安问题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此类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文旅局要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勘察纪录,力求有据可查。
2.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处理应首先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生命安全和防止国家财产的损失。发生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要同时向急救中心报告,抢救伤员。
4.一时间内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文旅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发生火灾及盗抢事件等。发生此类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拨打110或者119电话,争取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迅速反应,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疏散人群、开展灭火。盗抢事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文物库房安全事故(火灾、被盗)、田野文物安全事故(古墓葬等被盗掘、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事故(古建筑火灾及被破坏)等。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生文物安全事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个人、行政村及群众性文保组织,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做好现场保护,同时有序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旗文化局等相关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当地政府在半小时内、相关职能部门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理。
2、根据掌握的信息和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商议应急对策措施,有序开展抢救工作,以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同时向上级文物部门报告,必要时向旗政府报告。
3、在应急处理程序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宣布预案终止。
四、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旗文化和旅游局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股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主要职责是: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底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占用相关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定期组织救援预案的演练。
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为了积极应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单位抢险救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特制定《钦南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网吧、电子游戏厅、卡拉OK厅、舞厅、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范围内突发的、可能导致多个人员伤亡或财产较大损失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公共娱乐场所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成立钦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系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庆同志兼任。
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负责组织《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全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配合、协调工作;
3、及时掌握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及时做好事故救援的信息传递工作;
5、组织做好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
(二)组长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协调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做好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
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四)成员
负责指导落实市城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本场所具体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对城区、乡镇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事故预防进行检查,发生事故及时电话向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组织救援。负责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救援人员、交通工具、急救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根据事故类型立即拨打火警119或急救120电话,同时向事故发生场所负责人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消息后应立即报告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电话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信息传递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若事故发生在市城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领导小组负责人、大队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就地组织场所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若事故发生在乡镇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由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与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系,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有必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安排人员赶赴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三)实施救援
1、在拨打消防等国家开设的应急电话及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事故发生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启动本场所制订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内部自救,并对本场所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快速分析,必要时请求外援。
2、区领导小组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发生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
火灾、爆炸事故: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若有人员受伤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消防队未到现场之前,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控制事故的发展,迅速疏导顾客从安全通道撤离场所,电气火灾先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的,立即通知燃气、电力部门;油类火灾及时将可燃物品搬离火场。
中毒事故:立即拨打急救120电话,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实施救援时,应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及时切断气源、电源,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事后处理
1、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据职责划分,督促事故发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协助、配合消防、安监、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区领导小组对不能按本《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传递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限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本《预案》中的职责分工,督促管辖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本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以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为了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平时加强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紧急情况下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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