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精选31篇)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甲方:
乙方:
丙方: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2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情况
(一)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为: ;房屋共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人 ;土地证号: 。
第二条:成交价、付款方式和税费约定
(一)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如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包含该物业之水电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楼费、已支付的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二)此次交易所产的税费 【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各付各税 】 【 】 方式交税。
(三)付款方式
1、定金: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作为定金,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首期房款(不含定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首付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买方在 直接支付给卖方。
(2)由买方为卖产方垫资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买方在还贷日直接存入卖方还贷银行卡用于办理提前还清贷款之用,由卖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该垫资款作为首付款。
3、房价余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 前支付给卖方。
(2)银行按揭付款:买方申请【 商业 】 【 公积金 】贷款,贷款额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办妥按揭贷款申请手续,而卖方应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供资料,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该笔款项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 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银行账号,银行实际贷款额与买方申请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在 以现金支付给卖方,否则,视为逾期付款。
第三条:物业的交付
(一)三方约定于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测绘鉴证过户相关手续,交易中心受理测绘鉴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二)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卖方交付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欠费(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卖方在 将原落户在该物业的全部户口迁移出该物业,否则,视为违约。
(三)(三)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对该物业朝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均予以认可。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 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家电 带家私家电(详见家私家电清单编号: ) 。
3、【 毛坏房 】 【 带现有装修 】。
(四)在签署本合同时,卖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给经纪方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待结清各项物业欠费后多退少补。
第四条: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一)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凭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办理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如该物业存在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处分权,保证该房产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且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本合同,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经纪方无需退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已支付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三)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四)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五)买卖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将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经纪方保管至办理该物业交易过户手续当日。
第五条: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买卖双方向经纪方缴付款项,经纪方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买卖双方开具白条收据或作出承诺,买卖双方应拒绝接受,否则经纪方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如与过往三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合同三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电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天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正文叁页。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叁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叁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注明: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上述所有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3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卖方和买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楼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楼房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将下列楼房卖给乙方所有:座落地址: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现金形式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20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剩余房款 元整,(大写) 元整。此楼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余款付清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此事宜。
三、甲方保证该楼房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支付违约费用。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
五、甲方于20 年 月 日前将楼房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楼房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楼房腾出,室内冰箱、空调、沙发、茶几给乙方,清结该楼房已发生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费用截止时间为20 年 月 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4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1、房屋状况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
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3、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年月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共有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5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____________房屋形状:____________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
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____________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____________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签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签于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6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小区___幢单元室,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日内交付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
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7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房产证:。
(四)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除空调及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外。(太阳能及抽油烟机费用再另外付款,不计于房屋款内)。
(五)店面里的商品及柜架包括在房屋款内,归属乙方。
(六)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协助把房产证和建房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在年月号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条款,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证已如陈述上述房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内村上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8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协商就本宅建房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筑工程概况及要求
①本住宅为砖混结构,四层另加土坡屋顶现胶面。内外粉漏,前方为瓷砖帖面。要求乙方做到墙正缝清,内粉刷为中级粉刷,层面平整洁,帖面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收方。
②木工、模板、架子所有建筑设备都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进好材料。做到路通、水通、电通。
③本宅台阶、滴水沟、下水道、化粪池排水至出屋檐均由乙方负责施工。
④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场所停放设备,乙方设备须由自行保管,如有遗失甲方一概不负责。整个工程采用包工,甲方不备饭菜、烟酒。整体工程要求在20xx年元月31号前峻工。
二、安全及付款方式
①安全问题,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安全的意识。甲方提供乙方工程常驻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壹份,保险金额为每人100人。其余流动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出现意外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②价格及付款方式,本宅一至四楼按实际施工平方,每平方米220元付款,另基础和屋顶、(坡屋面)共加贰万伍千元人民币整给乙方,不再按平方计算。
③付款方式,乙方自进场开工起甲方付款贰万元。另每建成一层付款贰万元。其余竣工后扣除质量保证金百分之十外全部付清。甲方不得拖欠。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双方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关于新型社区建设精神及本地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社区建设、房屋建造等事宜,通过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建设的新型社区位于,建设规格为两层半小楼,毛坯房、室外门、窗户及后小院墙和大门。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水电路通。(详见社区规划图及房屋结构图)
二、乙方房屋位于社区路与连接桐明路的南北路交叉口自 。 向 路 第 排第 户(详见社区规划图)。
三、国家、政府有关该项目的相关扶助资金由甲方统一安排用于项目建设,乙方另支付甲方土地置换、土地整理、绿化、排水、花砖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房屋建筑工程总价款 万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决定购房后,首次约交订金 万元,下余部分待房屋安装入户后一次付清(见通知),另外乙方接到通知后要在天内付清下欠款,天内不交清款,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可对房屋另行处置。乙方已支付的订金甲方退还,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根据国家政策,甲方报请政府部门为乙方办理房产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入住社区后,必须遵守社区规章制度,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公共设施和清洁卫生。不得擅自改变社区房屋外观、公共设施及随意倾倒垃圾。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11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坐落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该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其中:
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所确认的面积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尾款_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权利保证
1、为确保乙方所购房屋权益的顺利实现,确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乙方所支付购房款资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对此向乙方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状况,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可以在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但解除租赁关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承租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解除与抵押权人的抵押关系,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3、出卖人保证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
如发生此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如果甲方不能解决,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应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
自乙方接受房屋钥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合法之处分。
六、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
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12
售房单位:
购 房 人: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
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三、付款式方式。
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
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
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
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
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
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 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娄底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娄底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
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
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 购房人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
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书 篇14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至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嘉和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______________ 号房(项目名称:嘉和城,房屋代码:,所在层:层到层)。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铺,属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第四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5)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如出卖人逾期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已付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预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进行处理:
1 、方式一
(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1%以上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得另行结算。
2 、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单价保持不变,实际成交总价款按产权登记的套内建筑面积调整,多退少补,不计利息。任何一方不得以面积差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双方应在产权面积测绘结果得出后及时结算面积差价款,买受人应按接到出卖人书面通知中的期限到出卖人营业场所或指定的其他地点补交或者领回面积差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补交差价或者出卖人拒绝退还差价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应交或者应退款的万分之四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出卖人逾期支付差价款给买受人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另行结算。
(4)×。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总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1)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的 % (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其他方式:(详见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专用账户开户行:;
专用账户账号:。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验收合格的。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6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1)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后(以政府部门接到资料的日期为准)等待验收或丈量的;
(2)非出卖人原因,遇到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命令、活动以及其他直接影响项目进展之政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东盟博览会),或社会异常事件的(如暴动骚乱等);
(3)非出卖人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八小时(每八个小时计算一天,超过四小时但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或气象部门记录连续两天或两天以上日降雨量(指日均小时平均降雨量)达到中雨及以上的;及其他影响工程进度,但是出卖人无法事先预见和控制的客观原因(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出卖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7级以上大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强制拆迁、施工时间限制、恶性传染病等)导致工期受影响的;
(4)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车辆进出商品房施工场地而影响工期的;
(5)在施工过程中,政府规划部门批准或决定规划变更,设计变更等导致工期延长的;
(6)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买受人未向出卖人全额支付房款的(包括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以及以担保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项原因造成推迟交付的,出卖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卖人寄出时间为准)将调整后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迟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20%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非因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除上述(1)至(5)约定的规划、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规划变更、增加容积率等),无需通知买受人并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同意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如出现以下情况,出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总价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维修基金等)。
2、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房屋已交接给买受人,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相关权利义务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支付延期收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费用,并由其自行承担延期收房的全部责任。
(1)因买受人所留通讯地址错误、不详或地址变更未通知出卖人,导致交房通知无法送达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按照入伙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
(3)在房屋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屋或拒绝签署《房屋交接书》的;
(4)因买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关费用等原因导致甲方延期交房的情况;
(5)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前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情况;
(6)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不按期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
在上述情况出现时,视为商品房已经交接,与商品房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该房屋的保修期从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必须在交房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出卖人按实际装饰、设备价格与约定装饰、设备的同期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同时,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拒绝收房的理由。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内容(附件四)。与约定内容不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必须在交房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出卖人应当进行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得该建筑节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
第十六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年月;
2、教育文体设施为×年 × 月;
3、医疗卫生设施为×年 × 月;
4、物业管理用房为×年 × 月;
5、社区管理用房为×年 × 月;
6、环卫设施及环保设施为× 年 × 月;
7、人防设施为×年 × 月;
8、邮政设施为×年 × 月;
9、园林绿化及景观为×年 × 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以上设施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由出卖人承担逾期期间的50%物业管理费,以上述基础配套单项逾期最长的时间为准,不重复累计,本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如出卖人同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交房的,则出卖人仅按第十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上配套设施未能按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不重复累计;
2、非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以上设施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交付日期相应顺延,但出卖人无须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房款或通过银行按揭审批后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6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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