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告儿女不赡养申诉书
父亲告儿女不赡养申诉书(通用3篇)
父亲告儿女不赡养申诉书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赡养费每月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_______________系被告_______________的母亲。原告因年迈、体弱多病,不能照顾自己,且原告也无生活来源,需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因与子女就赡养问题协商不成,无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之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父亲告儿女不赡养申诉书 篇2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儿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母亲”)签订本协议。父母结婚后生有一儿两女,现已长大成人。
因父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去世,现母亲年事已高,再加之体弱多病,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结合当地江苏地区的文化生活习惯,父母的赡养一般由儿子负责,女儿暂不参与本次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经过协商,由儿子______作为最终的赡养人,经过母亲、儿子的充分协商,达成赡养母亲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日常生活中应积极履行对母亲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母亲的特殊需要,使母亲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______作为赡养人,全权负责赡养母亲的具体日常生活起居,以及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疾病的照顾及治疗,一直持续到母亲百年去世终止。
3、母亲大病住院期间,______作为赡养人,负责总体协调,各子女应该积极到医院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各家的家庭成员作为代替人,必须到医院进行护理。
4、______作为赡养人,需为母亲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母亲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
第二条 赡养母亲方式及义务
1、赡养人______应保证母亲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儿子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亲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赡养人______应妥善安排好母亲的膳食结构,保证母亲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赡养人负责,母亲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母亲的要求。
3、母亲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赡养人______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日常就诊、买药费用全部由______负责。
5、赡养人______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母亲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在闲暇或者节假日当经常问候、看望,对母亲的生活给予关爱。子女在闲暇时或者老人有意愿到其他儿子家转转,看看小孩等要求,子女们应该满足老人的意愿,接老人到自家住几天,调节一下生活环境,此时赡养人不权阻挡,应积极配合。但老人也不能要求住在其他子女家时间过长,以双方自愿为主。
6、母亲体弱多病,赡养人______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母亲,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母亲,要使母亲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母亲的银行积蓄存款总共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全部归赡养人______所有,作为赡养老人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检查、就诊、买药医疗补贴。其他子女不负担日常生活以及日常医疗的赡养费。并且对于母亲的积蓄存款,同意全部给赡养人______。
第四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1、儿子执行赡养义务前,母亲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母亲及所有儿子确认并认可,母亲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现有农场住宅一套,附属用房,自留地,责任田,不在另行说明。母亲现有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赡养协议达成后,所有财产由赡养人______继承。
2、父亲身故补偿金全部由赡养人______继承,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3、母亲在世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产权归母亲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儿子不得出售,但母亲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由母亲自己日常支配。
4、母亲去世后,儿子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全部儿子承担,两位女儿不承担任何费用。
5、母亲百年离世后,母亲住房、其他财产等遗产由儿子继承。
第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母亲、儿子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
3、儿子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儿子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母亲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 其它
(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第七条 附则
1、儿子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儿子、母亲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母亲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儿子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5、本协议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儿子、母亲、协议履行监督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母亲):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人(长子):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履行监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父亲告儿女不赡养申诉书 篇3
被赡养人:
赡养人: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丙三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1、生活费:甲、乙、丙三方赡养人每月交赡养生活费300.00元(叁佰元)人民币。必须在当月上旬交到经办人。
2、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00.00元(壹佰元)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担。
3、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担。
4、上述所交费用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后,每方必须保留小票,年底交经办人对账。
5、生活费、医疗费每年按国家物价上升指数调整,由经办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于被赡养人已故四子李在花园所购住房(花园23栋2单元502房)部分资金由被赡养人出资所购买的小城镇住房卖出的资金所筹集。现商议决定被赡养人的'住宿由四媳负责。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住在已故李所购的花园,以后如果夏桂兰组成新家庭,两位被赡养人愿租房住,租金由夏桂兰支付。所租房必须水、电、气三通,并且不漏雨等基本条件满足。
7、由于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有继承李遗产的权力,如果夏桂兰不履行赡养义务,再根据法律进行遗产分割。
8、此协议一式八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经办人一份,报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9、未尽事宜,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赡养人:
甲(签字):
乙(签字):
丙(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执笔人:
在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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