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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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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应急预案(精选7篇)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1

  做好疾病的应急预案,才能确保考生们安度考试月。

  高考迫在眉睫,中考也将接踵而至,除了在营养、锻炼、心理调试各个方面继续巩固之外,如何应对在考试期间可能遭遇到的“急病”侵袭,也同样关键。望京医院急诊科主任赵霞认为,每个家庭都应该做好“预案”。

  牙疼: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牙疼虽然不会导致缺席考试,但如果疼痛厉害会极大影响考生状态。急性牙疼很多是由于牙髓炎而导致的,因此考生在考前几天一定要注意不要进食刺激性食物、不要贪凉、避免感冒,如果出现牙齿隐痛应该及时就医,避免疼痛加剧;考试期间家长应该在医生指导下准备部分镇痛药,如果突然发作,可以少量服用控制症状;如果考试过程中突发牙疼,也可以通过局部的穴位按摩减轻症状。如果是上牙疼痛,可以指压下关穴(在鬓角下方凹陷处)、太阳穴,下牙疼痛可以按摩颊车穴(下巴侧面的肌肉处,在张大嘴再合上的瞬间会有隆起,隆起中心即是)、合谷穴(手背虎口处)。

  过敏:过敏性疾病往往来无影去无踪,尤其是春夏花粉泛滥的时期。如果突然出现,导致皮肤大面积红肿、瘙痒,将会极大影响考生状态。如果考生是过敏性体质,一定注意不要轻易改变食谱,避免诱发食物过敏;如果有新发过敏症状,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变态反应可找出过敏原,防止在考场再度发病;家长应提前备好部分抗过敏药物,如果考前突发过敏症状,及时控制,减小对考试的影响。

  腹泻:这是考场上最容易碰到的情况了。有部分考生是因为心情紧张而造成的紧张性腹泻,有部分考生则是由于夏季饮食不够卫生而导致的痢疾性腹泻。考前的饮食中,家长一定要重视饮食的新鲜度,尤其是水果的新鲜度容易被忽略;如果症状在平时考试就比较明显,可以在正式考试当天服用思密达等进行预防;家长还需要提前备好黄连素等药物,如果考生在考试前有较严重的腹泻,应该少量使用控制症状。

  低血糖:部分考生会因为过度紧张而吃不下早餐,再加上情绪波动,容易出现头晕眼黑、全身发软的低血糖症状。每年高考都会出现因为低血糖而昏厥缺席考试的案例。在考试期间早餐一定要吃好,同时应该准备一些糖果、巧克力、糖水,在允许的情况下带入考场,以备不时之需。

  中暑:考生精神高度紧张,如果再遭遇闷热天气,有部分人容易出现中暑的情况。因此在考试时一定要注意穿吸汗的棉质衣服;充分补充水分;随身携带清凉油并涂抹于太阳穴;家长应准备好藿香正气水或十滴水等药物,并可提前预防使用。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管理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云龙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市云龙区养老机构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场所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的各类恐怖袭击、暴力事件,自然灾害、影响机构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等。

  1.4事故分级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分级是在国务院《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等级标准划定的。

  1.4.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2重大事故(Ⅱ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3较大事故(Ⅲ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4一般事故(Ⅳ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深化全过程风险管理,做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现有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区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强化社会各类主体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实现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利用科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坚持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组织体现和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房产服务中心、云龙生态环境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调查;向区政府报告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云龙区民政局,主任由云龙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云龙区民政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全日制受理和收集养老机构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养老机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发生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负责甄别事件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分工组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经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拨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财政局:负责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气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气需求。

  区城管局:负责恶劣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区农水局:负责协调供水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饮水供应。

  区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要求组织或参与涉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助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危害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区房产服务中心:指导协调供热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热需求;配合主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云龙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动态监督,及时报告环境安全隐患,强化污染源的防控。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指导、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催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事发养老机构的请求,参与火灾等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及各工作小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将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成员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灾害所在地街道负责同志组成。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安保维稳、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区民政局牵头,配合指挥部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2)安保维稳组:由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一定范围的交通管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牵头,负责紧急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等。

  (4)环境监测组:由云龙生态环境局牵头,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进一步扩大。

  (5)抢险救援组:由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主要负责事故抢险。

  (6)应急保障组:由区经发局牵头,区农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提供物资、经费、交通、电力、通讯等保障。

  (7)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并配合发布和宣传疏散路线,稳定民心。

  (8)善后处理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所涉及的安置、抚恤、赔偿等前期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登记和统计工作等。

  (9)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养老院的重建和恢复。

  (10)专家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调集市、区专家库成员,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11)调查评估组:由区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预防、预警与报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区民政局各有关职能科室会同有关部门及科室,根据天气情况、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及检查自查情况,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情况,向有关科室及养老机构提出风险警示信息和监管建议。其他成员单位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给各对口职能科室,以便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2 预警与报警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工作。

  (2)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区民政局收集到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用红色等级(Ⅰ级)、橙色等级(Ⅱ级)、黄色等级(Ⅲ级)和蓝色等级(Ⅳ级)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 预警信息发布

  红色预警(Ⅰ级)和橙色预警(Ⅱ级)报省人民政府后,由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黄色预警(Ⅲ级)由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蓝色预警(Ⅳ级)由区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4 预警措施

  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加强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时收报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向养老机构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和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5 调整、解除警报

  发布预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如实向区民政局报告。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起因、现状等,并予以核实,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指挥部确认后,采取预警措施,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抄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先期处置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要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 应急响应

  4.4.1 分级响应机制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响应与处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装备,参与由省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领导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现场工作。

  较大事故(Ⅲ级)响应与处置:发生较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负责及时、果断处置,并接受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

  一般事故(Ⅳ级)响应与处置:发生一般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区政府负责应急处置。

  4.4.2 应急响应程序

  区民政局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故的状况,初步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分别向区政府和上一级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上报事故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4.4.3 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组织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5 现场指挥与协调

  4.5.1 指挥和协调机制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后,各有关单位得到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或队伍赶赴指定位置,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本着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的原则,迅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应急处置任务。

  4.5.2 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通报事故情况,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指挥和指导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等。

  4.5.3 指挥与紧急处置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可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6 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应急救援。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会同区卫健委,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救治因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2)危害控制、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科室职责,会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发地街道、养老机构,开展应急处置,抢救伤员、保护财产,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将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3)事故调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维护稳定。公安等部门及事发单位分管安全保卫的人员,加强治安管理,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涉事地区社会稳定。

  4.7 信息发布

  (1)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认定后,由民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对外进行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工作。

  (2)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有关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公告等方式进行发布。

  4.8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4.8.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到较大事故(Ⅲ级)、重大事故(Ⅱ级)或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当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条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第一,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第二,事发现场、涉事人员得以有效控制,灾害险情得到有效遏制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8.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由专家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街道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伤病人员的安置、补偿,死亡人员的家属安抚及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处置组会同事发地街道,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2 恢复重建

  民政局应当尽快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或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电、油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制定恢复重建和发展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3 社会救助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突发事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并会同商务等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门、红十字会负责发动社会、个人和境外机构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协助卫健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4 调查评估

  区民政局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6保障措施

  6.1应急机制保障

  本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6.2信息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6.3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等。

  6.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救护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和心理咨询,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消除恐惧心理。各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6.5 交通运输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6.6 治安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发地街道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 经费保障

  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同时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8 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物资的储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民政局制定,根据区政府要求和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7.2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1)区民政局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4)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区民政局提出修订意见。

  7.4 教育和培训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培训、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检验和提高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

  7.5 责任与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起草,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9.2 云龙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联系电话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3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防治。

  三、组织机构

  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传染病危险信号,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突发传染病。

  1、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安好

  副组长:沈一龙熊维文周映红

  成员:王家伟徐园园胡小红张萍香各班班主任

  2、基本应急小组

  (1)安全保卫小组

  人员:赵炳权余剑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医疗救护小组

  人员:张萍香徐园园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人员:王家伟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

  (4)后勤保障小组

  人员:杨建军应哲健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四、保障机制

  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1、加强健康教育。每学期开学初,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键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1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2、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办。

  3、加强师生体育锻炼。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4、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定期(每月1次)深入到学校教室、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定期对校内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5、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学生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6、对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加强校门管理,实行本校人员凭证入校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7、班主任应随时掌握学生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8、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9、学校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派出所、防疫站、医院等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

  五、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后,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六、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后,立即将情况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兼职信息监测员,综合信息小组(办公室)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的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度建立及实施

  1、晨检制度:每日早晨由学校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对到校师生询问、巡诊、观察其健康状况。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晨检,观察有无异常,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每日晨检情况于晨检结束后向保健老师汇总。

  2、学生就诊登记制度:对因病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如实填写: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体温、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病情。

  3、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发现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向区保健所、疾控中心和镇卫生院报告。

  4、消毒制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学校定时、定点、定人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并作好消毒记载。日常的环境消毒由学校保健老师和总务处负责。

  5、传染病预防日报制度:学校班主任每天认真填写班级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姓名、缺席原因、病症等,及时上报保健老师,并做好跟踪调查记载。

  二、学校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学校切实加强校门口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实行校内外人员凭证出入制度,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学校。如发现疑似病人立即要求其到医院就诊,并留家观察两周。

  2、行课期间,若出现发烧、干咳、胸闷、气促,伴有头痛和全身乏力等异常体征的师生,要立即通知学校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校校长,现场师生必须就地留观。

  3、学校老师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着个人防护设备赶到现场,到现场后,首先给患者戴上口罩,再送患者到镇卫生院,立即测量体温,若体温在38摄氏度及以上,应立即上报区疾控中心、区保健所。

  4、学校在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作出意见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并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全校师生一律不离开本班教室、办公室,更不得出、入校门。同时增派人员加强门卫,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

  6、在对患者采取隔离、送诊等措施的同时,学校要安排专人配合区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对患者密切接触的物品、场所实施终末消毒。

  7、在处置结束后学校必须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备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法人代表李荣华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成立“怀宁县养老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

  五、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五)养老机构要确定专人配合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

  (六)养老机构要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

  (七)养老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上呈事故报告,进行整改。

  (八)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2.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政府、食药监局、应急处置小组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

  4.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记录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服务对象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视情迅速报告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110、120报警请求援助,并积极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六)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做必要的救护、保护,避免老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人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防洪应急预案

  发生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全院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发生触电意外事故。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它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预案妥善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由校长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学校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经常举行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交通工具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

  4、总务处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加强每日晨检,及时了解缺席学生的原因。

  6、对发现的一般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来校上课。

  7、学校全体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学校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限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根据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凡发现无法确诊的患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住院隔离治疗。

  2、对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学校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二、具体操作

  (一)预防原则

  1、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本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传染病防控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校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校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全面负责教职工的防治工作。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的防治工作由原管理(使用)组负责具体实施。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保卫干事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学校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学校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②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③作好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发放告家长书。

  2、应急准备

  ①学校逐步加强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定期对校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3、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

  学校组建传染病及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

  ①学校一旦发现疑似或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情况,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②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类似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正确传递。

  4、应急处理

  ①一旦发生传染病病情,学校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②学校在接到政府、卫生和疾控中心有关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

  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③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患病学生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④传染病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校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校医务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交差感染和校内感染。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⑤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由疾控中心决策,学校负责实施。

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篇7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敬老院五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财政所保证灾后恢复建设资金和人员医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灾后老人的正常生活,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政府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乡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派出所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四、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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