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28篇)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消除农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秋收现场等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秋收冬种农机作业安全。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农机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全市渔业船舶的检查,重点检查渔船适航性能、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渔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投入使用。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及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全市水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在一些重点区域开展蹲守执法,并加强夜间检查力度。
(三)深入开展农家乐安全检查。检查主要对象为经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农家乐经营点(户)、休闲农业基地,以及以农民为主体经营的乡村民宿。重点排查消防、食品卫生、游乐设施、房屋等安全隐患,完善电器安全和警示标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民宿经营户对住宿游客要做到一客一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农家乐安全经营无事故。
(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结合省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创建,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农业生产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间隔期不到位和乱用滥用投入品等情况;是否存在生产记录档案未建或记录不完整,未公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情况;是否存在已列入的追溯主体安装设备后擅自拆除、系统未用、相关信息和数据未上传等情况。对农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建经销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是否建立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等情况;是否存在经销禁用农药、违禁兽药和假劣农资等情况。
(五)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护林员包片巡查制度,加强对林区的巡查检查,全力做好林区及周边火的管控工作。在进路口等周边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树立森林防火标志,对林下可燃物堆积等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整改。要加强日常检查,严控火进。对森林防火器材、森防物资等进行检查,及时维护保养或更新,保证其使用正常、性能良好。要强化消防演练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林火应对处置能力。
(六)强化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未完成废弃沼气池拆除工作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处置工作。加强沼气使用管理,对保留的沼气池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户《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沼气池设施以及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沼气池日常维护情况等,杜绝沼气安全隐患。严禁在沼气池周边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日-1日)。各镇(街道)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主体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1),明确整改限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抽查督查阶段(20xx年1月1日-2月20日)。各镇(街道)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开展强化检查。市农经局分条线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镇(街道)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并视情况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确保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2月下旬)。各镇(街道)汇总梳理大检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薄弱点,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完善对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农经局成立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地监管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本方案检查内容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道)要落实好人员力量,抓紧时间,立即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被检查主体敷衍对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主体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市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镇(街道)要以大检查为契机,对被检查主体开展面对面的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类农业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加强统计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在农经在线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加强检查台账资料的保管和数据统计,在大检查开展期间,每月27日前将《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月度汇总表》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20xx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达到83.55万亩,产量达到32.2万吨,粮油年加工能力达到48万吨以上;新增4.5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39.41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不低于84%;新建高标准粮食仓库6万吨以上,全社会完好仓容达到22万吨以上,地方粮食储备不低于0.7万吨。
二、保粮食安全主要措施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根据县政府《关于鼓励发展双季稻生产的通知》要求,有效恢复双季稻种植,稳定水稻种植面积,扩大玉米、大豆等秋粮作物面积,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等杂粮生产。加强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定制农业,促进优质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重点水利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皖河、大沙河、高河大河、珠流河等大中型灌区综合治理与节水改造项目;推进皖河圩皖河站、龙湖圩排涝站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加快申报皖埠水库等中小型灌区提档升级项目,全面提升防洪能力和水利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新增4.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机农艺农信结合,提升单产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合理调整农作物区域布局,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加强粮食病虫害统防统治、联防联控和应急防治,确保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推动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农业基础性服务。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关键技术集成推广,推进烘干、脱粒、耕种现代化,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不低于84%。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强化“四情”监测,推广应用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全面实施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启动实施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工程,着力提升指导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加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县粮食收储能力。做好20xx年度中央预算内“粮食安全应急保障福宁米业仓储物流2.4万吨”专项项目和稼仙米业、福宁米业“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分仓储存粮库3万吨、0.8万吨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安徽怀宁省级粮食储备库应急保障储备库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清河3万吨粮库建设,谋划小市粮食应急储备库3万吨项目。(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仓储规范化管理。推广储粮新技术,提升绿色储粮覆盖面。利用“中国好粮油”后三年项目规划,大力建设低温粮仓。开展“星级粮库”建设活动,怀宁省级粮食储备库争创“五星级粮库”。加强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组织粮油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促进仓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发行,中储粮安庆直属库)
(七)搞活粮食市场流通。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完善市场化收购融资担保机制,鼓励引导粮食市场化收购。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提升长三角粮食一体化合作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
(八)加强粮食储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强化储备数量质量管控,落实地方粮食储备0.7万吨以上,确保质量安全、数量可靠,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
(九)提升粮油加工能力。抓好“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优化粮油产品供给,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作用,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粮食年加工能力达到48万吨以上。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积极构建“怀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的怀宁粮油品牌体系。(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提升粮食应急能力。按照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要求,加强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中心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价格供应监测预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复商复市。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成品粮油储备规模不低于3天市场供应量。县内粮油配送时限最长不超过6小时。(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应急局)
(十一)提升质量监测能力。加强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本方案由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全面排查和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新区城市安全本质水平。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市、新区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深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安〔20xx〕6号)、《深圳市20xx年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深安办〔20xx〕69号)等文件要求,20xx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确定为全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新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有序推进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抓手,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整治手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努力消除一批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效遏制一般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新区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勇
副组长:吴华根
成员:新区所属部门、驻新区单位和各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新区安委办主任杨海杰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资料等。
各部门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深圳市对口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本行业(领域)实际,编制本部门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本部门整治行动领导机构,明确、细化工作责任。
各办事处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参照新区做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编制本辖区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本辖区整治行动领导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等。
新区安委办将联合综合办督查室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新区纪检监察局将对开展整治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各隐患整治资金依法依规优先给予保障。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坚持“辖区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原则,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老旧房屋、危化品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执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消防重点区域清查专项整治、电气线路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违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三小”场所、城中村、民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突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问题严重、久拖不决、存在复杂利益纠纷、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区域和高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全面排查梳理消防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三必查”和“四不放过”等刚性问责措施,以铁的手腕进行彻底整治,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严防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责任单位:大鹏公安分局、各办事处。
2.重点组织开展老旧住宅区、城中村等电气线路安全基础薄弱、线路老化问题突出、火灾隐患严重区域、场所的电气线路改造,全面改善和提升上述区域、场所电气线路安全水平。推动建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及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多环节监管体系,逐步规范电气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设计、管路敷设、维保检测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因电气线路问题引发的火灾事故。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局、大鹏公安分局、大鹏供电局、各办事处。
3.根据新区既有违法建筑消防实际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违法建筑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加强违法建筑消防安全的改造指导,对整治不合格、无法整改的、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坚决落实停止使用、停止出租和坚决拆除等执法措施。
责任单位: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大鹏公安分局、各办事处。
4.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宿、商场、农批(贸)市场、酒店(含宾馆)、学校、医院、宗教、养老院、救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将各类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火灾亡人事故。
责任单位:政法办公室、经济服务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文体旅游局、大鹏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标示标牌、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光明行动”,整治“有路无灯”、“有灯不亮”、路灯被树遮挡等隐患,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责任单位:城管和水务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交警大队、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各办事处。
2.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行动,继续深入推进“禁摩限电”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公共事业局、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交警大队、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各办事处。
(三)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市政工程等建设工程领域的施工安全监管。重点突出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临高临边作业、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等高危作业环节的检查治理,强力推行高处作业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人员带班作业等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监督核查、隐患消除的闭合式管理,有效遏制高坠、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高发态势。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大鹏交通运输局、各办事处。
(四)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以1994年前竣工的合法住宅为整治重点,围绕新区老旧房屋场址、地基基础、设计标准、主体结构、违规改扩建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边排查边整治,严格落实修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等措施,并积极推动将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依法纳入城市更新范围,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各办事处。
(五)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进一步摸清并管控油气库(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风险点、危险源,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涂料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气体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打击“黑油点”、“环保油”等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医疗机构、校园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执法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局、公共事业局、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交通执法大队)、大鹏公安分局、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六)粉尘涉爆、锂电池和有限空间等工贸企业重点场所专项整治
1.组织开展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活动,督促20__年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防止隐患回潮。加大跟踪核查力度,严查严禁已关停取缔企业擅自恢复涉及粉尘工艺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木粉尘、静电喷涂和粮食饲料粉尘纳入整治重点,按照上级有关安全标准和要求,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的,严格落实关停取缔等执法措施,坚决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鹏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2.以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企业为重点,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提升行业安全本质水平。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局、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鹏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3.以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为重点,继续对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进行再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和健全监管台账。交通、住建、市场监管、水务、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监管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七)违法建筑质量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对违法建筑质量安全的全面普查和专业评估鉴定,一栋一档,建立违法建筑质量安全档案,对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治,及时修缮加固。对于质量不合格、存在垮塌等危险的违法建筑,依法坚决予以拆除。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执法局、各办事处。
(八)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专项整治
以新区交通工程类边坡、水利工程类边坡、城市管理领域边坡、在建建筑边坡工程、地质灾害类边坡以及其他各类边坡为重点,对全区边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认定,明确具体整改措施,100%落实监测预防措施,加快实施治理加固工程,落实对已查明危险性中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提高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水平,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各办事处。
(九)地面坍塌专项整治
按照“全面体检、重点诊断、对症下药、日常保健、建档立制”的总体工作安排,继续全面排查地面坍塌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对道路、地下排水设施、三旧小区等区域地面坍塌隐患的检测评估和专项治理,100%落实监测预防措施,加快实施治理工程,严防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各办事处。
(十)休闲船舶及海上渔排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排查辖区海上渔排及养殖点、海上休闲船舶、海上摩托、渔港及渔业生产活动、海上作业等,严厉打击休闲船舶无牌、无证、非法违法运营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单位、经营人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保障安全投入,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救生设施设备,是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休闲船舶及其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局、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交通执法大队)、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大亚湾海事局、市公安边防支队龙岗大队、海警支队四大队、各办事处。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辖区内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锅炉、起重设备、叉车等特种设备主体单位和特种设备维保企业,重点检查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和进行安全评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维保行业企业是否取得有效资质,是否建立维修保养台账,是否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及业务培训等。
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十二)燃气和燃气管道专项整治
加大打击违法销售瓶装“黑煤气”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等行为;加强燃气和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和燃气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上报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法办公室、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大鹏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各办事处。
除以上行业领域以外,新区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参照本方案要求研究部署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从严查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同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新区研究制定相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适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部门、各办事处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实施进度和责任单位,层层发动,严密组织,抓好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28日)
1.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对于20__年已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整治完毕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跟踪核查,防止隐患回潮。
2.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办事处、各部门按照新区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严格细致的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全面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部门,全力督促落实隐患整治,努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查封不留死角、整改不留死角、执法不留死角”。
3.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行动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和“清单流程化”,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确保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重点攻坚,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整治难度大确有必要按规定挂牌督办的,坚决挂牌督办,防止久拖不决,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按期完成。
4.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全面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依法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
(三)督查抽查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
新区安委办会同新区综合办(督查室)、纪检监察局等相关单位,对各部门、各办事处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抽查。督查抽查采取暗查暗访、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办事处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地抽查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点等,核查相关单位是否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督查情况将列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多次督办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单位和人员,将移交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31日)
各部门、各办事处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隐患整治按时完成,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高规格严要求开展。各部门、各办事处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城市质量提升年”和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实际情况,分片包点,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新区安委办要适时协调、组织综合办(督查室)、纪检监察局等单位开展暗查暗访、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和迁就。
(二)突出隐患整治,打好重大隐患整治攻坚战。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各办事处的督促、指导力度,针对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风险较高、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明确本行业领域整治行动的重点、难点,并及时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指引和整改验收标准,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指引。各办事处要以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和主要抓手,督促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巡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治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将风险挺在隐患之前,将隐患挺在事故之前”。尤其要重点突出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对于重大隐患整治坚持实行项目化管理,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力争依法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安全隐患。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在全国“两会”、香港回归20周年庆典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在特别防护期广泛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推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力打击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全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重点是大中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乡镇、城乡结合部、开发园(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工程。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自查和对建设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资料,以及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合同约定工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压缩合理工期、盲目要求赶工的现象。
3.新开工、复工或在建的工程项目是否已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
4.建设单位是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
(二)施工单位自查和对施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非法违法施工作业行为: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持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行为;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检查企业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企业有没有组织开展过季度安全检查,企业有没有开展春节后复工的安全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亲自带队检查。
3.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项目管理班子,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履职到位。
4.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是否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和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并作为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消防安全状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在危险部位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洞口、临边等部位的安全防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地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板房是否使用防火板材等。
6.检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存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的行为;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7.检查安全管理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严重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并及时跟踪整改落实;企业是否组织检查组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具有普遍性或屡禁不止的管理问题、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是否通过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来解决。
(三)监理单位自查和对监理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机构的设置和监理规划及实施情况: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规模、施工特点设置项目监理班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到位,且在岗履职状况良好;是否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含有施工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且执行到位;
2.检查相关方案的'审批执行情况: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是否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
3.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已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本单位项目监理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是否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4.检查严重情况的报告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较为严重的,是否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相关责任。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三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
(二)加强监督执法检查,落实企业自查自纠成效。企业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区质安站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根本落脚点,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定期开始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并将排查的隐患客观如实上报。同时我局将加强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通过“飞行”检查、季度检查强化企业自查自纠成效。
(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落实监理单位现场监督责任,发现问题立刻责令整改处理并如实上报。我局及区质安站将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执法”。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将深入查清原因,认真落实整改,不能放过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将立即停工整顿。
(四)预防为主,加强排查,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要把管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结合到安全生产检查中。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加大检查频率,预防事故发生。并且配合我局组织开展的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大检查及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落实“三个一”措施为重点的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活动。
我区质安站每月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并上报至我局。分别于4月、6月、8月的28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10月28日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工作总结;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28日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春节文化和旅游市场假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枞阳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秩序、疫情防控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假日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行业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生产持续平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县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有序经营、安全平稳。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7日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局相关要求和全县实际,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假日市场工作。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文旅局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全县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网咖、旅行社、旅游A级景区,适时现场抽查营业性演出。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式为查看台账、现场核查等。
责任部门:局机关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开展节日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各类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应急预案情况;旅游包车安全情况;A级景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安全预警和提示信息等情况;旅行社虚假广告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行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A级景区服务水平和规范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进文旅活动全面规范开展(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要对全县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节日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等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和节日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举办主体合法性、审批手续履行、场地安全和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假日生活需要。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做好应急值守值班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做好节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假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六)做好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及时掌握本地市场假日运行情况,总结假日市场新特点,梳理假日期间旅游人数、旅游投诉、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县政府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任务,确保实效。要把检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依法查处。假日期间,局带班领导将适时对监管行业经营场所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存在违规经营和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依程序查处。
(四)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预防常识和预防措施,筑牢思想防线,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时刻保持警惕,绷紧“安全弦”,确保春节假期经营场所安全。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6
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xx〕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从严管控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改善现有耕地地力、改进农田水利设施、提升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粮食种植生态质量。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造中低产田,建设稳产高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对土壤质量和灌溉水质的监测和治理,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污染源、农药生产和施用的监管,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三)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扶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改善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推广绿色、优质、高效的生产技术,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开展粮食收购,加强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监管,促进农民增收,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和“卖粮难”问题,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
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一)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扶持民营粮食企业发展,从用地、用电、税费、金融等方面,加大民营企业帮扶力度,激发民营企业活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加强粮食产销协作。积极组织粮食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6·18”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等各种展会,进一步创新产销协作模式,深化产销合作内涵,拓宽产销协作渠道,扩大产销协作成果。鼓励本市企业到产区多渠道筹集粮源,增加本市粮源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不断培养壮大粮油产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泉州好粮油”行动计划,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着力开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的供给。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规范粮食储备管理,提升科学管粮水平
(一)保障粮食储备充足。严格落实泉州市分解下达的县级地方储备粮规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20xx年底前完成增储任务,将全市储备规模增加到4.1万吨以上,应急成品粮储备量提升至0.16万吨以上。鼓励创新储备粮轮换机制,探索储备粮动态管理模式,实现储备粮常储常新。引导和支持社会储粮,在特殊情形下,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的标准和具体时间实施,确保政府粮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规范粮食储备管理。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储备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库存、质量和推陈储新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代储、代轮换粮食企业的监管,确保储粮安全,着眼“优粮优储”,积极探索科技保粮、绿色储粮、节能储粮办法,突出绿色、安全储粮管理目标,真正做到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鼓励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及其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在线协商交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三)完成粮库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提升粮食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储备仓库智能化项目与省级智能化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争取在20__年前基本实现仓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运营高效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增强市场保障能力
(一)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落实好应急加工、配送、供应网点的布局,进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功能,提升应急供应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强化粮食市场预警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稳定统计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认真落实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三)提高大米应急加工能力。按照应急加工能力与消费量相匹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确保关键时刻保障应急加工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粮食生产风险预警和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对自然灾害导致的粮食生产损失,通过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信贷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我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粮食供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全力保障粮食市场稳定
(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强粮食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监管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满足工作开展需要。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与销售、原粮销售等活动监督检查,健全库存检查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快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加大对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验人员技术,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机制,提升粮食质量检测水平,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抓好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全市原粮经营者使用福建省原粮追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原粮追溯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强化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扩大监测覆盖面;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粮食经营者在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实现质量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超标粮食质量监管。规范超标粮食处置管理,保障粮食消费安全,根据《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7
一、组建冬季防火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
1、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认真分析我校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我校的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建专班,迅速启动冬季防火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办好一期冬季防火专刊,利用班会时间上好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课,搞好一次防火疏散演练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师生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意识。
3、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专班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时刻保持教学楼、宿舍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封堵、锁闭安全出口;要确保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对宿舍楼、教学楼、功能用房的电路开关等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在食堂燃料等易燃危险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在校内外焚烧草皮、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宿舍楼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施和酒精炉等用火设施,禁止私接电线和插座,教工宿舍区的走道、楼道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高度关注教工宿舍区炭炉使用情况,提醒教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对灭火器、消防栓等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各种消防器材完好能用。对排查发现的平房教室、教学楼、教师平房宿舍电线老化火灾隐患、要立即争取上级资金整改,按计划迅速组织实施。
三、加强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
1、切实加强学校门卫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落实门卫值班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校园进出人员登记盘查制度,严防社会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时间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上学时段,要迅速将学生安排在校内,坚决防止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等现象发生,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工作。
2、大力加强值班巡逻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安保人员配备保卫器械,加强对校门进出人员盘查,加大对女生厕所、楼道、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坚持在午间、夜间放学时护送学生离校,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秩序维护,及时化解和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治安问题和事端。
3、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力争上级资金消除危房校舍安全隐患,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及薄弱环节,杜绝校园内外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向学生“擂肥”等治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化解,积极调处。
四、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1、严格执行规定作息时间。高度重视冬季学生交通安全,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规定执行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对全体学生进行上下学路上行走、骑车、乘车的专题交通安全教育。
2、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要防范大雾、大雨、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条件下不可让学生离校,要通知有条件的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
3、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如违反这一规定者,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8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教育教学及其它一切工作有序开展的先决条件,我们务必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师德的高度时刻清醒地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全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天有不测风云,为确保万一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所涉师生人身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极限,我校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应急救援预案。
一、领导指挥机构
指挥长:黄水才
副指挥长:罗学胜
1、现场指挥:
周建华、程飞云、胡春涛、李德龙、汪晓敏、赵剑华、吴德华、许中庆、舒月红、杨光祖、方锦芬、曹志民、韩志平、张向锋、彭国、李海
2、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志平
3、紧急救护组:
七(1)班:赵剑华、许丰年、胡立群
七(2)班:吴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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