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管理制度
库存管理制度(精选6篇)
库存管理制度 篇1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就不得不知道会计常见的造假方法。只要知道了这些方法,才能更好的审查公司账务。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
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主要有:
首先,要进行纵横比较,分析发现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
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先要进行比较分析,所谓“纵”是指将被审计期间的招待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所谓“横”是指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第二,要跟进资金流向,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资金进行吃喝。
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在“经费支出-公务费”中取证招待费发生的数额,还要关注“费”、“会议费”等费用的开支情况,更要跟进资金拨付情况,追查有无将资金拨出到下属或关联单位,然后进行公款吃喝,逃避审计、财政监督的行为。
第三,要关注收入状况,查找是否有私设“小金库”进行吃喝。结合对收入科目尤其是预算外收入的审计,查找有无将应收未收、应收少收的金额私存私放,作为吃喝经费。 第四,要结合地方或部门的有关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对招待费的审计不仅依据财经中“列支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之规定,更要参照廉政建设的规定。
关注被审计单位日常接待的内容是否正常、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健全、财务列支凭证是否合规。
第五,要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招待费审计的审计结论,不仅要定量判断超标准列支的金额,更要定性分析超支的原因,区分正常公务接待与公款吃喝的不同,揭露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的金额,评价招待费超支及较以往年度增加的原因。
第六,要改变“罚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严肃执法。在处罚时,对发现的招待费数额大、公款吃喝情况严重的应依法移交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在审计实务中,虽然现金账户一般所占资产总额比例不高,但却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几个账户之一,所以往往被列为审计重点。下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绍如何对现金账户进行审计。
库存现金的审计
一、库存现金的审计方法
(一)对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1、了解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通过询问,观察等调查手段收集必需的,也可通过编制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图方法。一般情况,了解现金内控制度时,首先应注意检查该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其次了解诸如款项的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是否存在与本单位经费无关的款项收支情况,出纳与会计职责是否严格分离,现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盘点、核对等等。
2、抽取并审查收款凭证。如果被审单位现金收款内部控制不严,很可能会发生贪污舞弊或挪用等情况。例如,在一个小企业中,出纳员同时汜应收账款明缎账,很可能发生循环挪用的情况,因此应选取适当的样本量进行检查。
3、抽取并审查付款凭证。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现金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再如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相符等等。
4、评价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对现金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评价时,应首先确定现金内控制度的可信赖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然后据以确定在实质性测试中对哪些环节可以适当减少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增加审计程序作重点审查,以减少审计风险。
(二)库存现金的实质性测试
1、核对现金明细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2、盘点库存现金。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尚未存人银行的现金、零用金、找换金等的盘点,盘点的步骤和方法:
第一、制定库存现金盘点程序,实施突击性检查,对审计过的单位,进点后不要立即进行盘点,应选择审计期间任意时间(自定)或选择结束审计之前,给对方出其不意,以达到审计目的。再者,审计前应侧面探听了解出纳及会计人员是否都在场,否则另择时机,以免打草惊蛇,给被审单位提供造假,阻挠审计的机会。
第二、确定盘点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应一同到达盘点现场。如现金存放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在清点保险柜时,在不侵犯出纳人员权利的基础上,对其使用的办公桌,文件橱进行清点,在盘点中不放过任何疑点。
第三、在盘点库存时,审计人员和出纳人员都不得离开盘点地,不要听信出纳人员的巧辩以及其他推诿的话,要学会察言观色。如在审计某部门时,会计出纳人员一听说要盘点,尽管嘴上说没事,但从他们额头上浸出的汗珠,审计人员毅然断定绝对有问题,一口回绝了“你们先回办公室,我们整理一下就送过去的”要求,在审计人员说服教育和义正辞严的态度面前,不得不交出了该单位账内和账外苦心经营的几十万元的“小金库”。
第四、在审计期间,对现金进行多次突击盘点。有时一次盘点,达不到预期效果,其主要原因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后,将违纪违规资金提前转移,当第一次盘点后,被审计单位认为风险已过,把转移出去的资料重新放回保险柜内,这时再去盘点就能发现问题。
二、举例分析
(一)、资料
20xx年1月25日,审计人员对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查得“货币资金”项目的库存现金余额为2995元。20xx年1月25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365 元。 20xx年1月26日上午8时,审计人员对该公司的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如下:
1.现金实有数1850元。
2.在保险柜中发现职工李东11月5日预借差旅费500元,已经领导批准;职工胡立借据一张,金额450元,未经批准,也未说明其用途;有已收款但未入账的凭证6张,金额435元。 另外,经核对, 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核实1月1日至25日的现金收入数为7130元,现金支出数为7160元,正确无误。银行核定的公司库存限额为20xx元。
(二)、审计步骤
第一步:根据以上资料,首先核实1月25日库存现金应有数。
因为职工胡立借据450元,未经批准,属于白条,不能用于抵充现金,所以1月25日库存现金应为1月25日库存现金实有数1850元加胡立的借据450元,为2300元。
未入账的收付款凭证都属于合法凭证,可以据以收付现金,只是没有入账。1月25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365元,加上未入账的现金收入435元,减去未入账的现金支出500元,得2300元。
由此可见,在1月25日,除白条抵库和应入账未入账的现金收支外,现金账实是相符的,即未发生现金溢缺。
第二步:核实20xx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是否真实、完整。
既然在20xx年1月25日现金是账实相符,未发生现金溢缺,且核对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1月1日至25日的现金收入为7130 元,现金支出为7160元,正确无误,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资料倒推出20xx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应有数。计算过程如下: 2300+7160-7130=2330(元)
由于20xx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为2995元,因此,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xx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是虚假的,正确金额为2330元。
(三)、审计结论
1.该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账实不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2.督促被审单位将收支及时入账。例如,职工李东11月5日预借差旅费500元,虽经领导批准,属于合规的行为,但出纳人员未及时将借款登记入账,被审单位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李东 500
贷:现金 500
同时,出纳人员应及时催促李东报销有关单证,退回多余的款项。
3.财务制度明令禁止白条抵库,审计人员应进一步调查胡立借款的真实性,并督促被审单位及时收回该笔款项。
4.银行规定库存限额20xx元,公司留存超过限额330元,应及时送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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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库存现金违规现象的几种方法
盘点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查现金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技术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我们在盘点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时,发现了如:现金的长、短款,白条抵库,存放个人物品以及个人存折等现象,造成了单位资金违规的重大隐患,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人员盘点结束后,应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审查,分析库存现金盘盈或盘亏的原因,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①对超限额保管的现金,应建议及时送存银行;
②对出现的长、短款问题,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决不能因为是长款而放松审查;
③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库存管理制度 篇2
物业公司库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物业公司库存物资的管理,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降低库存成本,防止物资积压和浪费。
1. 库存物资分类:
1.1 物业公司库存物资分为常用物资、备用物资、维修材料三大类。
1.2 常用物资是指日常运营中频繁使用的物资,如保洁用品、办公用品等。
1.3 备用物资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或设备维修所需的物资,如应急灯具、消防器材等。
1.4 维修材料是指用于设施设备维修的物资,如管道配件、电气元件等。
2. 库存物资管理职责:
2.1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库存管理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盘点等管理工作。
2.2 库存管理部门应制定库存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库存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库存物资采购:
3.1 库存管理部门应根据物业公司的'运营需求和物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
3.2 采购计划应考虑到物资的使用频率、价格波动、库存成本等因素,确保采购物资的数量和种类合理。
3.3 采购物资时应遵循质量第一、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等原则,确保采购物资符合使用要求。
4. 库存物资入库:
4.1 采购物资到货后,库存管理人员应对物资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4.2 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库存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注明物资名称、数量、采购单价、总价等信息。
4.3 入库物资应按照类别、型号、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领用。
5. 库存物资保管:
5.1 库存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完好、质量稳定。
5.2 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3 库存物资应做到防尘、防潮、防腐、防火、防蛀,避免物资损坏和变质。
6. 库存物资领用:
6.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物资领用申请,填写领用单,明确物资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
6.2 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库存管理人员核对库存,发放物资。
6.3 领用物资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物资积压、过期。
7. 库存物资盘点:
7.1 库存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物资盘点,确保库存物资账实相符。
7.2 盘点工作应在月末、季度末或年末进行,盘点内容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有效期等。
7.3 盘点结束后,库存管理人员应编制盘点报表,反映物资的盘盈、盘亏情况,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8. 库存物资处理:
8.1 库存物资因过期、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时,应进行报损处理。
8.2 报损物资由库存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
8.3 报废物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9. 库存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9.1 库存管理部门应根据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订库存管理制度,使其不断完善。
9.2 库存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库存物资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库存管理制度 篇3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库存管理制度 篇4
1.钱账分管制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5.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资料: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库存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实物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对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同时仓库部门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立台账,对保管的物资进行记录,应将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账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账的稽查、核对。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各事业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采购申请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按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第六条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采购申请单”,有关供应商进行采购交易谈判,并将采购的相关条款明确后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主要条款如: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额、支付地点、验收依据、违约责任等填写全。
第七条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物资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检测的'依据是《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在确认无误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验收单》,并签名盖章。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货物直接发至工程现场的由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将采购的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物资的实际查收数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并将查收情出具财务软件打印的“外购入库单”上。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且货物直接发至工地现场的由采购人员与项目经理办理工程材料出库手续。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将收集到的、审批齐全的《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验收单》、《外购入库单》、《工程材料入库单》、合法的商业发票等相关资料送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财务部门按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应监督和审核会计人员编制的“采购交易”记账凭证金额及分类的正确性、入账的及时性;若月末采购的物资已入库但发票未到,应暂估入账,待下月发票到达后红字冲回,再根据发票做正确的分录。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的核对。取得供应商对账单,审核其余额与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是否一致,在考虑买卖双方在收发货物上可能存在时间差等因素之后,公司与供应商的月末余额应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存货周转的情况,确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为存货资产出库的计价方法,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变。
第十五条公司生产环节需要领用存货物资时,应先由领用部门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生产领料单”,将需要领用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填写齐备后,送交厂长审批,凭厂长审批同意并签名的“生产领料单”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六条每月月末,生产车间应对生产所耗用后结存的“领用材料”进行盘点,并向仓库部门办理“假退料”手续,即结存的材料实际不退回给仓库,但仓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出具“外购物资入库单”,但在次月月初仓库再等额开具“出库单”给生产车间,作为生产车间下一月的领用。
第十七条每月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领料单汇总表”“外购物资入库单汇总表”和所有领料单、外购入库单,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及时将各材料的耗用情况登记到“存货”及“生产成本”明细账上。并将“领料单汇总表”“外购物资入库单汇总表”和所有领料单、外购物资入库单与所有领料单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加以装订成册予以保管。
第十八条生产部门将完成的产成品或半成品移出生产车间之前,必须需要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先行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书,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才能移送到仓库部门。第十九条仓库部门根据质量管理部门签发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生产部门移送来的产成品或半成品,在清点数量和计量无误的情况,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填制“产品入库单”。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将每月各生产部门所耗用的材料和产出的产品或半成品,按照财务核算的规定及时、准确的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并登记“存货”及相关的会计科目的明细账上。并依据仓库提供的资料和财务核算的结果,编制“生产耗用材料汇总表”和“产品、半成品月度统计表”给各生产部门,并与生产部门进行核对,以便于发现问题和考核生产部门的产出耗材比率。
第二十一条所有销售业务,必须先由销售部门依据《销售合同》签发“销售发货通知”,然后由销售部门将“销售发货通知”送交仓库。仓库发货部门应依据“销售发货通知”进行发货,并在发货过程中尽责勤勉,减少发货的差错率,并实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发货完成后仓库部门应发“出库单”,并要求客户在“出库单”上客户查收栏签字。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依据已发货的“出库单”和收妥销售货款后,开具发票给客户,为了降低开具发票过程中出现遗漏、重复、错误计价的情况,确保发票的正确性,出票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①检查是否存在出货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提货单;
②应依据已授权的商品价目表或销售合同开具发票;
③检查销售发票计价和计算的正确性;
④将销售提货单上的商品总数与相对应的销售发票上的商品总数进行比较。
第二十三条委托外加工材料出、入库必须填具委托外加工出库单、入库单,详实填写委托外加工出、入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各种出库单据及时进行财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存货”及相关会计科目账册并于月末及时结算出“存货”的结存数量和结存金额,以备实物盘点时核对使用。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审核“销售折让”是否经过公司各管理层的授权批准,是否与销售合同一致;在审核确认的前提下才能在“销售提货单”上签字盖章。审核销售退回是否查明原因,是否经过批准,退回的商品是否已经被本公司仓库管理部门查收入库,并已取得“销售退回入库单”。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业务的发票管理,并区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根据经批准的货项通知单(表示由于销货退回或经批准的折让而引起的应收销货款减的凭证)及开具的红字发票,进行折让或退回的账务处理,并将上述资料附在凭证后面。①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和税款抵扣联索回,注明“作废”字样;属于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金额重开;②在购买方已入账,发票无法退回的情况下,向购买方索取其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公司当期扣减收入、销项税的凭证;然后再重新开出正确的商业发票给对方。
第二十七条公司仓库管理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所保管的物资进行盘点工作,并与其编制的“领料单汇总表”、“外购物资入库单汇总表”和“产品销售发出汇总表”、物资台账相互核对,以保证仓库管理的准确性和实物资产的安全性,并确保实物资产与仓库记录数量相互一致。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每隔半年或一年组织仓库、财务部、计划供应部、车间、业务部等部门对存货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存货盘点时应由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盘点小组,负责公司存货资产的点工作。并将盘点工作记录于盘点工作报表上,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根据财务账册上核算的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仓库记载的存货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实际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对分析,编制“盘点情况汇总表”,列明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及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原因,提交给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三十条公司总裁办公会应根据财务部门编制的“盘点情况汇总表”进行分析讨论,确定差异处理的决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总裁办公会的决定再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将盘点工作表、盘点情况汇总表、公司总裁办公会的处理决定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库存管理制度 篇6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第3条现金管理原则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现金限额管理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3章现金保管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4章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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