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特许加盟合同
2024特许加盟合同(精选25篇)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______
开设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和.宝
秀”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______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预付___________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___________元加盟费和___________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
___________元一并汇入甲方账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品牌授权使用保
证金和首期进货款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
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可爱多产品。
第三条细则说明
1、首期进货超过首期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
汇款后予以发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加盟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甲方每次发货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
发),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
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
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
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
4、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______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
到货______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
额的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
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
互调剂存货。甲方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
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提取代卖手续费。
6、乙方全年进货额(按实际支付的进货货款计算)达到50000___________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2_______%的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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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进货金额达到100000___________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4_______%的业绩奖励,并以业绩奖励以货款形式返回。
第四条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进货额且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则乙方可将交纳的品
牌使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一个______月内转为货款;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进货额达到100000___________元,则甲方将乙
方交纳的加盟费全额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______年,乙方不
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货款。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
连续三个______月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低于5000___________元;乙方仿冒,滥用可爱多商标;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
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爱多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______月内,乙方必
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可爱多”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
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2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账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账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账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账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账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账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中国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席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
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当然,特许经营合同并非千篇一律,以上合同内容简介只能用以参考。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只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去详细考虑特许经营合同中应当明确的事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开设_______________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预付_______________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 元加盟费和 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_______________元一并汇入甲方账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可爱多产品。
第三条 细则说明
1、首期进货超过首期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加盟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甲方每次发货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
4、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甲方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6、乙方全年进货额(按实际支付的进货货款计算)达到5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2%的业绩奖励。全年进货金额达到10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4%的业绩奖励,并以业绩奖励以货款形式返回。
第四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进货额且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则乙方可将交纳的品牌使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转为货款;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进货额达到100000元,则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加盟费全额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货款。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连续三个月月平均进货额低于5000元;乙方仿冒,滥用可爱多商标;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爱多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可爱多"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4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追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2.免费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3.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4.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5.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5.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6.甲方每年提供证照年检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年检工作并支付其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总部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十条 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减少加盟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二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四条 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中高档男装的设计、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 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中国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 “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柯菲尔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厦门及厦门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厦门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柯菲尔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______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
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
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进货额的_____%,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_____%(凭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_____%,双方应协商解决。
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奖、罚则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
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按超额数的_____%奖励乙方。
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_____%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______有关的标识。
十、法律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报请签约地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6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 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 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 "和" . "注册商标,乙方以 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 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 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 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 和 . "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 "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 和 . "或与" 和 . "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 和 . "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 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 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 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 "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keaido)"和" .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时间: 时间: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7
甲方:____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__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__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____年_月至__月,在__市开设____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10,000元。
第二期:____年__月起,任__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10,000元,共计20,000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57%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____年_月以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10%(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单起七天内发货予乙方。
八.其它责任义务:
1.在双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即向乙方退回保证金。
2.上货的包装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调换及退货的包装和运输费由乙方负责。货到后,验收时如发现短少、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补货及调换。
3.合同以七万元首次进货为一个单位。每个合同单位甲方可无偿提供形象柜一个(2,000.00元/个),色丁衣架80个(6.00元/个),纸袋100个(2.00元/个),灯箱片一平方米(1,000.00元/平方),总计:3,680元,详细资料请阅附页。
4.合同一经签字即开始生效,有效期由____ 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为期 12 个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区销售需由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后方可。合同期内,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须由双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6.为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并保证所下定单的准确性,乙方需购置计算机及上网,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国际互联网联系。同时甲、乙双方需提供可靠的联络电话及传真号码保持联系。
7.专卖店开设后,甲方需将专卖店的开设情况登上国际计算机网做宣传,专卖店的详细资料及图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补签合同附件妥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日期:
2024特许加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注册商标,乙方以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区域内开设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____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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