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区租房合同书
成都市区租房合同书(通用3篇)
成都市区租房合同书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到本房屋租赁协议书。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
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
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
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
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区租房合同书 篇2
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编号:( )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电 话:______
传 真: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电 话:______
传 真: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 市 路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字第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
账 号:____
抬 头: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成都市区租房合同书 篇3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20xx年6月15日共同签订的《门面房租赁合同》(以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15日租金共计人民币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2、乙方已实际对承租房进行装修,但未装完已停工。外墙受损严重,门窗待修整。
3、乙方承租房屋共添置了二台空调,别无其它家具和电器。
4、乙方从20xx年6月15日租房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付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房产税等费用。
5、乙方在装修期间,因违规操作,私拆外墙摄像头,造成摄像头零件缺失,无法恢复安装。
三、乙方须向甲方付给:外墙门窗修补费用,因违约造成的拖欠房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5000元。但因乙方情况特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乙方以两台空调抵充此款,互不相欠。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甲方所有,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品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可移动物品具体是两台空调。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租赁房屋,把门面房归还甲方。
六、乙方须于此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七、自20xx年6月15日至本协议签订期间,乙方因装修与别人发生的'经济纠纷,违规装修,私拆损坏摄像头等罚款和索赔均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此协议签订之日,须到物业管理部门交清在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因装修造成摄像头零件丢失等费用。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原《门面房租赁合同》作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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