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财务专项自查报告(精选5篇)
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校收进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收进管理
1.所有预算外收进全额解进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我校已实行免费进学,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进步收费标准
3.针对外地学生各类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部分同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二)支出管理
1.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
2.学校购置的教学仪器装备、办公作品及图书资料等都实行政府采购
3.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已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实行校务公然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所有的财务都有结算中心的报账员筹办,职责明确
5.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私存、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
1.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都有校领导集体决定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
2.学校已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校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符合、账卡符合、账实符合
3.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经学校领导集体决定后报上级相干部分审批,不存在将学校资产用于抵押和担保,或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购买股票、基金、企业债券等风险性投资活动
(四)财会队伍建设
1.从事财会工作的财会职员,是结算中心派出的报账员,具有会计从业资历证书
2.财会职员正确行使会计监视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谢绝办理或依照职权予以纠正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当性和完全性
加强财务管理,进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增进教育延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亲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领导充分熟悉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文件,为认真总结好20xx年财务管理工作,我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预算、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凭据、财务部主任审核、分管财务部经理复核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进行网上认证,各项税费计算准确,并保证及时纳税。财务收支无坐支现象。出纳每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存放安全、规范。
(二)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xx年利润及成本费用预算明细说明,财务部每月都要把各项主要成本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特别结合公司管理特点,要求各生产队发生5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必须向公司领导申请批准,务必将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
20xx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2350万元,实现利润828万元,产生成本费用2152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会务费35万元,生产检查费30万元,差旅费44。39万元。20xx年实际实现销售收入18026。12万元,共发生成本费用13819。7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65。88万元,会务费28万元,生产检查费26万元,差旅费52。91万元。
(三)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情况
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20xx年对原有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财务管理办法整体上的修改,以及对差旅费开支标准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权限,能有效防止舞弊;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了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四)资金安全管理情况
考虑到各生产队地处偏远以及胶农取钱不便等因素,公司在支付干胶款、扶管费以及当地居民的土地租金时都采取现金发放的形式。为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财务部每个月都是提前10天估算好现金需要量,并与银行协调好。事前做好保密,当天由银行专门运送现金到财务部,由出纳一人负责发放和统计,发放时有治安管理部人员负责安全,发放完成后及时进行扎算,并将剩余现金存入银行,严格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20xx年全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并且数目准确。
通过自查,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公司
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庆市农业委员会安庆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及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乡对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1、财会制度进一步健全。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开展财产清查,目前区财政局、区审计事务所对各村资产进行财产认证,做到摸清家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三是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对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管理、进行内部控制,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纪委书记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
2、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主要是建立健全财务工作规范流程。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村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所有会计凭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村级报帐员送会计服务中心按规定审核记帐,结账前应将结账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按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报送会计资料和档案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做到五个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
3、管理机制进一步民主。一是村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是制定了民主理财办法,明确职责、范围、程序、方法等。三是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四是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布明细。真正做到:推行民主理财日制度,把财务开支的审批权交给群众;推行村民议事日制度,把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交给群众;推行公开公示日制度,把村级财务的总结果交给群众。
4、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在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帐目和财务公开等日常审计的同时,重点抓好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5、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是自学。要求村级报帐员加强自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学。主要是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每年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
二、基本经验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是基础。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一开始,我们就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资料。街挂村领导、村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套《大观区十里铺乡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文件汇编》《清查登记表》及填表说明等学习资料;二是统一召开动员会。乡组织召开了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组也相应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三是统一标语、横幅、专栏及工作流程,为推进全乡三资管理工作造势;四是统一业务培训,全乡分机关干部、村干部、清查专班人员三个层次开展了三资管理业务培训。
2、齐抓共管,领导重视是关键。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乡村各级都相应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有力的推进了三资代理工作,并印发了各项制度。
3、成立机构,组织体系是保障。乡成立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大观区十里铺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日常事物;机构成立后,迅速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代理服务流程图》,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突出的问题
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由于不是坐班会计,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不可能完全把关,在实际工作中对资金的用途不能及时归类。合同管理不规范。少数村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许多征地未签订协议,征地款也不能及时到账。有的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不力,意识不强,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作用。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乡纪委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未然,严肃纪律,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对乡、村两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使其掌握操作规程,真正做到规范运作,严格管理。
2、各代理会计可以抽查定量票据、实地对各村去了解一下资金的性质用途,做到不偏信、不偏离,真正发挥会计职能。
3、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管理,不能让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做到资产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4、严肃查处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及时公开、公示处理结果,发挥警示作用,维护好农民的集体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篇5
根据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用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资料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状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状况进行了自查。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透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必须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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