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精选17篇)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工程所需建筑硅酮耐候密封胶及结构密封胶购销等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及规格和价格
1、 产品名称:建筑硅酮耐候密封胶及结构密封胶 2、 产品规格及价格
注:、上述单价为约定地交货价,交货地:在苏州市区范围内为甲方指定地点,其它地方另行约定;
b、上述单价为最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进行浮动或调整; c、每600支胶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胶枪两把;
d、胶的颜色及数量在乙方供货前七天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 货品品质保证
1、 乙方应该提供全新、合格的合同产品(距产品的有效期至少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时间),且所有产品均应符合乙方公司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国家标准和待业规范相关技术要求,同时保证使用的产品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要求。经甲乙双方确定或委托双方认可的独立检测机构认定的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因该批不合格产品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不合格产品。
2、 乙方对每批发运产品保证品质合格,在保证满足对货物运输要求的基础上,乙方应提供适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3、 乙方应提供产品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合格证、对结构胶不少于十年的质量保证书、国家权威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等。
三、 产品货款结算与支付
四、 验收
1、 甲方在收到货物三日内在收货现场检验货物清单与收货品种、规格、颜色、数量和时间是否相符;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程度如何。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不符之处,甲乙双方应立即确认,且乙方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补救,若甲方在七日内未提出异议(货品的真实性除外),则视为货物该项验收完毕;
2、 甲方根据双方封存的样品对货品进行检验、签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签收,则视为该批货物合格。
3、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按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幕墙密封胶与结构胶相关规范、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 凡甲方要求乙方送达工地的货物,甲方应在定货同时应向乙方说明签收人,如无说明货物签收人的,则甲方住工地临时仓管人员或甲方项目经理签收均代表甲方实际已收到该货物;凡甲方要求乙方送
1、 乙方对合同材料提供技术交底、如甲方向乙方提出具体要求的施工指导与培训及维护保养指导等服务,乙方应无偿提供此项服务;
2、 乙方承诺对其送达的产品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并保证本合同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如产品不符合工程使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该产品。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按本合同履行总货款金额3‰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错通知到货,应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交货期间内,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向甲方偿付本合同履行总价的3‰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中的相关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提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更换或退货,否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七、 不可抗力
乙方由于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供货期顺延。但乙方经营性困难、停水、停电等不在此列。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 附加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如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有不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
①合作双方进行项目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沟通、交流。
②适当情况下可以动用双方各自的资源进行项目承接协作。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并向项目业主推荐乙方品牌。
2、甲方在报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协助甲方承接项目。
4、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四、供货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甲方确认的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不接受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其他产品。
2、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和订购单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甲方将不予认可。
3、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订购单为准。
4、在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采购乙方货物及服务的总额约 万元。
5、供货价格:
(1)双方就供货价格按照以下第 约定:
①按照具体项目的用量和项目的特殊性确定,同一项目的所有订货、价格水平保持一致。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或常用产品的报价或报价计算公式或对外牌价,经甲方计算、确认后,以确认后的价格为基础价格
a、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下,按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b、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上,按照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c、单个项目在实际订货时,可以根据项目的的特殊情况,双方商谈特别的优惠幅度。
d、□基础价格为固定价,有效期为 ;
□基础价格为浮动价,以基础价格确认时产品主要原材料 的市场平均价格( 元/吨)为基础,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每变动□± %,□± 元/吨,基础价格增加或下调 %。
e、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结算价格高于乙方同档次竞争对手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生效后以及发现此问题三个月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基础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另行安排供货商,本协议提前终止。
f、基础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提前3天主动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价后,与乙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协商后的供货按双方协商的新基础价格结算,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市场价格降低乙方没有主动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把当年度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价格的80%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③
(2)若因双方工作疏忽,出现双方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订购单上的价格高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甲方可以在双方对账时提出更正。
(3)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4)在协议期内,甲方采购乙方货物或服务的总额(以实际结算价格和送货数量计算)达到 万元,乙方给予甲方采购总额 %的优惠返利,返利以货款或货物(不开票)的形式支付。
(5)产品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产品费、机械费、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税金等。如乙方包装品需要回收,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6、供货质量
(1) 乙方保证按采购合同或订购单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是质优全新合格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最新规范并执行的相关质量安全与环保及消防的技术标准;规格配置和性能,满足工程的设计及业主的技术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按使用工程的当地政府要求,若需进场检验的产品,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协议所指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是: 。
(3) 乙方在甲方收货检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技术标准文件及检验手段。
(4)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型号规格供货,并按本协议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在交货时,必须无偿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质保证明。
(5) 在产品使用前、使用中或保修期间,甲方或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提出疑问时,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把产品送有关部门检验鉴定。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乙方负责,同时由乙方负责更换的一切费用。若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提出方负责。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6) 乙方售后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 个月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实行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产品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免费更换;经鉴定,如对产品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乙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使用正常。
(7)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品种、规格等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乙方超过二天拒不进行无偿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8) 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影响甲方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9) 到达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乙方承担卸货完毕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全部责任。
(10) 本协议中关于供货质量的约定,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五、结算与付款
1、本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的资金作为供货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每协议期双方可协商调整金额,一般为供货总额的 %,至甲、乙双方中断业务往来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实际订货时,不再每笔订货留质保金。
2、乙方负责送货经双方对账后,乙方须全额开具有效等值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审批后的付款计划以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超出双方约定质量保证金部分的货款。
3、对账时间为每月的1日到5日期间,乙方应在此期间开具对账单主动与甲方对账。逾期乙方应在下月的对账时间内与甲方对账。
4、甲方的付款计划编制的原则:
a、乙方必须已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的和开具发票不到 天账期的不列入甲方的付款计划。
b、甲方按发票开具的先后时间和乙方给予甲方的账期编制付款计划,甲方承诺原则上不出现账期到后一个月后未列入计划的情况;
5、如遇特殊情况,在账目核对清楚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前提下,乙方可在甲方付款计划前单独提出付款申请,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适度提前支付相关款项
6、采购合同或订单上上另行约定付款方式的,按采购合同上的约定执行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乙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交货,乙方同意按延期交货的货款乘以0. 5%每天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因延期交货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被迫另行采购等各类损失。
2、如因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交货延迟,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供方所交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修复或更换到位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则视为延期交货。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2、本协议内容如果与订货时签订的有关条款相冲突,按实际订货时的为准。
3、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乙方:(章) 甲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xx年x月x日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3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且可以参考安士生活果品验货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为结算日,买方根据出卖方实际送货数量及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结款。
六、果品验收:
甲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乙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7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7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海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日 年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4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5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含%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交货规格349401结算规格328901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木材供货合同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6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送货
(2)乙代运
(3)甲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提出书面异议,甲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逾期交货的,乙应在发货前与甲协商,甲仍需要的,乙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的违约责任
1.甲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 供货单位:(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7
需方单位(甲方):XX县平川水管所
供方单位(乙方):赵兴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县平川灌区一工程管道渠道衬砌工程。
2、工程地点: XX县平川镇一工程村。
第二条供应的材料名称:Φ315UPVC管材 。
第三条材料数量及价款: 860m×132元/m=113250元
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费用。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约定。
2、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甲方在材料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在正式交货前,如发生材料受损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自正式交货后壹年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7月15日 。
2、交货地点:平川镇一工城村 。
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②甲方自提自运。
4、在产品交货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九条材料结算方式:
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第十条材料付款方式:
甲方签收后按实际结算金额的90%一次性付清,其余部分待工程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质保期壹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8
合同编号:
供 货 合 同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
1、货物名称:PE管材及管件
2、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见附表PE管材及管件明细表
3、其他:如供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甲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
二、供货产品价格
以双方确认的供货产品价目表(单价见附表)为依据。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
3、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供货,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4、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材料差价由乙方。
5、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必须GB/T13663-20xx和GB/T13663.2-20xx标准。并符合卫法监发【20xx】61号《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原材料采用PE100级,不使用混配料生产。
2、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与价格、样品相符的产品。
3、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4、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每次要货提前一周向中标单位提交要货计划,乙方按质、保量送货至指定地点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已供货价款的70%(验收期限为10天内);工程竣工后打压试验合格,付至已供货价款的90%(打压期限为15天),余款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拨付。
六、技术及质量要求
1、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管道、管件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管网破损、渗漏等情况,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管件、管材等材料费用按照投标单价计费。
2、所用管材、管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所用管道、管件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检测报告、提供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一切资料。
4、管道须满足《埋地聚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xx)的要求。
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50年。
6、原材料技术部要求:原材料要求含有均匀分散的炭黑粒子和优化的稳定剂体系,要求具备长期热稳定性和长期耐压强度,极好的抗慢速应力开裂增长和抗快速开裂传播性能。
7、管材外观要求: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匀等缺陷,颜色为黑色。
8、管材长度要求:按国家标准要求。
9、接口要求:管道接口均采用热熔连接工艺施工。
七、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保护好现场,乙方应及时派专人来处理。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乙方应无偿提供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五年,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货;
2、供货过程中如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合同生效后,材料价格变动风险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应按原价退回给乙方。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 委托签约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9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535932·52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10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方木用于大众汽车变电站工程建设事宜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以上单价含税票及运输费在内。
乙方提供的方木应符合以下标准:
1、质量标准:到工地的方木必须无弯曲,精方达90%以上。方木规格按要求规格结算。
2、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进行免费调换。
3、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行运出现场,并承担费用。如乙方在货物内用断料及短料充数,发现一次按十倍扣除方量。
4、乙方供应的方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或另行指定的地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对方木的数量、规格、外观 、材质质量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乙方第一次送货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为止。
三、供货及验收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承建的建设工程工地,或由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送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交货日期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甲方提供需求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三天内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乙方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安排吊车和工人卸货及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2、乙方送货途中发生方木的损毁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3、乙方供应方木数量、外观、材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4、供货的数量、规格应由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或电话信息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姓名: ( 身份证号 )验收;并在乙方发货、销售单上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章生效,其他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作为结算凭证。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货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首付到场材料货款的70%,剩余的30%在第2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将本次付款金额的税票送财务后再付款。
五、材料进场约定
乙方在每次发货前,必须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项目部时间及签收单电话至甲方办公室,甲方将随时抽查货物质量、数量,如乙方未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时间签收单电话至办公室,甲方对该批货物不予认可,如发现乙方供货质量、材质、数量有问题的,而引起甲方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查,对检验不符合第一款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将以现金支票的形式结算给乙方单位。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树种、质量、数量的方木。如乙方提供的方木质量有瑕疵,数量减少,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利停止供货。
八、争议的解决
凡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合同效率及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失效,乙方应 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同具有法律效应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同时有效。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往来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精选供货合同锦集 篇11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2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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