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通用9篇)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1
尊敬的老师和家长朋友: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安全到校,平安回家。在此,向广大教职员工、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牢戴好安全头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二、多多提醒安全出行。孩子们要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出行时,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当发现家长违反时要及时提醒。
三、时时遵守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侧通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每一位教师和家长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扎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头”等大事,幸“盔”有你!各位教师和家长朋友,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
时间: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2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春风和煦,万物生长,随着天气转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不少群众开始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车辆要戴好”。
汽车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风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宁交警郑重倡议: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等,牢记行车规范,安全驾驶。
2、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5、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20xx年x月x日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3
尊敬的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近两年来全市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中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或不按照要求扣好安全头盔而造成死亡的约占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的60%,因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而造成死亡的约占机动车亡人交通事故的50%。为预防和减少亡人交通事故,市交管支队、市文明办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倡议:
一、“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二、“紧紧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能够起到固定作用,当机动车突然停止时,可以第一时间把驾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所以,行车前请系好安全带再出发。
三、“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侧通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扎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各位驾驶人朋友们,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您一路平安!
20xx年x月x日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4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
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我们郑重倡议:
一、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二、规范使用安全带
家长驾驶汽车时系好安全带,儿童乘车时不要抱着孩子坐车;要给孩子合适的乘车位置,建议尽量给孩子选择左后位置乘坐,建议使用安全座椅,如果直接使用安全带固定,不但不够安全还会起到负面影响,因为孩子们的身高比成年人要矮很多,紧急情况下他们会受到致命伤害。
三、倡导文明礼让
1、不管是步行、骑行或者驾驶机动车,我们都应该各行其道,这样才能保障道路通畅,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
2、横穿马路时,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四、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五、杜绝危险出行
1、杜绝危险驾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小朋友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也不要在车辆周围逗留哦!家长们在开车时也要看一下四周,确保没有人员再驾驶。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孩子和家人的安全幸福,金童幼儿园向您发出交通安全倡议:请家长们在驾乘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给自己和孩子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孩子们撑起一把交通安全保护伞,为他们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倡议人:
时间: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5
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全力减少事故人员伤亡,推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文明出行良好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
“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自觉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应系好安全带,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应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公职带头”走前面,身体力行做示范。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应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三、“警钟长鸣”记心间,多管齐下创平安。
不断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查纠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创新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和“登记抄告”方式,适时将交通违法行为抄送违法主体所在单位,并依法公开曝光。
四、“安全守护”齐尽责,和谐幸福千万家。
大力倡导开展“为职工配发安全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学交规送头盔”等公益活动。倡导全省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保险公司为前来购买摩托车、电动车及保险的驾驶人免费赠送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与和谐,请自觉养成“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甘肃做出贡献。
20xx年x月x日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6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01、“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02、“牢牢带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03、“常常谨记”载人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04、“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
时间: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如确需骑电动车上下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3、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4、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5、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倡议人:
时间: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8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为切实提高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兴庆区大新第九幼儿园在此郑重倡议:
1.师生、家长骑乘电动车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一部电动车只能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出行时,骑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逆行、闯红灯、超速、双人骑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教职工、家长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4.电动车骑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请师生、家长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第九幼儿园
20__.6.17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倡议书 篇9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全国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孩子们已全面复学。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文明安全出行成了众多家长的共识,也折射出了城市的文明。但我们发现,部分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骑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喜欢佩戴头盔,同时也没有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为了您和孩子的人身生命安全,更为规范区、镇道路交通秩序,创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和谐交通环境,我校真诚地向广大家长倡议:
一、安全头盔“牢牢戴好”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二、安全带“紧紧系好”
无论您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身高不到140厘米的儿童,不宜系随车附带的标准安全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避开口鼻等位置系好安全带。
三、交通法规“时时遵守”
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社会公德“常常谨记”
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或开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不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做到礼让行人,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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