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精选31篇)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1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承包人______________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乙方加强所辖标段安全隐患的监管。
二、乙方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落实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驻地办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监管工作与“三大监控”同时进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从总监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都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监管,做到一环不漏,人人有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在任何时候都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持证施工,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督查,严禁无证施工及无证上岗。
6、加强对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监管,要禁止施工单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督查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完整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是否设立。
10、督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 日期: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2
为在黑龙江省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宁安市国土储备整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承包人黑龙江省鸿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乙方加强所辖标段安全隐患的监管。
二、乙方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落实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驻地办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监管工作与“三大监控”同时进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从总监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都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监管,做到一环不漏,人人有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在任何时候都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持证施工,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督查,严禁无证施工及无证上岗。
6、加强对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监管,要禁止施工单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督查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完整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是否设立。
10、督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宁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外墙干挂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及本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 必须先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五条、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清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 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违章施工及防护用品佩戴不全进行罚款。
第六条、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违规使用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讲宣、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也可拒绝施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卫艺、设备。
1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12、禁止拆除脚手架拉结杆及安全设施。
13、乙方使用电焊机必须使用直流焊机。
14、在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负责在工作区范围内将易燃品清除后使用电焊作业,电焊施工必须有专业看守。
16、禁止在外脚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8、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管理。
19、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20、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22、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从事生产工作。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23、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产生的火灾及人员伤亡、坠物伤人、触电、物打打击等一系列伤亡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24、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4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录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劳动,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做到如下规定,否则出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自负。
甲方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护、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强调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向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指挥。
乙方应做到:
一、 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骂人,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影视书刊,按时休息,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
三、 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公物,做到优质不劣用,节约原材料,节约用水用电,使用的设备、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四、 施工现场禁止打闹,特别是在高空作业更不准跑跳,不准穿拖鞋或光脚。
五、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传标牌不得挪做它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施工现场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准私自点火做饭,拉线接灯,使用电热器具。
六、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马道,禁止乘坐吊车或从架子管上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七、 施工现场来客要登记,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要经常保持环境,宿舍和各人卫生,预防疾病,一旦发现传染病要立即报告,隔离治疗。
八、 离开工地时要事先汇报,携带的行李物品要经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检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财务。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在维护的过程中能够确保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泉州维护中心(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甲方必须在维护的过程中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定期开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教育。
三、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中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用具:如安全帽、脚扣、安全带、试电笔、滑板等。
四、甲方对乙方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安全生产常识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方能正式上岗。
五、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与本协议有同样安全生产责任。
六、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维护安全需要不断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七、乙方应认真学习、贯彻甲方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不断自学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八、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进行光缆线路维护工作,对所管辖的线路设备、道路交通、地形地貌、人际环境必须了如指掌,善于发现和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九、乙方在维护的过程中,应保证自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由于乙方违规操作或在自家地面独立开展工作,个人的一切事故由自己负责。
十、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发现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甲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十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防范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如违反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条款,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轻者经济处罚,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事实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截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福建省佳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6
1、根据国家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国家和上级及企业对劳动保护用品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对超范围采购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并报请领导处理。
3、对材料部门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产品的付款收据须经同级计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4、 协助技安部门办理安全奖励、事故罚款及违章处罚等手续。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7
为保证珠 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发包人 有限公司 与承包人 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督促、指导施工承包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承包人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条 承包人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建设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临时消防车道。
(四)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提供处置火灾突发事件所需的消防用电。
(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六)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七)严把易燃建筑材料进场前的复试检测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前的检测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等级的,绝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火灾隐患,严防火灾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且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生活办公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区域。
(十一)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办公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业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现场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在危险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气瓶、火工品在储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仓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可燃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建造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按公司有关质量信用评价和“六位一体”检查考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止。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 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 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 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 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 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 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 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9
鉴于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赣高速公路AS1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福建省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江西省瑞金至赣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峡山隧道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件,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项目,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扼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的制度,制定各种专业和施工安全规程,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经公安机关办理合法手续不得私自购买、运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按有关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处罚外,有权将相关责任人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规程》建立民爆物品库房,并安排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贮存、保管、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乙方领用民爆物品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坚持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多领,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临时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规定,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对于当天未使用完毕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临时库房内,必须及时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库房。
3、乙方应指定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照的专职爆破员负责领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用。
4、爆破施工所领用民爆物品原则上应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须当天退库,并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如本条第二款约定)。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管理,确保民爆物品不遗失、不被盗。
6、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雷管、炸药混运。
7、工程结束,对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库,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办法统一处理,乙方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卖或带走,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8、所有负责和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9、民爆物品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须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规程》之规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按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2、乙方应该备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方案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导。
3、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当地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应佩戴专门的标志,戴安全帽,宣传员佩戴安全执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明确爆破信、记号规定,经通风吹散炮眼,检查确认洞内空气合格后,待爆破完毕15分钟后,经安全员检查爆破现场完毕,方可解除警戒、人员放行。
5、雷雨季节和有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地区禁止使用电雷管。
6、使用导火索点火时,导火索长度应使点火人员能有足够的时间撤离至安全位置,且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一切火源带入现场。
8、处理盲炮须有足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爆破员作业并严格按安全程序操作,严禁强行或盲目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车辆和驾驶员均须持证驾驶,任何无证人员不得驾驶机车。
2、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的操作手应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人员自身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弃土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6、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使用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工前务必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
2、各种开挖作业,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稳定状况,发现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预兆,施工人员应立即撒出,等险情处理后方可继续。人工开挖基坑,必须采用支撑结构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护坑壁安全。
3、在使用电器设备施工时,工前应仔细检查线路、电器、是否有漏电、短路及线路老化现象。临地用电的电线接头不得出现“鸡爪”或明接头,通电导线不得置于水中。
4、各单位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和料场,宿舍区均佩戴“胸卡”,禁止闲杂人员出入上述场所。
5、严格各种安全物品的请领制度,防止领用物品的丢失与浪费。
6、凡高空作业的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无论施工现场的何种施工工序,工作人员严禁穿拖鞋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为。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本工程规定的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规定要求实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起吊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
3、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正确的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国家、行业现行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对于甲方、业主、监理及其它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和执行。每月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甲乙双方派人共同参与。乙方每周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江西省及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本责任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10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__〕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 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11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峡山隧道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件,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项目,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扼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的制度,制定各种专业和施工安全规程,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经公安机关办理合法手续不得私自购买、运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按有关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处罚外,有权将相关责任人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规程》建立民爆物品库房,并安排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贮存、保管、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乙方领用民爆物品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坚持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多领,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临时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规定,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对于当天未使用完毕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临时库房内,必须及时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库房。
3、乙方应指定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照的专职爆破员负责领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用。
4、爆破施工所领用民爆物品原则上应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须当天退库,并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如本条第二款约定)。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管理,确保民爆物品不遗失、不被盗。
6、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雷管、炸药混运。
7、工程结束,对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库,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办法统一处理,乙方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卖或带走,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8、所有负责和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9、民爆物品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须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规程》之规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按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2、乙方应该备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方案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导。
3、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当地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应佩戴专门的标志,戴安全帽,宣传员佩戴安全执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明确爆破信、记号规定,经通风吹散炮眼,检查确认洞内空气合格后,待爆破完毕15分钟后,经安全员检查爆破现场完毕,方可解除警戒、人员放行。
5、雷雨季节和有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地区禁止使用电雷管。
6、使用导火索点火时,导火索长度应使点火人员能有足够的时间撤离至安全位置,且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一切火源带入现场。
8、处理盲炮须有足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爆破员作业并严格按安全程序操作,严禁强行或盲目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车辆和驾驶员均须持证驾驶,任何无证人员不得驾驶机车。
2、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的操作手应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人员自身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弃土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6、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使用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工前务必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
2、各种开挖作业,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稳定状况,发现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预兆,施工人员应立即撒出,等险情处理后方可继续。人工开挖基坑,必须采用支撑结构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护坑壁安全。
3、在使用电器设备施工时,工前应仔细检查线路、电器、是否有漏电、短路及线路老化现象。临地用电的电线接头不得出现“鸡爪”或明接头,通电导线不得置于水中。
4、各单位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和料场,宿舍区均佩戴“胸卡”,禁止闲杂人员出入上述场所。
5、严格各种安全物品的请领制度,防止领用物品的丢失与浪费。
6、凡高空作业的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无论施工现场的何种施工工序,工作人员严禁穿拖鞋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为。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本工程规定的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规定要求实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起吊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
3、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正确的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国家、行业现行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对于甲方、业主、监理及其它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和执行。每月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甲乙双方派人共同参与。乙方每周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江西省及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本责任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12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公司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总 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政策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书。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施工过程期间,甲方监控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积极协助乙方,防止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积极主动协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整改和制订安全措施,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有组织、有计划,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到班组和每个员工,同时与每个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准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代表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2、本工程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安全事故处理费用。
3、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班子,并设专职安全员一人,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供电设施、设备安全及运行状况、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管理,并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协调沟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务。
4、若乙方不按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的要求配备安全设备;未制订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序(尤其是钢筋砼护壁)施工;不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抢工程进度、违章操作、乱搭电源、无控制配电箱、冒险蛮干;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配电设施,生产运输工具行驶不规范,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员工不断进行治安条例、劳动纪律、操作规程、作业制度的管理教育与培训。员工不得打架、斗殴、饮酒取闹、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应加强对机台班组、员工宿舍、食堂生活重点管理,严禁使用电炉,乱搭接电线照明等不规范行为;乙方员工施工期间不请假、不报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护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处以______元一次罚款。员工发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7、乙方必须给下井员工购买保险(即人身意外险)。
三、甲乙双方有关事宜
1、本责任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三月内失效。本责任合同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原件______份。
2、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安全员:_______________ 项目安全员: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统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口头或安全整改通知、处罚单,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现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整顿,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法律后果,承担安全责任;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影响甲方信誉的,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的程度视对乙方造成的影响大小而决定。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安全市场主管部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严格执行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关于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低碳产业育成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同时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
2、现场施工用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或与甲方共同承担安全风险--见下第五条),不得无成本、无风险管理,必须共同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残障人员、心脑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为者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得参与施工。
3、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要安排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乙方负责人必须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带头并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法规,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进入施工区域必须带好安全帽,系牢帽带,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高挂低用(即安全带的保险扣,尽量挂扣在高于作业点的位置)、挂扣点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为满足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一旦发生事故,先应立即进行人员抢救和疏散工作,并保护现场。若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拍照取证工作,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1、如因乙方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外,甲方有权利进行加倍处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为共同承担施工管理责任,降低事故风险,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险事宜协调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万元、4万元医疗/人的赔付额购买工程意外伤害险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险费用,乙方承担45%,超出保险内容、保额部分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义务性适当补贴、或按保险比例分摊)。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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