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通用25篇)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在安庆市,每年由于上坟烧纸、吸烟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安庆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安庆市委宣传部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田埂地坝,烧荒、烧灰积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10、119或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自觉遵守。
倡议人:
日期: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
各位市民: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使再猛烈的火,也烧不尽我们顽强的花草树木。
森林防火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即使我们不是伟大的护林员,我们仍有权利保护我们的森林,为护林员,为森林为我们以后能够有美好的生活尽点微薄之力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共建绿色家园。
若是我们没有把“森林防火”这件事放在我们心中,不值一提,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笔写字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鸟儿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家园等等,所以说,我们不能把“森林防火”这件事当做儿戏。
若我们想想,我们把森林保护好了将会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处呢?——有了森林,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有了森林,能使乌烟瘴气的`地方变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地方,有了森林,那么鸟儿既能在这里安剿,我们又能听到鸟儿的歌声了等等,这样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当我们在“森林防火”做好时,也别忘给你身边的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要给予提醒,若是没有给予提醒,仅仅自己做好时,而他人没有做好,也会酿成大祸,所以,在自己做好时,别忘给你身边的人提个醒。
当我们在扫墓等节日中,记得文明祭祀,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害人害己,害己害国!
在此我已以青少年人的身份向广大人民呼吁:“文明祭祀,共建绿色家园,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自己害人害己,害己害国。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从广大人民心中做起!”
政府
20xx年4月1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3
朋友们:
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是粉尘过滤器、是天然蓄水库、是天然空调……森林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处!森林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火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火可以导致人们失去宝贵的生命!有多少人类文明在火中消失?有多少宝贵财富在火中消失?大家看一下这几个可怕的教训:20xx年,在福建省某镇一个山场。因有一个农民在菜地里烧杂草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28公顷,火灾延续19小时,扑火直接费用2.6万元!造成8人死亡!20xx年,某国有林场因村民因抽烟引发森林火灾。森林草地受害面积1000多亩,4名扑救人员死亡!1987年5月大兴安岭森林火灾。此次大火共造成69.13亿元的惨重损失。事后查明,这次特大森林火灾,最初的五个起火点中,有四处系人为引起,其中两处起火点是三名“烟民”烟头引燃的。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占了主要比重。人为因素主要有野外用火开荒,野外用火取暖,野外用火驱兽,野外抽烟乱丢烟头等。
水火无情,可不是闹着玩的,有句古训说得好:玩火者必自焚!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以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是人们薄弱的防火意识导致了一次次惨痛的后果!作小学生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我想应该先从我们自己做起,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不在野外玩火。并要做好小小森林防火宣传员的工作,走进各自的村庄,和保护森林的叔叔阿姨们一道,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告诉人们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帮助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在此我要向各位叔叔阿姨呼吁: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贵在预防!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年月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4
全市广大群众: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森林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存在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现象,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特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家园、绿色家园、构建和谐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二、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鲜花、植树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民动手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火队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好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xx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家园、绿色家园做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时间: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5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中小学生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共同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队伍之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偷牧、放牧的违法分子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随意用火、毁林、偷牧、放牧可耻的观念,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防火值班电话。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6、偷牧,放牧破坏森林资源、植被、农作物以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是违法的。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徒刑等法律制裁。
4、偷牧、放牧、破坏森林植被、农作物或他人财产,将依法拘留15天,或者处500元的罚款。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6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人类文明的摇篮,是最直接影响人类能否生存下去的生态因子。森林火灾给森林带来的是毁灭性的.灾难。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高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温馨提示您:
野外莫烧荒,林内不吸烟;提倡文明祭扫,上坟不烧纸,不随意在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生产用火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烧山林边的田坎、土坎;不准在山林中烧灰;不准在林内取暖做饭;不准在林内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不准小孩玩火;不准在林内吸烟;不准打火把过林地;不准在山中烧蜂驱兽;不准在山林中打猎;不准疯、残、痴呆人员上山用火。如不幸发生山火,要采取措施积极扑救,并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力求最大限度减少森林损失。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第541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为了我们的财产不会因为你的一时疏忽而蒙受火灾的危害,请大家自觉杜绝野外用火。
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我们的森林资源,共筑生态长城,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7
全市广大群众:
水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基本物质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随着现代社会的人口增长,工农业生产活动和城市化的急剧发展,对有限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目前,全世界11亿人用水困难,中国600多城市中,有400多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严重缺水城市达110多座。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以及外来人口大量拥入,用水量急剧增长;我们企业是一个用水大户,为了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以实际行动创建”节水型”企业,为企业的发展再作新贡献特发出倡议:
一、树立爱水意识,做生命之源的呵护者。水和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充分认识爱水护水的重要意义,处处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自觉树立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观念。
二、养成节水习惯,做科学节水的实践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我们在用水的时候要做到刷牙洗脸用盆接水,洗衣洗物用桶接水,不能把在水龙头下直接洗衣洗脸;别把水龙头开到最大,用水后关牢水龙头、用过的水留起来拖地冲厕所,养成护水节水的好习惯。
三、弘扬节水风尚,做节约用水的宣传员。一方面,我们要利白鹭电视台,白鹭化纤报.用宣传栏、广播台大力宣传我国的水资源状况、水危机及节水的具体措施;同时我们要从自己做起,积极传播节水理念,从带动身边的同学开始,进而带动更多的人投入到节水中来,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节水、时时注意节水的好风尚。
四、开展节水活动,做个爱水节水的生力军。节水减排是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基础,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当我们看到水龙头开着时,要主动去关掉;当我们发现供水设施发生损坏或跑漏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当我们遇到有人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敢于同不良用水行为作斗争。
爱水是一个人的品质,节水是我们的责任。建设节水型企业,需要人人爱水、处处节水。节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积极推进节约型企业的建设,努力做好节水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建设节约型企业、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8
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万木争荣”,伴随春天的到来,大地万物复苏,农耕备种在即。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我县已全面实施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左权做出一份贡献!
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9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祖。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清扫祭祀、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祖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融合起来。
二、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关爱山山水水,做一名文明祭祀的行动者,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广大员、团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监护人要以实际行动积极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防止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为建设生态做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0
全县人民群众:
林草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林草防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县人民自觉行动、全民参与、积极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日,扫墓、祭祀已成为习俗。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民间扫墓祭祀活动增多,加之季节风干物燥,成为火灾事故高发期,也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希望全县人民携起手来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踊跃加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为建设生态x、秀美x、和谐x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此,x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请全县人民切实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做到“十不准”。“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即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野外烧蜂、烧火驱兽;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痴、呆、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防止明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春分清明节是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全县人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广大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树立科学的祭祀观念,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全县人民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积极参与到宣传队伍中,广泛宣传,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放火,谁犯法。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氛围。
(四)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森林草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为建设x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时间: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1
亲爱的们:
大家好!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
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2
近期,我区气温不断升高,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_负责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要认真落实3月27日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消息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大森林巡查力度;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全区护林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对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禁止在林缘、林内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清明节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林单位巡山护林、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林火监测的热点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区防火办。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3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祖。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清扫祭祀、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祖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融合起来。
二、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关爱山山水水,做一名文明祭祀的行动者,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广大党员、团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监护人要以实际行动积极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防止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为建设生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4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分子作斗争,爱林护林光荣,烧林、毁林可耻。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倡议,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xx小学校
20xx年3月5日
小学生森林防火倡议书3
广大居民、中小学生:
近期,全市气温同比偏高,有效降水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元宵节”两节将至,各中小学校放假,游人出入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祀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群众欢度祥和节日,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此区森防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
请广大居民、中小学生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即:
(1)不准上坟烧纸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春耕备耕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蜡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祭奠、鲜花祭奠、网上祭奠、音乐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追忆先人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如: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发现火情,科学处置。
如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社区、街道报告或拨打区森防办值班电话,严禁单独扑火,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孕、中小学生进行扑火。
四、管护好林区周边环境。
林区公共区域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居民住宅楼内外周边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禁止在林区景点,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倡议单位:
20xx年xx月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5
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万木争荣”,伴随春天的到来,大地万物复苏,农耕备种在即。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我县已全面实施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左权做出一份贡献!
时间:20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6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7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8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近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19
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为有效防止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生态文明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___
日期:20__年_月_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0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气温升高,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极高。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政府
20xx年4月1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2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三夏”将至,天气高温干燥,农事用火不断增多,特别是农机作业和焚烧秸秆或麦茬,极容易使各村的树木遭到破坏,林木管护、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切实保护好现有林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特倡议如下:
一、积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太和、美丽太和、构建和谐太和、创建“森林城市”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注意防火。请我们每个人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促进秸秆禁烧工作,自觉禁止野外用火。
要改变传统的午收焚烧秸秆或麦茬的陋习,积极倡导使用环保、循环、经济的模式来处理秸秆或麦茬;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自我约束管理,共建平安生态太和。
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做到:午收时不焚烧秸秆或麦茬,并按要求处理好秸秆或麦茬;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树林;不在树林内燃篝火、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火灾毁林事故。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当地负责人或拨打119。遇有火灾时,建议不要独自一人扑火,不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扑火。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民富宜居的和谐太和,做出自已力所能及的贡献!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3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中小学生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共同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队伍之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偷牧、放牧的违法分子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随意用火、毁林、偷牧、放牧可耻的观念,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防火值班电话。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6、偷牧,放牧破坏森林资源、植被、农作物以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是违法的。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4、偷牧、放牧、破坏森林植被、农作物或他人财产,将依法拘留15天,或者处500元的罚款。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4
“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校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篇2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祖。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清扫祭祀、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祖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融合起来。
二、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关爱山山水水,做一名文明祭祀的行动者,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广大党员、团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监护人要以实际行动积极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防止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为建设生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相关文章:
森林防火优秀倡议书
上一篇:关于节约的倡议书500字
下一篇:“垃圾分类”活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