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篇1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与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学校、家长共同关注的问题。我校地处乡村场镇和205省道交通运输线,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现特拟定家长接送学生责任书,望你们遵守:
1、家长在送孩子入校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如发现有小刀、钉子、打火机、玻璃碎片等危险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时清除和收缴,以防伤及自身及他人。如因家长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2、每天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育他不打架、不是用铅笔或小刀等危险物品伤害他人。
3、如果孩子患有传染性疾病,在家不能到校上课,应及时向老师请假,并在家医治好后方可入校,入校时并将孩子的状况告诉老师。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因生病或因其他原因受到了伤害,班主任通知家长后,家长必须及时赶到学校,将学生送到国家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如因家长不配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
4、家长不得随意更换电话号码,如需更换,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并保持电话随时接通。
5、接送学生时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如有急事需要托他人接送,必须提前打电话告诉学生班主任老师方可,家长或他人严禁私自带学生离校。
6、接送学生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使用车辆接送的,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不得乘坐他人车辆;教育学生如何正确过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
7、家长接送学生入校离校,请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学生入校离校。家长接送途中应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接送时间为:学前班早上9:30分进校下午放学3:50分离校;一年级为早上9:00进校下午放学4:20分离校)
8、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严禁搭乘自己及他人驾驶的摩托车或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9、家长严禁为学生购买无牌无证摊点食品和“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
10、教育学生不下河、塘、池洗澡、不在野外或其他通风不良的地方玩火。
11、如因家长不按时接送学生、或不遵守以上条款,而在上放学的路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学校和教师慨不负责。
学生的安全,是学生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学校校长签名:陈家玉班级:
班主任:
学生家长签名:年月日
学生姓名:年月日
xx镇xx小学
20xx年2月25日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篇2
为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幼儿在园期间正常地生活和学习,健康的成长,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幼儿人生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 教育子女在园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园的一日常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园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子女的病情以书面形式告之园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幼儿在园期间遵守纪律,不做危险动作。如幼儿不遵守园内一日常规,出现打人拥人情况造成其他幼儿人身伤害的,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幼儿按时到园上课,幼儿有病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请假,如果不请假,幼儿未到园上课,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 凡在园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幼儿家长负责。
5、 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常识: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确保幼儿安全。
6、 家长应严禁子女携带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7、 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家长应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二、幼儿方面:
1、 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事故。
2、严禁在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幼儿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幼儿自己负责。
4、日常上课期间,幼儿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长亲自带出就医,并在班主任处做好登记。
5、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跟家长滞留在幼儿园发生的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6、幼儿入园、离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说明: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全部内容,签名后交回幼儿园备案。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 话:
乙方(幼儿 的监护人): 与被监护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是幼儿 (以下简称“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乙方自愿申请将幼儿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读,甲方接受其入读申请。
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幼儿在上学、放学的接送过程中平安顺利,促进家、园和谐,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订本学年安全接送幼儿责任书。
第一条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严格接送卡制度,幼儿需由经乙方确认的指定接送人凭贴有其照片的《幼儿接送卡》接送,否则原则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面对面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当出现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儿的情况时,必须由乙方提前电话通知班上老师,指定其他人进行临时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临时接送人在出具乙方书面签署的《长青藤国际幼稚园接送授权委托书》及临时接送人本人身份证后,方可接送幼儿。
3. 车辆停放制度
接送幼儿时,请将车辆等一律排放在幼儿园门外的规定区域内。
4. 按时接送制度
来园时间: 离园时间: 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活动室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因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时到园,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灵活处理,幼儿返园时,应把假条补到班主任处。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接孩子后必须尽快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带品制度
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6.环境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同时,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以防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食物中毒。
二. 园车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园车接送幼儿,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乘车申请和乘车费用后,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幼儿乘车。
接送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1)严格贯彻指定接送人制度,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以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乙方联系。
(2)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确保接送幼儿的园车是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
(4)密切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保证按时接送幼儿。如果需要乘坐园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陪同幼儿候车,并将幼儿交至接送老师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接送路线或接送时间(注:在我园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间内),必须先按下述时间要求与接车老师联系,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变动: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车老师;
下午接有变动: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车老师。
(4)教育幼儿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5)确保与甲方之间的联系畅通,乙方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儿后包括离园前,应自行负责幼儿的安全,如在此期间内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长青藤幼儿园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班级: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字:
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本班教师: 班主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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