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实施方案
中考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中考实施方案 篇1
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考试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对各学校平时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锻炼和测验工作的真实检验,也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参考。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20xx年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
1、考试项目: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2、计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单项计分办法计算,折算后,考试成绩以满分为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三、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1、体育考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每位考生只能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一次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该生升学考试总分,且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补考。
四、考场及考试器材
1、有确保各项目顺利进行,免受外界干扰的全封闭条件;
2、具有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设施、器材和其它有关条件。
3、我市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以实现考试手段的现代化、科学化。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初中学校的体育教师应予以回避)应与外界隔离,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或与外界人员接触。为了便于统一标准,监考人员必须保持稳定,考试期间不得更换。
2、考生报名及考试顺序编排采用微机管理办法。考生准考证内容及照片由市教体局统一按中招序号由微机编号打印。
3、每个单元时间内测试完毕后的原始记录必须加封,并由两名机要员直接送往微机室。
六、考试规则
1、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要身着运动服装或轻便服装,穿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
2、体育项目考试按照先进行柔韧性项目和力量性项目,最后进行耐力性项目的顺序。
3、每位考生三项考试应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考生不能在一个单元时间内考完三项,可延长至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够完成三项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另行安排时间重新进行考试。
4、立定跳远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人连续试跳三次,测试仪自动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5、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赤足,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向前伸直,用两手中指尖轻轻地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移为止。每人连续测试两次,测试仪自动取最好成绩。以“厘米”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测试时,不得有两腿弯曲或两臂突然发力动作,否则视为犯规,成绩无效。
6、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受测者10—2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佩戴终点信息接收器,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仪器自动录入该生成绩。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7、考生每考完一项,考生可当场知悉本人的考试成绩。
8、考生参加各项目考试,每项目点名三次不到者,按放弃考试处理,该项成绩按“0”分计算。
七、严格体育考试纪律
1、为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体局将加强领导,做到严密组织、严肃考风、严格纪律,同时要使考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0”分计算,并取消该生报考重点高中的资格。
3、凡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4、凡有意破坏考场秩序,故意延误考试时间的人员,一经发现,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八、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
1、各单位在体育考试前要加强宣传工作,结合体育学科特点,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同时要教育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能虚报疾病。
2、各初级中学要做好考前体检工作,对不应参加体育活动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要做好劝阻工作,不准他们参加体育考试。
3、对赴城区考试的考生,学校一定要做好路途安全、驻地安全和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确保考生的安全。
中考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迎接一年一度的中考体育升学考试,使我校九年级全体学生在中考体育考试中取得优良成绩,在练习中公道有效地利用时间,科学的进行体育锻炼。本方案的实施需要校领导的大力支持,需要主管领导的监视指导,需要班主任老师及全体学生的积极配合,需要体育组全体教师积极努力才能更好地完本钱次任务。望大家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努力,认真负责,使得本次迎中考体育练习活动顺利进行,使学生考试中取得优良成绩。
一、活动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2、科学公道,短时高效
3、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4、简单实用,通俗易懂。
二、活动内容:
针对本届九年级全体学生14年12月进行的摹拟考试成绩数据分析,结合历年九年级中考体育练习经验,本次练习分三阶段总计约55天,每阶段练习时间为:早7:10分---7:40分,体育课,下午大课间。
三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恢复储备阶段(3月2日---3月20日十五天),第二阶段---巩固进步阶段3月23日---4月24日二十四天),第三阶段---调剂应考阶段4月27日---5月初考试日约十四天)。
三、活动前期预备工作及职员分工:
1、参与职员:牟、王、刘、周、高、刘、王、尹及九年级全体班主任。
2、刘:本次活动总负责。负责调动班主任,下达练习时间、计划、通知,监视班主任练习时间到位情况,各小组体育教师到位情况,练习活动安全保障,各个阶段活动总结。
3、王:做好保障工作,调和梳理各方面关系,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与具体工作职员调和,保障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4、牟:指导活动方案制定,提出练习原则,与刘鹏分配其他人具体工作,监视指导各部份工作职员工作,活动中碰到题目及时召集部份职员调剂计划。
5、周:活动预案制定,练习计划制定,第一阶段立定跳远技术指导、实心球技术指导,各个阶段11---14班技术指导,授课班级测验练习计划内容技术指导。
6、高:练习计划制定,各个阶段4---6班技术指导,授课班级测验练习计划内容技术指导。
7、刘:练习计划制定,体育组职员调和,参与集体长跑技术指导。
8、王:练习计划制定,各个阶段1---3班技术指导,授课班级测验练习计划内容技术指导。
9、尹:练习计划制定,各个阶段7---10班技术指导,授课班级测验练习计划内容技术指导,主要负责集体长跑班级选定,练习,赛前指导。
10、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安排学生各项练习,安排伤病、特殊情况学生,检查催促学生完成家庭练习项目,紧急情况处理。
四、器材使用
第二阶段开始女生使用仰卧起坐垫子,男、女生使用立定跳远垫子,天天早7:10分、中12:30分、下午大课间三次,每次一个班轮番使用,有各班负责体育教师同一调动,看管仪器。
五、摹拟考试
时间4月中旬第二阶段结束,由刘负责调配职员,周负责数据统计。
六、其它
1、班主任到岗到位监视练习情况,由刘负责。
2、体育教师到岗及责任分工由牟平、刘负责。
3、从3月2日开始女家庭作业:女生晚间一分钟仰卧起坐2组,间隔一小时,男生俯卧撑15个4组间隔半小时。
4、每阶段进行中期开碰头会刘负责组织,商讨练习计划执行情况,下一步计划进行重点难点。
七、活动安全
1、刘鹏负责整个活动的安全教育。包括:锻炼前进校及预备活动安全,锻炼中跑步留意碰撞、实心球练习的安全等,练习结束进教室。落实到位。
2、班主任在活动中始终以安全为条件,经常性教育学生留意运动区安全,活动要有组织性、纪律性,一切活动听指挥。
各班级负责体育教师引导学生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锻炼。
中考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13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生活、就学的来穗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创业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市城市资源尤其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原则,根据来穗人员在我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
(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
(3)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2.其他条件。跟随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四)录取实施办法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范畴,在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限额内,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分批次择优投档录取。
2.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我市户籍考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同时投档。
4.仅有一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录取,若户籍生招生计划或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5.有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第一个批次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招生计划并入后一批次进行投档录取,规则同前。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在招生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进行投档。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有学生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的资格,按省招考部门报考规定执行。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一)各区要根据所辖区域随迁子女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求增长情况和变化趋势,统筹考虑、适时增加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数量。
(二)各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开展初中招生工作时提醒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及其家长,务必对照前述有关条件,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报读我市初中学校,以免影响三年后中考报考。
(三)要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财政投入,切实提高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教育部门要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并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负责来穗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来穗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并负责来穗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制订相配套的用地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所需要的建校用地指标等问题。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信息。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来穗人员的服务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等工作顺利实施。
由于考生资格审核涉及部门较多,我市将逐步积极建立各部门网上审核工作机制,统一纳入“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以便加强来穗人员相关信息管理、互通,简化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随迁子女报考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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