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锦集
采购合同锦集(精选29篇)
采购合同锦集 篇1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称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O#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 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 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 元/吨。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每月1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O#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 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地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采购合同锦集 篇2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定乙方为甲方所需 的供货单位,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和有关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规格及技术参数
5)、招标文件
6)、经甲方同意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文件
(注:合同文本均以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双方谈判后形成最终文本)。
2.. 供货品种、数量及单价
本合同附件。
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相应规格的货物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的价格,并作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月供货结算单价,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及以后每月供货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3条款进行调整量计算。
3、合同单价调整
钢材: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A∣<%,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水泥: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元/吨,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元 燃油: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燃油调价文件确定的价格,调整燃油供应价格。
4.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合同价款
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的总价款为元。
4.2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4.2.1织发货。货物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达至本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余款%货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于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可按实际供货情况确定是否留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 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的 %,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 款与下月应结算支付的货款一同向乙方支付。对每月合同价差调整部分, 双方每半年进行核对、统计,此半年内总体上涨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向 乙方一次性办理结算,总体下跌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乙方应结货款中一 次性扣除。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结算当月货款的%, 当月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款 与下月应结算货款的 %一同向乙方支付。
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 ~ 天付款,乙方表示接受。
4.4
4.5乙方在办理结算前必须向甲方提交货物的税务发票,提交的票据必须是全额的、严格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5. 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
5.1乙方提供供货计划后的日内)送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6. 合同货物交货地点
6.1本合同范围内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乙方负责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之前的装车、加固、运输,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7. 货物验收
7.1货物由乙方指定委托人和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共同在交货现场检验,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2货物数量验收 钢材、水泥、粉煤灰、砂石料、外加剂等: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燃油:若甲方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注燃油,以加油机上显示数量为准,双方在加油卡上签字确认;若由乙方油罐车将燃油送达甲方指定油库,则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其它材料:视情况按计数、丈量、检尺等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双方人员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材料理论量计算的,则按材料的理论值进行验收(如钢筋、钢模板的理论重量等)。
7.3货物质量验收 钢筋、水泥、砂石料、外加剂等材料的内在质量检验,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并出示检验报告。材料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抽检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属货物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7.4随货资料验收 随货资料包括货物发票、送货清单、过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一套(如有),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采购合同锦集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订购,若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非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
三、 交货日期:收到货款壹个工作日内发货。
四、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货物,乙方将产品快递送至甲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 包装标准: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 验收方法:凭乙方提供的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
七、 付款方式:
八、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 不可抗力
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相关的处理措施。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采购合同锦集 篇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媒体采购投放事宜
付款方式:甲方在本次广告投放结束后____日内支付广告费。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链接发布需要的图文信息文件;
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并无瑕疵。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乙方是指定网站的合法所有者和经营者;
2、乙方保证指定网站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正常运行;
3、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图文信息文件置于指定网页的指定位置;
4、乙方保证不包括且不通过乙方网站提供任何被认为或可能认为属于下述内容的材料:
a.中国的法律认为是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的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第四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另一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以上第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方案要求播放,乙方应予以加倍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文字无异,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本合同附件中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采购合同锦集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出卖、乙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
二、生产:
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确认,甲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乙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甲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除乙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甲乙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
严格按照乙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点后,经乙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根据乙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甲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日期
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甲方赔偿乙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乙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甲方需退回乙方已付的订金。
七、验收标准
乙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乙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甲方确认。
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合同或《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甲方代表处,甲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乙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乙方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乙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甲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甲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乙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乙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货。甲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乙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合同(总货款)金额:(小写),20%订金(小写)。
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十、违约责任: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甲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乙方或乙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甲方代表人,甲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乙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二、乙方交给甲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本合同、作为附件的《订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中有相互冲突或矛盾的条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终交货期的商定条款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采购合同锦集 篇6
买受人(需方):保定市南市区鑫丰物资供应站
出卖人(供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河北保定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质期壹年。
第二条: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凭下列资料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为验收期,以需方检验结果为准;供方面提供资料/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图纸、材质单和质保证书。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预付合同总货款的' %即 元, 保证 日内到货。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货到到达 ,费用由 负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实行“三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包退、包换、包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第六条:交货起点和方式: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后24小时内将发货情况书面通知需方,货物在运抵需方交货地点前,发生破损、丢失等不可抗拒灾害,损失由供方负责货物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供方赔付需方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若签订合同后供方告知产品达不到需方技术要求,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必须在12小时内将所有货款退回给需方,否则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若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应及时通知需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如供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五日内仍不能交货,供方及时支付需方全部货款及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仲裁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产,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复印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满100万返利3%。
技术附件:是否有图纸附件 是□ 否□ (技术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需方):
出卖人(供方):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锦集 篇7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参与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采购合同锦集 篇8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
(1)消防管件、沟槽管件
(2)DN60-DN219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① 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 按部颁标准执行;
③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工地。
3.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沟槽管件价格按双方共同认定价格表(附后)下浮( 32 )%,消防铁管件按双方共同认定价格表(附后)下浮(32 )%.
2.经双方协定, 甲方应在每月20号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的60%,剩下40%于下月20号付清.(注:未付的40%并不计算在下月货款总金额之内)
采购合同锦集 篇9
供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于_______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供方 需方 鉴(公)证意见:
采购合同锦集 篇10
买方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 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 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 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 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2.3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 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 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 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 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 4.1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 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 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1 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 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4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 交货地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6.2 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7.检验 7.1 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物产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7.2 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7.3 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7.4 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8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1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9.2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9.3 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s/cs,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10. 环保和安全要求 10.1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2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产品瑕疵 11.1 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11.2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2.违约责任 12.1 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12.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12.4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12.5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3.4 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14.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 72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4.3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4.2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通知 15.1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1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6.2 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 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7.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2 本合同一式五份共 6 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7.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代表:签章 乙方: 公司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锦集 篇11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
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餐厅后厨厨师的管理和厨房日常业务的管理交于乙方。
第二条双方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劳务合作优势互补的形式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乙方所聘用人员均列入甲方员工管理范围。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必要的设施,场地及厨师的工装;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3、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失误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4、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具体的指导;
5、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均适用于乙方及聘用人员,本协议规定部分除外。
6、甲方应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包厨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7、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经营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聘用各岗位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业务考察,如认为岗位人员技术能力无法胜任工作的,可强制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直到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
9、甲方有权在后厨安排学员或实习人员,并责成乙方管理;
10、如乙方调整聘用人员或安排学员必须经甲方同意;
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和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限令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罚;
12、甲方授予乙方与工作相应的职位和权力;
13、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其他同工种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原料;
2、乙方负责处理包厨的日常管理;
3、乙方在包厨期间毛利率不低于53%(上下可浮动2%),成本内容包括原材料、调料等费用;
4、乙方应保证各种食品达到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卫生法,由此造成的责任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5、后厨餐具、器皿由乙方清洁消毒,月损耗不得高于4‰,超出部分照价赔偿;
6、乙方应保证上菜速度,严格按上菜规范出菜;
7、每周推出一个新菜,换季节应更换菜单及推出应季系列菜肴;
8、因客人投拆或质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因菜的质量或菜中有杂物导致客人退菜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菜100%的损失;
(2)因后厨原因客人退菜而导致客人拒绝结帐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3)乙方因加工失误造成的损失,应按原材料价格全额赔付甲方;
9、后厨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值班员工必须能承担相应工作;
10、乙方应保证厨师队伍的稳定,技术力量的稳定,人员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统计报人事备案;
11、因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形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负担费用(正常使用下因设备问题造成厨师人员的伤害,双方协商解决);
13、乙方请假(正常休假人员除外)人员每天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或主要岗位人员请假,乙方应外请技术人员顶岗,费用自理;
14、乙方对厨房卫生及食品卫生负责有全部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在卫生部门检查中被处罚的,应承担主要经济损失(设备因素除外);
第三章工 资 及 福 利
第六条包厨工资85000元/月(税后工资,大写:捌万伍千元/月),每月六号左右发放工资,如乙方违约应视情况予以扣罚。
1、假期:每月可享受2天的休息时间。另外,工作6个月后,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包括当月两天休假及公共假日)。
2、住宿: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乙方居住的费用(水电费用按照酒店规定限额执行,超额部分自付)。
3、膳食:合同期内,甲方提供乙方膳食费用(按照酒店规定员工标准用餐)。
4、休假交通费用:厨师长及其余几位广东籍厨师工作满六个月后,可报销郑州至广州往返火车卧铺票。
节假日甲方休业期间,甲方不再为乙方发放工资,如安排乙方人员值班,按甲方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即视为违约。对方用书面形式向违约方指出违约内容,并要求在5日内对方做出答复或提出解决办法,如还不能解决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义务时,可向对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采购合同锦集 篇12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
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
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
采购合同锦集相关文章:
采购合同锦集
上一篇:材料采购交易合同2024年
下一篇:精选采购合同模板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