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精选35篇)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1、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访谈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
3、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主,个别辅导为辅,配合班主任让心理健康教育真正渗入课堂,注重活动体验和心灵感悟,追求“教学无痕”的最高意境和“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二、工作目标
继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为方针,以“发展学生个性特点,培养学生健康人格”为目标,构建“心理访谈室为主体、班级为主导、优化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为手段”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一)学习心理。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思维训练、潜能开发、心理调适、对学习环境的适应等,使学生减轻学习压力、提高学习效率。
(二)建立对他人积极的情感反应,适应各种人际环境,教给学生基本的人际交往技巧等。主要教给学生正确处理好师生、生生及亲子关系等。
(三)自我调适。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帮助其树立信心,获得积极的自我认同感。要让他们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意志。
(四)青春期心理。要让学生了解青春期身心发展特征、卫生常识,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异性交往,培养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等。
(五)生活和社会适应。要培养学生具有主动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的能力,提高抗挫折的心态和能力,在各种意外环境下学生能够自我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增强对预期生活方式或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三、开展多种多样心理教育途径和方法
(一)心理健康教育
这项教育工作应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1、心理健康活动课。包括心理训练、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知识;偏重于对学生心理品质的全面培养。具体内容包括智能训练、学习心理指导、情感教育、人际关系指导、自我心理修养指导等内容。(根据学校情况针对性开展)
2、专题讲座形式。由心理专家主讲,在全校普及心理健康科学知识。每学期分年级进行1-2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目的在于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心理访谈
心理访谈是针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而进行的心理访谈、心理训练活动,它面向少数学生,立足于矫治。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制度,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立足本校实际,心理咨询室全天对外开放,通过电话、面谈、书信等方式接待来访学生。
1、个别访谈。邀约到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访谈,它着眼于少数问题学生、侧重运用行为矫治和心理治疗方法达到辅导疏通心结的'作用。个别访谈的程序包括学生自诉、诊断分析、调适矫治和效果反馈四个环节。
2、电话访谈。开通心理访谈热线,利用通话方式给予学生劝慰和指导。由于通话具有隐秘性,访谈的学生基本上都能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
3、书信访谈。设立“申老师信箱”,其优点在于不受时间限制,学生可随时通过信件诉说自己的苦恼或愿望。那些不善言辞,或较为拘谨的学生常常选择这种形式。
(三)特色活动
1、在教室一角设立“美丽心灵”专栏,传播趣味心理知识,提高学生对自身心理健康的关注程度,同时制作心理报刊,每月一期,利用学校宣传栏,张贴海报及报刊普及心理知识。
2、举行心理手抄报或者黑板报评比、心理漫画大赛、心灵故事征集、心理剧的创作与表演、心理测试、心理趣味拓展、心理电影播放等活动,娱乐学生身心,增强对心理教育的接受度。
3、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学生的身体健康、饮食健康,还有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内容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能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4、心理阅览室,在心理咨询室陈列一些心理健康方面的书籍,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和心理老师沟通交流。
四、具体工作安排
以上是本学期心理访谈室制定的本学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疏漏和不合理之处,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领导老师的指导不断完善,使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一切为了孩子,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会愈办愈好,更上一台阶。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2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在学校的全教育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以达到充分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形成中学生心理健康和个性主动发展的目标,让每一位学生在活动中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在教育活动中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共处。
(二)基本原则
我校在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为了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全面性原则。面对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差异性原则。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和发展相结合。
5、保密性原则。对求助学生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决不应作为社交闲谈的话题,要进行保密。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适应21世纪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理想、有道理、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学会学习,学会交流,适应升学择业、生活、社会等。主要内容包括: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其学习能力,改善,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己,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抵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及活动计划
(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定期聘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来校做报告,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意识,建立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的机制,今年暑期重点举办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逐步形成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干部负责,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体制;同时学校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一个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开展多种多样的心理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心理健康教育要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
1)开展学习辅导,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
通过主题班会、学法指导月等活动,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潜能,端正学习的动机,掌握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方法,改变不良的学习习惯,从而改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被动无助状态,增强学生对本学科的兴趣,增强自信,提高学习的效率。
2)创设良好的课堂心理环境,使学生乐学会学
在课堂中,教师努力创造一种和谐、民主、平等、轻松的心理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合作性,让兴趣引导学习。在这样的氛围中学生健康愉快的情绪得以保持,自主性得到发展,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得到培养。
3)利用教材与课堂,塑造学生完美人格
教材的编写和制定都蕴含着不少心理健康教育的因素。教师要充分地有意识地运用教材本身的魅力作用,有机地运用它去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2、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知识;每学期进行1-2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由心理专家主讲,在全校普及心理健康科学知识。每学期分年级进行1-2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
3、开设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的辅导。由心理咨询师和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定期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学生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
4、建立测试档案:对新生入学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了解我校学生心理问题,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参考依据,建立测试档案,有利于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5、建立了心理健康email和热线电话,以最快的时间答复,以便那些不愿和辅导教师见面的学生可以通过电话和悄悄话信箱、email寻求帮助
(三)心理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但是家庭教育中,一些家长单纯地重视孩子的需求而忽视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今年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培训,在校报开设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专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亲子活动等提高家长教子的能力。
(四)创设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为了使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得以正常发展,在学校日常工作中,重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和宽松的心理环境。学校注重校容校貌的建设,使学校环境实现绿化、美化、净化。继续健全、完善心理辅导室,配备设施,添置适合学生阅读的心理书籍,使心理辅导室漂亮、温馨。校橱窗设心理健康园地“心理健康园地”,通过校广播、电视、书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时时刻刻接受着健康的熏陶,学校心理环境谐和、真诚、奋进,孕育了一种健康向上的心理氛围。
五、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安排
一月:召开心理研讨会
二月:各班设心理委员
召开心理委员培训班
三月:制定学年心理键康教育学年计划
召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
四月:学生心理调查
五月:心理咨询室举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六月:xx老师上心理健康教育课
七月: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八月:心理健康教育社团活动
九月:xx老师上心理健康教育课
十月:聘请专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十一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十二月:心理健康教育年终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3
一、活动目标
(1)能从绘本中获取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信息。
(2)可以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冠状病毒的有关内容。
(3)了解预防病毒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二、材料准备
绘本故事《病毒与小贪》
三、活动过程
(一)故事引入
师:宝贝,你知道最近发生什么事情了吗?(“有新型病毒”)
师:最开始只有一个人得病,慢慢的有越来越多的人得了病,这是为什么呢?
小结:“这个是传染病,为了不被传染,现在我们的办法就是尽量不到外面去,这样不接触其他人就会有效的减少传染的几率。”
(二)了解病毒,阅读绘本
师:这个病毒是从哪里来的呢?小朋友们知道吗?
师:那怎么会传播到我们的身上呢?
师:你知道这个病是怎样传染的吗?
师:到底是谁把这个病毒传染给我们的呢?让我们一起在绘本中找找答案吧。
(三)重点引导幼儿看
1、第5—7页:
①、是谁吃了蝙蝠?
②、然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2、第13—15页:
①、小贪是怎么把病毒传染给别人的?
②、如果被感染了,我们应该怎样做?
③、那没有被传染的人应该怎样做呢?
(四)讲述绘本
讲述完绘本后和孩子们一同讨论
1、小朋友们,面对疫情,面对病毒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2、除了绘本中的方法,小朋友们想一想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吗?
3、现在我们有这么严重的传染病,你们认为怪谁呢?
4、听一听幼儿的意见,并鼓励幼儿大胆的表达对这件事的看法。
四、活动小结
“在这个地球上,还有很多我们不了解的神奇世界,那些和我们一样生活在地球上的野生动物们,它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属于自己的小世界。我们应当尊重它们,不随意伤害它们。这不仅是在保护野生动物,也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4
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
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1、学校建立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以班级为单位,主要以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以各年级组、德育处负责,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心理辅导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做好转介工作。
2、学校建立各项预警制度:
(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辅导室将每年对四、五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认真做好这些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汇报。
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有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室反映。心理辅导老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大中队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每月向德育教导汇报一次学生学生的心理情况。
(3)心理老师及时报告学生心理危机。
心理老师在辅导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
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三)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由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应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控。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诊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120等紧急救助电话。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安人员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卫生室对学生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卫生老师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治疗。心理老师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四)监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危机事故处理完毕后,心理辅导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干预。
3、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并做好相应的防备预案。
(五)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辅导室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并负责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以备今后参考。注意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对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由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负责。
(二)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1.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4、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5.其他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班干部、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应发动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反馈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讯息报告
学生如出现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委员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报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物,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联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联系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三、实施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6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是指大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学工部(处)、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各学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怖、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学院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该学生,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信息报告。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立即向学工部(处)的主管领导报告,学工部(处)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各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实施监护的同时,各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各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各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工部(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学院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学院上交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个体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交学工部(处)备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根据“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的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心理调节和挫折承受能力,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小组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心理老师、卫生老师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4、尊重和理解学生原则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机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和老师。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行为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教职工。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极度痛苦的学生、教职工。
6、由于身边同学有个体危机事件受到影响而产生担心、恐慌、焦虑不安的学生。
7、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家长。
8、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关注上述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能愉快地接纳自己、充满阳光、自信。学校通过心理活动课、心理活动周、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心小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烦恼,力争把一切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
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1、学校建立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以班级为单位,主要以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以各年级组、德育处负责,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心理辅导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做好转介工作。
2、学校建立各项预警制度:
(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辅导室将每年对四、五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认真做好这些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汇报。
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有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室反映。心理辅导老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大中队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每月向德育教导汇报一次学生学生的心理情况。
(3)心理老师及时报告学生心理危机。
心理老师在辅导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
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三)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由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应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控。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诊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120等紧急救助电话。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安人员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卫生室对学生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卫生老师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治疗。心理老师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四)监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危机事故处理完毕后,心理辅导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干预。
3、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并做好相应的防备预案。
(五)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辅导室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并负责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以备今后参考。注意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8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确保学校稳定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校园心灵使者协会—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三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
干预和疏导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即:
1、通过每班的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情况,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向心理辅导联络员反映。
2、学校心理辅导联络员得到信息后,须立即向心理辅导中心通报情况并立即对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
3、心理辅导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施紧急干预,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过后的心理护理和增强心理调适能力的工作。
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公寓,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建立,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做到及时发现、正确解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学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1、危机的特征
1)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情;
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危机是一种正常状态,是每一个人在生活经历中的某个时刻都会遇到的情境;
3)危机是一种个人体验,某种情景对某个人来说是危机,但同样的情境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不是危机;
4)危机可在短时间内以这种或那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5)若采纳一些变化,发挥一些潜能,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发展,相反,不良的应对方式会令人们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会退缩。
2、危机干预的过程
1)第一级危机干预也称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对危机的情境做出反应,帮助人们稳定下来去处理即刻的需求,协助他们应对当时的情境并给予支持。
2)第二级危机干预也称危机治疗,在当事人稳定之后,提供治疗性咨询服务,侧重于应对危机的情境和处理遗留下来的`心理上的症状。
3、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且深感自卑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因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的学习困难或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4、常见的危机干预形式:
1)面对面的帮助这种干预方式是通过干预人员与受助者直接地面对面的交流,其特点是能相对快速地、详细地、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受助者的状况,从而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受助者实施解释、疏导及具体干预;
2)电话危机干预是指处于紧急情绪障碍、精神崩溃或企图自杀的个体,通过拨通中心预约咨询电话,向中心咨询人员求助,这种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经济和匿名等特点;
3)网络书信指导是一种通过网络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学生大多是暂时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针对难以当面启齿的问题。
三、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危机评估:
1)危机严重程度的评估,如是否出现危机行为,是否已丧失原有的社会角色能力;
2)临床表现的评估,包括情绪、认知、行为和躯体症状;
3)家庭和班级评估,如家庭成员、朋友、同学等状况的评估;
4)危机评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预档案。
确定干预目标:干预的目标要针对受助者即刻的具体问题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时还要考虑有关社会文化背景、社会生活习俗、家庭环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会谈中要完成以上这两项任务。
干预实施:使用各种干预技术按既定实施目标进行干预,帮助受助者学会并掌握解决危机所需要的技巧。干预所需时间取决于受助者面临的危机的性质、
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预的目标难易程度。
终止干预:当受助者情绪症状缓解、认知能力改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时可以考虑及时结束干预,并处理终止干预的有关问题或负责危机干预的心理辅
导员不能有效干预危机时应及时向中心提出处理办法,如对受助者建议转介等。
四、危机干预问题的解决步骤
帮助当事者学会解决问题是解除危机的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尤其是帮助他们按照步骤进行思考和行动,常能取得较好效果:
明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提出各种可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罗列并澄清各种可能方法的利弊及可行性;
选择最可取的方法(即作出决定);
考虑并计划具体的完成步骤或方案;
付诸实践并验证结果;
小结和评价问题解决的结果。
心理危机干预措施及方法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与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是指因生活意外事件造成的情感创伤,使心理内环境出现巨大的失衡,以致个体在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失调甚至精神濒临崩溃的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有效措施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个体,通过改善其心理危机情境,缓解其心理危机情绪,恢复其正常心理功能,从而避免其因心理危机引发攻击性或自毁性行为,或将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
(一)通过心理危机知识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建立理性平和心态,树立心理危机求助意识,掌握心理危机自救和求助知识。
(二)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消除心理冲突,增强心理危机抵抗能力。
(三)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控制,减少和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成长的负面影响,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宣统部、教务处、保卫处、国资与后勤处、团委等部门、各系主要领导及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简称“心理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心理中心。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规划和领导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
(二)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五条心理中心是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业务机构。中心主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同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师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或同等资质的专、兼职教师组成。心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二)为学生提供日常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三)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心理援助,及时干预或转介。
(四)对辅导员、学生干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知识、技能培训。
(五)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及时备案并实施有效干预,建立心理危机学生数据库和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六)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
第六条心理中心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由3-5人组成,聘请院内外有心理学专业背景和精神病学专业背景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心理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
(二)负责对从事心理危机工作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督导。
(三)提供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的心理建议。
(四)指导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协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督促各系落实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措施;为心理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教学楼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和门卫进行相关培训,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警觉。
第八条教务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支持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课程的建设及教学管理;协调处理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学习与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问题。
第九条保卫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配合学院对高危学生实施隔离监护,及时和处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保证高危学生在转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意外事件发生时对当事人现场监护、及时勘察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散以及对其他学生造成的不良刺激;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宣统部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充分利用院报、广播、网络、橱窗等宣传媒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健康向上、关爱生命的积极氛围;积极、正面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新闻媒体及其舆论;监控并研判对大学生自杀等心理危机事件的负面报道。
第十一条国资与后勤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要职责:不断改善学院环境,尽可能清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楼层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时要谨慎处理,及时报告;为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医务室配合学院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协同心理中心发现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并给与建议。
第十二条各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书记负责,辅导员具体落实。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本系实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系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稳定各系兼职心理工作者队伍。稳定心理委员和寝室室长工作队伍。支持辅导员外出参加心理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预防和监控系内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类事件。
(三)收集并上报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四)建设心理危机干预数据库中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五)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干预。
(六)对教职工、班团干部、学生党员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他们对心理危机的预防意识和敏感性。
(七)利用各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十三条各系应充分发挥本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室长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同时,班干部、党员有责任关心同学的心理健康,了解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若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同学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同时及时与心理中心取得联系,寻求专业帮助,开展风险评估。
第三章预警机制及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第十四条全院师生员工要特别关注认知、情感、行为和生理方面有较大改变的学生。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落实“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工作中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在预防,应在心理危机事件尚未发生时,对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一名患者、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心理中心坚持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回访工作;坚持在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间段,在每个学期初和学期末、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间段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对排查中心理状态有波动的学生和高危学生及时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心理健康专业工作队伍、学生工作队伍、学生组织组成的全员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流程。根据不同的心理危机事件情况开展不同方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处理。
第四章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报告与反馈制度
(一)寝室心理信息员要经常关注本寝室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委员和辅导员报告。
(二)班级心理委员要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三)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向系书记报备。
(四)系书记应经常与各辅导员联系沟通,及时全面掌握本系学生心理健康动态,有异常状况及时向心理中心报备。
(五)辅导员如发现有心理状况迅速恶化的学生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立即将情况向心理中心报告,系部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六)心理中心对报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进行心理危机风险评估和心理疏导工作,并将学生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预计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处理意见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向系部反馈。
(七)心理中心应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动态情况向学工部相关领导汇报。
(八)学生工作部定期将全院心理问题学生动态汇总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九)各系教职员工在遇到心理危机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应当即向上级领导或心理中心报告。
第二十条档案制度
(一)心理问题学生分级建立纸质档案,并形成电子数据库。其中,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只进不出;一般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形成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库学生可进可出。
(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出现心理疾病发作,并得到医院确诊的;入校后实施过自杀行为的;有精神疾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发作现象的。
(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学生纳入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入校后有明显的心理问题表现但医院未确诊的;有自杀史但入校后从未实施的;有心理问题病史但入校后暂无反常现象的。
(四)电子数据库为动态库,记录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状态变化情况。各系、心理中心同时管理电子数据库,保障电子数据库的数据同步与更新。
(五)心理问题学生档案应一人一档。纸质档按要求存入档案袋,包括该学生所有的相关附件资料:如学生基本情况表、在校成绩单、医院病历记录、各类各层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心理普查记录、安全承诺书、请假休学申请书等。档案袋封面标注保密。
(六)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学生的纸质档案由各系保管,同时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备存一级、二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心理问题学生档案。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有入库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第二十一条监护制度
(一)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其所在系应成立以班级心理委员为负责人、其他学生干部及心理信息员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并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该生的心理动态。
(二)对于心理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坚持在校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辅导员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并告知情况,双方协商后,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或与家长签订书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管理责任书》,并由家长陪读。
(三)对于经心理中心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系部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前,系部应对学生实行24小时特别监护。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监护。若出现心理障碍的急性发作,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学生在医院治疗期间,辅导员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四)对于自知力不完全或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寝室里实行监护,要确保学生及其他同学的安全。
(五)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应条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后期跟踪制度
(一)按学生管理规定,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二)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应持近一周以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所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或“可在校就读”证明,到心理中心进行二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生复学后,系部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四)心理中心根据各系的需求,安排心理咨询师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学生心理动态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系。
(五)对于因有强烈自杀意念或因自杀未遂而休学再复学的学生,应由监护人陪读。各系应安排学生监护小组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随时恶化。心理中心应保持密切关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制度
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不力者。
(二)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造成延误时机的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者。
(三)违反保密原则,擅自对外发布消息,泄露学生信息者。
第二十四条其他制度
(一)特殊情况备案制度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所在系应将该生档案材料提供给心理中心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系亦将其档案材料报心理中心备案。
(二)物质保障制度
学院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包括按照1:3000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培养符合心理咨询行业规范的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物质保障包括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心理中心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训练室、热线电话等必备工作场地及专业设施。为确保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运转,学院按照每年学生人均5-10元的标准划拨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培训制度
心理中心每年应有计划地对心理咨询老师、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保障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进行专业培训;保障学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保障各系兼职心理老师每月开展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案例研讨会;保障学生心理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知识或心理危机预防知识培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系应针对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经常性地对本系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监控对象的情况,保证学生心理危机的预警信息畅通。
第二十六条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有关材料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沟通交流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第二十七条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的学生,家长有责任积极配合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开展。若家长刻意隐瞒学生的真实状况,拒绝或阻挠学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其后果由家长承担。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咨询由心理中心负责答复。
学校心理干预方案 篇10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县内各级各类学校转为线上教学的通知精神,为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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