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设备管理制度
培训设备管理制度(精选3篇)
培训设备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规范培训设备的日常使用与借收管理。
2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培训设备。
3权责:
3.1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负责集团总部所有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监督。
3.2总裁办公室负责清洁、内部设备的'例行维护与物品的安全工作。
3.3财务中心信息部负责培训部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3.4总部各部门、集团下属各单位负责协助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内容
5.1培训室管理
5.1.1各单位在借用培训室前须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提出申请,批复同意以后才能使用。
5.1.2培训室的使用权确定为“先申请、先使用、先重要”的原则,当同时有两个单位同一时间借用培训室时,先自行进行协商,以重要的为前提、先行使用;如无法确定,将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负责人确定。如有其他会议与事务急需培训室,将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进行统筹与安排。
5.1.3培训授课与内部会议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座位排列、茶水准备等),由使用单位自行提前布置;如需要协助,可与培训室管理人员协商。
5.1.3.1使用单位在使用培训室过程中尽量保持室内整洁,按正确的程序操作各类设备;如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且未咨询相关人员如何操作,将对使用单位按相关制度进行赔偿处理。
5.1.3.2使用单位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钥匙,并且进行桌面清洁、还原桌椅、关好门窗、正确的关闭电子设备、清理垃圾等;反之,将进行通报批评。
5.2培训设备管理
5.2.1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设备(培训室内设备、培训其他相关设备)进行管理与定期检查工作。
5.2.2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室内各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如有相关问题按本制度3通知相应部门进行处理。
5.2.3各单位确因工作原因须外借培训设备,在借用前应联系培训部是否可以借出,得到肯定答复后,可找相应人员登记及使用。
培训设备管理制度 篇2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务必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务必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资料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构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起排列,不得分开。
3、不一样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光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一样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培训设备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1)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合的教育训练,使员工掌握更丰富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企业优秀人才。
(2)使员工深切体会和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欲,使其能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奠定公司良好的人才基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其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每年分为两次,上半期(三月、四月)及下半期(十一月、十二月)定期举行,其内容视实际事务分别确定。
第十条 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培训计划,会同总务科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 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管人员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事务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的教育内容除包括一般实务外,要重视技术管理培训。
第十五条 高级事务班的教育内容为业务企划、企业经营管理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使受训者增强领导力。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如何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入平时考绩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受训人员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直属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受训外,应即时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教育训练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期间,除为受训人员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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