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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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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选23篇)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院员工和住院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3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应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

  1.3.2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应加强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当及时作出反应,立即了解情况,组织调查,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果断、有效的预防控制,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不可优柔寡断,玩忽职守,耽误时机。

  1.3.3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人(食堂)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查处。

  1.4适用范围全院职工和病患及其家属,因集体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2.分级和预警级别

  2.1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分级

  食物中毒原则上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个等级。

  2.1.1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5-30人或疑似食物中毒。

  2.1.2较大食物中毒:中毒人数30-49人。

  2.1.3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人数1-4人,中毒人数50人-100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期间的。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理。

  2.1.4特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5人以上,中毒人数101人以上。或者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事故。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医院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成员包括:院办、总务、院感、医务等科室。

  组长:张艳丽

  副组长:刘迎恩、王桂荣

  成员:王升国、张庆顺、沈艳丽、韩光辉

  职责如下:

  3.1.1.1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科室开展工作。

  3.1.1.2应急现场秩序维护由物业保安负责,必要时负责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的维护,以便组织医疗救护处理。

  3.1.1.3现场调查组成员包括总务科、院感部、食堂负责人。医院发生食物中毒时,负责核实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采集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并及时检测;调查、诊断中毒原因;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报告

  4.1信息监测与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管辖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食药局应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发生食物中毒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饭堂负责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其报告内容如下:

  4.1.1发生中毒的时间。

  4.1.2中毒人数、危重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中毒表现。

  4.1.3可疑中毒食品的品名。

  4.1.4在核实可能为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4.1.5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1.6食物中毒突发事故的上报,由院办负责。

  4.2报告制度根据食物中毒种类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应急响应

  5.1基本响应程序

  I级响应:

  适用范围: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电话3216或3216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后勤组织人员查找是否为食物中毒。

  II级响应

  适用范围:较大食物中毒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后勤电话3216或3216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指挥员工拨打120向急诊科发出医疗求援。组织员工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急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后勤部人员接到报告立即通知应急事故领导机构科室赶往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通知物业保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III级响应

  适用范围: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后勤电话3216或3216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指挥员工拨打120向急诊科发出医疗求援。组织员工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急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后勤部人员接到报告立即通知应急事故领导机构科室赶往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通知物业保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1.1.现场指挥部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等工作进行指挥协调。医疗救护:由医务部根据受害者病情的轻重缓急,采取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相结合,重点救治和常规救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安排。事件调查:由调查组根据实际,从速查明事件原因,查清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事态控制: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适时安排部门和人员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进展,对患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主要有: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对患者催吐、洗胃、清肠,对症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治疗。

  5.1.2.食物中毒的处理

  应当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及时将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同时禁止继续食用并立即封存剩余的可疑食品、食品加工工具、用具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搜集可疑中毒食品及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等送检或留交卫生部门的现场调查人员。

  6.事后处理

  由总务科填写不良事件报告。

  7.法律责任

  7.1处罚依据调查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肇事者实施行政处罚。

  7.2责任追究

  7.2.1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执行。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保税区管委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保税区管委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臵指令等。

  (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作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环节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协调xx人民医院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xx人民医院: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综治办、xx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

  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本专项预案启动后,区党政领导自动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2.检查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臵工作情况;

  5.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臵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

  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臵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为提高处臵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臵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

  1.调查处理组。由区主任牵头,有关专家、事件主管部门、规划建设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臵结果。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综合协调组。由分管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与经发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3.事故查处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综治办、工商、医院、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区领导牵头,社服中心、计生办、xx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财政所、市政园林环卫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臵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6.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党群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等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臵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保税区管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7.警戒保卫组。由主管政法领导牵头,派出所、交警队、武装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为村级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专项领导、处臵、协调机构,各村安全协管员,为本村应急响应联络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本村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

  三、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臵、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臵,向区领导报告。

  1.报告内容范围:

  (1)已掌握的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

  (2)区内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责任报告人:

  (1)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臵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臵情况按规定上报区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臵机制。一小时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臵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保税区港区相关领导。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臵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区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好启动区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对于先期处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区协调处臵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

  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臵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臵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臵,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区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各保险企业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评估

  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臵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领导作出报告。

  四、附则

  本预案由区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区部门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为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门、中国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突发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根据授权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传真: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发布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境外的媒体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发布,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宣教培训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和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5

  为了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印发的(教育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以及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积极消除重大校园事故的危害,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们xx小学后勤保障小组认真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政府颁布的(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xx市政府颁布的(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了自查自纠。

  一、确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

  我校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地责任到人,以确保食物的安全和对广大师生负责,使师生们尤其是免疫力差些地幼儿园学员,使家长放心。

  二、采取的措施、办法

  我们不仅一次对食堂的各种食品进行检查、监督。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学生带入校园的各种食品,像方便面、各种膨化食品进行检查,同时采取强制手段,让学生在校园里严禁利用课间吃零食,减少不合格食品对学生的危害。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另外,我们对小学部分和幼儿园进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同时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的处理、现场保护、情况上报,将各任职人员名单上墙公布,同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对各临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号码上墙,同时使全体师生牢记急救电话120。我们相信,在市政府和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之下,在教育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督导下,我们的平安校园一定会成为现实。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

  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活动时间是6月17日至27日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以乡长为组长,乡综治办、乡司法所、草林工商分局为成员。

  (二)确定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悬挂一条横幅,组织各食品经营单位在店堂门口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宣传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设宣传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栏,开辟《食品安全法》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发布相关信息。

  (四)开展“五进”活动。我乡通过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开展座谈、现场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五)通过开展培训班进行宣传。草林工商分局负责牵头我乡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机构、超市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事实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我乡实际,与相关单位和各村保持联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政府部门组织领导,企业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各单位要对宣传周活动期间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

  (四)严守八项规定。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7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敬老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敬老院日常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事宜,办公室设在院长室,由院长王天栋任主任。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定期组织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在敬老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根据上级先关部门的指示,制定完善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落实职责。院长为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入住老人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院长)要在半小时内向镇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时间、事故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民政局领导汇报。并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立即抢救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在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事故老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处理

  院相关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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