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通用29篇)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1
编号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重要提示
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支付平台网址:
电子商城网址:
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乙 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鉴于:
甲方建立了(在□内打√,单选)
□电子商城(指一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并通过该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向客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支付平台,指甲方建立的,中立于交易的买卖双方、中立于电子商城与乙方电子支付系统,为通过电子商城进行的电子交易提供购物资金划拨渠道的电子应用系统。
甲方为促进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向乙方申请支付结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电子支付系统”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媒介,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电子交易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银行系统。
1.2“客户”指已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 并在乙方开通电子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不包括使用手机通过乙方95559电话银行进行电话支付,下同)等方式进行支付并结算的乙方太平洋卡持卡人。
1.3“卖方”指通过电子商城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鉴于”条款下勾选甲方建立电子商城的,卖方即甲方。
1.4“电子支付”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渠道,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的交易支付结算服务。
1.5“联机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联动通过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款项支付的支付模式。
1.6“订单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甲方将订单实时传送到乙方电子支付系统生成待付订单,客户在24小时或甲方或卖方(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规定的订单有效期内通过乙方电子渠道另行进行订单确认和付款的两阶段支付模式。
1.7“预留电话”是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时所预留的电话号码,手机支付用户必须预留手机号码。
1.8“交易信息”指甲方在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并进行电子签名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订单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客户所购商品或服务名称、交易币种及应实际支付的金额等。
1.9“支付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信息,包括交易信息的内容、已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太平洋卡的卡号及交易密码等。
2.0“错误”指乙方未及时或未正确地将客户支付的款项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2.1“交易日”,就单笔电子支付交易而言,指乙方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日期。
2.2“工作日”指商业银行办理对公业务的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2.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现双方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和电子支付系统的链接,为客户和甲方提供电子交易所需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2.2双方遵循乙方提供的数据传输接口,采用联机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在双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外提供24小时服务(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日终批处理或系统维护而暂时中止提供相关服务的除外),并以每日24:00作为日切时间,24:00以后为次日。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日切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若实现合作还需硬件支持,则双方协商解决机具设备的配置问题。
2.3甲方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后,应使用乙方提供的商户证书等认证资料进行电子签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发送交易信息。然后客户通过使用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支付操作。乙方收到能够有效识别的支付指令后,应及时扣划客户太平洋卡内相应款项,并通过支付系统及时向甲方提供支付结果的反馈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交易币种及支付金额、支付处理结果等。客户电子支付结果以乙方提供的反馈信息为准。
2.4甲方与乙方就下列电子支付业务开展合作(在□内打√,可以复选):
□网上支付 □手机支付 □其他:
甲方在与乙方合作的电子支付业务中将采用下列支付模式(在□内打√,可以复选):
□联机支付模式 □订单支付模式
2.5甲方应负责处理客户的有关咨询、投诉及退货请求。如客户向乙方提出有关咨询或投诉,乙方应协助客户联系甲方处理。甲方应自行解决任何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等与客户、卖方或客户与卖方发生的争议。
2.6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应向乙方提交退款指令,包括订单号、退款类型及实际退还的金额等。退款类型包括交易撤销、全额退货和部分退货三种,如为交易撤销,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当日日终前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将已扣划的客户支付款项划付给原交易客户;如为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退款指令须在原交易日次日起90天内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从甲方结算账户划转相应款项给原交易客户。对于任一笔支付交易,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多次部分退货指令,但根据该等指令向原交易客户退还款项的总金额不超过原支付交易金额。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前述退款指令的提交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2.7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
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的收取和客户电子支付款项的划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甲方应确保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手续费,如余额不足,则乙方系统扣收手续费失败,需甲方补足相应金额后再扣收):
(1)前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同时,从该结算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2)后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在每月1日根据甲方上月支付交易情况以及双方手续费约定,从第3.1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相关手续费。
2.8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乙方对退款不收取手续费。
对于交易撤销,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原支付交易的交易手续费。
对于退货交易: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前收费”,乙方不退还已收的原支付交易的手续费。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后收费”,乙方可退还手续费。退还手续费根据原收取手续费与退款金额比例计算,取整到分,在每月1日轧差计入乙方向甲方扣收的交易手续费中。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在乙方营业网点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写申请表,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准确填写电子支付业务的结算账户,包括户名、账号及用途,用于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业务的支付结算。
3.2甲方需通过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向客户在乙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款的,应事先按乙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申请开通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
3.3甲方负责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
3.4甲方不得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不得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3.5甲方不得在订单有效期内擅自取消或修改订单信息,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因甲方取消或变更订单信息造成客户无法及时支付的,由甲方负责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应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纠纷。
3.6在客户购买时,甲方必须首先征询客户使用的支付手段,在客户选择电子支付业务后,不得要求客户预留银行卡卡号、密码、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否则客户和交通银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3.7甲方应接受客户使用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电子交易支付,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不得对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收取附加费用。
3.8甲方如变更电子商城/支付平台IP地址、网址等信息,需乙方调整电子支付系统的,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乙方;对电子支付系统调整前因甲方信息变化导致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9甲方有权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查询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的账户余额及查询日前3个月内的结算记录,甲方有权要求对错误进行改正。
3.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机具使用的培训。
3.11甲方应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及甲方其他自有网站积极宣传乙方的电子支付业务及电子支付系统功能,并在电子付款说明以及电子业务宣传中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准确陈述乙方电子支付业务的名称、标识、电子支付系统的域名、使用方法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
▲▲3.12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软件及认证资料,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该软件或篡改认证资料。凡使用商户证书或用户证书等认证资料通过乙方的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13甲方可能发生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第3.1条约定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户名或账号;
(2)甲方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等;
(3)甲方以出售、赠与或其它方式处分电子商城/支付平台;
(4)甲方就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域名及/或通用网址的注册或使用与第三方发生争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电子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接口软件以及认证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及相关资料。
4.3乙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或服务改进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但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4.4乙方根据支付指令付款的,对因此导致的客户对甲方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支付指令时因客户太平洋卡内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5乙方根据甲方退款指令退款的,对因此导致的甲方对客户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甲方退款指令时因其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可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5.1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及客户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
5.2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书面标注需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负保密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
(3)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5.3甲方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甲方的信息和资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除乙方以外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或与电子支付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等;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③为更好地维护、管理和提升客户关系;
(2)为业务运营、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 通知
6.1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仅在乙方实际收到更改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为准。
(1)公告,以乙方在其网站、网上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甲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传真号码或电子通讯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甲方确认并同意,除非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甲方在本协议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的,以甲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甲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违约或甲方系统漏洞等系统安全原因给乙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同时导致乙方声誉受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支付系统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甲方还应按乙方要求采取充分的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
7.2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电子商城/支付平台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交易的;
(2)电子商城/支付平台与客户串通诈骗乙方资金的;
(3)乙方认为支付交易行为涉嫌套现或支付交易行为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的;
(4)甲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经营资格被撤销;
(5)电子商城/支付平台诋毁或损害电子支付系统声誉的;
(6)甲方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7)甲方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
(8)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被列入中国银联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9)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可能或已经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10)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7.3如因乙方的过错,电子支付系统未能及时、准确将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划转至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乙方应履行划转义务之日起到实际划款至甲方结算账户之日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7.4因甲方未在结算账户内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扣收相关手续费延迟,甲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首次扣收手续费失败之日起至实际扣足手续费之日间的手续费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若超过
天甲方仍未及时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扣收手续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电子支付业务服务。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由于网络、电讯连接、系统设备的有效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存在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流量、通讯故障、停电、电脑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非交通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有效期与终止
8.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延期一年,续展次数不限。
8.2如任何一方对协议届满后延期有异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则本协议有效期满即行终止。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连续6个月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发生交易的;
(2)其他乙方认为需立即终止协议的情形。
▲▲8.4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本协议所述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具体内容,并于执行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甲方在乙方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电子支付结算业务的,视同接受乙方公告中关于服务变更或中止的内容。乙方有权终止/取消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并提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8.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公告终止事宜。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无论交易信息通过何种因特网网络路径或其他电子途径传递到乙方,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争议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1)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
甲方确认并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结果可能是不同意,乙方不保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意见为同意。如自本协议所载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未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已通读协议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异议,理解协议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________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中小企业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承揽人):中国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定作人): 国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装配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 (产品)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 散件 套,并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散件后的 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散件时,按 %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装配数量?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 %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
此条系双方均按CIF(注:CIF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条件?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2.乙方收到甲方装配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装配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返修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装配成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逾期交付装配成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1日,应当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费总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4)甲方不能交付装配成品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费总额的 %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甲方提供散件的,乙方应负责退换或补足,甲方交付装配成品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还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2)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费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条 担保
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 套(或件)由甲方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加工费时终止。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4
网络电话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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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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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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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 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价格________分/分钟,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 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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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影像图文印刷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不少于四张办公桌和四台电脑)办公室,为乙方免费制作名片、宣传页等。
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独立开展业务,不得干扰和抢占乙方开拓的客户,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开拓的客户,这些客户无论首次还是以后多次与甲方合作,均视为乙方客户,所收取的客户货款均应按照约定的给以乙方的分成款比例支付乙方。
三、乙方交纳给甲方________万元预付款,作为乙方与甲方合作的条件。该笔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支付。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影像图文印刷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业务收入的%作为分成,每笔业务的分成款甲方应在每次到账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之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万元。
2、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货款超过1个月未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作。
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
其他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万元。
3、甲方在支付乙方分成款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分成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分成款全额支付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提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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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_____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_____庭_____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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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7
目录;1.解释....................;2.聘用和服务范围...............;3.支付....................;4.保证....................;5.不作为保证.................;6.有效期和终止................;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目录
1.解释..................................................................1
2.聘用和服务范围........................................................2
3.支付..................................................................2
4.保证..................................................................3
5.不作为保证............................................................4
6.有效期和终止..........................................................5
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6
8.代理..................................................................6
9.适用法和管辖。........................................................6
10.转让................................................................7
11.通知................................................................7
12.一般条款............................................................8
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年【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地点】签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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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陈述
(1)
(2)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专业进行的生产和零售。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专业进行的生产和零售
(“业务”)。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独家的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各方签订本协议以确定相关条款,据于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因此,各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
1.1解释本协议中以下词组应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关联企业”,指的是对于任何人而言,任何其他人直接或者间接的予以控制,或共同控制,或者其对他人进行控制。在本定义中,控制指的是直接或者间接拥有,具有能力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管理的方向和政策(不管是通过担保权益还是通过合伙或者其他所有权权益,这种安排可以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形式进行);
“服务费”由第3.1条进行定义
“债务”指的是,对任何人而言,无重复的(i)所有因此类人的借款以便还清迟延支付的购买财产价款或者服务费而产生的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收费);(ii)所有应当由此类人支付的信用证以及由此出具的票据的票面价值;(iii)任何由设置于此类人拥有的财产之上的留置担保的责任,不管此类人是否承担了这些责任;(iv)此类人作为租赁人应当支付的租约总金额;(v)所有此类人的或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所有第三方作出的担保);
“担保”指的是任何抵押,质押,担保契约,分配,定金,阻碍,留置(法定或者其他),优惠,优先权或者任何其他性质或种类的担保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条件的出售或者其他回购协议,根据法定形式签发的任何金融或者类似的申明或者通知,并且任何与前述安排具有实质性相同效果的租约);
“人”,指的是任何个人,公司,自愿性的组织,合伙,合资企业,信托,非公司型组织,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政府机构;
“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服务”指的是根据本协议,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并由第二条详细解释的服务;
本协议中对任何条款的索引,都是指对本协议中条款的索引,除非协议另有规定。
1.2
2.
2.1本协议中的标题不应当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聘用和服务范围甲方在此同意向乙方提供独家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业务
管理,技术支持,战略规划,市场及销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资源管理。
2.2排他性的服务提供者。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当是排他性的服务提供者。除非获
得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寻求或者接受来自其他服务提供者类似的服务。
2.3有关服务的知识产权。甲方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创造的任何所有知识产权或技术享
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此类知识产权应当包括专利,商标,商号,版权,专利申请权,版权和商标申请权,研究及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许可,转让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力)。如果乙方必须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甲方应当通过和乙方签订独立的协议授予乙方合适的权利。
2.4质押。乙方应当允许和促使乙方的股东向甲方出质其在乙方的股东权利以便保证乙方
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
2.5乙方特此向甲方授予一项不可撤销的排他性的购买权,根据该购买权,甲方可在中国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自行选择,向乙方购买任何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标),作价为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对该资产转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约定。
3.
3.1支付普通条款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
本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员工代办社保卡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的代办社保卡业务是指甲乙双方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委托甲方为本单位员工的社会保障卡代理银行,为乙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申办、换领手续的业务。
第二条社保卡申请人必须是参加_________市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离)休人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乙方根据《_________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征得员工同意基础上,给员工申办社会保障卡。申办时,乙方收集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审核无误后,填写一式二份《_________市_________银行代理社保卡业务申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送交甲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保证所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五条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资料,集中为乙方员工代理申办社保卡,以及为申办成功的社保卡配发银行的个人医保账户存折、个人金融账户存折和_________借记卡。
第六条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派人凭《_________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登记回执》到甲方领取社保卡、存折、借记卡,并及时配套发放给员工。乙方应要求员工更改其初始密码。如因乙方不善保管社保卡、存折、借记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要求员工更改初始密码而造成乙方员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每笔收取_________元存折工本费、_________元借记卡工本费。代收_________元社保卡工本费。
第八条乙方员工使用社保卡、存折及借记卡,应遵守《_________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_________市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卡章程》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乙方员工遗失社保卡、存折或借记卡,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甲方(储蓄柜台)办理挂失止付手续,如在办理挂失前存款已被冒用,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甲方对因本次代理社保业务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可视作自动延期_________年。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如其中一方要求变更、终止协的,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毁约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9
业务合作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 经甲 , 乙双方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协议 :
一 。合作宗旨 :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 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 , 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 。合作范围 :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 。合作方式及条件 :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 , 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 , 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 。 权力义务
1.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 , 其所有权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 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 , 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
五 . 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 , 由双方协商市场价 , 按税后利益的 %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 , 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 , 甲方如有兴趣合作 , 可在双方协商后 , 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 , 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
2.合作各方中 , 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 , 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 该许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 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
5.在特殊情况下 , 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 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 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
七 。保密条款
1.甲、 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甲、 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 , 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 , 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 . 其它
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
签定时间 : 签定时间 :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篇10
甲方:受权代表人:
乙方:受权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
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基本内容。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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