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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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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通用30篇)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达成以下协议须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

  二、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费、电费、卫生费、网络费、收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必须按时交纳给甲方或相关部门。

  三、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如需要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搬迁时必须按原样恢复,不得损坏财物(如空调、门窗、玻璃、厕所、插座、开关、下水道、楼梯)等设施,前后雨棚不能丢弃杂物。楼梯过道必须保持卫生、清洁、畅通,如有损坏设施须及时修好。

  四、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必须对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若有损坏房屋,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按原样恢复。

  五、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应保管好自己的商品,钱财等物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如有失盗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做违犯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等行为,若有违犯,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为避免产生新的债权关系,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房租不退。

  八、如果乙方在租房期限未到,乙方提前不租,所交押金不退、房租不退,不得有异议。

  九、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须经甲方检查房屋空调等设施无损坏,卫生达标,相关费用无拖欠后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合同期满后乙方的一切物品必须及时搬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归甲方所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_____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使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2、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用房,月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 ,计人民币(大写) (¥ 元)。

  3、乙方支付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验收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损坏、水电不欠费即可退还乙方。水费号: 交费地点:文化艺术中心北侧自来水公司。电卡在租赁期间由乙方保管,协议期满后归还给甲方。

  4、乙方无权将该房转租给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害应及时维修,否则按价赔偿。

  5、房屋附属设施:

  6、乙方必须遵守当地公安部门管理规定和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卫生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7、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按照该房月租金的两倍赔偿给对方。如遇拆迁等不可控因素,则不算违约行为。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租期止自行作废。

  甲方:

  签定日期:

  乙方:

  签定日期: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4

  编号:

  本租约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1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 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 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 转让与转租

  1、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继承的,该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约的规定;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4、转租契约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租约规定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契约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转租契约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乙方仍应履行本租约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契约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15日为送达时间。

  2、本租约以中文为准,任何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此页无正文)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享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属于:公租房。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租赁后作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房屋改善及相关安全要求

  1、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的墙、柱、楼板等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装修、装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愿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喜公共安全的物品.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5、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享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经协商后可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___元/月.m2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乙方结清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规费.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并经甲方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房屋时,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坏性拆除.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的供水、供电部分从水、电表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保护和维修.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转租、退租

  (一)乙方严禁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实际租期(整月)计算,余额退还乙方.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超期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转让给不符合本单位公租房使用人员资格人员使用的.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月租金为( 币)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币) 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

  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幢_______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个月以上的。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面积及状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_市_路_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押金万元。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日内足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屋内设施: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2、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贰份。

  出租方(签字):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承租方(签字):电话:年月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租住人数_________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________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元,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__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________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_______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________元或__________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__________度。

  电表现为:__________度。

  煤气表现为:__________度。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县城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合同 篇11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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