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精选17篇)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签约服务内涵,规范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政策,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通过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城乡居民契约式的服务关系,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在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险付费控制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我社区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我辖区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卫生室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根据各自辖区人数组建数个由全科医师、公卫人员、护士、乡村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服务内容、定期督查和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长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相应的服务包标准为签约的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服务。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料室,按照市卫计局统一监制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签约,并按签约服务包内容填写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记录表》,所有资料按服务团队、村组类别有序存档,并完善电子台帐与汇总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将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上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查实后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经费的拨付依据。
自愿签约,逐步覆盖。
村民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以户为单位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并享受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量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就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原则上签约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续约或提出解约。通过加强宣传与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来赢得签约居民的认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贫困人口等为重点人群,要边总结、边推进,力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20xx年底常住居民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70%以上,同时各单位要确保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按劳取酬,奖优罚劣。
建立健全以改善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效率为目标的考核机制,并与家庭医生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续约率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坚持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要将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激励原则。
三、收费服务包设置、收费标准与支付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设置。
根据社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和居民实际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500户,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订协议时,其家庭成员均应选择基础服务包,再根据其成员的身体情况和健康需要自由选择个性化服务包。服务包的设置详见附件2。
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及支付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按年收取服务费,并根据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对签约服务对象除按规定收取年服务包费用外,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在签约年度内不得就已签服务包涵盖的服务内容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采取捆绑服务或搭车销售方式另收其它费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费用的自付部分按50%给予优惠。
1、基础服务包:基础服务包中基本医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项目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提供健康咨询和医学指导。基础服务包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签约居民共同分担。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支付部分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基本医疗支付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政策规定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签约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现金缴纳,开具收据。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暂定40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个人支付8元。
2、个性化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按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价格的80%收取费用。其中,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相应类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全额支付;个性化服务包由服务机构提供,签约对象自选,费用自付,收取的.服务包费用由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发票,纳入医疗保险按普通门诊政策予以报销。
四、签约服务的频次及要求
家庭医生团队至少每季度主动上户对签约对象进行巡诊一次,并且将巡诊及所开展的服务详细记录在家庭医生服务登记表上,同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家庭医生团队在为签约对象开展服务时,如果开展了辅助检查,则必须有检验结果或者检验报告单,所开展的辅助检查属于公卫项目的,在其居民相关档案中留存,不属于公卫项目的,在甲方签约协议书检验报告单粘贴栏上粘贴保存。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签约资金分配方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广泛宣传发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种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告知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城乡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认真开展培训。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培训工作,利用乡村医生月工作例会、季度培训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良好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提高城乡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对各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两次向村级卫生室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定期检查和绩效考核,不断总结与完善方案,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2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更加充分地体现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的优势和特点,不断延伸和深化“六位一体”服务,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程度,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引导更多的居民到社区就诊,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二、工作原则
1、充分告知。通过广泛宣传,使全体辖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地点、服务团队的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式服务概念。
2、全面覆盖。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在本中心管辖范围内普及。
3、突出重点。根据实际服务能力,首先以辖区的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工作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4、自愿签约。充分考虑到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任程度,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居民签订《秣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
5、规范服务。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服务能力,明确
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
6、强化考核。将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签约情况、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列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工作目标
1、20xx年继续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覆盖80%的家庭,仍然以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工作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在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档案内容的更新、查漏补缺。
新建及更新慢性疾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要求档案内容不能空缺、虚假,做到规范化管理。 2、20xx年年底,本辖区家庭了解并能够享受到家庭医生式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服务全覆盖,并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四、人员配置和服务方式
根据本辖区居民实际户数,地理分布情况,设置社区卫生服务团队,考虑到本辖区因拆迁后居民分布有所改变,服务团队由原先6个缩减为3个,团队工作人员数量有所增加,服务团队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药剂人员等组成。负责管辖区居民全部家庭户。 允许居民在本中心服务范围内,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选择签约。凭身份证明或户口薄、暂住证进行签约。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需告知服务团队并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五、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可在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到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个性化的服务和优惠措施:
(一)“健康状况早了解”--个人健康评估及规划。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使居民不仅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知道如何自我干预。
(二)“健康信息早知道”--健康“点对点”管理服务。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家庭,每年不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家庭,每年不少于1份。
(三)“分类服务我主动”--根据居民不同健康状况和需求,以慢性病患者为首要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
(四)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五)“贴心服务我上门”--对空巢、行动不便并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以上5类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
六、工作步骤
(一)全年结合重点人群随访、体检的机会,查漏补缺,对未签订家
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居民进行签约,争取在20xx年年底,重点人群中已建档的居民签约率达100%。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团队与管辖区居民-联系,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20xx年年底,家庭医生服务在全管辖区普及。
七、服务流程
(一)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团队通过多种渠道与辖区家庭取得联系,宣传和解释家庭医生式服务,在辖区张贴家庭医生片区责任医护人员联系信息,宣传海报,发放家庭医生签约宣传页,充分告知并引导居民签订协议。
(二)签约。按照自愿原则,与愿意接受服务的居民签订《秣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共同履行协议条款。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医生建议下,选择具体所需的服务项目。原则上为一年一签。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3
院内各科室、各村卫生站:
根据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的重心由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管理转变,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乡家庭下沉,切实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根据《绵竹市“家庭式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树立健活理念、人人拥有家庭医生”为目标,充分利用以镇乡卫生院为实施主体,村卫生站为成员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式医生签约服务”活动,真正形成“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康复到基层、
健康回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平等、规范服务”的原则;
(二)坚持“以城乡居民健康为目的”的原则,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协议,建立城乡居民与家庭医生的契约服务关系,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原则,认真履行协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树立家庭医生的责任感和城乡居民的信任感。
(四)坚持“团队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签约医生要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社会多方参与,形成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签约模式
(一)签约主体。签约服务主体由卫生院医生、公卫科成员、护士等组成,乡村医生作为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的补充力量,每个医生团队由x名医务人员组成。
(二)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辖区内所有居民家庭,以x岁以上老年人、x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贫困人口、孤寡老人、特服人员、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特需人群为工作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医生团队以村为单位,划片区包干签约服务。
(三)签约形式。团队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居民以家庭为签约单位,以一位家庭成员的书面签约为依据,代表全家签约。签约医生与签约对象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力义务等款项。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如需续约,应告知签约医生签约并签字确认。
(四)签约服务内容:
1、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对签约家庭健康评估及指导。免费为签约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一次家庭进行一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指导计划,并实施动态(范本)管理。
(2)开展对签约家庭中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免费为签约家庭中x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基础项目、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血糖等。
(3)开展对签约家庭中糖尿病、高血压病、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的管理,至少每季度回访x次,提供用药咨询,提出诊疗建议,完善诊疗方案。
(4)开展对签约家庭中孕产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管理规范,对高危孕产妇实施动态(范本)化全程管理。
(5)开展对签约家庭中x岁周岁儿童健康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要求,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给予健康指导,预防儿童疾病的发生。
(6)开展对签约家庭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普及医疗及保健常识;同时提供咨询电话,给予医疗、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2、基本医疗服务
为契约家庭成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防控知识介绍及用药咨询。
3、便捷就诊服务
加强对医疗机构业务范围、诊疗项目的宣传,方便服务对象针对性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对契约家庭可以通过电话进行门诊、住院预约,并开通绿色就诊通道。
4、出院回访服务
及时对签约家庭出院病人进行随访,并提出健康管理建议。
5、双向转诊服务
对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开通绿色通道,让契约家庭成员享受到更快捷、更方便、更专业的就诊及健康保健服务。
6、便民惠民服务
对契约家庭中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提供上门医疗、保健服务和确保生命体征平稳状态下的免费接送服务。
(五)签约要求
1、强化能力。签约医生团队要掌握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诊疗技术,具备健康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充分获得签约对象的信任。
2、规范行为。签约医生团队要做到“五主动”(主动介绍、主动宣传、主动答疑、主动健康教育、主动征询意见)、“五规范”(上门行为规范、称呼称谓规范、文明用语规范、着装礼范、签约程序规范)。
3、加强联系。制作发放居民服务联系卡,做到“五公开”,即在服务辖区公示医生团队人员、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服务时间等内容,并根据签约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4、双向互动。签约服务强调医生团队和签约对象互动的双向性,签约是甲乙双方的自愿协议,应体现双方在维护健康、控制疾病方面的共识与合作。对尚未签约的城乡居民仍按规定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签约流程
(一)卫生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详附后),全面负责工作落实,成立相应的机构,组建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二)卫生院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运作程序,从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上对家庭医生进行动态(范本)考核,家庭医生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责任区域,对辖区内的签约家庭实行分片管理,与签约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充分掌握签约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和医疗保健需求,提供方便、快捷、有效、个性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健康指导。
(三)加强宣传合作。在村委会公布家庭医生相关信息,多种方式宣传“家庭式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与市级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确保为签约家庭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四)统一印制方便签约家庭联系的“家庭医生联系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方便签约家庭宣传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五)卫生院派出人员每天抽下班时间与分管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联系,挨家入户与被签约人员进行签约服务。
五、考核管理
(一)家庭医生团队在开展签约服务的工程中,严格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到x年底,辖区内签约家庭达到%。
(二)卫生院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鼓励多劳多得,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家庭医生上岗前应接受规范化工作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医生,及时推出再培训,保证服务质量不滑坡。
六、
一、甲方职责义务
1.为乙方提供以下免费服务:
(1)提供服务包。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选择服务包类型项目下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2)通知乙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工作时间安排,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x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3)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及时将本单位印刷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等材料发放给签约居民,及时将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疾病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告知签约居民。
(4)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范本)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做好x岁以上老年人,x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健活行为干预指导等工作。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其服务及管理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进行。
(5)提供健康咨询指导。提供小时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6)制定疾病预防方案。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
(7)开放就诊绿色通道。乙方在签约医院住院期间,乙方提供相应凭证后,甲方需协同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签约人员开放绿色通道。
2.为乙方提供双方商定服务。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服务项目。甲方对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在告知乙方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3.联系转诊服务。如乙方病情超出甲方诊疗水平和能力的,甲方不得擅自接诊,而应主动告诉乙方转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并积极协助乙方联系上级医疗的预约诊疗服务,履行转诊手续。
4.保障乙方及时得到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时,要积极协调安排其他医生为其服务。
二、乙方职责义务
1、乙方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2.提供健康相关信息。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3.预约商定上门服务。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商定。
4.执行疾病防治措施。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或者突发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危及生命时,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如实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作出诊断及处理方案,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及时与急救中心(120)联系寻求帮助。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5.反馈甲方服务情况。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向全科团队负责人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投诉,乃至更换签约医生。
6.承担不遵守规定的后果。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签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及退费要求。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应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三、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等)造成的后果,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身体的个体差异,在签约医院住院期间,突发病情加重,乙方应听取家庭医生的建议,若乙方不听从家庭医生的指导意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因乙方醉酒、吸毒等情况造成乙方在签约医院就诊引起重大后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报账处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或第三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如实告知甲方其个体真实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甲方未依约履行本协议内容给乙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赔偿。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签约服务,促进新农合资金规范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重点人群健康指标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调动签约服务对象积极性,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引导签约对象主动配合服务,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对签约村民通过服务,原则上乡村医生以为注册执业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持有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为主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无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村室、聘用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度较高的乡村医生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2、自愿签约,一年一签。在政府各联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指导下,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各村居民签约家庭医生基础服务包达100%签约服务;个性化签约服务,每个村卫生室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村卫生室服务总户数或总服务人口的20%。个性化服务包分为初级包、重点人群包、特殊定制包三个类型,具体服务项目和服务包收费价格,详见《界首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手册》。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与服务居民签订双向承诺书。各村卫生室集中签约,同时乡村医生与服务居民(以户为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根据村民意愿,自动续(解)约。
三、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存档,社区中心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3、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者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例,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4、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乡村医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①、包括免费基础服务所有项目、增加家庭巡诊,诊疗费减免、开通上级转诊绿色通道,预约门诊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包,提供免费辅助检查、家庭巡诊次数增多;特殊家庭定制包是针对留守老人家庭,我们提供以上服务项目,并增加每月对留守老人进行访视,定期联系其子女或监护人将其身体状况进行告知。
②、根据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使签约服务对象方便地获得专家的诊疗服务。可预约的专科与专家名单将定期更新公示。
③、通过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对象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四、保障机制
社区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1、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来源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组成,签约内容以外以及为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每季度,中心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在半年考核合格后一并发放;一般治疗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考核发放。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由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界首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执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界首市卫计委。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统一上交到社区中心;由中心统一返回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的50%;以补偿村医的劳务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①成立界首市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芝任副组长, 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②成立三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方片包干。
2、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各乡村医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家庭医生签约告知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严格督导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健康守门人”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
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
由有资质临床医师一名与两名公卫人员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签约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向全乡常住6个月以上户籍或非户籍居民,服务人群可分为三类:
1、重点人群,主要指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2、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
3、普通人群,除上述人群之外的一般人群。
(二)统一签约服务模式
在居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可采用充分告知、主动签约、上门签约、集中式签约等方式与居民签约。
1、统一签约时间。居民签约以签订签约协议书为标志,应在每年第四季度签订次年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妥相关手续。
2、统一签约方式。
1、服务团队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居民以家庭为签约单位,以户主或一位可代表户主的家庭成员的书面签约为依据,代表全家签约。
2、签约服务人数与签约家庭医生配比原则上不超过1500:
1、签约有效期为1年。
2、统一服务约定。签约有效期内,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提出解约或变更签约家庭医生或医疗机构申请。签约有效期满后,如居民不提出变更或解约要求,视为自动续约。签约双方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等。
五、服务内容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制定以下服务组合:
(一)基本服务(免费)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发生疾病的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为签约家庭建立电子家庭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健康档案。
2、为签约家庭提供免费医疗卫生咨询,预约检查,每年发放不少于4期健康教育资料。
3、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为家庭成员中准备怀孕妇女、孕产妇进行孕前指导、住院分娩指导、产后访视,指导其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产前定期检查及产后42天检查。
5、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0-6岁儿童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签约家庭成员患病后,先由签约团队中的乡村医生对发生的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及治疗,如不能有效处理,乡村医生将为患者联系签约团队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协助将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诊治,如病情较为严重,签约团队临床医生将协助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市内二级医院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转至二级医院,安排专家进行确诊并治疗。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所有服务内容。
2、每年为签约家庭成员(限2人)进行1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
六、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凭户口薄或居住证,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与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家庭以不超过1500户为宜。
(二)按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书签订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四)签约期内,若乙方未履行约定服务承诺,甲方要求退约的,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终止服务协议。
(五)协议一式两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执一份。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6
XX街道办事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及时吸纳和反馈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需求与建议。特制定XX街道办事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XX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为副组长,社区书记及服务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问题,落实好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职责
1、XX办事处职责:领导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供居民相关统计数据,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活动,加强残疾人、慢性病人、老年人、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支持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设施,逐渐改善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2、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在XX办事处及上级医疗机构的领导下,以医师为骨干,结合社区实际,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扶家庭等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解决社区主要医疗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同时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医药安全监督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工作方式及具体措施
1、强化沟通联系。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解决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工作,弥补不足。通过座谈会,使街道对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状有充分了解,进一步增强对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做好下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2、联合开展活动。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比例不高,群众知晓度较低,公益事业难开展的情况,社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扩大影响,充分动员主流媒体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QQ等新兴媒体提高宣传效率。通过联办、帮扶、互助等形式积极开展公益活动,重点帮扶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扶家庭,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的知晓度,好感度。
3、共建精神文明。积极引导辖区内各相关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增强共驻共建意识,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和谐社区做贡献。积极协调组织各类疾病预防、健康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弱残健康教育活动,不断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4、抓好人才培养。努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队伍人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建设是关键。一是要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科学设计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积极进行培训模式探索。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稳妥推进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将理论培训与操作实践有机结合,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优秀人才。对签约服务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的技能培训,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管理能力和儿科、口腔、康复、中医药、心理卫生、避孕节育咨询指导等服务能力。组织临床专家进行远程会诊;
积极接受区疾控中心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和督导。二是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按照我省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不折不扣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政策。首先,要落实省制定的一系列吸引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有关政策。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引导和鼓励临床和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参加国家的全科医师中级职称考试。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工资定级和职称晋升时,要给予适当倾斜。其次,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绩效考核制度,使绩效分配更加合理、公正,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不仅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价值感要能得到认可和体现,安心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最后,要建立对口支援制度。积极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指导、人员进修、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5、加强监管管理。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签约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和违规问题,予以严肃问责。二是加强经费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和收费价格的监督管理,严格财政、审计监督,把好“监督关”。三是完善绩效考核。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与服务效果挂钩,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要定期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进等绩效评估情况公开公示。
目前,发展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方向己经确定,目标己经制定,任务己经明确,下一步的关键在于落实,在于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健康协调开展,确保如期实现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规划目标。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好村卫生室的网底功能和村医的“健康守门人”作用,充实村医服务内容,转变村医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形成,逐步规范诊疗秩序,推进深化综合医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医作为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网底作用,加强居民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增强群众对村医信任度,使村医“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使居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并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为构建分级诊疗打好基础;全乡常住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扶对象签约率达到100%。
二、签约服务基本原则
坚持“四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签约服务工作内容
签约服务重点对象。
原则上,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体人群。20xx年签约服务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人群: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
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者,恶性肿瘤患者等;
4、65岁以上空巢老人,学龄前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农村居民。
签约服务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方式提供,乡卫生院组建的以县、乡、村组合的家庭医生团队保持相对稳定,团队成员中的家庭医生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或经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为主。在村医服务能力不足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签约服务方式。
1、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以个人为单位,与选定的村医或卫生院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2、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每名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对象不超过800人为宜。
3、服务对象与签约服务主体按自然年度签约,自然年度内有效。年中如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村卫生室范围内调换其他家庭医生履约。
签约服务内容。
1、基础签约服务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签约服务。针对不同的重点人群设计了8类基础服务包。
基本医疗服务和预约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2、有偿服务
根据重点人群需求,结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经过多方走访调研,设计了16个类型初、中级服务包。
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乡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让签约居民及时了解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落实权责
签约服务方式和要求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容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在《休宁县家庭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协议书》中选择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与家庭医生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签约服务责任
家庭医生按照协议书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对未按协议书内容提供服务的,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签约居民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住院的,履行逐级转诊手续,享受正常报销比例。在县域外医院住院的,须由所在地乡卫生院和县级医院逐级转诊,并出具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签约后,家庭医生应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内容项目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和项目检查结果录入家庭签约服务系统。基础服务包内容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中调取。由家庭医生通过健康一体机开展的检查从一体机信息系统获取后上传家庭签约服务系统。
五、收费政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补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
2、基本医疗及健康综合服务项目。县物价、医保部门按照省、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定。对签约服务协议中的项目可予以优惠,按照略低于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扣除新农合补偿后收费。
3、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在签约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包”类别、内含项目名称、每项的详细服务内容和收费额度、新农合补偿标准和优惠减免额度等。“服务包”实行按年收费,自愿缴纳,签约时一次性预缴。
六、保障措施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村医培训。乡卫生院要针对村医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举办1一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村医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村医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急诊急救、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
二是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尽可能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三是增配适宜设备。在村卫生室统一配备健康一体机等设备的基础上,为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适当增配其他常用设备。建立完善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入出库管理、在线会诊及培训等信息系统,与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强化基本医保政策支持。
一是对居民选择个性化医疗服务项目中的费用,医保基金对服务包项目按50%比例进行补偿;
二是对具备转院指征的签约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级医院住院的,免收年内首次县级医院住院门槛费;
三是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上再提高10%。
签约服务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划片包村等方式,加强对签约服务的技术指导,为村医签约服务提供临床知识技能培训和检验检查等技术支持。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镇卫生院签约服务团队承担。
实行财政补助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县财政代缴其每人每年50元签约服务费。基本公卫新增部分按上级文件规定补助。
七、优化服务
家庭医生对签约个性包的服务对象定期开展面对面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帮助签约服务对象代购常用药品。免费为老年人家庭培训“家庭保健员”。及时将签约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家庭医生应根据病情需要联系乡卫生院门诊、住院或手术医生,乡卫生院根据病情需要联系转诊至县级医院。
八、实施步骤
签约阶段。乡政府及时将县下发的任务数分配到各村,由各村安排人员协助村医和卫生院人员上门做好签约工作。
履约阶段。签约医生和签约服务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对照签约协议,履约践约服务,集中开展访视服务、健康体检服务、逐级转诊服务等履约服务工作。
九、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是落实分级诊疗战略的重要途径,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已被纳入20xx年度卫生计生工作考核内容。我乡已成立了由王继周乡长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副乡长徐绍红为副组长,各联系村负责人、卫生院院长、卫计办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也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按工作时限完成。
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各村负责动员重点人群和有签约需求的农村居民,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签约;乡卫生院是签约服务履约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将本辖区签约履约情况及时反馈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签约村医负责体检数据的系统录入、服务手册记录、后续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乡卫生院要通过广播、网络、微信、展板等大众传媒,重点宣传签约服务给当地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深入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必要性。提高群众对双向转诊的认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节约个人医疗费用。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一)签约覆盖率:20xx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4、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篇9
为了扎实推进医改工作,改进和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根据《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阆卫计〔20 〕2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某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坚持充分告知、突出重点、自愿签约、强化考核的原则,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本医疗公卫服务与特需健康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的首诊医生,激励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约转诊、病伤康复、健康管理、长期照护等连续协同的健康服务,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救治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20 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达到50%以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户、五保户)签约覆盖率达到100%,其他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等)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 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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