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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收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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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收费自查报告(精选26篇)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1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校加快了教育办学体制和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本着诚信办教育的原则,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坚持“宣传教育和建章立制并举、严格自律和过程监督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和上级布置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收费制度。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布署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

  我校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财政物价部门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自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认真抓好收费制度落实、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代办费账目,增强收费管理的透明度。

  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墙)等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学期开始的每次收费均发通知给学生家长。

  二、学生基本情况

  目前,我校共有教学班22个。其中普高17个,共有学生692人。职高5个班,共有学生239人。

  三、收费情况

  我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落实。

  我校主要收费项目为每学期开学依据晋价行字[20__]374号和晋教计财[1999]7号收取学费400元(生/学期)、依据晋价行字[20__]394号收取住宿费200元(生/学期)、依据晋价行字[1997]244号收取伙食管理费4元(生/月)、依据晋价行字[20__]268号收取信息教育费23元(生/学期)。20__-20__年秋季学期,普高共收费438730元,职高共收费51116元。

  教辅资料收费方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普高选用。无使用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在教材、教辅的采购征订均通过新华书店。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2

  多年来,我们xx小学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从小处着手,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学校能认真贯彻学习市、县、镇中心校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类文件,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市、县教育局统一部署,认真查摆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我校还应继续努力工作,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组建领导小组和以家长为成员的校外义务监督员队伍以及收费校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在四月份义保工作宣传月活动中,分别利用学校的广播、墙(板)报、校务公开栏等形式,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5、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6、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7、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三、齐抓共管防范蔚然

  按教育局“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没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多年来,市、县教育局的领导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文件执行。

  2、不准在上级文件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另行收取计划外招生费。

  6、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7、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8、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总体情况

  从20xx年10月28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55项,涉及21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涉及9个部门;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22项,涉及xx个部门;政府性基金9项,涉及5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1项,涉及1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91个,清理项目3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部门共上报项目40项, 清理掉17项。政府审批前置服务收费xx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36项, 清理掉xx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位报6项,清理掉5项。

  清理掉的36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收费;5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等;xx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评价报告、金融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440万元。20xx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7 %,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6%左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次工作调度汇报会,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经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4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35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20xx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25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了埇政秘[20xx]88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500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200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个。其中,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地开垦费复垦费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都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等。

  四、涉企收费清单监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做到收费公示透明,交费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发挥区长热线和价格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1起,查处1起,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

  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的局面。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专项治理,对系统内3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4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__]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__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__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__]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__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__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5

  本学期我校根据册教办字[20__]15号、黔联办[20__]7号和州价费【20__】10号文件精神,在开学初作好宣传工作,并将收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含以下内容:

  1、一至六实行免费入学;

  2、根据州价费【20__】10号文件精神,每月按30元/生,收取保育费,共计4个半月,每生收取保育费135元(含书费);

  3、保险费按自愿入保原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册亨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费收费处自愿交纳,每学期20元/生。请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如有违规收费情况,请拨打12358)

  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收任何费用。

  二、我校幼儿班的收费是按照州价费【20__】10号文件规定收取的保育园费是135元,其他的再没有收任何费用。

  三、学校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学校领导和教师没有在校内外从事一切有偿服务行为,没有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总之,我校不断加强规范收费管理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学校收费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

  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教育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严格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6

  中心学校: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7

  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做好自检工作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象。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8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 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 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 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 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XX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 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规范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分离。

  5、社会满意度 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部分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不足全区学校的10%。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然我区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服务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9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10

  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是__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根据局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收费情况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1、严格依据《收费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收费,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2、不搞各种摊派,集资或“搭车”收费。

  3、不强行推销、学生保险,不统一着装。

  4、严格按省定用书目录,并统一由新华书店采购。

  5、学校未招收“择校生”,不受取“借读费”。

  6、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

  7、认真管理费,每学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11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

  5.认真落实好“一科一辅”文件精神。

  6.不组织培训班、补习班等另立收费项目。

  7.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一科一辅”的文件精神下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2.能做到校务、收费公开,透明。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2024收费自查报告 篇12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净化学校教育环境,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创造优质的教学氛围.我校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校原为星城小学,去年刚刚成立,现有一二年级14个班级,在校学生529名,教职工人数38名,非编职工11名。今年9月以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规定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其次,一是利用公示栏、公示牌、下发通知单等,在开学收费前告知学生和家长本学期的减免情况,免课本作业本费、免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以及“两免一补”执行情况;二是告知学生和家长,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课本作业本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

  (2)学校代办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对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以征询单形式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学校的操作步骤是:在代收取伙食费、校服费时先发告家长书,然后由班主任统一收费,对有助学券的学生伙食费可享受免费。学期末学校会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费、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4)学校以举办提高班、特色班等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我校坚决做到无违规举办特色班、提高班并收费行为;

  (5)学校治理违规补课行为,落实“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午间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以及有偿家教”的情况;

  我校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明确反对有偿家教,开学初全校17名教师签署了《师德承诺书》。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缺等,我校老师利用下午第三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学困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6)学校治理教辅材料散滥,落实“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我校加强师德行风管理,学校严格根据市教委颁布的每年春秋两季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合理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要求教师从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出发,精选、设计训练材料,逐步建立校本作业体系。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7)公办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借读生、民办生、特长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以这些名义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

  “两免一补”政策按规定执行。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和医疗保险费,但我校在开学报名时并未收到“助学券”。

  (9)免除符合本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收中,共招收了( 224 )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可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们利用公示、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外省市借读生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学校认真执行此政策,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按规定全部免于收取。

  (10)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这方面收费的行为。

  (11)XX年以来“退租还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班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我校教师没有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作宣传、动员、并参与组织工作,也没有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本校学生进行补课收费等。

  (12)群众反映问题或实例的'整改情况。

  开学至今未有群众反映问题。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行风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教学德育两处主任和学校财务主管。制定学校财务和收费的相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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