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通用29篇)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篇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6月10日,潮南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深刻吸取“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落实强有力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经第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们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估计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未能把“预防”真正放在第一位,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投入到位、宣传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生产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纠正重审批、轻管理的倾向,努力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纠正各自为政、执法不严的错误倾向,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纠正作风飘浮,搞形式、走过场的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人;纠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与己无关的错误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纠正满足现状、松懈麻痹的错误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抓不懈的思想;纠正片面强调客观困难的错误倾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纠正重生产经营、轻安全设施建设的错误思想倾向,努力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检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真正做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社会和谐的统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和区县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市、区县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组建市、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
2、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所在地政府及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的管理。
建立市、县、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规定,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巡查。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队伍,按照“一企一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记录备案。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市政府除继续与各区县和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签订责任书外,还要与市政府各成员单位、直属机构签订责任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防火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对责任书内容逐条细化,抓好落实。要真抓真管真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第一手情况,深入了解基层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把着力点放在企业,实行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督促帮助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引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建立生产安全和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全预警和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求援体系。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黄厝围等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6、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市、县二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7、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追究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台我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8、实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对按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以及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加强宾馆、酒楼、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危险源和“城中村”的监管,坚决取缔地下加工厂、地下作坊,坚决清除“三合一”、“二合一”企业和店铺,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建筑施工、铁路、电力、机械、纺织、渔业和水利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违规生产的企业,坚决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单位、企业,要挂牌督办,责成相关单位、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范围;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实施停业停产,决不手软。
2、用半年的时间开展新一轮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开展一场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装修材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搬的搬,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手软。各级政府对重点火灾隐患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对在实施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把好建筑工程的消防源头关。凡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一律不得施工、不得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开业或投入使用。
四、强化规划、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基础建设
1、强化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修编、完善市、区、镇三级消防专项规划。年底前,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以及已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的重点镇、中心镇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工业、商贸等专项规划也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2、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投入,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信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费用。通过财政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步伐,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其他成分的消防组织建设。凡GDP达到1亿元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的镇(街道),要按照市、区(县)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建立专职消防队。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一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1、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经常性宣传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引导群众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大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电视、报纸要开辟专栏,公安、消防、安监、交通、建设、环保、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培训班、专题讲座、面对面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和事故逃生技能,提高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家庭等不同层次单位和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到今年底,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率要达到100%.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行业相关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消防培训,持证上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汕头市人民政府
年六月二十八日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篇2
全县广大青少年: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日益成为青少年日常生活、学习不可或缺的平台和助手,我们在享受信息时代科技成果的同时,更要努力络安全知识,争做一名“四有好网民”(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时刻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青少年们更应该明辨是非,理智地对待各种不良诱惑,充分利用网络有利的一面,让网络成为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乐园。为此我们倡议以下几点:
一、青少年依法上网,严格自律。
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选择健康信息,不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和宗教信仰的信息,切实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青少年明上网,传播正能量。
有责任和义务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明的网上舆论氛围,自觉在学习、生活中,在网络空间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旗帜鲜明地驳斥杂音噪音,提倡先进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绿色网络建设。
三、理性上网,明辨是非。
从自身做起,抵制网络上反动、腐朽、不健康的内容对自己精神上的侵蚀;树立与之斗争的信念与决心;敢于担当,大胆地同网络上的杂音噪音、歪风邪气作斗争,增强明辨是非、判别对错的能力;提升网络素养,争做网络时代的新青年,共同推进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
四、善于网上学习,自觉维护网络安全。
学习一些网络知识与技能,提高操作水平,建设网络明,勇做倡导和维护网络安全的先锋。健康上网,把网络作为获取知识的园地;明上网,正确处理上网与学习的关系;绿色上网,熟悉上网的安全通道。
在此,团县委呼吁全县广大青少年,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让我们高举网络明的大旗,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明公约》,努力促进网上健康明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网络明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为全县精神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篇3
针对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就组织、教育、预防、监督、整改、特殊部位和岗位安全以及防暑降温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各位同事参考。
一、组织人员是保证。
首先,安全管理工作有具体的人去做,才具有实际意义。公司于20xx年就成立了“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组织”,并随着人事变动而及时调整。并明确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安全生产总负责人,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各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员,各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员。这样,从组织上保证了在各级、各部门都指定了安全管理人员,都有人对安全工作负责,以避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起来无人负责”的局面。
健全了组织,让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职责,就是组织工作的重点,应该紧抓不放。
二、安全教育是基础。
安全教育的目的在于:为保护生命财产和改善工作环境的需要,为员工提供获得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机会;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和解释安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维护安全的自觉性,鼓励他们积极去发现和参与解决各种安全问题。
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在现代企业,没有安全意识的人将会被看成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对于安全的无知会给自己、给他人和集体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企业进行广泛而有效的安全教育,普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大大减轻安全管理工作强度、尽快改善企业安全状况的重要途径。
员工安全教育方面,我们主要一是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在会议上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在《兴业资讯》刊登安全生产资料,发给大家学习;三是由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四是将特殊岗位的员工送出去培训。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司计划在上述四种形式的培训基础上,再增加四个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是将安全生产知识进行系统的整理,作为《员工手册》的重要内容刊印下发,员工人手一册,让大家通过学习手册,都能完整地了解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各车间主任必须亲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并将培训情况形成书面记录。三是加强对特殊岗位操作工的专业培训,达到人人持证上岗。四是鼓励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自学。
在这里,特别建议,我们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时时叮嘱员工注意安全,安全工作做到天天讲、处处讲。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宁愿成为婆婆嘴,不能嫌锁碎。我想,员工们知道上级这样做是为大家好,他们也会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是目的,预防为主是方法,综合治理是措施。
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所谓的“前因后果”,是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出现某个后果都是由某个或者多个原因引起的。事故发生前一定有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条件,或既有不安全行为又有不安全条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整改,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完善安全条件和消除不安全的行为,而将事故消灭在隐患状态,是安全生产的理想方法。事故发生后的整治是治标,预防事故发生是治本。
从人的因素看,要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许多事故的发生可以说明这一点,现实中安全条件不太好,但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去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就可以消除,因此员工的安全思想很重要。人的行为受思想支配,不易控制,因此安全管理中,更要密切注意人的不安全行为。目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思想主要有:一是无所谓思想。对安全麻木不仁,视安全制度、规定、措施为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二是麻痹松懈思想。知道安全很重要,但并不重视安全。工作马马虎虎,麻痹大意,不出事故就是安全,缺乏认真精神。三是侥幸思想。有这种思想的人,明知面临有危险,因为怕麻烦图省事而不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企图侥幸过关。四、经验主义思想。在工作中是一把好手,但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精神,什么问题都想着自己过去怎么做,忽略了新技术、新环境、弄巧成拙。五是形式主义思想。拿安全工作作秀,作表面文章,落实不力,执行不严,注重形式,不注重过程,误导了职工对安全的认识,弱化了职工的安全思想。
产生以上几种思想的原因,第一是忘记历史教训或教训认识不深刻;第二是有意或无意地考虑这项工作的代价,如果安全措施的代价很高,而不采取措施工作会很方便时,他就不愿意采取安全措施;第三是管理上的原因,管理不严,执行不力,落实不细,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态度影响;第五是安全文化匮乏的原因,提起安全便是考核、处罚,提起安全便是事故,对安全文化建设不重视,调动不起职工讲安全、要安全的积极性,便会形成产生不安全思想的土壤。
今后,我们的安全工作应逐渐更新思路,加强对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预防意识的培养,平时勤检查,多整改,将工作做在前面,将事故化解于无形。
四、以督查为保障。
安全检查作为一项综合性的检查制度,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是显而易见和广泛积极的,把它运用得好,发挥得好,不仅可以改善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而且可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安全检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其检查、督促、指导等有效作用,是当前安全检查工作必须认真加以思考、研究和正确回答的问题。
在4月15日,公司督查组携同全体车间主任进行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就发现了不少问题,并很快落实了安全预防措施,效果很好。今后,安全检查将做为一项常规工作,而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健全。
安全督查不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包括同级之间相互的提醒,更包括员工对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对上级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指令,员工有权提出异议,或者不执行。
对安全检查工作,应注意力求做到:1.不搞预约式检查。安全检查可以规定每段时间有多少次,但最好不要规定具体时间。提前通知的检查只能让我们看到突击式的工作,这不能代表平时的工作状态。2.坚持不懈。安全检查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去走一走,忙起来就放在一边。检查的力度只能越来越紧,不能放松,否则有最终流于形式的危险。3.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检查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安全问题,若检查出来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那么检查也就失去了意义。4.检查过程要有完整的记录,建立档案。
五、限期整改,“四不放过”。
对发现的的各种安全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是落实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即针对已查明的隐患状况和缓急程度,要求被查部门定时、定责任、定人员,按照“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没有吸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对隐患加以处理、整改。
六、加强特殊部位和岗位的安全防范
我们公司的生产带有化工性质,危险源较多,重点有:硫酸贮罐及管道、酒精贮罐及管道、高压及低压电气设备、压力容器、锅炉、行车、粗品(热)料池等等。这些地方涉及的安全管理范围广,危险性大,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要求高。这些部位应该成为重点安全监控部位。
根据安全法规规定,公司有许多岗位属于特殊工种,需要持有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如:硫酸、酒精等危化品的管理人员,司炉工,电焊工,电工,叉车驾驶员等等。这些岗位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暂时没有证书的或证书过期的员工,应向公司报告,及时加以培训补齐证书。在以后的人员调动中,对这些特殊岗位员工不宜调换。
七、注意防范高温危害。
现在已经是春未,气温很快高起来。各部门应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布置。遮阳、降温、通风等装置应提前安排,配置齐全,保证高温时不耽误使用。
总之,安全工作事关公司利益、事关员工个人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安全面前,我们大家要时刻提醒自己,通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改进,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而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幸福,永远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以上建议,欠缺或谬误之处,还望大家指正。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国有重点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骨干,代表着煤炭工业的先进水平,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认真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总体上看,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有基础、有经验,但由于体制、结构、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不相适应、甚至滑坡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以包代管较为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队伍培训缺失,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等。必须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关键、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改变上述不良状况。
二、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基固本,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现场、区队和班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又要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推动政策治本;坚持当前和长远的统一,既要抓好当前的薄弱环节,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又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五要素”,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力争到20__年使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比20__年下降25%以上,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__年下降20%以上,降到0.8以下,产量在600万吨以上的煤矿率先达到国际水平,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以下,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到20__年,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__年下降30%以上,降到0.7以下,实现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五)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依照有关规定,有经济处罚权、停产整顿权、提出免去矿长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建议权,并应定期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煤矿安全情况。企业必须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
(八)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九)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煤矿职工必须严格遵纪守法。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奖励举报人。
四、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办理保险;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十二)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实施煤矿井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建井队伍的资质等级关,杜绝井下工程转包,严禁资质证书出租、外借。井下工程严禁使用与资质不相符的施工队伍。严禁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防突专业技术和装备的队伍施工。安全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事故统计在建设单位。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查清设计、监理、评价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责任。异地办矿的,谁办矿谁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三)明确改制、破产、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破产重组的国有重点煤矿,按照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主管单位负责安全;收购兼并地方中小煤矿的,由收购单位负责安全。股份制煤矿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负责安全;不论何种形式在安全管理上必须统一标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领导年薪中与安全挂钩的份额占结构工资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对安全业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井下岗位安全责任津贴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十五)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要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煤矿企业集团应逐步建立安全科研机构,配备足够的科研人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员。确定安全科研项目,保证安全科研经费。制定奖励制度,激励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
(十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地质、高校、设计、协会等机构联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对灾害严重、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条件难以保障安全的煤层,应停止开采。
(十八)加强现场技术管理。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要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
(十九)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设施的质量,从巷道设计入手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先抽后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正常配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在完善防尘系统的基础上,强化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运输转载点等自动喷雾的使用,推广煤体注水工艺,从源头治理粉尘。必须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要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十)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要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调查,加强预测预报。要完善有关水文图纸资料,公示技术预测结果,让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防治水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
六、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强化集团公司、矿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作出规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煤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生产系统管理人员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强化夜班现场指挥。定期公布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下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二)加强基层班组建设。重点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班组。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入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考核标准,规范班前活动程序,每班进行考核。煤矿企业集团每年召开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工作会议。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违反定员标准组织生产。采掘一线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同一区域多单位违反程序作业,多头指挥。执行特殊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在现场交叉作业。
(二十四)加强设备管理。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加快设备更新,严禁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二十五)有效制止煤矿“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井下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七、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二十六)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各煤矿企业在正常提取维简、折旧等费用的前提下,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不足的要提高标准并按财建字〔20__〕168号文件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各企业要用好上述资金及税后利润与自有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安全投入,结合实际制定补还安全欠账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两年内(到20__年底)补还安全欠账。要建立安全持续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不欠新账。
(二十七)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十八)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由矿长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活动,明确隐患整改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该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八、加强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
(二十九)加大煤矿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养、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就业待遇等措施,培养采矿、矿建、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学生,同时培养好技术工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培养后备人才。
(三十)加强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培训基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加强培训师资建设,规范培训教材。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实”。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改进煤矿安全活动日,结合生产实际,提高活动效果。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三十一)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定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各重点产煤省(区、市)根据情况,在重点矿区确定若干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
(三十二)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现任的上述管理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2年内必须调整到位。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在生产一线锻炼1年以上,才能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三十三)尽快变招工为招生,三年内实施到位。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十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招用职工(包括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
九、推进科学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十五)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各单项工程质量标准,由跟班负责人、安监员、质量检查员依据标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制定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实行重奖重罚。严把质量毫米关,杜绝劣质工程。企业每季度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三十六)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人、机、环境的高度和谐统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矿井;生产矿井要选择基础设施好、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采掘工作面,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推广。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
(三十七)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资金投入。要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常开展演练。要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十、积极推进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三十八)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保障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三十九)要发挥各级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级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广泛开展亲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矿务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安全督查等活动。要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积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安全举报,接受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赋予井下职工以下十项权利: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四十一)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办好企业电视、报纸和网站安全专栏,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进入社区、深入人心。
十一、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四十二)加强宏观政策支持。选择有代表性的灾害严重矿区建立国家级“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瓦斯抽采技术、采空区火区探测与治理、冲击地压、软岩支护、地下水防治、放顶煤开采、深井开采等重大技术难题。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淘汰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支持大型煤矿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小煤矿。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足额核算安全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转产成本,逐步使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以储量计征煤矿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加大经济调控力度。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制定鼓励煤矿抽采瓦斯的政策。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防止产能过剩,保持煤炭经济健康运行。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十三)加强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政府作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周边小煤矿开采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对超层越界开采的小煤矿,要及时启动关闭程序,依法予以关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3至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对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10至2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总经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两次30人至4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董事长,吊销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3年内不得颁发;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根据情况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对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研究制定具体的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的经营业绩考核,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
(四十四)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煤炭行业、关注煤矿矿区、关爱煤矿矿工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告安全生产周期在1000天以上的井工矿井,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全国班组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定和命名,抓好本质安全型矿井试点,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论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为企业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十五)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国有重点煤矿包括: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省属煤矿企业管理的煤矿;所称集团公司是指直接管理煤矿的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对其他形式集团公司的要求,由各产煤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具体意见时作出规定。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指导意见转发给辖区内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察 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年六月七日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篇5
校园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校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校园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大学生活动、交流、学习的领域越来越广阔,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战场,校园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然而众多高校的安全形势却是不容乐观,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近年来,由于高校人群密聚,人流量大,学生钱物被盗时有发生。从整体来看,有80%以上的失窃案发生在学生宿舍、教室、餐厅、图书馆、体育场所,此类案件侦破率较低。虽然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是因为涉世较晚,社会经验尚且不足,安全防范意识普遍缺乏,这使得社会上的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将目光放在了大学校园,甚至有些盗窃团伙将高校作为主要的犯罪地点。如何让当今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如何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当前亟需认真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一、 基本情况
当今大学生作为消费的主流群体,持有各种高端设备、数码产品等的学生比比皆是,但与此同时,青年学生的安全意识仍存在很大的问题。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及校园管理模式的陈旧性, 服务人员的大量增加使得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变得异常复杂,现今大学校园基本都实行开放式管理,这些致使高校校园盗窃事件的发生具有了相当的普遍性。
据统计,大学生盗窃犯罪案件逐年递增,所占比例居于同期各类案件之首,给高校造成的损失和带来的负面影响愈来愈重。通过开展对大学生遭窃事件的调查发现,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同学自己或认识的人曾经历过被偷盗的情况。此外,经过对监控室和校保卫处老师的询问后,我们得知我校盗窃事件也频繁发生。最近的一个案件就发生在几周前,我校某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被盗走价值千元的iPhone手机。经老师提醒后,迅速赶往校内监控室调监控,从监控中得知,案发地点附近有一摄像头,但由于角度问题无法拍摄到案发现场。虽经过多番调查,但最终只能得到盗窃者的模糊影像并得知此乃一惯犯的结果。
维护校园安全需要学生、教师、管理者三方面共同努力。提高校园安全系数,增强校园安全感,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成为每一所大学面临的严峻问题。
二、 主要问题
1. 学生防盗意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
当今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生活经验,为人处世较为单纯,对于潜在的危险缺少预判和辨别的能力。做事麻痹大意,时常不按规定保管公、私财物,随意放置贵重物品,使犯罪分子作案易于得手。社交需求强烈却遇事欠思考,据保卫处老师所说,很多学生维权意识差,特别是女生,在遭遇偷窃事件不出声,也不积极主动向学校或者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采取“自认倒霉”的消极态度,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
2. 监控系统不完善
以我校为例,在询问遭窃同学的具体情况后,我们得知,学校的监控系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 摄像监控覆盖率不足
学校的监控设备在户外的覆盖率远不及室内,比如在人流较为密集的操场,只有少数摄像头可以有效拍摄到操场实景,且相邻监控设备之间距离过远,造成某些方位的景象过于模糊。
2) 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时未能及时修复和调整
个别地方的监控设备损坏致使无法使用,还有部分因角度调试的不准确导致摄像不能拍摄到正常的人流过往处。未能及时修复和调整角度的情况使得这些监控设备仅仅做了摆设,毫无用处。
3) 监控设备质量有待提高
学校的监控设备多为普通摄像头,夜视型红外半球系列摄像头只有少数,这导致夜间发生的犯罪事件无法调用监控。此外,少数的监控设备是实时监控,没有将监控的图像内容储存起来,作为档案资料使用,给侦破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 师生安全意识教育滞后
少数地方、部门和学校对校园安全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和懈怠思想,对学校安全工作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清醒认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安全教育缺乏足够的渗透性和普遍性。据网上数据查询得知,尽管学生大多认可学校安装摄像头这一措施,但学生对安装摄像头具体影响概念模糊。在一项“摄像头的安装对你工作学习有无影响”问题的数据分析中显示,有55.71%的学生认为“没有影响”,有35.71%认为“有影响,但不大”,而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只有8.57%。而在“是消极影响还是积极影响大”的`问题中,30.7%的学生选择了“消极影响”,22.14%的选择了“积极影响”。数据上的矛盾表明了学生对摄像头产生的影响并不明确,在后期的调查数据中还发现,学生虽然一定程度上理解学校安装摄像头,但更希望将这笔经费用于改善基础生活设施。
三、 几点建议
1. 加强校内巡逻以及宿舍楼进出情况的监督
因为涉及个人生活隐私的问题,宿舍楼并不会设置较多的监控设备,主要在于组团大门区域,因此宿舍楼区域的安全问题更应受到重视。除监控外,主要的安全管理设施就是刷门卡的机器,但由于学生的不自觉性,很多时候就如同虚设。所以宿舍楼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把控这一规章制度,将防范未然做到极致。此外,保卫处的巡逻人员应加强校内巡逻力度,扩大巡逻范围,多关注一些较为偏僻却最容易发生不法案件的地方。
2. 提升安全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网络
学校应该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针对学校各处重点领域定期查缺补漏,有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对于有问题的地方,无论大小都应及时的做出整治。加强监控力度,积极调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准确地汇集各处的安全动态,确保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能在第一时间传达至相关部门,不在某一处造成断层。同时,可以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将学生安全信息员建立在每个班级、每个寝室,从而得到及时的疏导与解决。学校也应提高各方面设备的质量,合理增加监控设备,将资金用在该用的地方,彻底堵塞一切安全漏洞,使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3. 广泛宣传,从根本上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同时也让教师在常规教育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譬如可以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或者法制教育教研室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要注意的是,安全教育活动绝不能流于表面,切勿大而空泛,譬如应该让学生了解大学盗窃案件的主要形式和犯案的重点部位,盗窃者目标和时间上的选择性,盗窃的动机和基本的防盗防骗措施,再学习遇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根本上发现问题,继而解决问题。
有关安全建议书2024 篇6
亲爱的同学们: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珍惜每个人都仅有一次的生命我曾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事故:
一辆没有营运证的面包车满载15人,上坡时因为发动机动力不够,车子滑下了深水塘,酿成8死4伤的重大惨祸。后来,虽然这辆黑车的车主以超载及非法营运被逮捕了,并叛了无期徒刑,但给死伤者家庭带来的却是永远的伤痛
当我们背起行囊,肩负着家人的希望,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蓝图,走进凤中美丽校园时;当我们朝气蓬勃,漫步于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时,你是否注意到隐藏在交通线上的危险呢一组组惊人的数字、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载着锥心伤痛却又一去不返的年轻生命,这一切的矛头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共同的事实,不遵守交通法规即是不珍爱自己的生命。一件件血的惨剧时时刻刻警示我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多么希望生活的每一天都五彩缤纷,每一天都能成为美好的记忆,为了你们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少先大队特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建议:
1、认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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