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的方案
广告宣传的方案(通用3篇)
广告宣传的方案 篇1
一、宣传日活动的主题
根据《药品治理法》、《广告法》和《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赋予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的工作职能,确定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宣传日活动的意义
举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二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视气力,使违法虚假发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视治理工作为契机,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讲诚信、树正气,不再给违法虚假广告提供发布的载体。
三、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范围。
20xx年10月15日,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各市在城区内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散发宣传单页,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题目;县至少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地应当将宣传海报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药店和医疗机构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分布广泛的特点,将宣传日活动引向深进、扩大的成效。
所有会场都必须同一标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主题语, 并设立必要的宣传展板。
(二)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安排。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药品市场监视处、食品安全处参加的组织机构,负责全省广告宣传日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材料印发、新闻宣传等具体实施工作,省局将尽快将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分发给各市局;各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应当由一名局领导负责,设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日活动的贯彻实施工作。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的负责同道将参加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进行宣传。长沙、湘潭应邀请相关新闻单位参加。
(三)宣传日活动的日程安排。
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向公众散发宣传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三点左右结束。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应当在宣传日活动开始之前将宣传海报分发给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以保证宣传日活动确当天,在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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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的方案 篇2
企业可创新广告宣传样式,如:通过雇员到现场宣传支付工资的形式,从而减少纳税负担。
实例:乙饮料企业,年初计划推出新产品。经本厂企划部提出两个宣传方案,预计销售额20xx万元。
方式一:通过新闻媒体作广告,年需广告费支出650万元。
方式二:派出250名雇员,身穿特制服装,服装上印制本厂商标和本厂厂名以及宣传口号,到需要宣传的地区的各大酒店和商场,在酒店和商场进行促销12个月。此方案服装制作费需支出50万元,250名雇员每月支付工资20xx元,两项合计支出50+250×20xx×12=650万元。
方式一因饮料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为30%,扣除限额20xx×30%=600万元,需纳税调整650—600=50万元,负担所得税50×25%=12.5万元。
方式二中,特制的服装制作费50万元为业务宣传费,不超扣除限额20xx×30%=600万元准予扣除;该项雇员工资按税法规定可全额扣除,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扣除。因此方式二较方式一更优,可少纳税12.5万元,不需纳税调整从而减少纳税负担。
广告宣传的方案 篇3
我国现行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如果能够通过分支机构人为“增加”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企业就可以扣除更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即,纳税人将原来的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这样,虽然整个企业集团对外的销售收入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但是在原企业与销售公司之间增加了一道名义上的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
实例:某生产企业某年度实现销售净收入2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0万元。请问应如何筹划?
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60%=64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15%=500万元,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64+500)×25%=141万元。
如果通过纳税筹划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把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费用在两个公司间分配: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各分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20xx万元。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而因最后对外销售仍是20000万元,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经过纳税筹划后,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结果如下:
生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为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500万元,而扣除限额=18000×15%=2700万元。
生产企业就招待费用大于扣除限额的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20xx万元,而扣除限额为20000×15%=3000万元。招待费用超标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两个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应纳税额为:64×25%=16万元。通过纳税筹划,节约企业所得税141-16=125万元。
当然,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后还会有一些影响。例如,机构设立后会持续经营下去,因此企业应考虑长远的市场状况和企业发展状况;会有成本、费用项目的增加;流转税也可能会增加。
交易价格会影响两个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即生产企业以多少价款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才能保证两个企业都不亏损?如果一方亏损一方盈利,那亏损一方的亏损额就产生不了抵税作用,盈利的一方则必须多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交易价格一定要仔细核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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