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精选34篇)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总金额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供需双方确定的样衣及包装验收。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回收处理:按各型号,分类包装。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由供方送货到需方厂仓库。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运费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验收标准:按原质量验收。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供方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需方有权将货物退回,退回费用由供方负担,如对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费用及连带责任;供方逾期交付,每延期一天,供方应承担总货款1%的违约金。
第九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1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单位: 单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省绥棱县上集镇村
为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绥棱县上集镇 村(种植户姓名,以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购销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定单收购乙方生产的水稻,品种为特优10 公斤。
2、甲方收购价按乙方生产的水稻出米率计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个米,甲方收购价比当地水稻特优10品种市场价每个米高0.0075元。
3、甲方收购时间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购产生的运费、人工费等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会交收购定金5万元,在签 定合同当日一次交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购的水稻公斤数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种植的水稻斤数和品种,水稻品种为特优10号。
2、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销售甲方
要求种植的特优10品种和相应公斤数,不得在销售时掺杂其它品种,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过15%。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非违约方1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四、此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 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绥棱县上集镇 村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电话:
联系人:
乙方(买方):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 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总价:大写(陆拾贰万贰仟玖佰贰拾捌元正)
2、验收
2.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正式运行后七天内。
2.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 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 验收或不验收超过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3、付款(详见双方说明的其它事项) 3.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3.2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 付款。
4、质量保证
4.1乙方应保证所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 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 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4.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 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 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4.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免费维修或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4.4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甲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 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5、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 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 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 算。并且,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6、适用法律
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7、合同生效
7.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 章后生效。
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锅炉使用事宜洽商协议,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其条款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乙方为减少锅炉购置维修、保养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帮使用甲方一台 吨生物质锅炉,整套锅炉设备总价:元(不含税金),供应给乙方生产,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费用给甲方作为回收金。
二、双方权益:
1、甲方负责锅炉的购买,设计布置(一切报装费用乙方负责)。
2、锅炉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锅炉的维修、保养、检查。
4、甲方负责燃料供应。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生物质颗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锅炉申报工作,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所需的合法有效资料与手续。
7、乙方负责锅炉支行所需水、电与费用,同时负责将水源、电源分别接入锅炉水处理进口和电控箱进线瑞子。
8、乙方负责建设锅炉房、锅炉基础(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及燃料与废料栅房。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锅炉试完付清押金。
2、生物质颗粒以“吨”为单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输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吨颗粒单价为 元/吨含运费不含税金。生物质颗粒价格如果上升必须调整价格。
3、生物颗粒运送到乙方厂内,乙方必须在当场验收后立即付款并负责卸货。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终止合同者视为违约方。
2、合同期间该台锅炉是唯一合法使用设备,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更换,否则属于违约。
3、如乙方违约则赔偿人民币套锅炉设备归还乙方。
五、双方约定
1、锅炉以乙方名议登记注册,合同期满该锅炉产权属于乙方
2、每月生物质颗粒用量不能低于吨,若低于吨结算。(差额价200元/吨)
3、每月锅炉设备累计维修时间为2天(国家法宝世假日及每年锅炉年审检不计维修时间)。
4、锅炉的操作人员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规而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该合约,则合约自然终止其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期间的所有产品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23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将价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
消防公告的。
2114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型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甲方以上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日内进行确认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
诺所有交付的产品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他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36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日进行结算。
42货款结算方式为:1、支票;2、汇兑。
43乙方预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相关票据。
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理甲方对此作出表述与陈诺。
4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换到位或在日内退还货款,如果需要账扣(包括产品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书。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3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金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
残款以及其他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表述上不是很准确)
4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是卖家,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这个网址上,应该是平台进行卖货)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乙方还要协助甲方进行促销活动,那么乙方就不只是在买甲方的产品而且还有给甲方搭建平台,让甲方在平台上卖的一种动机),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这块的意思是说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营吗?还是说整个京东都是一个平台,有些产品,厂家只是占一个窗口,这块得搜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盖章)代理人: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 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内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 标准 数额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合同机密,请勿泄露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页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账户:
B、工商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C、建设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
第五条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无正文]
乙方(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11
供方:
签定地点:
需方:
签定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一、产品名称,牌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电解铜 吨
合计 贰万壹仟陆佰陆拾叁元整 小写
二、供方提供17%的增值税票。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四、提货地点:供方仓库。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原则以供方出具的质检单为准。如出现异议,需方在到货2日内向供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xx年xx月xx日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12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二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参考、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存1080元;等货款不足250元时续存。
第四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五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发货流程:
A、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2、售后服务:
A、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10月1日--年10月1日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 篇13
商品购销合同
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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