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通用4篇)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1
因为疫情的原因,现在各级各类学校都延迟开学,随着全省疫情防控向积极的好的方向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将分别于xx月xx日、xx月xx日返校。初高中等其他年级返校时间不得早于xx月xx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制定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审查、完善本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本次新冠疫情,增强防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设计本校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负责部门:总务处,负责人:)
2、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
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负责部门:政教处,负责人:)
3、学生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报告、病因追踪制度
设置专人负责机制,安排专门负责人统管全校相关事务,以班级为单位设置晨检、午检责任人。强化晨检、午检责任人在开展晨检、午检工作中及时发现学生是否因病缺勤的信息,并汇总、报告至学校设置的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负责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联系家长和病因追踪。
(负责部门:政教处,负责人:)
4、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健康档案,对教职员工、学生是否在校居住、返校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掌握的信息,提前确定开学后需要进行主动监测和健康巡查的学生以及监测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确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的工作要求。
(负责部门:政教处、办公室,负责人:)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
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教体局的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处置情况,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或教体局体卫艺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负责部门:政教处,负责人:)
6、家长信息通报制度
完善学生及家长信息数据库,登记并检查监护人或照料人的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和有效,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园、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
(负责部门:政教处、班主任,负责人:)
7、错峰返校和上下学制度
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返校、上下学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学生错峰上下班、上下学,分散人流。
(负责部门:教务处、政教处、办公室,负责人:)
8、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开学前组织老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线上培训,制定针对师生的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方案,使师生能够正确掌握新冠肺炎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方法、主要症状和疫情报告标准、报告流程。
(负责部门:政教处,负责人:)
9、疫情防控宿舍管理制度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宿舍防控疫情要求,减少住宿人员,做好宿舍防护,强化宿管员责任,制定卫生清洁、消毒、通风工作方案,设置巡查负责人和巡查职责,明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规定宿管员与班主任老师信息通报机制。
(负责部门:总务处、九年级组,负责人:)
10、合法用工及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制定内部人员联系及矛盾的发现、调处方案,及时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况的用工及请销假制度,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及合法权益。
(负责部门:办公室、工会,负责人:)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传染病防控机制,责任到人,将校内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
1、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校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审核、报告疫情信息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2、建立健全应对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副校长分工负责,并将责任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责任到人。
3、按规定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传染病的预防,遇疑似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疑难病症及时隔离送医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并在开学时组织一次演练
结合演练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开学后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消毒及整治力度
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配合卫生部门的检查、排查与确认。
(五)、统计、排查教职员工、学生疫情防控信息
这项工作,学校已在春节后开始并每日都在持续统计、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备。
(六)、对重点学生开展心理关怀
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通过网络、电话和禹会区心理咨询中心发布的美篇等多种方式给与必要心理咨询和疏导。
第二部分:防控疫情开学后的工作
开学时,学生集中返校,将会加大疫情扩散的风险。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级需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执行疫情预防、监测、发现及报告等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学生返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返校前居家体温测量(负责部门:政教处、班主任)
开学报到前一天,在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的基础上,再次摸排学生体温,每位同学进行一次体温测量,中午12点前将体温数据报告给班主任,有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同学需在家隔离观察。
2、返校前物资与人员准备(负责部门:校长室、总务处、政教处)
①在学校门卫室配备体温枪、体温测量仪、口罩与急救箱,确保进校人员为未感染者。
②学校安保工作人员24小时戴好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③学校向教体局申请或购买防护用品:口罩、免洗洗手液、喷雾装置、室内消毒装置、消毒液、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所有消毒物资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采购,由总务处统一采购并配送。)
④防疫期间,如有条件的家长做好私家车接送。登车半小时前进行车内消毒。
⑤每个班级配备体温枪一把,严格做好每天两次的体温检测工作。
相关物资务必在开学前全部配置齐全。
3、区域消毒
①所有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自开学起每天进行杀菌消毒,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生报到铺好床铺后,由学校指定专人对宿舍再次进行消毒处理。
②学生密集区的教室,每天2次消毒。
③所有场所均摆放免洗手液,并做到及时清洗消毒。
④消毒时间安排:
开学日起,工作日全校每天4次(8:00、12:00、14:00、17:00)消杀;非工作日,每天2次;(8:00、17:00)
⑤教室、宿舍、办公室等人员聚集区做好每天四次的通风工作。
(二)、做好分批、错锋返校、错时就餐工作(负责部门:总务处、教务处)
1、防疫期间,住校学生午餐同方向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每桌不多于4人,避免人员密集。
2、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生食和熟食用品严禁混用,严禁肉类生食。
(三)、做好开学后师生员工的晨查、午检工作(负责部门:校长室、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年级组、各班级)
开学之际,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登记在册,双手酒精消毒。做好返校后面对全校师生的防疫知识公开课。
启动以宿舍楼和班级为单位的晨查、午检制度,安排专人落实汇总晨午检工作。
1、晨查(负责人:班主任)每个班级需配备体温枪一支。
由学校值班人员及志愿者每日在学生进校园内和出宿舍前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时间做好汇总与记录,如有异常,第一时间上报。
2、午检(任课老师轮流排班)体温枪每个班级一支,并做好使用后的消毒工作。
各任课老师进行排班,午自习进教室前对所有学生再次进行体温检查,如有发热(体温≥37。3摄氏度)及时联系政教处并上报。
3、做好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老师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离校学生每天的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四)、做好开学后的公共区域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部门:校长室、总务处)
1、开学后,学生在校时,每天多次对卫生间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分开,避免混用。
2、学校专用室场(如多媒体室、舞蹈室、会议室等),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3、空调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4、每天两次使用75%浓度的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每天2次:8:00、17:00。
5、学校食堂为学生洗手提供足够洗手液。
6、设置外来人员接待室,尽量减少外来人员同校内人员的接触。
7、关闭易于传播病毒的封闭空间(不用房间消毒后统一锁闭)。
8、全校教职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饮食,全力避免交叉感染。(负责部门:办公室)
(五)、做好疑似病患的处置工作(负责部门:校长室、政教处、总务处、工会)
学校医务室设置隔离区域。师生中发现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立即佩戴口罩,在就医之前到隔离教室进行隔离,并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镇政府等部门,将疑似患者(经卫生部门认定)的密切接触者集中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学校保安、行政值班人员24小时待命,遇到疑似病例,立即送往指定发热门诊进行诊断。
(六)、除教学外暂停校内外一切集体活动(负责部门: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
课间操、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先行暂停,在可能发生近距离接触的环境中,全体师生正确佩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七)、实行错峰返校和上下学(负责部门: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
将不同年级返校上下学的不同时间通知到家长,入校时,安排充足的教职员工或志愿者在学校门口附近执勤,禁止家长在学校门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员密集。放学时,由班级老师按照本年级放学时间有序的下楼梯护送学生,确保将学生安全交接给家。
(八)、复课复学查验证明(负责部门:教务处、政教处)
对因疫情、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医疗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予以复课
(九)、防范矛盾风险(负责部门:校长室、工会)
学校应当依法支付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对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的内部员工的负面情绪及时疏导,对内部员工矛盾、学生之间矛盾及时进行排查、调处,避免引发矛盾激化。
(十)、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负责部门:校长室、政教处)
通过学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网络形式,以及主题班会、征文、日记、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帮助师生、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家长科学做好防护。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按照科学精准、分批有序原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将逐步分批错时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为切实抓好师生员工返校复学工作,经市防指同意,现制定本方案。
一、返校工作原则
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扭住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四个环节”,按照“错时开学、分类返校、严格管控、全面监测、科学引导、强化保障”的原则,平稳有序恢复秋季学期线下教学。总体要求是:学校所在县区有中高风险区的暂缓组织开学;返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返校前7天内有3个及以上市(直辖市有3个及以上县区)发生规模性疫情和有广泛社会面传播风险省份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师生员工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暂缓返校;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不能开学;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开学;学校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不能开学。
二、返校复学准备
(一)完善方案预案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四版)》《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防控措施20条》《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等文件要求,制定秋季返校复学方案,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健康监测方案、核酸检测方案以及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跟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防疫物资管理等工作制度,为秋季学期安全有序复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排细查风险
返校复学前,要“一人一档”制定返校师生员工信息台帐,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含共同生活人)开学前连续10天的健康状况、行程轨迹、接触史和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情况,做到人头清、人数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各学校要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精准掌握入校新生(含共同生活人)健康旅居情况,不漏一人。返校时,需查验《师生员工及共居人风险排查表》、《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学生排查表须由家长签字。
1.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返校前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市域内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市域外的,由学校协调属地防指安排,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7天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返校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待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按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落实返校措施。
3.有境外旅居史。
返校前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落实所有管控措施后,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4.有市域外(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
市域外(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溪“落地即检”,实施7日居家(居寝)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复学。学校要安排具有独立卫生间的专门宿舍楼或宿舍楼相对独立区域实施学生在校居寝健康监测,提供送餐服务,健康监测学生实行“足不出寝”管理,不得与其他人员发生接触。如不具备独立卫生间条件,要加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消毒频次,学生上公共卫生间佩戴N95口罩。
5.其他人员管理。
师生员工本人(含共同居住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管控期间暂缓返校,待管控期满后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方可返校。
(三)返校核酸检测
师生员工在返校前3天,到居住社区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返校。返校当日,学校要提前制定核酸检测计划,主动与属地疾控部门对接,在校再组织1次师生员工全员核酸检测,不得缺检漏检。核酸检测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至少1米距离,尽量安排在户外操场检测,确需安排室内的要选择通风良好的走廊、体育馆等场所,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四)应用“溪安码”(场所码)
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要迅速注册申领“溪安码”(场所码),未注册申领“溪安码”的学校不得组织返校复学,所有入校(单位)人员一律扫码方可进入。
(五)环境整治消毒
返校复学前要做好教室、卫生间、卫生室(保健室)、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要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协调属地卫健、疾控部门予以专业指导,对校内各场所和物体表面至少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确保无死角、无遗漏。位于溪湖区的学校协调属地疾控部门组织实施消毒。
(六)储备防疫物资
各学校要盘点现有防疫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按照2周需求量补足口罩、消毒液等必备防疫物资,对原有过期的防疫物资要及时更换。要按学生比例在食堂、公共卫生间、洗手房等区域安装水龙头,备足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寄宿制学校要内部挖潜,按照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健康监测场所。
(七)查改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对教室、宿舍、食堂、专用教室等重点场所建筑,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燃气、水电、危化品、食品原料存储保质、校车运行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八)细化报到措施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学校要细化学生返校报到工作流程,做好校门前的引导分流隔断设施、观察区、一米线标识、测温和安保设备等准备,科学划定学生上下课、就餐、活动等区域,确保返校复学时入校测温、验码、日常管理等工作规范有序。
(九)强化应急处置
返校复学过程中,学校或学校所在县区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的,学校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马上研判,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落实核酸检测制度
严格执行保安、保洁、宿管、校内施工以及食堂、物资运输、快递收发等场所服务保障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其他师生员工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须全员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坚决杜绝缺检漏检问题。
(二)严格排查监测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专班负责师生员工(含师生共同生活人、校内外聘人员)“日排查”、“日报告”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推送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排细查“七种情况”,即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密接次密接人员情况、有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情况、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情况、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人员情况、健康状况异常人员情况、入境人员情况。严格执行师生员工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加强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监测预防工作。
(三)严格闭校管理
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入校的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身份验证、卡码联查、测温登记、扫“溪安码”;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行程卡和健康码(学生除外),并检测体温、扫“溪安码”;对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隔离观察、就诊排查;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告知学生家长接送孩子时,需在指定位置即接即送即走,戴口罩、不聚集、不交谈。
(四)严格轨迹管控
师生员工要坚决响应落实“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需实行提级审批,即学校领导班子外出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备,教职工外出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学生外出由主管疫情防控校领导批准。住宿的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离校须请假报备,登记离校行程轨迹。走读学生和通勤教职员工实行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闭环出行,严禁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上下学(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加强个人防护,佩戴N95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五)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检,坚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消杀。加强就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同向而坐、设置隔板、保持一米间隔。校内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现场作物理隔离。
(六)加强活动管理
除正常教学活动外,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组织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精心安排课间活动,因校制宜实施网格化防控,尽可能划小管控单元,学生不串班级、不串楼层、不串宿舍,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
(七)加强个人防护
学校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师生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要加强口罩佩戴管理工作,幼儿园教职工应佩戴口罩,在园幼儿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所在县区无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上下学途中佩戴口罩。学校保安、保洁、食堂等人员等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
(八)加强入校物资管理
进校物资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消杀和人员防护。严禁外卖、快递及网购物品进入校园。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确保食品等原料正规采购、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九)确保校园安全
各学校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门卫管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防坠楼装置建设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溺水、校园交通事故、校园欺凌,以及学生非正常死亡问题发生。要切实加强食堂、配餐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十)做好应急处置
学校接到疫情报告或发现疑似病例人员、可疑物品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按照属地要求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采取校园封闭管理、暂停堂食、停止线下教学等措施,配合属地防指做好重点人员转运、流调及核酸检测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跟进做好健康监测、心理疏导、信息联络、服务保障、安全保卫、舆情管控等服务措施。
(十一)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工作台账,继续做好3—11岁人群特别是3-5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剂次疫苗接种,确保无禁忌师生员工群体“应接尽接”。
四、教育教学工作
(一)做好教育教学衔接
各学校要研究制定分年级、分学科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措施,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教学衔接,对学困生予以关爱帮扶。
(二)抓好暂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
各学校要对因病、隔离管控等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摸清底数,统筹资源,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要科学安排学科课程教学、在线辅导,做好学法指导、知识答疑等工作,保证在线学习效果。
(三)重视师生心理健康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通过开展返校复学第一课、举办专家讲座、弘扬抗疫精神、开通援助热线等方式,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针对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
(四)加强家校互动联系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密切家校互动联系,及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学生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
五、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拟恢复线下教学活动须提前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等相关部门现场审核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培训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允许恢复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恢复线下授课后,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风险。
六、开展返校复学评估视导
各县区、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严防校园疫情风险向社会扩散。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协调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所属学校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评估,发现问题,立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返校复学。各学校要逐条对照评估细则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做好迎检工作。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在返校复学后下沉学校开展开学视导、督学督政工作,发挥督导“利器”作用,指导学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要求,请全市教育系统认真遵照执行,驻溪高校参照执行。中小学秋季学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__〕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__〕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第七条猎狗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__〕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__〕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课工作的通知》(明教规〔20__〕55号)精神,5月11日以后,线下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批准一家,复课一家,严格按照防控的要求来进行审核,切实加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复课相关准备工作,隔断“输入型”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计划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5月11日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申请备案时要提供申请表(附件1)、防控方案(附件3)、沙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障落实情况验收表(附件2各机构对应标准先予以自查)、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3.严格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__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附件3),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附件4、5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5.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闽政通“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掌握健康情况。
6.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体温检测仪。
7.遵循原则严格核验审批。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职成教股、体卫艺股、安全股等股室负责人及卫健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核验审批领导小组,将于5月13日至15日组织进行核查审批,合格一家,开班一家。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8.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9.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乡镇、街道。
10.科学合理安排培训管理。按照报到检测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及健康问询、体温监测、手部清洗等工作。
11.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四、加强监管,建立培训机构联防联控机制
12.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1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教育局要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上一篇:2024年民生调查报告
下一篇:餐饮培训计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