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通用33篇)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小学生作为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消费知识缺乏,消费维权观念淡薄。为了让学生从小提升维权意识以及对商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培养科学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消费习惯,3月15日上午,绵阳市江油市彰明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少先队辅导员利用课间操时间为同学们讲解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相关内容。她结合生活实际,从辨假识假、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同学们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掌握消费维权知识,自觉抵制“三无”商品。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2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区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3
20xx年3月15日,为了使同学们更多的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由我院学生会维权部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在食堂门口摆摊进行宣传。
当日上午十点,维权部部员在食堂支起帐篷,并准备好横幅“消费维权手牵手,和谐校园心连心”,一条贴在教学楼对面的栏杆上进行宣传,一条贴在帐篷上,购买好签名笔,等待同学下课进行宣传与签名活动。十点五十分大部分学生下课,维权部部员对经过的同学进行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与维权的小知识的普及,让同学更加的了解消费者的权益并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大部分的同学还在横幅上进行了签名,宣传活动一直进行到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下午四点一直到六点也同样在食堂门口进行宣传,此次维权宣传活动普及范围广、时间适当且深入同学,宣传活动圆满完成。
本次宣传活动志在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增加同学们的消费者权益知识,提高同学们维权意识,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做一位优秀的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大学生。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4
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维护大学生消费权益。3月15日,由现代科技学院大学生权益监察委员会主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现代科技学院孝义校区成功举办。孝义市市场管理局办公室郭主任指导了本次活动,现代科技学院大学生权益监察委员会负责人梁胜文及现代科技学院孝义校区部分在校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午10时30分,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以“和谐消费促发展,维权意识进校园”为主题分校外和校内两方面展开。校外一方面,首先,市场管理局办公室郭主任与权益监察委负责人梁胜文在义都工商局前交流此次校外现场活动流程。接着,现代科技学院权益监察委部分学生现场咨询相关问题,学习维权知识。随后,大家和孝义市永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一起去垃圾场填埋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销假活动。
另一方面,校内活动过程中,通过在餐厅门口设置现场咨询,随机采访,发放宣传单和有奖竞答的互动,同学们深切的体会到大学生消费维权的重要性。活动以不记名的方式收集学院学生对此活动的'建议,很多人都积极参与。现场还准备了条幅供大家签名,同学们纷纷在宣传横幅上签字,写下对广大消费者的祝愿,表示了勇于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决心。
本次活动不仅增强了现代科技学院学生的维权防范意识,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丰富了现代科技学院学生的校园生活,而且使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即使熟练的拿出应急方案做了坚实的铺垫,为我院营造一种良好的和谐权益法制氛围。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5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6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__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7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下面是自查报告网范文网整理的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一览,希望能满足各位的阅读需求,内容看完后有所收获。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8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区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总结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济南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xx年3月14日,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济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济南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20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济南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济南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9
3月15日,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直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口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毂活动,区局与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产品在xx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人员。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xx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xx个品种规格共计xx条,烟丝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昂提供直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0
3.15”期间,我局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安全高效,简约有序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月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x人员636人次,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59个,出动宣传车辆79台次,制作板面、条幅等宣传标语135条,印发宣传资料81000份,接受宣传人员22880人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17件,调处消费者纠纷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65万元。、xx县、xx县(市)领导共9人参加现场纪念活动。活动整体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现就纪念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有序,主题突出。
为了确保宣传活动高效有序,我局制定下发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活动。一是要求活动突出“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二是明确宣传内容以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规章为主线,重点宣传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实施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三是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集中展示企业形象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
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制定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使纪念活动得以有序的展开。
二、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社会效果显著。
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全市工商系统在当地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培训会、演讲会、设立咨询服务台,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开设“3.15”专版,举办现场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纪念活动。宣传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市工商局组织纪念活动有:3月10日召集市区内从事家用汽车销售服务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64家参会企业签署《家用汽车销售服务诚信经营倡议书》。3月14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00余人参会,电视台、xx日报、本地新闻媒体和驻新闻媒体等10家新闻媒体到场作了报道。
3月15日与电视台、质监、药监、消协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纪念3.15大型电视现场直播晚会,揭露消费黑幕,解答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法规,表彰维权先进工作人员,工商系统2人受到表彰。3月15日上午,在市物贸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现场接受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43家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参加宣传和形象展示,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参与现场活动。3月14日在太行日报刊登3.15专版,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企业自律。
3.15期间,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5个点、出动宣传检查人员65人,20xx人次现场接受宣传咨询。高平市局在《高平新闻》报开设3.15专版,展示维权成果、宣传维权法律法规。xx市局3月11日,依法销毁货值28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
xx县局制作电视节目1期,宣传《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阳城县局通过县电视台、商场(超市)显示屏、流动广告车播放消费维权公益宣传片,宣传《新消保法》。沁水县局组织40家消费维权理事单位,3月15日在县城广场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xx县局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3.15期间再建站10个。
三、组织领导有方,确保高效安全。
为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我局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的同时,要求各局针对3?15当天现场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人员和应急处理预案。如:市局3.15当天现场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安排,成立3?15应急分队,从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后勤保障、秩序维持等均定岗定责,明确到人,局领导各包一块,确保活动高效安全。各县(市、区)局也制定了相应现场活动工作安排预案,成立现场活动应急分队和安全保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整个纪念活动高效、安全无事故。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1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办〔20xx〕1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了《贵州省质监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质量信息发布
(一)召开“315” 主题新闻通气会。3月10日,通过专题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预报“315”期间质监活动安排,并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20__年执法打假情况及典型案例、20xx年及“315”期间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贵州广播电台综合新闻广播、贵州交通广播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等6家平面媒体,新华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等1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多渠道发布质量信息。一是在省局站发布护眼台灯等消费常识3篇。二是组织机电技术专家和13家较大规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在网站发布会议内容。三是联合贵州卫视百姓关注栏目,邀请专家拍摄制作了以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和电饭锅质量比对为主要内容的“315说质量”专题节目3期,连续在3月14、15和16日百姓关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节目播出期间收视率较高,宣传效果明显。
(三)筹办“315”电视主题晚会。3月14日至16日,遵义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精心筹办播出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遵义市20xx年“315”电视主题晚会》。在晚会上向观众报告了20__年主要工作成绩以及20xx年工作措施,让市民对质监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题晚会还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打假案例进行展示和精心讲解。电视主题晚会突出了质监特点,更加贴近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3月,全省共检查企业 1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8件,查获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511.5万元,查办大要案件5件。
(二)开展“315”安全销毁“黑心棉”等系列活动,集中销毁1530床价值近7万元的 “黑心棉”。此批 “黑心棉”是不法商贩用废弃棉衣、棉被以及从垃圾堆中捡来的带菌棉和垃圾棉加工制成,含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害微生物,会极大地危害人体健康。执法人员还走访南明区在建工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地集中住宿务工人员床上用品,对不合格棉絮进行了现场处置。
三、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加大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查处。3月份“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电话、信函等业务398起,办结349起,办结率88%。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中发布质检“12365”公益信息10万余条。同时,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2365”环保宣传购物袋1万个,播放汽车执法宣传短片,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知识,鼓励消费者积极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质量诚信氛围。
3月15日当天全系统各地各单位积极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质量相关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珠宝、白酒、电线、家用电器等产品在选购和使用方面的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人次,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血压计、珠宝玉石、家用电热装置、等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结合职能特点,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帮扶指导、标准自我声明服务活动。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2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3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法学社
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4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局按照政府办公室下发的《xx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以民生保障重点为导向,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从3月1日开始,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咨询、受理投诉、执法维权等系列活动.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以宣传服务消费者,提升工商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则,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点,并把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局长直接负责,狠抓落实.为能将“3.15”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我局积极与旗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以及各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关注消费安全,加大宣传.在察素齐镇繁华地段的广告屏发布食品安全、农资消费警示.活动现场发布消费警示12条,镇内各大商场张贴警示标语35条.
二是部门联合,领导重视.参加宣传活动的`共12个单位,其中理事单位6家,企业6家.并设置了展台,悬挂横幅,为纪念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气氛.旗人大、旗政府、旗政协对此次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并组织三大班子的部分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视察和咨询.
三是形式多样,主题显明.活动当日设置法律咨询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商品真假识别台及义务服务台,并出动流动宣传执法车,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消费者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是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签名活动,我旗60多家企业参加签名活动.企业代表郑重承诺,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义务,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放创建“首府放心城市”倡议书300余份.
五是与xx市浙加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消费者有奖知识问答,此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他们踊跃答题,既学到了日常的消费知识又获得了精美的礼品,同时增添了活动的热烈气氛.六是现场受理,群众满意.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工作,消协与12315投诉中心及各个工商所,制定了3月14日和3月15日两天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实行了48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在“3.15”活动现场设置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流动宣传执法车,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3起,正在调查中,咨询500人次.七是严厉打击,媒体关注.对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销毁物品涉及9大类30余种,总价值5万余元.旗电视台和报社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采访并进行及时报道.
一是在第一中学举行了“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签名活动.1200多名学生代表在“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拥有健康身体”的横幅上庄重签名.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了辨认识别垃圾小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知识,同时发放健康消费、食品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20xx余份.
二是在察素齐镇怡雅社区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设置了法律宣传咨询台、真假商品识别台、受理投诉台,发布消费警示6条活动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
三是在x镇以广大农民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了《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及农资消费警示500多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讲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群众最关心的农资产品质量识假辨假及科学使用方面的知识.
此次“3.15”系列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也展现了工商部门在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良好形象.提升12315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3·15”活动的影响力,树立工商执法,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5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xx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所在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6
接过旗帜,新成立的县蒲公英·先锋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开始了首次消费体验活动。这是昨天上午我县开展20xx年纪念·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的环节之一。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凝心聚力打响“放心消费在”品牌。
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如何识别假产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维权?”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宣传部、质监、卫生、住建、农经、烟草、旅游等20多个部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牌,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把消费者维权服务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整个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12人次,发放各类资料x余份。
活动中,百货总经理肖作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倡议。自银泰的家商家代表,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承诺横幅上进行了公开签名,银泰同时建立了万元的先行赔付基金,公开承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将实行极简快速赔付。活动现场对市级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及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当天活动中,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正式成立,该队伍将立足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消费维权义工、食品安全义工、记者维权团、镇(街道)食安办主任0多人,一起实地体验银泰餐饮消费。
在活动“慧眼识真品”中,现场观众踊跃参与,明辨烟草、酒类的真假,并现场抢答科学消费知识问答题,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氛围浓厚。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7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苏州工行组织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苏州工行采取户外集中宣传和网点阵地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法定权利,向群众解析《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尤其与金融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条款,如信息披露、个人信息保护等,同时加强防范电信诈骗、银行卡防盗、非法集资风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金融知识宣传。
此外,苏州工行充分利用网点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在网点LED屏滚动播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标语,设置“3.15”宣传资料摆放专区,由专人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资料及宣讲金融知识,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设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台,即时解决好客户服务中疑难问题,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在“3.15”活动期间,苏州工行还开展了多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专场活动,如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进车站、金融知识进广场等集中宣传活动。另外,苏州工行还将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多种方法,使集中式宣传和常态化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广泛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努力促进全社会金融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市民金融风险防范、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8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9
受到了黑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总公司的高度重视,分公司按照行协及总公司要求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中心,以“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办理赔”为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的保险维权意识。分公司为做好本次宣传活动,按照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和分公司3.15客户服务活动的具体安排,结合分公司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做好活动前宣导工作,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前准备好宣传材料、展板等。
活动当天,分公司客户服务人员、核保核赔人员和服务部业务人员在分公司总经理刘兆龙的带领下参加了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我们充分利用省保监局和行业协会统一印发的基本常识解读、人身保险指南、以及保险案例分析等宣传资料,并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人身保险基础知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利用展板积极宣传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及我们的特色产品,让消费者了解阳光人寿保险,了解我们的产品;客服、两核人员耐心细致的回答消费者的咨询,打消了部分消费者“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疑虑,不失时机的宣传阳光人寿保险的直赔服务理念和优势也成为吸引过往路人了解阳光的一大亮点。
分公司在活动结束后,还在分公司内部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特别晨会、如何促进保险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热心服务标兵评比等多种形式的3.15宣传活动,旨在提高保险服务意识,提升保险服务品质。
为了营造更好的宣传环境,分公司还在东北网、人民网、黑龙江日报、朝闻快讯等刊物上配发了宣传稿件,借助多种形式的保险知识传播平台、保险优质服务展示平台、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平台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展示保险业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贡献力量,同时,这些举措对宣传公司及产品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借此活动机会,我们也与同业的客服、两核人员进行了交流,就如何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提高保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沟通。分公司将总结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经验,做好本公司保险服务工作,让全社会了解保险,了解阳光、支持保险,支持阳光、让消费者明白投保、放心消费,为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2024小学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20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xx年“3.15”纪念活动,县政府成立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县政府副县长朱健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办公室霍政办秘[]3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为了纪念活动开展的更加隆重热烈,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消协制定了《hs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协分会、消协投诉站。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3月9日下午,hs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尹如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朱健要求各单位按照霍政办秘[]30号和县消协[]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由副县长朱健在“3.15”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陈厚俊接受3.15电视专访,同时,开展热点问题点评、编印3.15活动宣传册、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二是县消协、工商、质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批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三是3月14日-15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品尚多超市等17家单位在县电视台打字幕,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四是3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40余家在文峰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名特优新产品展示、消费信息和消费知识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曝光等宣传,同时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专家义诊台,为消费者义诊;五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中华、县委常委尹如江、人大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并对参加活动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文艺演出;六是佛子岭、漫水河消协分会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宣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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